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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調研報告

時間:2023-09-05 15:47:02 其他報告 我要投稿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執法調研報告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1

  磐石市地處半山區,礦產資源比較豐富,目前已發現的礦產有44種,硅灰石、方解石、石灰石、石墨、鎳礦等賦存的儲量居全省前列。目前有礦山258個。礦產資源的開發給我市的經濟發展帶來了較好的效益。同時由于礦山數量多,分布面廣,也給礦產資源的執法監察工作帶來了新的課題。目前礦產資源違法開采現象還時有發生,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

  主要表現在:

  1、礦產資源有關配套的法規不完善,操作性不強。《礦產資源法》頒布實施以來,尤其是xx“三個辦法”出臺以后有關礦產資源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使執法監察工作有法可依。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依照上述法律法規和《吉林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管理條例》來查處和辦理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案件。在查處無證采礦的案件中,常常遇到這種情況,一個人無證采礦剛剛開采三天就被發現;而另一個人同樣無證采礦已經干了三個月,在處罰時應按照《省條例》四十五條規定除沒收采出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外可以并處8萬元以下罰款。由于法規規定的比較籠統,所以操作起來不太好把握,同樣性質的無證開采在處罰時當然對造成損失大的要加重處罰,但對造成損失少的或沒造成損失的又該處罰多少呢?所以很難把握,往往給人造成執法監察工作隨意性大,罰款可多可少,缺乏嚴肅性。

  2、目前存在的一個普遍問題就是采礦權非法轉讓問題。xx“三個辦法”已經明確規定了采礦權轉讓的管理辦法,但是一些采礦權人,尤其是一些私營礦山的業主受到利益的驅使,無視法律規定非法買賣礦山,非法轉讓采礦權,從中牟利。目前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還不完善,在依法辦理轉讓方面還存在著一定的難度。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也曾遇到過這種情況。有的礦山老板將礦山賣掉后,帶著錢跑到外地去了。在查處過程根本找不到賣方當事人,而《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第三項和xx《探礦權采礦轉讓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違法行為人是賣方,所以對買方的處理只能是吊銷采礦許可證,而原發證機關又是上級機關,所有這樣的案件在處理上很難操作和辦理。

  3、在我們實際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法律法規所不允許的違法行為,而這些法律、法規對這種行為沒有規定法律責任,所以在執法監察工作中,對這些違法行為不能處罰。例如《吉林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非法采礦者提供勘查資料,電力和火工材料。對于這些助紂為虐的行為,法律沒有規定如何處罰,只能是批評教育,所以造成你說你的,我干我的,起不到真正教育作用。也給執法監察工作帶來難度。

  4、機構改革后,磐石市地礦局仍單設,但屬于事業單位。由此,執法人員沒有公務員身份,雖有政府授權,但發生訴訟就可能有敗訴的可能。

  對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建議:

  (一)建立一支高素質嚴格執法監察的隊伍。

  礦產資源執法監察是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對保護礦產資源,促進社會經濟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所以建立一支高素質具有執法資格的執法監察隊伍是做好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關鍵。同時要加強基層執法監察人員的學習培訓,建立必要的信息網絡、探索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中經驗。使礦產資源執法監察隊伍真正成為礦產資源衛士。

  (二)盡快出臺一些有操作性的法規。

  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是我們執法監察工作的依據,所以建立完善科學的礦產資源法律體系,對我們執法監察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多年來的工作實踐證明、法律法規制定的越詳細、下面工作起來就越容易操作,效果就越好,如果有些法規規定的很籠統,在執行起來就很難,由于每個人的理解不同,執行起來就避免不了出現偏差和錯誤,造成不必要麻煩,給執法監察工作帶來困難。一些地方性法規制定要從地方的實際出發,制定出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規定,使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真正起到保護礦產資源,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

  (三)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行政處罰權的授予,要以實際工作出發。目前,現行的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對各級礦產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權限作了明確的規定。對礦產資源的管理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實際工作中也出現一些問題,例如,目前采取破壞性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現象時有發生,縣級執法監察部門遇到這類案件時在處理上難度很大,按照《吉林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采取破性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應由省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處8萬元以下罰款;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這樣作為縣級礦產資源執法監察機關,對此類案件無權作出處罰決定,然而采取破壞性開采的違法行為還帶有普遍性,省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也不可能對這些案件一一處理,但又不能不處理,所以就會造成行政處罰的違法和越權,給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各級礦產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權限的授予要根據工作的實際合理地授權,這樣才能保證對違法行為及時準確地作出處理。

