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調研報告范例[12篇]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那么一般報告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行政執法調研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1
一、各縣市區建設行政執法總體情況
從這次行政執法督導檢查的總體情況看,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加強法制建設,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工作部署,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建設市場監管,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領導重視程度高,基礎工作比較扎實。
1、各單位基本做到了法制工作制度比較健全,領導分工明確。縣建設局法制工作機構健全,建設執法工作職責分明,基本做到法制工作有人專管,依法行政工作有部署、有落實;
2、重視發揮法制部門的作用。市建設局高度重視法制工作,機構人員配備較強,各項職責全面到位,法制工作積極主動,成效顯著,尤其是在普法、立法、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中,較好的發揮了法制機構的作用,促進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斷提高。縣建設局在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中,結合本縣實際,將部、省、市的有關文件、制度和“xx”普法工作制度裝訂成冊,便于查閱;
3、重視法制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xx”普法宣傳教育,增強了建設系統干部職工依法行政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縣、建設局、馬頭工業城建設局和綜合執法局舉辦了行政執法培訓班,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4、健全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各縣(市、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完善了規章制度,規范了執法行為,基本避免了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的發生,確保了建設市場和各項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在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設等基礎性工作較好的單位是、峰峰、縣、、縣、臨漳、、涉縣、、建設局。違法行為記錄、執法情況報告和統計報表上報較好的單位是開展較好的單位是、峰峰建設局。
(二)市場監管情況良好,市場行為比較規范。
1、從被檢查各縣(市、區)的在建工程情況看,基本做到了各方市場主體現場管理的臺賬、資料、日志齊全;建設項目的土地、規劃、招投標、質檢、安檢、施工許可審批手續完備,總體情況良好;
2、大部分縣(市、區)建設局設立了專職的建設稽查隊伍,峰峰建設局還配備了用于市場稽查具有錄音錄像功能的“執法儀”,縣建設局購置了電動執法巡邏車,加強了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在維護市場正常秩序,規范企業市場行為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規范市場行為方面做的較好的是:峰臨漳、縣建設局。
3、拆遷工作。大多數縣(市、區)的拆遷管理機構比較健全,縣、市、縣在拆遷許可和裁決方面做的較好。
(三)行政處罰行為開始逐步規范。處罰案卷查閱情況。檢查中發現,凡有行政處罰案件的單位,均能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執行法定的處罰程序和自由裁量標準,使用省住建廳統一印發的行政處罰文書。在處罰程序和案卷質量方面做的較好的是:工業城建設局簡易處罰案卷制作比較規范。通過督導檢查,進一步規范了處罰程序和案卷制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在法制建設方面:一是個別單位法制機構、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不健全,執法不到位,監管不到位的問題比較突出;二是有的單位基層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不高,業務能力不強,綜合執法能力相對薄弱;三是違法行為記錄、行政執法報告和統計報表制度普遍落實不好;四是個別單位依法行政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基礎性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展開閱讀全文
2、在行政執法程序方面:一是有的建筑工程存在審批程序倒置、時間不銜接現象,個別項目施工許可證在立項、規劃之前;二是有的行政處罰存在調查筆錄制作不規范、處罰文書使用錯誤;在內容填寫上不認真、不規范、字跡潦草,內容過于簡單,尤其調查筆錄問題最多。三是違法行為定性不準確,處罰程序不完整,有的非法工程沒有對應當處罰的違法行為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四是處罰審批表不經法制機構審查,有的沒有主管領導審批意見,只加蓋了局行政印章;五是落實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及相關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3、在房屋拆遷執法行為方面:一是今年以來,大部分縣的拆遷項目由于是集體土地,不具備核發拆遷許可證條件,因而多采用土地儲備或者行政拆遷的辦法,拆遷程序上不規范的問題比較普遍;二是有的縣拆遷管理機構不健全,執法不力,監管不到位的問題突出;三是對房屋拆遷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認識理解不到位,影響依法拆遷工作的正常開展;四是對拆遷文書、案卷、檔案資料管理不規范。
4、在建筑施工現場監管方面:主要存在提前開工、審批手續不全,許可備案文書缺項或不規范、時間倒置,監理人員不到位、個別工程審批時間有涂改現象;尤其是有的縣對建設市場存在“重審批、輕監管”,對施工現場稽查不力,對違法行為查處不嚴,至今無一例行政處罰案件。
檢查組在督導檢查中,對發現的問題均當場進行了糾正;對每一個案卷從立案到結案逐一查閱,當場指出存在的問題、不足,并就問題的原因進行分析,對如何改進進行指導。
各單位存在的問題詳見《行政執法督導檢查發現問題一覽表》。
三、下一步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要高度重視,認真整改。對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認真整改,是全面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水平的一項重要工作。一是要加強法制機構建設。各縣(市、區)建設局要根據依法行政的`要求,強化法制機構的力量,選拔素質好、懂法律、業務精、能力強的骨干充實到法制工作崗位上,以適應法制工作的形勢和任務需要;二是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針對檢查組提出的問題,舉一反三,對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一次回頭看,全面查找工作漏洞,深入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分門別類提出處理意見,抓緊落實整改措施。要加大批后監管力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切實加強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三是要將本次檢查所發現市場主體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作為近期查處的重點,組織力量進行重點調查,依法從快、從嚴處理;四是對嚴重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件,要在媒體上曝光,震懾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同時,組織對市場行為的專項檢查,及時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加大查處力度,維護正常的房地產市場、房屋拆遷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2、嚴格審批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在實施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的形勢下,要處理好行政提速、簡化程序、特事特辦與依法行政的關系,作出各種行政許可、拆遷裁決,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進行,認真審查申請人的資格和提交的有關材料,依法認定有關事實,按照法定標準、程序,在審核有關資料、程序合法性的基礎上作出許可、裁決決定。對達到聽證標準的許可、裁決,必須嚴格依照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組織聽證。要按照國家、省的規范行政許可、拆遷裁決、行政處罰文書的規定,認真制作法律文書,規范許可證件格式,提高案卷質量。
3、加強培訓指導,提高執法水平。一是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法規的學習。要結合國家“xx”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抓好本單位的普法工作,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質。要經常組織專題法制講座,強化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的學習。二是針對目前我市實際和各縣市區的要求,年市局將加強對建筑市場執法人員和房屋拆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執法業務知識為重點,以基層執法人員為主要對象,組織培訓學習;三是按照市建設局印發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化文件匯編》和《行政執法常用案卷實用手冊》的統一要求,開展行政執法案例分析、現場觀摩、交流學習,以及標準化案卷評查活動,進一步提高一線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的實際操作能力和案卷制作能力;四是要針對區縣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參差不齊和當前工作實際,結合部分縣、區的要求,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區、縣的業務指導,派出業務骨干到基層、到執法工作第一線面對面進行輔導示范,進一步提高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執法能力;五是要按照執法責任制和層級管理要求,繼續深入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檢查和綜合考評活動,督促檢查各單位的依法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批后監管等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要通過上述措施,實現全市執法隊伍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為全市的建設事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為城鎮建設“三年上水平,要先行”奠定良好基礎。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2
尊敬的YY調研組各位領導:
你們好!
首先,我代表XX縣政府對各位領導來我縣調研指導工作表示熱烈的歡迎。下面,就我縣的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向各位領導做一匯報!
