两个人做人爱视频免费,97久久精品人人搡人妻人人玩,欧洲精品码一区二区三区,999zyz玖玖资源站永久

淺談網絡經濟環境下不正當競爭的法律規制

  法律規則是指經過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關于人們行為或活動的命令、允許和禁止的一種規范。法律規則的上位概念是法律規范(法律規范可以分為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以下是一篇關于網絡經濟環境下不正當競爭的法律規制的論文,供大家參考!

  論文摘要: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市場的范圍不再是傳統作用上的概念。網絡經濟作為更簡單快捷的存在,給消費者的生活帶來更多的方便和可能,同時為一國的經濟帶來巨大的生機與活力。市場上的經營者采用各種手段來獲取更大的利潤就導致了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生。就我國現行法律來看,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還屬于比較薄弱的環節。本文將從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原理入手,對我國規制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制度進行分析,對比借鑒發達國家的法律特點,對我國規制網絡不正當競爭提出倡議。希望對我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制有所助益。

  論文關鍵詞:網絡 經濟 不正當競爭 法律規制

  網絡是柄雙刃劍,它可以給一國經濟騰飛帶來機遇,但是對于網絡及法律環境尚未健全的國家而言則是一項挑戰。信息時代,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市場主體所產生的不良影響,是值得引起關注的。加強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規則,能夠為經濟發展提供和諧穩定的環境,有助于我國網絡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要完善相關法律體系,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理由,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利益,維護網絡市場的正常秩序,從而推動我國網絡產業和市場經濟的穩步健康發展。

  一、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原理綜述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易機會有限、交易優劣勢轉換瞬息萬變,競爭無處不在。市場主體為爭奪交易機會、占據交易優勢而使處于不斷地競爭之中,并力圖在各種競爭之中取勝,因而形成了優勝劣汰的市場秩序。競爭被認定為市場經濟的核心和靈魂,有序的競爭能夠促使生產者改善產品質量,使經營者提高服務質量,從而提升整個社會的生產力水平,為消費者創造更好的消費環境。馬克思曾在《資本論》中指出,人類社會由于社會分工不同,不同的社會主體各自有著不同的經濟利益,因而競爭不可避開。顯然,良性的、正當的競爭對于市場的發展能夠起到推動的作用,但是任何機制都存在兩面性,經營者的最終目的在于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商業主體會尋找各種途徑采用各種手段以降低競爭成本,從而實現利潤最大化。如果缺少法律的約束,不正當競爭便順勢而生。我國在1993年出臺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提出,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所有經營者違反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均被視為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一)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界定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網絡技術不斷進步,網絡交易的方便快捷使之成為市場經濟中的一枝新秀,網絡市場也越來越受到經營者的重視。但不容忽視的是,網絡本身所提供的只是一種虛擬的環境,交易雙方不能完全了解對方的信息,更容易產生網絡不正當競爭現象;而在網絡經營者試圖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的同時,無形中對其競爭對手造成了負面的影響,或破壞其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或擾亂正常的網絡經濟秩序,抑或侵犯同業的商業秘密,對其經營造成不良后果等。

  諸如此類活躍于網絡大環境之中,或以即時通訊工具為媒介,或借購物、搜索等平臺以損害同業競爭者的合法權益,違背商業道德、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擾亂網絡市場秩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都被稱為網絡中的不正當競爭。同傳統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相比,網絡競爭雖然產生于虛擬的環境之中,但是由于關系到市場主體的經濟利益的關系不變,因此,《反不正當競爭法》對該行為一樣具有約束力。

  (二)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特征分析

  網絡不正當競爭形式多種多樣,并且隨著網絡經濟的發展和推廣呈現出更多的情況。對比傳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目前的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表現出以下特征:

  1.開放的網絡市場為不正當競爭提供條件,使其隱蔽性更高,更加不易被察覺。從網絡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環節不難發現,買賣雙方可以互相不了解,交易幾乎可以完全在虛擬中進行,因而經營者可能有意隱瞞其經營項目中存在的缺點和自己所處的劣勢,過分夸大其優勢,甚至有些不良商家會利用專業技術手段有意蒙蔽消費者從而侵害了其知情權。而消費者也只能在事后要求補救,完全處于被動。

