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國加入WTO以來,全球化運作的觀念已經扎根在眾多中國企業家的腦海中,越來越多的企業“走出去”到國際市場上擴大經營范圍和影響力已經成為一種趨勢。通過海外并購,將全球資源與中國相關產業對接并有效重組,無疑將大幅提升企業與產業價值,使中國經濟科學高效地實現升級。當并購活動跨越了國界之后,迥然不同的政治法律文化環境、經營消費環境,使得跨國并購成為一項復雜的高風險的經濟活動,從微觀層面看,遍布并購活動各個階段的財務活動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并購的成敗。
一、我國企業跨國并購現狀
(一)跨國并購成為對外直接投資的主要方式
從商務部發布的數據分析,近年來我國企業跨國并購發展迅速,一些有實力的企業活躍于國際并購市場,并購的數量和規模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將跨國并購作為對外直接投資的主要方式,并購金額屢創新高。
(二)投資領域多元化
現階段中國企業“出海”,國有企業跨國并購交易的投資重點仍主要集中于能源電力、資源(原材料)和工業等行業,民營企業的投資領域則更趨多元化,除三大行業外,還涉及工業技術、消費品及服務,以及高科技等行業,互聯網、房地產、文化等行業的海外擴張增速明顯。
(三)呈現戰略驅動
未來企業之間的競爭,本質上是產業鏈之間的競爭,是產業鏈協同優勢之間的競爭。從提升產業鏈競爭力的角度出發,彌補自身產業鏈的不足,是當前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的主要動機[1],通過海外并購,中國企業彌補了產業鏈短板,產生產業鏈協同效應,放大了企業的競爭優勢。
(四)跨國并購的成功率較低
由于企業跨國并購固有的復雜性,許多因素可能造成跨國并購的預期與結果發生偏離,甚至有可能使原企業進入困境,從而使并購失敗。來自《中國經營報》的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中國企業出海的成功率不足20%。此前,曾經有國內外咨詢機構認為中國企業的海外并購有70%是失敗的。
二、我國跨國并購中的財務問題
(一)缺乏清晰的國際投資戰略
海外并購是企業的重大投資行為,也是企業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因此應當與企業的發展戰略保持一致。[2]科學可行的并購戰略方案是跨國并購活動成功實施的保證,而有些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時候,高層決策者缺乏國際化的視野,沒有一個清晰地國際化發展戰略框架,不能正確評估企業處于產業鏈和價值鏈的位置,從而導致并購失敗。
(二)不能正確評估目標企業價值
在企業并購中對交易的對象即目標企業進行價值評估是并購過程中一個極其復雜但十分重要的問題,科學、公正地對目標企業進行價值評估是談判或交易的基礎也是并購獲得成功的關鍵。然而,在我國跨國并購中,對目標企業價值的評估存在諸多問題。
1.對外部環境及目標企業信息的掌握不準確。國際資金的流動以良好的外部環境為前提,資本基本職能的發揮、資本的有效運行以及資本增值也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然而由于地域、文化、技術等因素的影響,大多并購方企業對外部環境缺乏充分的研究,在對目標企業的信息掌握上,難于在短期內完全了解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相較于普通并購,并購雙方存在較大的信息不對稱,由此給并購時的價值評估帶來困難,甚至導致并購失敗。
2.缺乏價值評估的有效方法。目前常用的評估方法有以市場為基礎的評估模式、以收益為基礎的評估模式以及以資產為基礎的評估模式,不同評估方法確定的目標對象會存在較大偏差。在進行價值評估時需要考慮目標企業未來的盈利能力,然而企業發展具有不穩定性,價值評估時的一些假設與實際情況會有所不同,所以對目標企業價值評估的結果也會產生偏差。另外,不同的國家使用不同的財務和會計準則。上述這些因素都增加了并購目標企業評估的難度。
(三)融資環境不理想