20xx年以來,我縣的依法行政工作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以下簡稱《綱要》、《決定》)的要求,緊緊圍繞構建法治XX的目標,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經全縣上下共同努力,依法行政工作體制不斷健全,執法隊伍不斷加強,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全民法制意識普遍增強,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績。現將主要工作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依法行政工作
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推進依法行政。以來我縣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工作,印發了《XX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成立了以縣長為組長、常務副縣長為副組長,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經常聽取依法行政工作匯報,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對相關工作進行指導,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各鄉鎮、各部門也相應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有關方面協調配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每年年初,縣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同時印發XX縣人民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各鄉鎮和政府各部門著力從認真學習貫徹《綱要》、《決定》精神、切實增強推進依法行政的緊迫感、責任感,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切實將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實處。
加大法制宣傳培訓力度,強化干部群眾學法用法意識。為切實增強行政執法人員對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縣政府制定出臺了《XX縣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制度》,為法制培訓提供了制度保障。20以來,縣政府按照《綱要》要求,每年舉辦2期依法行政培訓班,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對我縣執法人員進行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強制法》等。通過培訓,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執法水平明顯提高,領導干部進一步增強了法律觀念,提高了法律素養和專業素質,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建立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程序
1、建立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我縣制定了《XX縣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XX縣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 《XX縣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XX縣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XX縣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后評價制度》、《XX縣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等規范性文件,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與民主決策,積極開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和聽證活動,特別是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決策,通過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政府的網站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確保重大行政決策的適當性、民主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堅持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健全了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縣人民政府各種會議作出的決策和決定進行跟蹤督查,限期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工作不力、作風不實、紀律不嚴及其他違反黨紀政紀的,嚴格實行責任追究,由縣紀委、監察、組織、人事等部門依據有關規定,予以通報批評、并記入年終考評檔案。
三、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1、積極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成立政務大廳,將行政許可機關分散在內部多個機構的行政許可權歸到政務大廳,努力減少辦理環節,從源頭上解決“兩頭辦理和授權不到位”問題。
2、為了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切實解決城市管理領域長期存在的多頭執法、職權交叉、重復處罰、執法擾民和行政執法機構膨脹等問題,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降低行政執法成本,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堅持依法行政,我縣于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該局以“實施六項重點計劃,提升城市形象”為目標,以“科學管理,嚴格執法”為手段,以“強化執法隊伍建設”為根本,以“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執法力度,提高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為創建整潔有序、和諧文明的城市環境做了大量工作。同時為在更多、更廣泛的`領域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工作進行了探索,積累了經驗。
3、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我縣各行政執法機關對行政執法責任進行了層層分解,做到了崗位到人,責任到人,認真落實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檢查制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行政執法投訴制度、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制度,進一步明確了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目標和執法責任,規范了執法行為,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有了明顯提高,執法效果有了較大改善。
4、認真做好案卷評查工作。認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每年縣政府都組織案卷評查小組,對全縣行政
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及行政許可案卷進行了評查,從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時限、文書制作等方面進行了評查。評查工作結束后,還專題召開情況通報會,各評查小組分別對評查情況進行了通報。通過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進一步掌握了我縣的行政執法基本情況,及時發現了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為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奠定了基礎。
四、堅持政務公開制度、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我縣堅持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部門、單位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以政府的網站為依托,開設了政務公開專欄、部門信箱欄目等。對不按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辦事,暗箱操作,或只公開不承諾、只承諾不踐諾、敷衍應付等行為堅決追究責任,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成立政務大廳,將行政許可機關分散在內部多個機構的行政許可權歸到政務大廳,努力減少辦理環節,從源頭上解決“兩頭辦理和授權不到位”問題。
做好調解、信訪、訴訟、復議、執法監督的銜接配合工作。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行政監督、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暢通行政復議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并及時公正作出決定,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堅持協調在先,注重用協商、調解等手段化解矛盾。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3
隨著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及依法行政的貫徹執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對行政執法重視程度的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整體狀況明顯改觀,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執法作風進一步轉變,執法效率和質量明顯提高。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擴大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影響,提高了人們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認識,進一步贏得了民心,樹立了系統的威信。但是在日常的行政執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在執法過程中常常會遇到法律法規的邊緣問題
我國正在社會主義法制社會建設進程中,有些法律法規不盡完善,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又屬于新興部門,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備的情況或者漏洞也在所難免了。在法律法規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問題處理上我們的執法人員常常會無所適從,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郵局郵購假藥的問題。在法律的規定和可操作性上都不是很明確。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這些漏洞打“擦邊球”。類似這樣的行為我們明知是不合法的.但也也很難處理,這就要求我們的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遇到類似問題要積極向上級機關請示匯報,同時要靈活運用法律法規,不能生搬硬套法條。在保證依法行政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保證執法質量。不能以沒有相關法律或法規的規定為借口對違法犯罪行為姑息。
二、在執法過程中有執法部門執法權交叉的情況
現階段在食品藥品的管理上不是由我們單獨管理,同時還有衛生、工商、質監、公安等多個部門的交叉管理。這就容易造成許多問題大家都管,都管不到位。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以食品、保健品冒充藥品進行宣傳,而執法人員往往很難取證。也很難處理。這就要求衛生、工商部門配合工作。還有些食雜店或居民家無《藥品經營許可證》出售藥品,但是我們不能入室進行搜查。這就需要與公安部門配合工作。因此在處理這些權力交叉問題的時候,要明確關系,執法過程遇到自己管轄范圍以外的又關乎到執法結果和質量的情況要做好協調工作,明確權力范圍,處理好和各個部門之間的關系。大家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行政執法隊伍素質有待提高
(一)是執法人員的個人素質和執法能力參差不齊。有些執法人員相關專業知識儲備不足,對于法律法規的理解程度也各有不同,解決這種情況要從三方面入手。首先,錄用行政執法人員要嚴格標準、公平競爭、擇優錄用,切實把好用人關。其次,要實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試制度,對執法人員在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培訓上多下功夫,增強執法的能力和素質。在行政人員的年度考核中,將法制觀念的強弱、掌握法制觀念的程度、依法辦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與他們的任職、晉升結合起來。要嚴肅紀律、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從嚴治政 。
(二)是重實體、輕程序。行使行政執法權,不僅要嚴格遵守實體法,還要嚴格遵守程序法。在辦案過程中我們往往容易重實體、輕程序。這是一種錯誤的做法。在執法過程中,程序合法是實體合法的保障,在實體合法的基礎上重視程序,才能保證行政執法行為本身的公正、合理。
四、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素質不同
在監督執法過程中大多數的相對人能夠積極配合執法人員的工作,但是有些相對人對法律法規和我們執法人員的工作性質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了解,因此對我們的執法工作極不配合。這就要求我們的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耐心細致。執法過程中要堅持事前警示、事中引導、事后回訪的原則。事前警示,通過法律法規培訓、媒體宣傳、現場檢查指導等形式加大普法宣傳,增強行政相對人的守法意識和責任意識。事中引導,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一方面要正確把握自由裁量權,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行政合法性與合理性關系;另一方面又要對企業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給予解答、遇到的困難及時給與幫助,引導企業合法經營、規范發展。事后回訪,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訪,或發放書面征求意見函,對存在的問題和受到行政處罰的單位及時進行跟蹤回訪,聽取其對行政處罰的意見,對藥品監督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讓行政相對人有渠道反映“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那些做法不對,應該怎么改進”,以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五、人民群眾對食品藥品監督工作的理解存在誤區