  對其他網絡經營者而言,通過惡意入侵他人信息管理系統侵犯商業秘密、注冊虛擬用戶編造流言以破壞其他企業形象、網頁抄襲等行為都會給經營者帶來難以預期的經濟和聲譽損失。此時網絡特有的虛擬環境便給不正當競爭者提供了更安全的條件,使其能夠隱匿于偌大的網絡環境之中,難以被人察覺。

  2.網絡不正當競爭現象一旦成型,不良影響將迅速蔓延,波及范圍廣,后果嚴重。眾所周知,Internet得以廣泛應用的一大理由在于它在信息傳遞方面的方便及時,及時的信息傳遞簡化了市場主體的信息交互過程,但同時也為不正當競爭不良結果的迅速傳播奠定了基礎。據相關資料顯示,2014年全球互聯網用戶數量突破30億,其中我國網民規模達到6.32億。就2010年騰訊QQ與奇虎360的客戶端之爭來看,雖然只有短短幾天的“白熱化”焦灼,對雙方損失卻是不言而喻的,同時也損害了兩家公司數以億計的用戶的利益。

  3.法律適用的特殊性。雖然網絡不正當競爭仍然隸屬于不正當競爭的范疇,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制約,但是因其處于網絡這一特定的環境之中,很多市場規則不能對其形成良好的約束。法律上的漏洞便可能給無良競爭者以可乘之機,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個人隱私、商業機密等合法權益。(三)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構成要件

  1.主體是網絡經營者。網絡不正當競爭與傳統市場的不正當競爭的最大差別在于該行為發生的場合不同,網絡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主體是在網絡中從事項目經營或提供營利性服務以獲取利潤的互聯網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不正當競爭的主體只能是經營者而不能是消費者,因為只有經營者的行為才能損害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利益,消費者的行為不僅不會對經營者構成傷害,從某種程度上來看,消費行為還能刺激經營者改善其經營管理理念,推動網絡環境的進一步完善。

  2.客體是正當競爭的網絡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經濟秩序。網絡經營者為了利潤最大化,通過不正當的手段進行競爭排擠對手以獲取利益,直接侵害了其他正當競爭者的利益,從而減少了可供消費者選擇的產品和服務,同時也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而這一系列不正當競爭也對社會的經濟秩序產生了不良影響。

  3.網絡經營者采取了不正當的違法的競爭行為,并對客體造成經濟、名譽等方面的損害。不正當的網絡競爭行為破壞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是違背網絡商業道德的行為,是一種違法的競爭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明確指出,假冒仿冒他人的名稱、商標,損害商譽,虛假廣告,壟斷經營等都是不正當競爭行為類型。網絡經營者采取以上行為以達到獲取更大利潤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會對正當競爭者和消費者造成損失。

  二、我國規制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制度缺失

  我國規制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很大部分來源于1993年頒布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該法的制定到目前已經經歷了20個年頭。面對我國經濟狀況飛速發展、經濟社會不斷轉型的目前狀況,《反不正當競爭法》已經顯現出不容忽視的滯后性,不再能夠完全滿足規制網絡競爭的需要,有效的規范網絡競爭行為。

  (一)立法不足

  1.一般條款的缺失。《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中列舉了由該法第二條具體化來的11種較為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因此很多專家學者認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判定只能看其是否符合這11種具體行為,至于第一章第二條中提到的“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以及“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則被認為對司法機關而言是一般條款,而對行政機關則不是一般條款,不能由此對經營者要求民事賠償。

  基于立法的模糊性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本身所具有的不確定性,導致規制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規范中仍存在著較大漏洞。隨著經濟發展模式的不斷革新,原先能夠起到一定作用的條款的約束力也逐漸減弱,網絡環境亟待規范化的法律進行規制。