海外并購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是否有通暢的融資渠道以及優化的融資方式。成熟的資本市場對企業的并購行為有積極的引導作用,并且能為企業并購獲得大量資金支持。當前我國跨國并購的融資環境不斷改善,同時積極地創新和發展跨國并購的融資渠道和融資工具,但鑒于我國基本國情以及資本市場不太發達,目前國內的融資渠道有限,股票市場還不能成為我國跨國并購融資的主要市場,債券市場由于發債程序繁瑣且難度大,也容易使企業錯失并購良機。此外我國企業并購資金來源主要是“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方式,但我國商業銀行對海外并購的不積極導致企業在競購時不具有資金優勢,投資銀行還是以傳統的證券承銷及經紀為主要業務,因而在對企業跨國并購融資中無法充分發揮作用。
(四)支付方式單一
通過對近年中國企業跨國并購事件分析發現,中國企業海外并購中只有極少選擇了股票對價,絕大多數企業都選擇了現金對價。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國資本市場的有效性差,中國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被東道國企業控制人接受,國內資本市場的海外并購支付工具極其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中國企業海外并購中對價方式的選擇。[3]這種以現金收購方式為主的對價選擇簡便、快捷,有助于并購方抓住商業機會達成并購交易,但從經濟后果來看,這種對價支付方式對國家外匯儲備依賴程度高,且過分依賴現金對價對企業來說融資壓力大,財務風險較高,對并購規模有很大限制,另外因為跨國并購涉及外匯,還會受匯率波動的影響;從治理后果來看,這種對價選擇雖然對并購方控制權稀釋威脅小,但不利于對并購后目標公司的整合和控制以及對管理層人員激勵。
(五)財務整合效果不佳
企業在完成并購前期的準備工作和并購中的交易過程之后,并購過程也僅僅是進行了一半而已,并購后的整合工作才是并購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其中財務整合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并購完成的企業如果財務績效不理想,也不能認為是真正的并購成功。目前我國企業跨國并購后財務整合總體效果不佳,在現實的收購中,部分企業沒有充分認識到財務整合的重要性,企業往往是先完成收購,再考慮整體的戰略,對財務整合的內容、方法和步驟等疏于計劃,更有甚者有些整合方案僅僅止于紙上得不到有效執行,致使整合流于形式,無法在短期內發揮并購的財務協同效應,嚴重的或會錯過時機,導致并購失敗。
(六)跨國并購績效評價體系不完善
當前對于并購績效的評價,主要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基于有效市場假設,分析宣布并購前后一段時間內股票價格的相對變化;另一種考察企業的獲利能力及現金流等財務指標的變化。然而股票市場的短期變化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而財務指標也有其固有的缺陷,現有并購績效的評價方法希望通過一種方法,從一個角度對并購產生的所有各種協同進行全面評價很明顯是不切實際的。另外,不管是全球范圍內還是我國企業的并購活動,戰略性并購都占了其中的絕大部分。然而目前關于績效的評價中大多忽略了對戰略維度的衡量。忽略了并購是否有助于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是否增強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三、企業跨國并購中應對財務問題的建議
(一)合理選擇目標公司
企業進行跨國并購前,要制定詳盡合理的長期的發展戰略,明晰自身國際化定位,通過完善合理的戰略規劃引導收購。在實施并購時,應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選擇目標企業,研究并購目標企業的業務特點及地域優勢、與企業發展戰略的契合性以及并購后的協同效應等。從戰略的高度來選擇符合企業長遠利益的目標企業的海外并購才能有效規避并購風險。
(二)合理評估目標企業價值
1.發揮中介機構在價值評估中的作用。對目標企業進行估值時,應避免因企業的盡職調查不到位和風險估計不足而造成的較高定價風險。由于跨國并購的復雜性,為了解決企業并購收集信息的困難,企業除了應擁有一支專業穩定的并購團隊之外,還可以通過選擇專業的中介機構進行詳盡的財務盡職調查以識別并量化對交易及交易定價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為企業提供強有力的談判支持,便于企業給出合理的報價,并對目標企業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提出有力的反駁。另外當出現由于不實信息造成并購價格虛高時,可以要求中介機構賠償,從而實現定價風險的轉移。