不少人民群眾能夠對我們的工作性質不了解,不支持我們的工作甚至阻撓我們工作的情況時有出現,特別是在一些非法的藥品宣傳會上,他們打著“送藥”“義診”等旗號蒙騙群眾當執法人員依法進行取締的時候,有些不明真相的群眾就會誤解我們,認為我們是無事生非,延誤他們治病的時機。在執法人員了解情況的時候不配合我們工作,有時甚至辱罵執法人員。遇到這種情況,我們一方面要盡快取證,防止不法經營者趁亂轉移假劣藥品,一方面要維護秩序,安撫群眾的情緒,向他們解釋我們的工作職責和目的,得到他們的理解的同時也是對我們工作的宣傳。另外,有利于我們在以后工作的開展。我們還需要在大眾媒體上多做宣傳,加大“普法”力度,一方面提高群眾的法制意識,自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食品藥品監督深入理念人心,這有利于提高執法人員在人民群眾中的認知度,有利于我們順利的開展工作。也有利于防止執法事故發生。
六、我縣地域廣闊,路況不好,不利于檢查
我縣方圓6176平方公里,下轄11個鄉鎮,12個農林牧漁場,79個行政村。全縣共計24.9萬人口。全縣藥品批發企業3家、藥品零售企業48家、醫療機構292家。部分鄉鎮的公路設施很差,作為基層執法隊伍,條件不是很好,經常性下鄉檢查難度很大。這就要求我們發揚艱苦奮斗的精神。克服困難,盡可能把工作想好作細,能一次解決盡量一次解決,提高執法效率,以質取勝。同時充分發揮“兩網”協管站、信息站的作用,向村民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向村民提供最新的醫藥方面信息,向我們提供假劣藥信息,幫助我們規范農村藥品市場。
作為食品藥品監督執法人員,我們還有很長很艱辛的路要走,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們要增強自身素質,搞好輿論宣傳,加強人員培訓。切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和普法能力,在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制社會環境的同時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行政執法隊伍。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4
關于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現狀及應對措施分析
基層工商所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派出機構,是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基礎,是履行行政執法,市場監管職能的窗口部門,是整個工商局的門面,而在這個門面里,工作人員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大眾對整個工商系統的認知,因此基層工商所的工作,是整個工商系統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行政執法又是基層工商所的一重要職能,作為一名基層工商所工作人員,對于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現狀及應對,有如下粗淺體會與認識:
一、外部執法環境
國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方針后,要求各執法機關都必須嚴格遵守這一大的準則,在這個建立法制社會的大環境下,國家對于工商行政執法有著高標準、高要求,同時工商行政執法受社會、輿論、司法機關,及上級部門等諸多監督,更進一步督促了工商行政執法水平的提高。現今,基層工商所基本杜絕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三亂”行為,從以前的不合法、不規范,轉變成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宗旨辦案,力爭個個是鐵案。
但是在眾多監督下,大眾也應該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問題和困難。一方面,國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軌道使我國工商行政執法環境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中國行政執法的本身就是具有范圍廣、數量大、任務重、執法依據的層次和種類多等特點,特別是基層工商所在行政執法中,面對和接觸的有部分法律知識缺乏,對于工商的職能不了解的當事人,執法人員時常會面臨言語污辱及打擊報復的言論威協,甚至暴力抗法的情況。而輿論環境中也有部分不明真相、跟隨起哄的群眾以及某些不負責任,為吸引大眾眼球,報道偏頗的媒體。這些因素構成了目前壓力大的、條件艱苦的'執法環境。
二、內部執法現狀
(一)指導力度不統一
各工商局根據職能分工劃分了各個部門,有法制股、辦公室等,而各部門的業務范圍側重不同,但又有交匯之處,對于交匯之處,經常由于所站角度不同,考慮的問題也有不同,從而意見不統一,要求基層工商所執行的也各不相同,這讓基層很難得心應手,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辦案效率。
(二)重程序、輕實體
實體指具有權利和義務的事物,程序是指法律規定所必須具備的法律要件。可見,程序和實體都是執法中必不可少的,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在我國法制不健全的前幾年,工商行政執法過程中,確實存在很多 “重實體、輕程序”現象,但經過幾年對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及文化素養的提高,全國范圍內的重實體,輕程序現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然而,一些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實踐中,對于一些違法行為,執法機關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但只要程序有瑕疵,就將行政處罰行為予以撤銷;一些人總在程序上大做文章,某些專家在評論一個案件辦得是否合法時,總是以程序放在第一位,不注重實體效果。在這些個案沖突中,造就了現今一些工商行政機關過于重視程序,把程序放在第一位,生怕被人發現一丁點的漏洞,而對于實體,相比之下,被人輕視,從而從“重實體、輕程序”走向了“輕實體、重程序”的極端。
以上二種做法都是違背了制定法律的初衷,制定法律不是為了程序而辦案,而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程序與實體是辯證統一的,程序法的功能是輔助性的,國家制定程序,是為了使實體法運用時,更具有公正性,但總的來說程序的啟動是以實體法的實現為目的的,所以,不能簡單的認為程序合法,實體必然合法,過于強調程序,只能造成人力物力資源的浪費,同時助長了違法行為的氣焰,對于完全可以補正的,不影響實體權力義務的程序瑕疵,完全可以及時予以補正,而不是單一的進行撤銷。
三、應對措施
在分析目前外部及內部執法環境及現狀的基礎上,筆者認為,在執法辦案時發現違法行為,不但要按照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更要注重發現該違法行為有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以便及時,有效的防治。同時,對于一些人為思想的變化,可能產生的違法行為,及時的預以提醒,警示,做到防微杜漸,將違法行為制止于萌芽狀態。
不可否認,以前的工商行政執法,手段單一,以罰代處;亂收罰款,重復執法,同時,工商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不高,文化程度較低,然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不斷改革與發展中,這些問題都已基本得到了解決,工商行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有了明顯的提高,總之,基層工商所作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的第一線,直接關系到民眾心中的工商形象,切實提高行政管理執法水平,為基層工商所創立良好的執法環境,對于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5
一、機構現狀
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是隸屬于市交通運輸局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核定編制71人,實際在編61人,由法定授權的實施道路運輸管理的執法單位,共有執法車輛11輛,其中交通廳配備執法標志車1輛,執法服裝全員配備齊全。
二、隊伍現狀
我局實際在編61人,取得正式執法證件的60人,人員來源大部分是解決的政府安置人員內部職工子女和部分軍轉安置、其他單位外調人員,學歷結構為大學本科11人,大專49人,中專1人,專業多為法律和交通運輸管理專業為主,年齡結構35歲以下有8人,35-50歲有49人,50歲以上4人。
三、進人用人機制
我局自20xx年至今一直未新進人員,而20xx年以前進入的人員少量是軍轉安置人員,大部分是解決政府安置對象和內部子女,導致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年齡普遍偏大。自20xx年被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進人用人都是按照人社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公開招考,現有執法人員的評價、考核、獎懲、選拔工作都是嚴格按照公務員、工勤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的.有關規定進行的。
四、交通隊伍信息化建設
我局的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都已經實現了信息化管理,在道路運輸行政處罰案卷的信息化管理方面還未完全到位,由于應用軟件程序的問題和實際辦案人員在路上現場執法時沒有相應配套的設施設備來完善處罰案卷的信息化錄入,而導致該項工作的不全面。
五、深化執法體制,創新執法模式等方面的做法
由于行政執法的特殊性和現在行政執法面臨的大環境,讓我們不得不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體制創新和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學習考核機制,按照“三基三化”的要求,切實加強基層隊伍的職能化建設,規范落實基礎管理制度的建設,提高全局執法人員的執法素質和水平,強力推進信息化建設進程,學習規范計算機操作技能,為規范執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保障,開展部門配合、部門聯動,以提高我們行政執法的力度,也能較好地改善執法難、取證難的現狀,切實增強服務意識,面對廣大的經營業戶,要求全局執法人員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宗旨付諸于實際的執法和管理工作中去,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
由于現行的管理體制中還缺乏應有的激勵機制,一個部門干好干壞一個樣,導致影響大家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由于執法力度不強,執法人員的水平再高,執法難、取證難還是一個沒有根本解決的老大難問題。
六、深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建議
隨著社會的進步,隨著法制進程的不斷推進,應從嚴規范規范我們的行政執法隊伍,嚴把準入關,加強業務學習和素質教育,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水平,結合實際,不斷完善信息化管理進程,增強各執法人員在實際執法工作中的操作性。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6
市人口計生委按省人口計生委關于協助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課題研究函的要求,結合本市工作特點,針對全市計劃生育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
一、基本情況
我市屬政企合一的體制,轄行政區17個,純林業局4個。市人口計生委執法機構設在科技法規科(流動人口管理科),行政執法人員2人,一縣一市設有行政執法機構并設專職人員,其它政企合一的區設有兼職行政執法人員。全市共有執法人員166人,持有執法證人數為124人,占執法人員的74%;
法律專業畢業24人,占14.4%;
大專以上學歷139人,占83%;
五年以上工齡98人,占59%;
年齡40歲以下的77人,占46%。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執法人員檔案,完善目標責任
各縣區建立了執法人員檔案,實行動態管理。我們重新修訂下發了《伊春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對責任制的內容及目標進行分解,建立行政執法領導小組,制定考核方法和相應的制度。細化了對本系統行政執法專用考核目標,形成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模式。
(二)加強實績考核
制定了人口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考核指標評分表,對全市21個縣(市)區局進行考評,先后對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規定落實情況、行政審批和各種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情況、行政收費和處罰情況、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等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責其及時進行整改,我們年終根據責任狀的完成情況將分出一、二、三個檔次進行獎勵兌現。
(三)強化機制建設,與各相關部門協調配合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局面
近年來我們一直把人口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兌現作為工作重點,為切實把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真正落到實處,讓百姓真正享受到我們計劃生育的惠民政策,我部門多次與人大、財政、勞動等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協商,市政府王愛文市長親自聽取這方面的`匯報,并做了重要批示,“兌現待遇是企業的責任。可由計生委、勞動局、信訪辦、紀委聯合下文,督促各區局落實此規定”根據市長的批示,市人口計生委與市經濟委員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信訪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于《兌現實行計劃生育退休職工享受優待補助的通知》。并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研究政策落實;
限期把當地退休職工符合條件的而沒有兌現的人數調查清楚。有條件的地方應全部兌現,暫時無法全部兌現的,應兌現當年的,把以往的歷史欠帳做好兌現計劃和期限,堅決杜絕新的欠帳發生。
(四)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資格
今年借換證時機,我們要求全市個縣(市)、區、局及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人員在當地政府進行辦證、換證,加大了持證上崗的人數。