  (四)防范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應該開展動態巡查。礦產資源的開采有其自身的特點、分布廣、遠離城鎮,偏遠山區較多,給違法開采行為造成方便,加上地礦部門人員少等因素,有些違法行為難以被發現和及時處理。給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帶來不便,所以要像土地執法那樣開展動態巡查,層層落實責任,及時發現、及時處理,把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之中。首先要在鄉、村兩級中建立信息網絡,可在鄉、村中聘請義務礦管員,責任落實到人,及時反饋情況,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匯報。從源頭上防范礦產資源違法行為。其次,對重點礦區,重點礦種、重點地段要加強檢查,設專人負責。嚴看死守,對出現的違法行為給予嚴肅的處理,保證重點礦區和重點礦種、重點地段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穩定,這樣抓住重點帶動全面。再次,對邊遠地區加強巡查,有些地區山深林密,人煙稀少,是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的多發區。加強這方面的管

  理巡查是執法監察人員一項重要的工作。

  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問題,保護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和利用,是礦產資源執法監察的職責,如何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如何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需要我們在工作中不斷學習、不斷探索。只有加強學習認真實踐,不斷的提高礦產資源執法監察人員的理論水平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才能做好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2

  為加強縣級公安督察部門執法監督工作,確保縣級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工作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需要,做到“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化解社會矛盾,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們近日對XX縣公安督察部門執法監督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具體報告如下:

  一、XX縣公安督察部門執法監督基本情況

  XX縣公安督察部門牢固樹立強化執法監督、保障執法為民的理念,始終把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提高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作為督察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查糾并舉、注重預防的理念,把最大限度地增加執法服務中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執法服務中不和諧因素,著力構建新時期和諧警民關系作為公安督察工作的根本目的。通過完善內部監督機制,規范制度規定,指導和約束警務行為,盡可能減少不規范的人為因素,著力營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執法環境;針對程序違法、責任缺位、人情干擾、利益誘惑等影響嚴格、公正執法的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嚴格依法監督,確保執法公正。

  二、XX縣公安督察部門執法監督中存在的問題

  1、思想認識不到位,妨礙公安督察部門執法監督

  部分人認為公安機關及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有紀檢、監察、法制、政工等部門管轄,實施公安督察工作純屬多余;領導重視不夠,造成機構不健全,人員不到位,工作無人抓,公安督察工作難以開展;一線民警,缺乏對公安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錯誤理解公安督察是對個人行為的苛刻約束,不支持、不配合、產生厭倦抵觸情緒;以上情況的存在妨礙了公安督察部門的執法監督工作。

  2、公安督察部門警力不足、任務繁重,公安督察工作難以落到實處

  公安督察部門警力不足,面對重大活動的秩序維護情況、治安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公民報警求助和控申情況等繁重督察任務,心有余,力不足,只能局限于辦公室坐陣指揮,無法把督察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公安督察部門裝備和經費不足,不能維持正常的工作開支,不能保證督察工作正常運轉,增加了公安督察工作的難度。

  3、公安督察部門自身存在不足,難以開展公安督察工作

  公安督察部門很少的人員配備與越來越繁重的`任務和嚴峻的形勢不相適應,公安督察人員的督察手段與越來越艱巨的任務不相適應,這些自身存在的不足,制約了公安督察工作的開展。與此同時,公安督察部門主要對執法活動進行現場和事中監督,缺乏事前監督,事后監督結果運用不充分,這些也影響了公安督察工作的效能與效果。

  三、解決存在問題的措施和建議

  要解決公安督察工作存在的問題,增強執法監督的效能與效果,關鍵是要建立執法監督的長效機制,用機制保證執法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用機制提高執法監督工作的效能,用機制增強執法監督工作的效果。

  1、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公安督察的服務保障作用

  設立公安督察的目的是“為了完善公安機關監督機制,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公安督察的職責是監督,作用是保障。要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業務過硬、作風優良的公安督察隊伍,發揮公安督察的服務保障作用。