2.選擇合適的定價方法。價值評估是跨國并購的前提條件,對同一標的企業,用不同的方法估價有時候會有很大的差別,并購企業應當根據自身的經營戰略、并購動機及掌握相關信息的充分程度、并購雙方所處的不同情況等來決定采用相對適合的評估方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跨國并購本身的特點,在并購過程中,有許多傳統的定價方式無法解釋的特殊現象,比如:并購活動產生的協同價值,實物期權帶來的戰略價值,以及并購后發生控制權合并產生的溢價效應。
(三)拓展融資渠道
如前所述,目前我國企業進行跨國并購活動的融資方式仍然以債務性融資為主,給企業帶來了較大的財務壓力的同時也提高了現金的流動性風險。考慮到跨國并購所需的資金數額巨大,僅僅一家銀行可能不能滿足資金籌集的需要,因此在進行跨國并購融資時,可以利用銀團貸款,既可以有利于企業用較低的融資成本籌資大筆資金,又可以通過同業之間相互合作有效降低貸款銀行對于同一貸款人的風險。在國內IPO困難、流動性緊縮,企業很難在國內找到融資渠道的情況下,可充分利用境外資本市場完成對價支付,包括通過在境外國際化程度較高的證券市場再上市,規避中國證券交易市場有效性差的缺陷,用境外配發新股實施換股并購;也包括與境外投資銀行、基金合作,通過境外融資平臺進行并購融資[3]。
(四)合理安排支付策略
在決定支付方式時,決策人需要考慮并購方自身的財務狀況與目標企業股東的抗拒心理等因素,合理安排支付方式,設計債務、現金以及股權方式的各種組合,保資金的合理配置降低財務風險。目前“現金收購”已不再成為國際上的主流支付方式,認股權證和可轉換債券等混合型融資工具在成熟資本市場已經被廣泛應用,我國企業可以借鑒國外成功的經驗,推動混合型融資工具在企業并購融資中的運用,采取“綜合證券并購”,或“現金+綜合證券”的方式,避免單個支付工具所產生的弊端,而且可有效防止并購方原股東股權稀釋而造成的控制權轉移等問題。
(五)提高財務整合技巧
針對整合風險,在并購之初即制訂詳細的整合計劃,一旦收購完成,及時作出一系列相應的整合反應;要注重財務部門和其他輔助部門組織機構、工作流程的整合以提高財務部門的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全球范圍的信息傳遞機制,盡快發揮財務協同效應;加快完善并購企業和目標企業的財務制度統一,完成財務信息的轉化,使雙方財務信息具有可比性,管理層能以此為基礎做出最佳的財務和經營決策;由于海外經營活動在多個國家進行,這就造成了企業重復繳稅的可能,企業可充分利用目標企業的稅收制度,合理進行稅務籌劃,減輕企業稅務負擔。
(六)改進并購績效評價體系
雖然財務指標的客觀性受到質疑,但由于我國證券市場創建時間不長,股價變化不能有效反映經營狀況,所以利用公司財務報告中的主要財務指標來衡量公司經營業績仍然有一定的優勢。另外,有些并購對企業業績產生的影響要在幾年之后才能表現出來,所以為充分反映企業并購行為給企業帶來的績效變化,企業需要對一個較長的時間段內的財務指標的變化情況進行分析。有學者認為,公司財務成果的變化雖然受宏觀環境的影響,但會計政策的變更是主要的影響。因此為消除非并購因素對并購績效的影響,要將樣本公司的各個財務指標與同行業其他公司的同一指標的平均值進行對比[4]。當然,為提高并購績效評價的客觀性,在評價中還要注意并購前后的通貨膨脹、國際匯率變動、政局更迭等不可抗力的影響,以減少績效評價的誤差,提高績效評價的客觀性。
(七)培養熟悉各國財務會計準則的國際財務會計人才
企業的跨國并購,涉及的金額大、風險高,由于缺乏具有國際貿易、投資、金融等方面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才、缺乏熟悉各國財務會計準則的國際財務會計人才,我國企業在進行跨國并購談判時大大地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并購績效。因此,盡快培養出跨國并購的專業性人是當前重要任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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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繼坤.我國企業跨國并購財務問題研究[D].安徽大學,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