(五)加大了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
我們把每周五定為法律學習日,每人都當老師講法、學法。重點學習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頒布實施后,我們立即組織動員各級人口計生部門和相關單位以及廣大群眾,掀起學習宣傳《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熱潮。利用廣播、電視和報紙和計生專欄大力宣傳《條例》的意義和內容。分層次組織廣大計生干部學習領會《條例》精神,并利用網絡組織千名計生干部開展答題活動,提高了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困難和問題
1、基層計生行政隊伍不穩定。各區局計生工作人員變動較大,對做好計生工作特別是計生行政執法工作十分不利。
2、一些地方的同志行政執法意識不強,由于沒有行政案件或案件少而忽視法律知識的掌握。
3、社會撫養費征收難度大,有的地方不按條例規定的標準征收到位。原因一是違法生育的部分人員是農民和無業人員,沒有固定經濟收入,家庭經濟貧困;
二是流動人口遷移頻率快,很難見到本人;
三是強制力不夠,各級法院協調力度也不夠。致使結案率偏低。
四、意見和建議
1、建議各區配一名專職執法人員,并要求是法律專業畢業。
2、從上到下層層系統培訓,嚴格考試,不走過場,提高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7
近年來,隨著國家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深入開展,一大批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了有效查處,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正得以逐步建立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因此而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整規工作的形勢仍不容樂觀,究其原因,都與法制不健全和執法不嚴有直接關系,特別是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問題比較突出,需要著力加以解決。為此,近期總理對全國整規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關鍵在建立健全法制,嚴格執法。只有這樣,才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筆者結合長期從事基層質監行政執法工作實踐,就整規工作中質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現狀及對策作以初淺的分析,以期對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能有所借鑒和幫助。
銜接的主要工作
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質量技監部門主要承擔依法查處生產、經銷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的行政執法工作任務。具體來講,主要是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食品、農資、建材、棉花、計量執法和特種設備等重點產品和重點領域的執法打假工作。在這些執法打假工作中,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的主要案件,也就是需要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的犯罪案件主要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詐騙案件、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冊商標案件(該案件實際主要由工商部門予以移交,但有時會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相竟合)及非法經營案件等。從近幾年筆者所在質量技監部門的執法打假工作實踐來看,符合上述移送標準,需要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基本沒有,主要原因是案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立案標準和條件。
存在的主要問題
就筆者近年來的質監行政執法工作實踐來看,當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亟需明確和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需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的行政執法案件的標準和條件(即何種行政執法案件需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還不夠完善和明確。
當前,涉及質監行政執法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的主要案件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件、詐騙案件、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冊商標案件及非法經營案件等。根據現行《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詐騙罪、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刑事立案標準和條件基本上還比較清楚,或者說質監部門對此還有所了解。但非法經營罪的刑事立案標準和條件則極為復雜,目前質監部門對此的了解和掌握還遠有差距。而長期以來由于打假的呼聲持續高漲、打假的力度不斷加強,涉及犯罪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詐騙、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假冒注冊商標等行為因易于辨別、判斷且公憤極大而被違法犯罪分子所摒棄或轉入更為隱蔽的狀態,所以此類行為在當前質監行政執法實踐中的查處比例漸趨下降。而由于國家“從源頭抓質量”指導思想的確立和相應措施的實施,尤其是《行政許可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認證認可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食品、農資、建材等產品的經營活動必須首先獲得相關資質認可(生產許可、強制性認證等)方能從事,所以對這些領域的質監行政執法重點就是審驗生產、銷售者的相關資質或其經營的產品的相關資質,即審驗其是否獲取了生產許可證、強制性認證等證照,而并不需要對相關產品的內在質量情況作進一步的'判定,實際上大多產品的內在質量并非存在問題,關鍵是未獲得國家的生產許可、強制性認證等相關手續。正是上述原因的存在,質監行政執法所查處的無生產許可證、強制性認證等案件在確定是否屬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范圍時就產生了標準和條件較為復雜而無法明確的問題。因為,與之相連的可能是非法經營罪,但非法經營罪的刑事立案標準和條件極為復雜,就目前質監部門的判斷能力來講對此還無法予以明確。所以,亟需對需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的行政執法案件的標準和條件予以完善和明確。
(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還不能適應及時準確判斷所辦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的形勢要求。
刑事責任是最為嚴厲的一種法律責任,是否給予某種行為以刑事處罰是極為嚴肅、極為專業的法律工作,需要包含法律素質在內的較高的綜合素質才能勝任。而目前,質監行政執法人員大多非法律專業出身,且素質參差不齊,加之長期從事質監某一類型的單一的執法工作致使知識面窄、思維模式定型,要求其及時準確地判斷所辦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機關顯然是力不能及的。具體辦案的執法人員如此,作為是否移送的審批人,有關負責人也存在這方面的不足和缺陷。當然,由于缺乏對刑事司法工作的了解和相應的實踐經歷,具體辦案的質監行政執法人員也無法全面、準確落實符合刑事司法要求的有關調查取證工作,從而可能使在真正面臨移送案件時因能力問題而喪失追訴最佳時機的顧慮無法消除。所以,移送諸多環節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顯然制約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有效開展,而這當中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是最為關鍵的制約因素。
(三)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還缺乏明確有效的的工作機制。
從先前的質監與司法機關的工作聯系實踐看,大多情況下,質監部門在行政執法工作遇到極大阻力時應請求公安部門予以協助配合,或遇到專項整治工作任務時,雙方各司其職、協同配合。而檢察機關則往往是以查辦貪污賄賂案為目標主動突擊檢察,指導幫助行政執法機關提高移送案件的判斷鑒別能力和水平的服務性工作則極為薄弱,甚至缺失。至于法院,在發生行政訴訟案件時才可能與行政執法機關發生聯系,平時基本上沒有太多的業務往來。總之,可以說,目前行政執法機關與刑事司法機關在有關業務工作的往來上是少量的、即時性的,相互間的工作聯系機制是松散的、不穩定的、模糊的。就具體細節而言,行政執法機關在發現有涉嫌移送案件時,向刑事司法機關的哪一具體部門予以移送,移送案件最終審核結果又如何予以反饋等問題不一定行政執法機關就十分清楚明白,刑事司法機關也未必就此類問題向行政執法機關予以告之。所以,工作聯系機制方面的缺陷也是制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有效開展的重要因素。
幾點意見和建議
針對上述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解決:
(一)行政執法機關應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刑事法律知識的培訓教育。在這方面,主要是加強《刑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有關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培訓教育,使其強化在行政執法過程當中會發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況和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是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確保執法有效性、維護法制統一和法制權威必然要求的認識。同時,也進一步明確移送的基本標準和基本程序等涉及具體操作的有關知識,從而促進行政執法機關的移送工作。
(二)刑事司法機關應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有關移送業務工作的培訓指導。在這方面,主要是對涉嫌犯罪案件的標準和條件以及移送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等有關內容予以培訓指導。因為,不論是從業務工作范圍、業務知識和技能,還是從實踐經驗等諸多方面來講,對犯罪案件的偵查、審核、認定等工作,行政執法機關都遠遠無法與刑事司法機關相媲美。所以,這是做好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三)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應盡快完善和明確。在這方面,主要是由有關機構作為牽頭或負責單位,商行政執法機關、刑事司法機關討論、論證,制定行之有效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和形成長期、穩定、明確的銜接工作模式,克服先前即時、松散、模糊的銜接工作缺陷,以有利于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工作的順利有效開展。這是做好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工作的關鍵,也是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所要解決問題中的當務之急。
總之,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對于嚴格依法行政,嚴格依法司法,有效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法制統一和法制權威,促進依法治國具有重大意義。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調研和探討理應受到社會各界,尤其是政府和司法部門的重視和關注。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8
一、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是一項系統工程,有一個不斷發展完善的過程,決非一蹴而就。我省交通系統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交通行政執法有了很大改善,但我們也應清醒的看到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過程中存在問題和不足,必須引起我們高度重視。
(一)行政執法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實到位。
我省交通系統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各執法單位都按照省廳要求建立了相應的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執法單位一把手作為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第一責任人地位已經確立,但真正落實起來卻是另一回事。很多領導意識中“重建設、輕管理”的觀念還很根深地固,依法行政、建設法治交通的目標大多還停留在口頭上,很多也僅停留在文件上,領導真正去關心、去推動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的時候并不多。
(二)執法監督力度不足,執法責任制考核流于形式。
自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各地各單位都建立了執法考核機制,每年都要根據年初確定行政執法目標進行責任制考核,如省廳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每年都要組織對廳管廳屬行政執法單位和各地市交通局行政執法情況進行年度考評,也確定一個成績,但考核結果卻難以拉開差距,很多時候存在走過場的問題。上級單位對下級單位執法監督也存在走過場,行政復議、責任追究制度沒有充分發揮應有作用。
(三)交通執法合理行政意識有待增強。
依法行政不僅要求合法行政和還要求合理行政。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對交通執法部門合理行政、人性化執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在我們執法部門和人員在合法行政、遵守執法程序方面下足了苦功,但在合理行政方面依然不足,在執法過程中還存在官僚主義作風,有些交通執法領域“惰政”現象嚴重,主動服務意識不足。少數執法人員態度生硬,與“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的要求還有差距,沒有真正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影響了整個交通執法隊伍的形象。有時我們也會接到類似的投訴舉報電話,說明我們與老百姓的要求還有差距。前段時間媒體報道的寧波市車主訴公路稽怔機構違法征收滯納金案,養路費征收機構不及時與新購車主聯系、提醒補繳養路費,結果產生巨額滯納金,影響了老百姓心中的部門形象。