  一是加強學習,提高素質。公安督察部門要認真學習黨的理論和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學習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知識,按照公安部警務督察局提出的“三懂五會”要求和崗位能力標準,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抓好公安督察技能訓練,不斷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質、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更加適應新形勢下做好公安督察工作的能力需要。

  二是齊心協力,做好工作。公安督察部門要團結一致、齊心協力,進一步增強團隊意識,維護集體榮譽,大力營造講團結、講大局、講奉獻、講正氣的濃厚氛圍,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加強相互溝通,注意工作方法,做到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更好地完成各項公安督察任務,充分發揮公安督察的服務保障作用。

  三是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公安督察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健全完善公安督察的業務工作規范、內部管理規范、言行舉止規范以及與工作相配套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與程序規定,努力以制度保障公安督察工作規范運行。公安督察部門要切實增強組織紀律觀念,模范執行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守紀律,廉潔自律;要堅定理想信念,忠于職業操守,精心鉆研業務,提高自身素質,做到政治堅定、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樹立“忠誠進取、廉潔和諧”的公安督察新形象,真正使公安督察工作成為領導信任、民警歡迎、群眾滿意的工作。

  四是落實責任,嚴格考核。公安督察部門要給每個督察民警落實工作責任,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進行嚴格考核。要通過落實責任,嚴格考核,推動每個督察民警高質量地完成公安督察任務。公安督察工作要進行季度績效考評,確保考評結果公正、準確,切實起到以考促戰、推進工作的目的。

  2、創新公安督察方式,全力推進公安督察工作深入發展

  公安督察工作要與時俱進,通過強有力的執法監督,使公安工作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化解社會矛盾,一切從群眾的切身利益出發,讓群眾真正成為最大的受益者。

  一是加強現場執法監督,提高公安督察的有效性。現場執法監督是公安督察工作的靈魂和核心,公安督察部門要始終抓住、把握好這個靈魂和核心。要健全日常公安督察工作機制,改進公安督察方式,到民警執法執勤一線和活動場所經常查,隨時查,做到民警上班我督察,民警休息我也督察,充分體現現場督察的獨特職能優勢。通過加強現場公安督察,把民警8小時內和8小時外的履行職責、遵規守紀等情況都有效納入公安督察視線,擴大公安督察工作的覆蓋面,增加公安督察工作的頻度,減少公安督察工作的盲點,消除公安督察工作的盲區,使廣大民警切實增強廉潔自律意識,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和警規警紀,避免和減少違紀違規情況的發生,增強公安民警的公信力,創建人民滿意公安。

  二是密切聯系群眾,提高公安督察的廣度與深度。公安督察部門要深入群眾,充分聽取群眾、民警的意見和建議,了解他們對公安督察工作的要求與希望,按他們的要求與希望,開展現場執法監督,努力獲得群眾、民警的滿意。要創新警示教育工作的平臺和載體,善于運用民警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警示教育,確保教育入心入腦、富有實效,使公安督察抓早、抓小、抓苗頭、抓預防的優勢得到更好發揮,推動公安督察工作全面深化,樹立公安督察工作的新品牌。

  三是強化公安督察,充分發揮公安督察工作的作用。公安督察部門要認真研究和發現公安督察工作的新情況、新規律、新特點,把監督、管理、教育、服務有機的結合起來,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充分發揮公安督察的“督促、查糾、防范、保障”職能,有效增強公安督察工作的作用。公安督察部門要在加強現場督察、事中督察的同時,強化事前督察,做好事前預防工作,把一些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是運用公安督察結果,增強公安督察權威。公安督察部門要充分運用公安督察結果嚴肅查處責任人員和責任領導,維護公安紀律的嚴肅性。要把公安督察結果的運用重點放到督、幫、促上,幫助相關部門和單位把整改問題、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轉化為規章制度,切實堵塞漏洞、規范運作,推動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長效管理,促進公安建設不斷邁向上新臺階。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3

  一、基層執法站所人員的配備情況

  執法站所門類可分為:公路路政、道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運政、海事管理、質量監督、綜合執法八大類。執法站設立數量為1個治超站所,現階段,我區有執法站所的執法人員有XX人,在編人員為XX人,其中畢業分配及公開考錄的有XX人、其他部門調入XX人、軍轉安置XX人、其他XX人,合同職工有XX人。學歷結構:大專XX人、本科XX人,專業結構:交通專業XX人、法律專業XX人、其他XX人。