  2.專項法律的空白。就目前的立法體系看來,我國在互聯網范圍內的法律約束條件極為有限,雖然除《反不正當競爭法》之外,還有一些行政法規涉及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界定及規制,但在互聯網迅速發展的情況下,這些規則遠遠不足以有力地制約網絡市場。在市場準入、網絡產品和服務、政府監管等方面,都亟待有關的專項法律彌補現行法律體系的空白,從而保證網絡環境下經濟秩序的有效穩定。

  3.法律責任的劃分不明確。前文在網絡競爭的特征中提到,網絡競爭處于一個虛擬的環境之中,很多責任難以像實體經濟一樣容易框定。因為網絡地址和地理位置之間可以沒有任何關聯,很多以地域為管轄條件的原則難以在網絡環境中發揮作用。具體到合同與侵權行為上來看,網上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可能不在同一地域發生,那么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就有可能不同,所受的地域管轄也不同,一旦侵權行為發生并且介于兩地或多處法規之間時,責任的判定就難以以某一標準進行,進而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二)司法障礙

  1.電子證據不易采集,可信度受到懷疑。網絡不正當競爭發生在開放的數字化網絡空間之中,一旦不正當行為發生,虛擬的承載環境難以再現,被侵權一方無法提供最直接的證據來證明事件發生的過程,只能通過有意識的留存下來的相關數字資料對審判提供證據。但是電子證據是一種超越傳統證據形式存在的全新的證據,它必須經過計算機生成、網絡傳送、接受、存儲等過程的轉換才能為人所知。電子證據還具有瑣碎分散的特點,同時也容易被改動而不留痕跡。所以,電子證據即使克服了采集的困難,還要經受可信度的懷疑,不能受到充分的信任,難以作為有力的證據來維護被侵權者的利益。

  2.濫訴情況突出。由于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辨識困難,被侵權人往往很難確切地知道不正當行為的行為人究竟是誰,層層追訴的結果也可能會是相互推卸責任。于是被侵權人就會將所有可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人一齊列為侵權人,全部交由法院審判從而確定責任。這勢必會加重執法部門的工作量,增加不必要的調查取證程序,使審判更加困難。

  與此同時,也存在一部分專業的法律執業人員,為謀取自身的經濟利益,賺取高額的訴訟代理費用,煽動被侵權人將原本能夠和解的案件訴諸法庭,到頭來卻不關心委托人的利益,導致委托人得不償失。

  (三)執法困境

  我國規制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制度缺失的執法困境主要表現在執法主體分散混亂方面。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部門監督檢查的,依照其規定。”而在網絡環境中,很難像實體經濟一樣明確指出不正當競爭行為隸屬的領域,并且網絡經濟往往涉及諸多現實范疇。這樣一來,不僅法律明確規定的工商管理機關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執法的權力和義務,只要有涉及,商標管理委員會、質量監督等部門、甚至其他關聯到的公用企業、金融部門、服務行業也會介入。執法機構交叉重疊或者相互推諉,不但有害于維護網絡環境和諧進步,往往還會不利于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執行。

  在奇虎360與騰訊QQ之爭中,涉入干預的是工信部與公安部,而不是有直接管理義務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盡管事件迅速擴大,對各界影響頗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不曾出面發布強制的行政命令;直到事件發展到白熱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才對此事作出反應。而后繼續由工信部和公安部跟進處理,但也并未有效減緩事態的惡化。可見,行政權力分散重疊破壞了國家權力機關的行政執法效率,對網絡環境的和諧穩定構成了一定的威脅。

  參考文獻(略)

本文已影響6827
上一篇:機電一體化專業本科畢業論文范文 下一篇: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相關文章推薦

|||||

主站蜘蛛池模板: 石河子市| 涿州市| 肇庆市| 连云港市| 迁西县| 临清市| 大丰市| 阳城县| 易门县| 瓦房店市| 红原县| 江川县| 香港| 长武县| 中卫市| 郓城县| 搜索| 浠水县| 黄龙县| 黎城县| 泰顺县| 江都市| 黄浦区| 乐清市| 凌源市| 彩票| 安福县| 忻城县| 龙川县| 鹤岗市| 彰化市| 阿克苏市| 淄博市| 乌拉特后旗| 临沂市| 靖边县| 航空| 松滋市| 江安县| 大英县| 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