(四)交通執法隊伍素質與依法行政要求還有差距。
好的執法隊伍離不開高素質的執法人才。交通行政執法面對瞬息萬變的交通行業,面對社會公眾,涉及面廣、專業性強,需要一支業務精、能力強、廉潔高效的執法隊伍來行使行政權力。應該說經過近幾年的嚴把執法人員入門關,加強學習培訓,全省執法隊伍素質有了明顯提高,但我們必須看到執法隊伍素質參差不齊、部分人員素質亟待提高的現實。目前執法崗位專業培訓缺乏系統性,部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執法案件還存在證據收集不充分、法定程序不到位、執法文書不規范的問題依然存在。經過近三年的努力,今年我省50歲以下執法人員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雖然達到90以上,但其中仍有一部分是系統內承認的大專專業證書,這與交通部要求的執法人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還有差距。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交通執法體制上的原因,也有組織領導的原因,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領導重視程度不足影響了整體工作的進展。
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受到普遍重視,各單位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配套制度也相繼出臺,但從實踐層面看,依然存在重建設、輕執法的現象。單位一把手真正關注行政執法的時候并不多,規章制度很多時候還是停留在文件上。在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過程中,單位領導特別是一把手要真重視、真落實,負責領導責任,對于實施過程中面臨的許多問題,如人員調配、經費保障、評議考核、責任追究等,單位領導要親自決策、親自協調。可以說一個單位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好壞,與單位領導重視支持與否直接相關。如果說單位領導真正重視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過程中面臨的很多問題就會不成其為問題,執法單位的很多優勢、很多資源可以充分發掘出來,從調研情況看,凡是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較好的單位,領導必定高度重視,凡是領導高度重視的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必定成績斐然。
(2)基層單位編制不足影響了執法隊伍素質的提高。
交通行政執法門類眾多、涉及面廣、專業性強,需要大量執法人員在一線執法,但限于人員編制和經費保障問題,基層執法單位一線執法力量嚴重不足,而在有限的人員編制內又缺乏必要的流動性,導致執法隊伍老化嚴重。從我們調研情況看,各基層單位反映最強烈的就是現在各單位人員編制仍然是1987年的編制,與社會經濟發展、車船急劇增多的情況極不適應,如象山縣運管稽征所由于人員編制無法解決,人員無法得到及時補充,一線執法人員嚴重不足,目前職工平均年齡在45歲以上,50歲以上人員還要上路執法,影響了執法隊伍的健康發展。基層交通執法力量不足的情況已深刻影響到日常執法,執法單位只能采取在個別時段、個別地點集中整治的做法,容易讓違法分子摸準規律、鉆空子,使大量的違法事實得不到及時處理,減少了交通執法的威懾力。同時,不容忽視的是在我省正規執法隊伍之外,基層執法單位還大量聘用交通協管員輔助一線執法,這批人員素質難以得到保證,也影響了交通執法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3)交通法制工作力量不足影響了執法監督力度。
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就必須依法界定執法職能、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考評機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而這些又離不開執法監督的主力軍—交通法制工作隊伍。在基層執法單位中,交通法制工作隊伍力量嚴重不足,影響到了整個交通系統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法治交通的后勁。據調查,XX年全省各地市交通局均建有法制工作機構,其中單獨設置10個,合署設置1個,人員編制平均3人。在縣級交通局單獨設置的有17個,合署辦公的29個,未設置的44個,人員編制一般1個,未配備的有44個。有些單位法制工作機構還同時承擔著紀檢監察職責、交通戰備職責。從廳管廳屬單位法制機構設置情況看,情況也不容樂觀,省運管局原單設法規處,但在機構升格時把法規處并入了稽查處,其余三局均將法制工作職能并入辦公室,未獨立設置法規處。
法制工作隊伍的缺失必然弱化了執法監督力度,降低了執法工作能力和水平,長此以往就將執法業務的指導工作就依賴于各業務處室,失去了法制工作機構獨立監督、指導、整合法制資源的.優勢,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只能是無米之炊、空中樓閣。
(4)時代對交通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面貌的不斷發展、群眾法制意識的不斷提高,社會對交通執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交通管理面臨新的問題,交通立法面臨新的挑戰。有些交通法律、法規、規章限于當時的條件,制定的比較原則,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立法在文上考慮問題不夠周全,容易引起歧義。有些立法受上位法的影響,在處罰金額上規定過高,與執法實踐存在差距,暴露了一些問題。又如近期媒體上炒作厲害的養路費合法性問題,其根源就是由于我國立法與政策缺乏銜接,《公路法》過早取消養路費條款引起。調研中,也有基層單位放映《浙江省養路費征收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拖欠養路費產生的滯納金征收比例過高(日百分之一),累計金額相當可觀,且從欠費之日起計算滯納金,缺乏告知期,老百姓意見很大。同時法規又缺乏必要的減免程序,容易引起隨意減免滯納金現象,甚至在寧波引發了檢察院以減免滯納金涉嫌瀆職傳喚稽征部門領導的情況。
二、全面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全面推進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
好的工作必須有好的方案。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作為一項系統工程,是一項長期性工作,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必須按計劃、分步驟的實施。為此,各執法單位要貼近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組織領導、工作目標、具體方法和實施步驟,為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順利推行提供保障。從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運行來看,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起點是分解職責,在分解職責中要求責權一致,要求建章立制保障責權統一的目標的實現,過程是要求強化對分解的職責的監督。在明確行政執法主體和依據的基礎上,分解執法目標,制定履職的執法標準。制定規范行政執法責任的行政執法程序,做到執法權限法定化,執法行為規范化,執法處罰標準化,執法操作有序化,執法檢查經常化,執法監督制度化,用程序保障執法的公開、公正、公平。制定執法公開、評議考核、責任追究等內容的保障制度等。其中評議考核制度和執法責任過錯追究制度由交通主管部門統一制定,并加以規范。
今年我廳在進一步全面推進和完善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過程中,對省級交通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職能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責任分解工作。經過梳理,交通廳(含廳管廳屬執法單位)共有行政執法依據136部,其中交通廳為主實施的法律2部、法規15部、規章56部,配合其他部門實施的法律19部、法規21部、規章23部,交通廳共有執法職能528項,其中行政許可50項、行政監管24項、行政處罰351項、行政強制43項、行政確認1項、行政征收28項、其他行政行為72項。行政執法職能的清理為統一全省交通執法職能、規范執法行為打下了基礎。
(二)加強法制機構建設,強化交通執法監督。
交通執法單位法制工作機構作為推行執法責任制的牽頭部門,既是執法責任制的落實部門又是執法監督部門,對交通系統進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負有主要責任。交通法制工作機構負有指導、規范執法行為的重任,其工作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強弱直接影響到單位行政執法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強弱。法制工作機構強則執法能力強,法制工作機構弱則執法能力弱。
因此,健全和完善交通執法單位特別是省級交通法制工作機構建設,增強專業法制隊伍力量迫在眉睫。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也要把充實法制工作力量提上重要議程,盡快改變目前交通法制工作機構欠缺、力量薄弱、專業人員缺乏的狀況。
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和行業管理機構要通過調整現有機構設置,努力為法制工作機構單獨設置、合理定編、增加專業法律人員創造條件;縣區級交通主管部門和行業管理機構確因編制限制無法單獨設置的,可以與辦公室合署辦公,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各級交通法制工作機構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業務素質,充分發揮完善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過程中的主導作用。
在大力加強交通法制機構建設的同時,必須加強交通系統內部的層級監督力度。
一是要切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面對當前行政爭議較多、人民群眾依法維權意識和能力增強的新形勢,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切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積極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行政爭議和糾紛,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交通主管部門要堅持依法受案辦案,堅持改革交通行政復議辦案方法,堅持對行政復議的監督指導,堅持行政復議過錯責任追究制。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必須依法受理。交通復議機關要認真落實行政復議決定備案和行政復議責任追究制度,加強行政復議機構的隊伍建設,指定專人負責行政復議工作,建立復議人員業務培訓制度。辦案過程中,一定要把事實搞清楚,正確適用法律,公正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各級交通復議機關要勇于探索,大膽創新。可以探索網上申請行政復議等便民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復議簡易程序,嘗試復議前的調解制度,完善行政復議聽證制度、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和案卷查詢制度,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對于依法應當受理而不受理、應當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而不改變、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和不認真執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為,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行為、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各級交通執法機構要嚴格執行交通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審查工作。各交通執法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和行政復議機關所作出的重大行政復議決定,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送備案。
三是加強對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落實層級監督責任是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法治交通的工作保障。要加強對交通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加強配套制度建設,重點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實施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
(三)加快交通立法進程,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權。
一是加快交通立法進程,抓緊出臺、修改交通法規、規章。
作為全省交通行政首腦機關,交通廳在交通立法方面要有所作為,充分利用現在交通發展的大好時機,針對目前交通管理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抓緊出臺一批務實、管用的浙江交通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在“十一.五”規劃期間,我廳要加大立法投入,加強立法調研,優化立法規劃,充實交通立法庫,爭取在“十一.五”期間建設成完善的浙江交通法規體系。為了達到這一目標,一方面我廳要做好與省人大法工委、省財經委、省法制辦的溝通協調工作,盡可能的爭取他們的支持;另一方面我們自己也要多下苦功,在交通立法工作中,我們要以高度的時代責任感和緊迫感,我們要舍的化大本錢,要想做交通精品工程一樣來搞我們的交通精品法規。我廳要高度重視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整合省級交通立法資源,抽調精兵強將,對立法草案要早計劃、早準備、早提交。同時,省廳在立法過程中,要關注交通管理熱點、難點,盡可能多的傾聽基層的呼聲、群眾的呼聲,了解國家立法動態、兄弟省市動態,探索交通管理的新方法、新手段,提高交通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針對一些基層執法單位反映意見較為集中的法規、規章,如《浙江省養路費征收管理條例》和擬定中的《浙江省出租車管理辦法》,要抓緊將其列入修訂、出臺計劃。
二是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權。