  二、崗位設置,機構設置的困難

  崗位設置不能按人員專業安置,大多從收費站轉入,還需通過執法培訓提升工作專業性和能力,法律意識有待提高。合同制人員流動性大,工資待遇不高,工資資金緊缺,工作區住房條件簡陋,生活不便。因站所偏遠,分局交通車無法一次性送達,只能分批送。

  三、基層執法站所在人員配備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據調查,當前全國基層運管站所,面臨的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執法人員相對緊缺,執法隊伍結構不合理,年齡偏大,學歷偏低。相關數據顯示,各地基層站所平均年齡45歲以上,有的更加高達50歲;正式在編人員大專以下學歷占比例較大。二是站年齡大的學歷低,年紀小的缺乏經驗,合同制已占一半,人員流動性大,專業性不夠,沒有編制來招聘專業路政治超的畢業生。

  (一)建立常態化的全員培訓制度

  注重復合型人才培養,加強基層站所執法人員政策法規、管理、經濟、交通方面的綜合知識培訓。廣泛開展經常性的崗位練兵活動,建立完善執法人員培訓情況與晉職晉級掛鉤的崗位培訓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新入職人員崗前培訓制度和基層執法站(所、隊)長新任職領導崗前培訓制度,實行執法人員、應急隊伍人員等特定崗位培訓制度。

  (二)保障基層執法人員待遇

  探索完善精神和物質相結合的激勵機制,積極關注回應新形勢下基層站所的關切和訴求,重視基層站所執法人員生活待遇,落實帶薪休假、定期體檢等制度,建立完善執法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障措施。職務晉升、表彰獎勵、進修學習、休假療養等同等條件下向基層一線傾斜。值勤、值班及加班經費予以保障。

  (三)完善基層站所用人機制

  注重從基層選拔優秀人才,形成優秀人才向基層聚集,優秀干部在基層產生、成長和鍛煉的新格局。堅持縣(市、區)局選用人員必須具備一定基層站所執法一線工作經驗。立功獎勵、先進評比和干部晉升使用在同等條件下向基層站所執法人員傾斜。實施綜合執法的基層站所,應當配置與職責相適應的專業執法力量。積極實現與城市管理網格有效對接,借助地方政府、街道及相關部門力量實施監管。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4

  為全面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有效提升全省商務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度全省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xx〕38號)要求和我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部署,省商務廳近期到新鄉、三門峽、汝州、孟津等市縣商務局及執法機構就基層商務執法有關情況開展了調研。調研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深入一線,通過聽取匯報、座談交流、走訪執法單位等形式,以點帶面,對各部門和機構開展商務執法和監管、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等情況進行了解,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省商務綜合執法和監管工作概況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20xx年12月,商務部印發《關于加強商務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商秩發〔20xx〕53號),就全面加強商務行政執法工作作出部署。20xx年,商務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完善流通領域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的通知》。第一次提出流通領域市場監管的概念,流通領域市場監管概念較商務行政執法更貼近商務工作實際,也更易于被群眾接受,同時監管也涵蓋了行政執法的內容。上述兩個文件出臺后,商務部、財政部以創建“流通領域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推進單位”為載體,在全國實施了流通領域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6年來,全國約一半省轄市(州、盟)、四分之一縣級商務部門組建了包含省轄市級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市縣兩級商務行政執法兩大機構的流通領域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其中河南省監管體系已覆蓋所有市縣和一半城市區;組建省市縣三級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機構127個,商務稽查(行政執法)隊伍151支,監管工作人員3140余人(解決全供事業編制2527人,差供、自收自支事業編制約300人)。

  在打造出監管體系、成立監管隊伍、力求監管體系全面覆蓋至所有市縣區基礎上,為提升監管機構辦公條件、提高稽查裝備和監管水平,進一步打牢監管工作,全面履行職責商務監管職責,從20xx年起至,河南省商務廳以“合格示范點工程”、“標準化建設重點大力推進單位”為載體,實行商務領域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已確定“合格示范點工程”市縣16個,“標準化建設重點大力推進單位”市縣35個。在此措施鼓勵下,尚無部分縣(市)嘗試監管戰略重點上移,在鄉、鎮、街道辦事處成立商務監管派出機構或成立商務專員,負責管理協調縣級商務監管機構市場監管工作。目前監管領域已牽涉生豬屠宰、酒類流通、成品油、零可供交易、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再生資源廢舊、除役汽車廢舊、二手車交易、典當行、拍賣行、外派勞務等,全省商務稽查和市場監管工作已經進行,構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不少基層稽查單位也構成了一些較存有實效的作法,初步累積了一定經驗。

