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政策
聊城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相關政策
根據山東省《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聊城市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了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2005 年以來聊城市連續第11年為企業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記者27日從聊城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了解到,本次調整的養老金已全部足額及時發放到位,調整后,全市10.8萬名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養老金255.2元。
本次調整的范圍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對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進行普遍調整,按三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長125元;第二部分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為7個檔次,月增加額為30至90元。第三部分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201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計算增加。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相關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計算)、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 250元、150元和280元。
對符合條件的退職人員,按退休人員普遍調整的辦法分三部分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按市(省直管企業)退休人員標準的80%計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與退休人員相同的辦法增加。對符合規定的'年齡條件的退職人員參照對退休人員的規定執行。
“這是2005年以來聊城市連續第11年為企業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社會統籌的,從原渠道列支。聊城市加大資金籌措力度,目前增加的養老金已全部足額及時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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