限制自由。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基本要求。以前我們講行政執法往往合法行政講的比較多,而合理行政講的少些。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干擾;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避免采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目前交通法規體系還存在許多不完善、不科學的地方。有些法律法規缺乏可操作性,需有配套的操作程序與之相適應,需要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執法單位在實際操作當中由于對自由裁量權缺乏必要的限制,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處罰時還帶有較大的隨意性,相同情形作出不同處理,既影響了執法形象,也容易滋生腐敗。我省還未制定全省統一的行業性的自由裁量指導意見。下一步,作為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重點,我們將抓緊出臺全省統一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定,細化處罰金額,明確適用情形,加強監督檢查,盡少人為出入因素,減少和防范執法腐敗。
(四)夯實基礎,扎實推進基層執法單位建設,切實提高執法隊伍整體素質。
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在基層,重中之重又在一線執法站、所、隊,基層執法水平和能力上去了,整個交通執法隊伍的執法水平和能力就上去了。基層執法單位、執法人員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面對紛繁復雜的執法環境,執法工作非常辛苦、執法任務非常艱巨,他們執法水平的高低、執法能力的強弱和執法隊伍的形象,就代表了老百姓心目中我們交通執法隊伍的水平、能力和形象。老百性對我們交通執法隊伍信不信任、滿不滿意,關鍵就在于對基層一線執法單位信不信任、滿不滿意,基層執法單位是我們交通執法隊伍的信譽所系、形象所系,加強交通基層執法單位建設非常重要。作為省級機關,省廳應當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來關心基層執法單位建設,切實把基層工作抓好,把基礎工作打牢,把基本功練扎實,切切實實為基層執法單位辦實事、辦好事。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主動與地方政府溝通,著力幫助解決制約交通基層執法單位基礎建設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約束和保障性困擾。在人員配備、管理經費、裝備投入、站房建設方面要主動向基層執法單位傾斜,做到了人往基層走,物往基層流,重心下移,保障下傾,調動了基層執法人員的積極性。基層執法單位也要創新執法方式,整合、充實一線執法巡查力量,改進執法作風,把有限的執法力量部署在違法行為高發、管理薄弱的重點地區和重點時段,提高執法效率,把有限的執法資源用好、發揮好。
在基層執法單位建設上,我們也可以學習公安機關的“三基”建設(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按照“充實基層、完善保障、加強班子、提高素質、規范管理、創新機制”的總要求,把加強執法單位基礎工作和當前的打黑、治超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要大力推動執法力量下沉,充實一線執法隊伍,對執法單位機關進行“瘦身”,把有限的人員配置到執法第一線,直接從事定點檢查、執法巡查、咨詢接待等工作。基層執法單位也要,提高了執法人員與老百姓接觸機率,增強了對交通違法行為的震懾力。要不斷改善基層執法單位執法環境和執法待遇,真正做到組織上關心執法人員,精神上鼓勵執法人員,工作上愛護執法人員,生活上體恤執法人員,努力解決基層執法人員的后顧之憂,不斷增強執法隊伍的凝聚力。同時,交通主管部門和行業指導部門也要加強對基層執法單位的指導,多下基層,多聽聽基層的呼聲,多了解基層執法人員的所思所想,提高指導工作的針對性。省廳及廳管廳屬執法單位可以建立基層聯系點制度,開展實地調研和面對面的指導。從省級業務單位抽調干部組成督導組,深入全省各地檢查指導工作。我們的交通法制部門可以組織開展基層執法質量服務隊,交通法制人員深入基層所隊,以普通執法人員身份,在固定崗位上直接參與執法辦案,幫助基層執法單位切實提高執法質量和執法水平。
在加強基層交通執法單位建設的同時,還必須注意提高交通執法隊伍整體素質,為此必須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是建立和完善執法單位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定期對領導干部進行法制培訓。
積極探索對領導干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執法單位的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和懂法,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建立執法人員學法制度,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加強在崗執法人員的崗位培訓,要采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以自學為主的方式,組織執法人員學習通用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
二是嚴格執法人員準入制度,做好新增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
實行嚴格的執法人員準入制度是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建設的重要手段,我廳規定新增執法人員必須達到正規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沒有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對持證人員要加強業務學習培訓,省廳將把業務考試成績作為年審通過與否的重要條件,通過建立交通行政執法題庫,建立抽考制度,提高執法人員后續教育學習的自覺性。
三是加強崗位培訓,提高執法技能。
要通過加強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崗位業務培訓,通過完善的體系和嚴格的制度來保證苦練基本功來增強基層交通執法單位基礎建設的后勁,切實取得實效,為此,省廳有必要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交通執法人員崗位業務訓練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全省苦練基本功活動實施方案,由省廳牽頭、各業務局具體負責,整合全省培訓資源,制定培訓計劃,構建省、市、縣三級,全覆蓋的崗位業務培訓體系,努力提高崗位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既要避免重復培訓,又要避免輕描淡寫,走過場。爭取每年對基層一線執法人員至少脫崗培訓一次,并將培訓成績作為其參加交通行政執法證年審的重要內容。提高交通行政執法水平是一項系統工程,在目前交通執法單位編制短期內難以解決、人員流動性差的情況下,通過崗位培訓來提高現有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就成為當前最有效和最實際的辦法了。在提高執法水平的過程中,好的制度、好的設備需要好的執法人員來保障。否則,即使一線執法力量充實了,經費保障了,執法裝備改善了,相應的業務素質卻沒有跟上,也會新瓶裝舊酒,執法水平仍然難以提高,達不到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提高交通執法業務水平的目的。抓好崗位培訓,提高執法業務技能,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崗位培訓的過程中,省廳可以建立了分系統、分層次培訓制度,分類組班施訓。培訓上突出專業性,由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廳運管局、廳質監局按照職能分工,分別對公路路政、運政、稽征、港航、海事、航道、船檢、質監八大類編班授課,對重要一線人員,又可細分至調查取證、處罰處理、許可審批等具體崗位。層次上突出針對性,對站、所、隊長單獨組班培訓,重點加強行政執法管理能力的訓練;對基層執法人員,重點加強執法業務規范、執法軟件操作以及最新法律法規、政策等課程,以適應一線執法基礎工作的需要。
四是加強與外單位、外行業、外地區的交流學習。
要真正提高浙江交通的行政執法水平,實行浙江交通執法水平的跨越式發展,就必須跳出交通看交通、跳出浙江看浙江、跳出執法看執法,在全系統深入開展學習交流,向外單位學習、向外系統學習、向外省市學習,學習他們優秀的執法經驗,掌握執法動態、溝通執法信息、交流執法體會,博采眾長、海納百川,切實提高浙江交通整體執法水平。省廳也要充分發揮全省交通首腦機關的優勢,積極外引內聯、整合資源,為各市、縣交通執法部門學習交流構建平臺。此次我們到江蘇省和江蘇省交通廳、南京市交通局就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問題進行了廣泛的交流,學習了他們好的經驗和舉措,感覺受益匪淺。現在“長三角”地區經濟的飛速發展,隨著“接軌大上海、融入長三角”的提出,江、浙、滬交通一體化已成為交通人考慮的重要問題,我們浙江交通不僅要讓高速公路與江、滬接軌,更要讓我們的執法理念、執法水平與江、滬接軌,讓浙江交通執法“干在實處、走在前列”。
(五)加快交通執法現代化建設,創新執法方式,打造交通“陽光執法”。
一是加快交通執法現代化建設。
交通行政執法現代化作為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各級交通執法機構的重視。隨著現代科技的日新月異,執法裝備不斷更新,交通行政執法也應當與時俱進,積極采用新裝備、使用新手段,加快交通行政執法現代化建設。經過這幾年的執法現代化建設,各執法單位執法裝備有了很大改善,各基層執法站、隊、所開始配備數碼相機、錄音筆、手提電腦等先進執法裝備,執法車輛也安裝了gps系統,科技讓交通行政執法如虎添翼。同時省廳非常重視交通執法信息化工作,陸續開發了一些執法應用軟件,并已開始推廣應用,如養路費稽征系統、公路路政治超系統、水路行政處罰系統,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省廳要進一步加快全省交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應用系統整合工作,實行省、市、縣三級聯網、加快信息共享,統一監督平臺。廳法規處與廳信息中心聯手開發的行政執法管理系統項目正在積極籌備當中,該系統擬通過構建全省聯網的網上執法人員、執法案件監督管理平臺,提高我省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水平。省廳在積極開發執法應用軟件的同時,也要注意發揮各地市交通局的積極性,注意收集來自執法一線的意見和信息,爭取其參與支持,提高軟件的適用性,減少推廣應用的難度。
二是積極探索行政執法新方式。
國務院《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了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新方式的要求,交通執法也要積極探索行政執法新方式,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探索科學的執法考評機制,力爭在執法考核辦法上更加科學合理。交通主管部門要鼓勵和支持執法單位在具體執法實踐中的創新,要善于發現執法的閃光點,積極推廣應用在執法實踐中產生的好的做法、好的經驗。
三是推進交通執法公開,打造浙江交通“陽光執法”。
為了最大限度減少暗箱操作和權錢交易,交通行政執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推行交通執法的公開透明,各級執法機構要做到行政執法的職權公開、程序公開和結果公開,要把交通執法全過程向社會公開,增強全社會對行政執法工作的了解,動員社會各界加強對實行執法責任制工作的支持和監督。對人民群眾通過投訴箱、監督電話等反映的情況要認真調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努力做到政務公開不流于形式,為公眾查閱執法信息提供便利,讓社會監督的陽光照射到執法的每個環節、每個角落,打造交通“陽光執法”。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9
近年來,工商行政管理執法隊伍,取得了較大幅度的發展,隊伍的執法水平已經有了明顯提高,依法行政、優質服務的意識進一步增強,但從當前的實踐情況來看,隨著經濟發展的多樣化,社會的不斷進步,工商部門監管市場的任務不斷加重,對工商行政執法的要求不斷提高,工商執法辦案工作仍然存在著諸多的矛盾和問題亟待重視和解決。
一、執法環境亟待優化
1.地方行政干預依然存在。省以下工商機關雖然是垂直領導,但工商行政執法往往沖不破人情網、跳不出地方保護主義的怪圈。某些地方領導將行政執法與經濟發展軟環境對立起來,對納稅大戶和骨干企業實行特別保護,致使工商執法的一些工作難以開展。
2.執法管轄交叉、錯位。工商部門與許多專職執法機構,如質監、藥監、衛生等部門職能重疊,執法范圍模糊不清,實踐中常常出現管轄上的爭與推。
二、隊伍素質良莠不齊
一些執法人員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得執法程序、執法技巧及查帳、取證等專業知識,在辦案過程中不免出現實體或程序上的錯誤。
(一)重罰輕糾
實踐中,一些辦案機構在辦案時,對違法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糾正不重視,而只注重對當事人罰款,一味追求經濟效益,存在著“只罰不糾、罰款放行”的現象。部分執法人員對行政法律規定的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不領會,某些違法人員誤認為執法機關只要罰款,不管糾正,處罰決定書的處罰條款往往只有罰款一項,而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責令停業整頓等措施往往撇開不談。
(二)重實體、輕程序
長期以來,有部分執法人員或憑經驗辦事,或因粗心大意,忽視了程序上的完備,認為程序問題是工作上的步驟和方法的問題,只要實體上合法,即使程序不完備,也不影響案件的定性和處罰,從而在辦案中隨意簡化程序或故意違反程序。一旦此類案件被復議或起訴,則必然面臨被撤銷的結果,程序問題不容忽視。
(三)濫用自由裁量權
一些執法人員在辦案時受自身思想業務素質的影響辦“關系案”、“人情案”,也有認識和業務水平的問題,把握不平衡,致使“重過輕罰”“輕過重罰”“過罰不當”。該處罰的沒處罰,該移送的又未移送。
另外,執法機關在法律文書的制作在實踐中也不夠規范,主要有以下問題:
1.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內容(定案的證據)過于簡單,未反映違法事實和違法現場涉案物品的數量、質量和狀態;
2.有的當事人基本情況沒有查清(自然人未提供身份證明或經營者未提供營業執照)
3.有的詢問筆錄修改過后不要求當事人簽名;
4.處罰決定書和罰沒收據上的當事人不一致;
5.收集的證據沒有提供人簽字,證據來源不清;
6.復議期間和復議機關交代不準確。
三、如何規范工商行政執法
(一)提高執法隊伍素質
工商行政執法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工商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處于主動的地位,提高執法隊伍素質是規范工商行政執法的關鍵。1.提高隊伍的道德素養 。要有嚴格依法辦事的素養,要有公正執法、敢于堅持正義、剛正不阿的品德。要有強烈的責任心,以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對事實負責的信念,辦好每一個案件。2.提高隊伍的執法水平。工商執法干部要切實加強對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的學習,特別是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培養辨證思維的能力,培養調查取證和分析研究的能力,通過案件探討和交流等方式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以期我們在執法過程中正確適用法律進行定性和處罰。
(二)完善行政處罰程序
目前工商執法在程序上的依據主要是《行政處罰法》和國家工商總局頒發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規定了工商行政執法部門在管轄、立案、調查、核審、告知、聽證、處罰、執行以及行政復議等過程中應遵循的程序,工商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中有關程序的規定,該告知的告知,該回避的回避,決不能圖省事而故意規避或無視程序的完善。地方工商執法部門為了準確在理解和執行法律,可就法律法規尚不具體完備的地方加以細化。例貴池分局就案件核審和市場監管責任承擔分別制定了《案件核審制度》和《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貴池分局市場監管層級責任制》。只有程序上的完備,才有行政處罰實體上的公正。