  二、執法商務行政執法基本現狀

  (一)稽查機構的設置與人員布局。商務系統基層稽查隊伍以各縣(市)、區商務(商業)局和商務稽查支隊居多,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管理商務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管理對違背外貿、內貿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嚴肅查處工作;負責管理對外經貿和內貿流通領域的監管、檢查工作,壓制流通領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各縣區設立商務稽查支隊以來,商務稽查隊伍逐步創建,擴充了執法人員。在稽查隊伍建設較好的縣區,稽查人數勉力能滿足用戶稽查須要。行政執法證的派發上,由于起步較晚,機構調整、改名、縮編,目前所持稽查證人員多于在編人員。

  (二)執法制度建設情況。市場監管方面,一些單位已初步建立崗位責任清晰、任務明確、監管責任可追溯的網格化常態條件下商務領域市場監管工作機制。

  一是明確監管責任。按照網格化監管要求,將不同行業區域、不同行業的每一個經營單位(監管對象)的監管任務明確到直接監管中隊、隊員,建立市場監管責任制度,分解監管責任。

  二是建立企業(商戶)經營信息檔案。做好分區域、分行業經營性企業(商戶)經營信息的普查、建檔。

  三是建立市場監管巡查制度。要求監管人員每周對監管區域巡查次數不少于一次。

  四是建立監管檔案(臺帳)。檔案(臺賬)應包括巡查時間、巡查區域、巡查企業(商戶)、有無發現問題、有問題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問題性質、處置措施、處置結果等內容,要求對巡查情況如實、詳細記錄。

  五是建立和完善市場監管責任追溯制度。在建立監管檔案基礎上,對出現的售假、不規范經營行為,特別是重大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擾亂市場經營秩序事件,在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的同時,對監管人員的失瀆職責任一并予以追究。

  六是建立完善市場監管輪崗制度。建立以網格化監管為載體,以市場監管檔案為基礎,以落實市場監管責任制和市場監管責任追溯制為核心內容的常態化市場監管工作機制。每年以中隊為單位對監管網格進行交替監管。努力做到工作有標準、任務有界定,監管有檔案、責任可追溯,執法有程序、處罰有依據,業績有記錄、考核有憑據。規范執法方面,普遍建立了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及配套制度、規范罰沒物品管理制度以及《河南省商務行政處罰預先法律審核制度》、《河南省商務行政處罰案件主辦人制度》、《河南省商務行政處罰案例指導制度》、《河南省商務行政處罰事前提示制度》、《河南省商務行政處罰事中指導制度》、《河南省商務行政處罰案件回訪制度》等制度。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方面,印發《河南省商務系統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實施方案》后,建立和實施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納入12312商務舉報投訴體系)、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等;省商務廳印發《關于加強和規范全省商務系統行政指導工作的通知》后,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和商務執法機構逐漸重視并開展行政指導工作,三門峽市商務局、商丘市商務局等部門還研究制定了當地的行政指導工作規范和行政指導文書。其他方面,執法文書歸檔制度、定期法律學習和執法培訓制度等制度也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職責履行職責情況。在省商務廳促進和政府法制部門的規范指導下,全省商務主管部門及基層稽查單位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深入細致積極開展商務領域行政執法工作,同時分擔協同超越市場寡頭壟斷、行業寡頭壟斷和地區封鎖有關工作,參予非政府壓制侵害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欺詐等破壞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著力規范商貿企業交易犯罪行為,推動公平交易、有序競爭,促進商務領域信用建設,保護市場經濟正常秩序,推動市場經濟秩序的平衡、商貿流通身心健康運轉和國民經濟的身心健康發展。

  (四)執法裝備經費保障情況。目前,執法裝備經費由縣區財政按照預算統一發放,商務稽查支隊基本配有執法制服和執法車輛,部分人員配有電腦、執法記錄儀。但從整體上看,執法裝備較為匱乏、落后,有待更新和補充。各縣區商務稽查支隊均為核定事業編制。各地區由于情況不同,有些為全供事業編制,有些為經費自籌自支事業編制。部分執法人員的工資難以得到良好保障。

