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
6月5日下午,我們的工作人員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近日出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政策,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符合本次調待范圍的人員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據我們的工作人員了解,山東省還對“建國前老工人”以及對按省有關規定補繳參保的原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五七工、家屬工等單獨制定了養老金調整辦法。
據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我們的工作人員,此次基本養老金具體調整人員和標準為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針對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按省政府辦公廳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等有關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仍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兩部分相結合的方式。
普通調整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170元增加,退職人員按每人每月136元增加,第二部分按退休(退職)人員2013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4.8%增加。在經過普通調整的同時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將采取適當傾斜的方式,累加享受以下待遇。第一是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按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三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分別提高30元、50元和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剛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第二是符合本次調整范圍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第三是企業退休的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包括按規定享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調整基本養老金后,其基本養老金低于調整后的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與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一樣,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等有關規定,辦理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也將調整養老金標準,采用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對于按省有關規定補繳參保的原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在普遍調整中,將按照繳費三個檔進行調整,第一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88元;第二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72元;第三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56元。同時,適當傾斜又分兩部分,第一是按照繳費檔次增加養老金后,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第二是對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此外,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紅軍時期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500元,抗戰時期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40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300元。本次增發的待遇,不作為計發1至3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
據我們的工作人員了解,此次濟南市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退休人員共約34.7萬人,目前,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正在抓緊調整信息系統程序,測算每名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數據,預計近日將補發到位。本次調整養老金的具體政策,可登陸市人社局網站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熱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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