(三)加強案件指導 重視經驗推廣
為防止自由裁量權的濫用,提高處罰的公正性和效能,應加強案件指導活動。一可將優秀案例匯編成冊。由于執法實踐中的個案具有具體性、復雜性和可借鑒性等特點,其中的典型案例對提高辦案質量很有促進作用。二是加強案件交流探討工作。一方面可推廣地方執法中的成功經驗,另一方面可集中全系統的智慧來探討執法中的執法問題。
(四)健全制度、完善辦案機制
1.建立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分局可以通過制定制度明確辦案人員在案件中的責任,可以賦予案件主辦人在案件查辦過程中的組織協調、調查取證、應急處理、定性處罰等方面的權力,并實行案件主辦人限時辦結案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這樣可以增強案件主辦人的責任心、提高辦案的實效。
2.案件回訪制度。行政處罰后,絕對不能一罰了之,必要時可以聘請行風監督員對被處罰的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案件實體和程序有無瑕疵、辦案人員是否廉潔自律、是否有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的情形等。
3 .加強內部監督,虛心接受外部監督
行政系統內部的執法監督相對于司法審查成本更低,較之社會監督效果更好,應當著力研究和探索。貴池分局通過開案件評審會的形式對已辦結的案件進行評比,互相揪錯,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補正和糾正,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司法機關、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是防止行政執法出現錯誤的保證,我們要虛心接受,認真對待。
面對機遇和挑戰,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建設任重道遠,只有全面提高執法水平、加大執法監督、健全各項制度,才能擔負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衛士的重任。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10
一、基本情況
XX運河管理局水利執法工作開始于*運河管理局水政監察總隊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員會直屬的第一支水政監察總隊。
目前,我局水政監察總隊下設9個水政監察支隊,1個采砂管理支隊,35個水政大隊,2個采砂管理大隊,現有水政監察人員218人(含采砂管理執法人員)。
自從開展水政監察規范化建設以來。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統一部署和要求,本著“邊建設,邊執法”的原則,狠抓了隊伍建設。
我局各級水政機構通過加強水政監察隊伍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各級水政監察人員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級水政監察隊伍在法律、法規、水利政策的宣傳,水事案件的查處,省際水事糾紛的調處,水資源調查評價水量調度、取水許可,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的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的基本舉措
近年來,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水法律法規,水利部的規章,按照建管并舉的治水方針,積極有效地開展水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強了水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建設
要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必須造就一支與之相適的高素質的執法隊伍。為提高一線執法骨干在執法辦案中的實際操作能力,我局加強了對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一是組織水政監察人員參加水利部、海委組織的培訓班;二是規定各級水政隊伍每周抽出一定時間組織執法人員結合實際案例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勵執法人員參加法律、水政水資源等專業大專函授學習。平時還注重水政監察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個水政監察隊伍中開展以提高人的素質為中心的“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活動。目前,我局大部分專(兼職)職人員,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同時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監察證。全部水政監察員達到中專(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執法制度建設
為進一步規范水行政執法行為,強化水政執法人員的責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水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水行政執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辦法和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調動了水政監察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使我局水行政執法工作邁進文明、規范、高效的新階段。同時執法工作也得到廣大群眾、地方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的肯定和好評。
3、執法裝備逐步改善
配備執法必要的交通、通訊、勘查等工具對調動執法人員的積極性,提高執法水平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幾年來,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專項資金900多萬元為基層執法單位配備了部分水政執法專用車,電腦、數碼照相機、錄像機、望遠鏡等一大批執法、聽證工具和設備,使我局基層各級水政監察隊伍日常巡查和執法交通裝備不足的問題得到改善,水政執法反應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執法力度不斷得到加強
近幾年,我局基層水政監察隊伍堅持集中性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工作思路,通過周密的部署,在管轄范圍內開展了水行政執法大聯動活動,具體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采取各單位上下、左右,以及與其他部門內外聯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傳等手段相結合的方法,集中查處破壞河道、堤防違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違章建筑物,取得了較大的成效。
我局各級水行政執法單位充分發揮《防洪法》賦予職權,查處了一大批水事違法案件,據統計,*年共查處各類違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維護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水行政執法依據欠缺,影響執法力
在現行的水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中,存在著缺陷,給執法工作帶來嚴重阻礙,降低了水行政執法的威懾力。以漳河采砂為例,新《水法》對河道采砂的許可制度、禁采區和禁采區均作了明確規定,但對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沒有明確,僅提出“由國務院規定”,至今國務院沒有出相應配套的規定,可謂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條例》由于出臺較早,處罰規定相對較弱,主要是“警告”、“責令停止”、“責令改正”、“賠償損失”、“采取補救措施”、“沒收不當收入”等,可操作性較差。比較管用的“罰款”,對有的違章采砂戶來說也只是“罰我一千,我一天能賺回來,罰我一萬,我一星期也能賺回來”。過小的罰款額度對暴利的采砂行業已威懾不大。導致不少業主寧可受罰,不惜鋌而走險。因此,對于一些違法采砂,更是難以采取強硬措施。在實際執法管理過程中,只好打“擦邊球”,應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訴訟,沒有勝算的把握。
2、執法水平還有待提高
近年來,我局各級水政隊伍通過素質教育,執法水平雖然有了大幅提高,但離水政監察隊伍規范化要求還有差距。目前隊伍結構中,大專生、本科153人,占我局全體水政監察人員的70%,這些人員大部分工作在總隊、支隊,基層大隊占的比例相對較少;隊伍中懂業務的少,半路出家的多;執法水平總體不高,各單位之間存在差距;一部分水政監察員既無法律知識,也無水利專業知識的實際情況存在,即便有專業知識的水政人員有的也不具有獨立辦案能力、綜合處理問題的能力,導致在執法辦案過程中一些案件不能徹底查處。
3、水行政執法的外部環境還不盡人意
(1)我局基層執法工作存在執法戰線長,執法環境差,暴力抗法時有發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如在去年邯鄲河務局執法人員就曾經多次遭到暴力抗法,水政監察支隊副支隊長被打斷一根肋骨。
(2)地方政府干預現象還是比較突出,地方保護主義嚴重。
(3)違法案件執行困難。目前基層單位有一部分案件在調查處理終結移送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法院或者拒絕受理或者久拖不辦,使案件得不到及時處理。如我局的衛河河務局查處的案件中就有3起案件因為上述原因未能及時執行。究其原因,主要是執行難度大,執行成本高。
4、執法主體地位殘缺執法費用不足
我局各級水行政執法機構只能依據《防洪法》進行處罰,嚴重影響了水行政執法的權威和力度;機構設置、職責分工交叉等影響了水行政執法的正常進行和執法的嚴肅性;執法經費不足,多年來每年只有30萬元的執法經費,對于全局45個執法單位來說是杯水車薪,使更多的水事案件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水政監察人員便裝執法,嚴重影響到執法的嚴肅性和威懾力;執法裝備同一標準配置,沒有考慮執法任務的區別,執法難度大、案件多的單位應適當增加裝備。
四、加強水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1、加強對水政監察工作的領導
隨著水利建設和水利改革的深入,水事活動中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不斷出現,面對水事活動中復雜的社會問題,必須加強對水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好,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配備到水政監察隊伍中來。要根據國家對行政執法工作的要求和水利執法工作的特點,切實解決好隊伍的編制和經費等突出問題。要轉變思想觀念,轉變工作方法,把水政監察機構作為各級水行政管理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做到機構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辦公設備落實和執法裝備落實,強化隊伍建設。
2、建立健全各項制度
水政監察肩負著水行政主管部門貫徹依法治水,維護正常水事秩序,建設現代化水利,營造良好水環境的重擔。水政監察隊伍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當前主要抓好水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執法巡查制度、執法辦案制度、培訓與考核制度以及水政監察員行為規范等制度的規范與落實,做到管理有序,執法有章可循。
3、敢于執法,勇于辦案
近幾年來,我局水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一定程度上打擊了水事違法活動,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受人口、資源、環境因素影響,非法占用河道現象依然比較嚴重,違法勢頭依然比較兇猛,安全隱患依然存在,而我們的一些執法隊伍卻執法不到位,遇到困難不敢碰硬。因此,必須強調要大膽執法、敢于執法、善于執法。堅持運動性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工作思路,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積聚執法力量,在水利部門之間、水利部門與相關部門之間開展水行政執法大聯動,增強執法力度,擴大執法影響,提高執法效果。強化執法同時要積極爭取地方相關部門的支持。要主動與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門加強溝通。通過溝通一方面可以防止水政執法在復議、訴訟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中的被動,另一方面也使各相關部門對水政執法案件進行快速有效的處理和執行。
4、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按照水利部水政監察工作章程水政監察隊伍規范化建設“八化”的要求,各級水政隊伍一定要有專職的隊伍、專職的人員、專用的裝備,否則辦案規范化、執法現代化就是一句空話。要積極開展水政人員的業務學習培訓和政治思想素質教育。一支執法隊伍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決定于接受再教育和培訓情況。對水政監察員要開展經常性的系統培訓,使他們在工作的同時充實相關理論知識,并督促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所以建立起系統的業務培訓制度就顯得尤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培訓要從實際工作出發,從水政監察員的實際需要去組織,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打牢執法能力培養的基石。在加強培訓工作的同時,也要嚴把隊伍進人關,吸納高素質人才進入執法隊伍;對不適合在執法崗位工作的人員要調離執法崗位,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的戰斗力和執法水平。
加強基層水政隊伍的建設。目前大部分基層河務局水政監察人員不足,有的只有2名或3名執法人員情況,加上執法戰線點多面廣,所以監督的效率較差、漏洞較多,往往出現水事違法行為已發生多時,而水政執法單位卻遲遲未發現的現象。正是因為對違法發現較遲,不能及時予以制止及查處,也從一定程度造成了執法成本的增大。因此必須要加強基層水政隊伍的建設,在水事違法行為多發、易發河段,逐步形成完善的水政執法網絡體系、增加信息量,從而達到管理方式從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轉變。
5、建立必要的監督機制
執法中,任何環節的失誤,都會導致執法的無效。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除了要在執法中嚴格程序,公正處理每一起案件之外,還要建立起必要的監督制度,主動接受各方監督,虛心聽取各方意見。有效的監督機制,不僅能促進水政執法工作和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防止執法過錯,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執法人員的必要措施。今后,上級水政機構應加強對下級水政機構的監督和指導,建立起必要的備案審查制度,對下級執法單位的重大處罰案件和重大的水事活動,要及時報告、備案、審查。在年度考核中,有關的責任目標要進一步細化,切合工作實際,不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6、強化水法宣傳力度,改善執法軟環境