  (五)稽查中存有的主要問題

  1.執法隊伍綜合素質不高。各縣負責商務執法的商務稽查支隊為20xx年前后建立,成立時間較晚。從設立至今,雖努力探索和完善科學的執法方法,建設和擴充執法隊伍,但仍存在綜合素質有限的問題。一方面,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還有些缺陷,有法學專業背景的人員少,面對條款適用和自由裁量處罰等較為專業的問題,易出現認知偏差,給執法帶來困難。另一方面,由于執法經驗不足,面對復雜的情況,工作方法顯得簡單,不能較好處理問題和控制局面,不能綜合性、多向性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2.稽查力量薄弱。人員配備上。目前,基層稽查的最主要的問題是人員編制嚴重不足,人員工資等經費難以確保。稽查隊伍人數無法滿足用戶市場需求。工作人員必須直面幾乎與人數數額成正比的鄉鎮的幾十萬人口,工作任務非常非常大。工作人員嚴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引致了局部地區監管不妥當。稽查裝備上。各縣區商務稽查支隊的稽查裝備由各縣區財政負擔,相同的財務狀況引致了稽查裝備搭載上也參差不齊。當下,建立健全稽查全過程記錄制度就是稽查工作的一個重點。稽查記錄則須要充分利用于稽查記錄裝備的全面落實,通過稽查記錄儀、攝像機、錄音筆、照相機等設備,將稽查的全過程記錄在案。另外,在執勤車輛上,部分稽查支隊仍在采用近乎出局的面包車,影響了稽查活動的成功進行。

  3.商務法律法規問題。無法可依或有法難依的現象仍然存在。一方面,一些商務法規規章制定較早,難以應對當下工作中的新實際,在現實工作中難以適用。另一方面,在商務領域市場監管相關法律法規中,除《生豬屠宰監管條例》屬于行政法規,其它的均是部門規章,法律層次低。商務領域市場監管相關規章在整體上可操作性不強,導致實際執法存在困難,面對違規違法問題,不能發揮強有力的作用,執法工作面臨一定困境。

  4.稽查阻礙存有。

  一就是外部的阻礙。部分工作人員對“服務型”的認知比較全面,把服務與監管矛盾出來,指出服務就是放寬政策,減少門檻,增加條件;就是必須太少檢查、不檢查,違法違規太少罰款、不罰款。特別強調了收緊市場準入,忽略了條件和程序的嚴格把關,以致工作有時發生缺位、錯位等問題,發生了輕服務重監管的現象。

  二就是內部的阻礙。在商務稽查的過程中,仍存有部分“說情現象”。源自當地政府部門、同級單位和熟人之間的說情無法全盤杜絕,一方面就是由于目前人們法制觀念尚未全面踐行出來,另一方面執法人員在稽查過程中也存有一些格尼茲、態度不始終如一等情況,須要強化教育。

  (六)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的.現狀和困難

  商務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起步晚,基礎強,但經過商務部、省政府法制辦的不斷加強和規范,省廳在稽查軟軟件建設等方面的強力大力推進,特別就是我省社會各界商務行政執法戰線上同志的共同努力,我省商務稽查機構和隊伍從無到有、由弱變強,稽查能力和水平也在逐步提高。隨著我省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整體大力推進年”的有力部署和大力推進,目前我省商務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已全面鋪開,督導體系已基本創建。但還存有一些困難,諸如上述基層稽查力量薄弱、商務法律體系不健全、稽查隊伍綜合素質不低、稽查阻礙存有等主客觀因素,都在相同程度上制約了我省商務系統服務型行政執法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對此,我們將盡量采取措施,不懈努力加以克服和填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議

  (一)提升稽查隊伍素質,打牢依法行政基礎。行政執法就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必須提升行政執法的水平,首先必須提升這支隊伍的整體素質。

  一就是強化培訓自學。鑒于目前執法人員法律科學知識脆弱的現狀,強化培訓自學淪為必由之路。如何在確保執勤任務的同時強化法律專業知識的自學,淪為下階段商務稽查工作的一個重點。