在宣傳中加強對重點對象的宣傳。包括:各級領導機關和涉水部門的領導干部、執法人員、水政管理相對人的廣大社會群眾。對不同的對象,宣傳教育的內容與要求也要有所區別。在宣傳方法上,除了采用一般的宣傳教育方法外,還根據水行政管理工作特點與宣傳教育對象的不同,進行系統部署。采用符合實際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根據對象的不同,分步驟實施。并應堅持做到“三個結合”,即突出性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向廣大群眾宣傳和向各級領導宣傳相結合、重點宣傳水法規和管理與服務相結合,以期從根本上由水行政執法隊伍被動執法向水行政管理相對人自動學法、守法的局面轉變。
堅持執法與宣傳相結合。在每一次專項執法活動開展時,均應注意加大宣傳力度,大造輿論聲勢,讓宣傳為執法鋪路。通過對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在報紙和網站上刊登信息、刊登新法規等方式,增強宣傳效果。通過宣傳,減少違法行為,同時也減少執法成本。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11
一、基本情況
20xx年4月18日——4月30日,開展調研,深入教辦,深入學校,與廣大教師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鎮分管教育的領導,采取個別訪談、召開座談會和問卷調查等方式聽取意見。
調研方式為:
1、個別訪談
隨機訪談學校領導干部、教職工,聽取他們對我領導班子及班子及成員個人在“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反映;圍繞教師培訓、教學改革等工作,聽取意見和建議,同時征求對搞好教育實踐活動的意見和建議。
2、召開座談會
座談對象為:學校的分管師訓工作的副校長和中層干部、
教師代表5人,召開座談會,征求他們對進修校領導班子及改進工作、改進作風,以及搞好教育實踐活動的意見和建議,并指導學校教師校本培訓工作。
3、走訪“一代表一委員”
在“走基層”活動期間,要積極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對面就相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對教師專業發展的建議。
4、問卷調查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當前農村教師培訓工作面臨三個主要問題:培訓經費短缺、培訓時間緊張,以及培訓內容缺乏針對性。
(一)教師培訓工學矛盾十分突出問題。調研中對映出基層學校師資短缺,教師往往一人承擔多個學科,甚至存在“包班”現象,教師教學任務繁重。外出參加一次培訓,相互之間要大量調課,有時由于人手不足,甚至調不動課以后,而且落下的課程都須惡補。同時,赴市里或省會城市路途較遠,時間成本和經費成本也都隨之增加。因此,農村教師到省會城市或其他大城市參加培訓十分困難。
(二)培訓類別的目的性必須明確。調研中反映,基層學校領導、片區教辦領導要求,每次培訓,不同的類別必須目的性明確,我校在培訓對象上是寫得清楚,但培訓要達到的目的要寫明,這校,培訓教師、學校領導心中都有數。
(三)培訓內容的針對性亟待提高。調研中各校代表、領導反映到,當前的各級教育培訓大多是城市教師和農村教師共同參加,而且城市教師數量居多。因而,授課內容往往根據城市教師水平來設定,過于強調前沿性和國際性,城市化傾向明顯。教學觀摩也是在城市優質學校舉行。農村教師在培訓結束,除了感嘆城市學校硬件設施豪華和城市教師水平高深莫測以外,很難有實際收獲。針對不同類別、層次、崗位教師的需求,以問題為中心,案例為載體,科學設計培訓課程,豐富和優化培訓內容,不斷提高教師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培訓層次的設計要多樣。調研中反映到,教師教育要考慮到不同教齡、不同學科、不同學歷教師的不同的需求,要注重參訓教師的個性化需求和主體地位,在培訓內容的設置或選擇上,要針對參訓教師的實際需求,必須打破“全縣統一安排,忽略教師差異”的狀況,針對學科性質和教師的差異,為不同教師提供不同的培訓內容。
(五)培訓模式要不斷創新。適應教學方式和學習方式的變化,采取集中培訓、置換脫產研修、遠程培訓、送教上門、校本研修、組織名師講學團等多種有效途徑進行教師培訓。積極開展教師遠程培訓。適應現代信息技術迅猛發展的新形勢,充分發揮現代遠程教育手段在教師培訓中的作用,將集中培訓與遠程培訓相結合,采取混合學習模式,開展大規模的教師培訓。在培訓師資的選擇上,將那些有學識、有經驗、有較高威望和認可度的一線教師列為重點考慮對象,讓一批有厚實的教學理論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的一線骨干教師承擔培訓任務。
(六)培訓方法要不斷創新。改進教師培訓的教學組織方式,倡導小班教學,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參與式、情景式、討論式等多種方式開展培訓。鼓勵教師自主選學,在培訓課程內容、培訓時間、培訓途徑、培訓機構等方面,為教師提供個性化、多樣化的選擇機會,增強培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七)培訓收費要減免。調研中學校領導和片區領導算了一個賬,以目前農村學校收入來看,每次培訓的培訓費加上差旅用很要幾百塊錢,學校教師每年輪訓一次,費用很高,還不說到省市外出培訓。農村學校不敢派人參加培訓,農村教師不肯來接受培訓,最終導致農村教師受培訓機會不足。建議政府買單的培訓。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在繼續教育培訓中,我們需要以終身學習和教師專業化理論為指導,學習和借鑒先進的教師培訓理論和方法,堅持以教師發展為本,分析教師的需求,提供個性化的培訓服務。在培訓過程中重視教師的主體參與,加強合作學習,分享體驗成果,開展實踐反思,突出研訓一體,發展校本研修,促進教師學習型團體和學校學習型組織的建設,使繼續教育集中培訓過程成為教師專業發展的過程。
1、重視教師需求信息的收集與分析工作。
中小學教師對集中培訓的實際需求信息是實施培訓的重要基礎。及時收集和分析教師對培訓工作的需求,有助于提高教師集中培訓的效果。只有符合教師的需要且能與教師的知識經驗相聯系的學習內容,才能真正激發教師的內在學習需求。因此,培訓部門和承擔培訓任務的`教師要經常深入教師群體,開展調查研究。通過聽課與交流,以及觀察教師的日常行為習慣等活動深入細致地分析教師已有的知識經驗,了解教師的學習需求。
2、運用“點菜式”策略,為教師提供不同的培訓內容。繼續教育要注重參訓教師的個性化需求和主體地位,在培訓內容的設置或選擇上,要針對參訓教師的實際需求。在為教師提供繼續教育培訓時,必須打破“全縣統一安排,忽略教師差異”的狀況,針對學科性質和教師的差異,為不同教師提供不同的培訓內容。一方面,進修學校教研員和師訓人員、中心校領導和教導、中學領導和處室主任等人員,每人可根據自己的特長確定一個主講模塊,然后由培訓部門統一集中后提供給各校。同時,培訓部門可采用“問題會診”的策略,聚焦教學問題,收集教育教學中出現的各類有價值的問題,開展專題研究,并將研究結果提供給教師,讓基層教師自己“點菜”,同時采用送教上門的方式開展培訓,以滿足教師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網絡》資源,讓教師點擊自己所需的學習資源。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12
20xx年11月份,市政府法制辦和市收費管理局組成三個聯合檢查組,對全市19個縣(市、區)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進行了檢查。目的是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對罰沒行為的監督,為我市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這次檢查采取的方式是:到執法一線實地查看、抽查有關單位罰沒卷宗、聽取有關單位行政執法情況匯報。從檢查的情況看,大部分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能夠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執法行為規范,程序適當。但也有部分單位執法情況不盡如人意,與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一些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平還不高,不學法、不用法的現象依然存在;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違法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
一、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執法觀念淡薄。
一方面服務觀念淡薄。一些執法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認為“管理就是審批、執法就是處罰”,服務意識不強,執法態度生硬,使得行政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個人權力利益化。另一方面程序觀念淡薄。有的執法人員執法簡單粗暴,隨心所欲,不按法定的程序辦事,在行政執法特別是行政處罰中違反告知制度、申辯制度、聽證制度和案件會審制度等法定程序制度,強調自己的管理職權,漠視管理相對人的權利,往往造成查處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或不當。
二是執法程序不合法。
《行政處罰法》詳細規定了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所必須遵循的步驟、方式、時限、順序,建立了從立案、調查、作出處罰決定和制作處罰決定書等一系列程序。但從檢查的情況來看,“重實體、輕程序”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執法時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不表明執法身份;應適用一般程序的卻錯誤地適用了簡易程序;對當事人數額較大的罰款應告知聽證程序的卻違法不告知等等。如某縣公安局的處罰案卷只有處罰票據和處罰決定書,相關的調查詢問筆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等沒有制作,造成程序違法。
三是執法文書格式不規范、內容不適當。
從所查閱的行政執法案卷來看,一些執法部門在執法中制作的筆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一份談話筆錄應當有問話人的姓名、職務、被詢問人的基本情況等,可有的案卷連起碼的問話人、記錄人都沒有。某縣公路站甚至將被詢問人所回答的內容“格式化”,使得當事人有口難辯。
四是行政處罰顯失公平。
同一個案件,對不同的當事人罰款的數額相差很大。比較突出的是賭博案,同時間、同地點、同性質,多罰與少罰的數額能相差9倍之多,甚至對有的當事人不作任何處理。執法的隨意性十分突出。
五是超越職權亂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公安派出所只能對50元以下的罰款有處罰權,50元以上的應由公安局處罰。但某些基層派出所超越法定職權、違法處罰。另外,在執法過程中還存在著不告知當事人申辯權利或告知法定救濟途徑、救濟權利錯誤等問題。
二、對今后行政執法的建議
國務院頒布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立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行政執法工作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執法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關系到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為確保我市的行政執法機關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優化投資軟環境,避免因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現就加強和改善我市行政執法工作建議如下:
(一)切實加強領導,牢固樹立依法行政觀念
各級各部門的領導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特別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意識,徹底摒棄傳統的“官本位”觀念,樹立 “民本位”的觀念。既嚴格依法辦事,又積極履行職責,做到不越權、不濫用、不失職。把行政執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各行政執法機關的主要領導要認真研究行政執法工作,對重大、復雜的行政處罰案件,要集體討論決定。
(二)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首先,要整頓現有行政執法隊伍,堅決取締沒有行政執法權的單位違法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對沒有合法依據、隨意將執法權委托給下屬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行使的執法部門,要依法追究領導責任。
其次,要切實加強執法隊伍培訓,建立高效廉潔的執法隊伍。要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法律業務知識培訓和思想作風教育,不斷提高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要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考試錄用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嚴禁合同工、臨時工和未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第三,要選拔政治強、作風正、業務精的干部充實到法制工作隊伍,使政府法制工作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同本地本部門包括行政執法監督在內的整個政府法制工作任務相適應。各級各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要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重點查處不依法履行職責、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違法行為。
(三)規范執法行為,樹立行政執法新形象
各行政執法機關要通過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序,促進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在實施具體行政處罰時,要認真貫徹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一是對于情節輕微又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原則上不予處罰,要通過說服教育,促使當事人自覺改正。
二是依法應當給予處罰的,要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說明應當處罰的依據和道理。杜絕野蠻執法、粗暴執法,努力樹立文明執法形象。
三是要把查處和引導結合起來,疏堵結合,服務發展。在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的同時,要增強服務意識,關注和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困難,引導企業或組織依法經營,盡量避免使用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等嚴厲的行政處罰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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