  二就是稽查隊伍必須黨員隊伍。在下一步稽查隊伍擴展時,謀求必須入替那些敬業精神弱、素質低、業務精、擅于研習的具備法律專業背景的同志,從而起著助推促進作用,提高整個稽查隊伍法律素養。

  三就是必須不斷培養教育執法人員愛崗敬業的精神。目前,各縣區的工作條件和人員待遇的確非常有限,但既然步入稽查崗位工作,就必須本著認真負責、一絲不茍的精神;

  二要為人民群眾負責管理。四就是嘗試實行監管和稽查戰略重點上移,切斷行政執法“最后一公里”,擅于資源整合和運用鄉鎮、街道、村等基層力量,力爭并使其淪為商務稽查的“觸角”,并使服務型行政執法工作真正“接地氣”、“為民眾”,充分發揮出來法治“正能量”。

  (二)努力改善執法環境,形成內和外順的執法氛圍。

  一是加大對商務行政法規規章的宣傳力度,使行政相對人和人民群眾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商務相關規章制度,自我約束,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增強執法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探索綜合執法工作,建立和完善綜合執法機制機制。面對復雜棘手的執法問題和人員不足裝備落后的執法困難,基層執法隊伍應主動爭取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支持,職能部門加強溝通與配合協調。三是內部宣講教育上增強法治意識,正確處理“法”和“情”的關系。

  (三)強化稽查資金投入。直面目前稽查裝備嚴重不足和滯后的情況,應當加強對現代辦公用品、設備的資金投入,重點就是化解較好的交通工具、計算機、手提電腦、攝、照、錄設備的布局與更新。同時,著重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手段去助推服務型行政執法工作,以填補稽查力量薄弱、監管效率不高等嚴重不足。另外,建議給與行政執法人員一定的政策鞭策,并使之既能確保稽查執勤的熱情,又能夠確保科學稽查。

  (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針對目前商務法律法規規章整體不完善、難以適應商務執法工作實際的狀況,應該積極完善商務立法,推動立法部門及時修訂相關法律條文,政府法制和省級商務部門適時制定或修改行政執法實施細則和裁量標準等規定。另外,也可通過案例指導的方式將現有的較為成熟的執法經驗予以推廣。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商務稽查機構在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中獲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距大力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的建議除了一定差距,我們將穩固踐行“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理念;

  二要努力做到“規范稽查,高效率服務”,穩步加強大力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力度,進一步狠抓各項規章制度的全面落實,健全監督機制和績效考核機制,通過改良稽查方式,技術創新稽查機制,規范稽查犯罪行為,提高執法水平,為全省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做出代萊、更大的貢獻。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5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稅務稽查作為稅收征管流程的最后一個關口,其地位和作用顯得越來越重要。一方面,稅務稽查在維護稅收經濟秩序,打擊涉稅犯罪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另一方面,稽查工作處于偷騙稅與反偷騙稅斗爭的第一線,如何在具體工作實踐中加強制度約束,合理防范稅收執法風險,也顯得越發突出。

  一、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檢查環節:對納稅人進行稅務稽查中,其風險點主要表現在:不按規定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出示檢查證及檢查通知書;違反規定單人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但不按規定回避;拒絕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或不采納當事人提出成立的事實、理由和證據;利用現場檢查項目之便牟取單位和個人私利;參加被檢查單位安排的宴請、旅游、高消費娛樂等活動;接受被檢查單位和相關人員贈送的紀念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為自身利益進行相關的證據取舍或取證手續不到位;不按規定制作檢查、詢問筆錄;向無關人員泄露現場檢查相關信息和被檢查單位的商業秘密等。

  處罰環節:對被檢查單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是稅收執法的重要環節,其風險點主要表現在:實施行政處罰不以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為依據或將規章以下的規范性文件作為行政處罰依據;不遵循依法、公正、公開原則或不遵守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處罰違法違規事實不清、證據不確鑿充分和定性不準確;濫設處罰種類和超出規定的處罰幅度;濫用從重、從輕和減輕及免予處罰的條款;違反規定委托處罰或對應當予以制止和處罰的違法違規行為不予制止、處罰;利用處罰之便牟取單位和個人私利;未履行處罰告知義務或不按規定程序舉行聽證;對較重大的違法違規行為不按規定集體討論決定;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不經報批程序直接處罰;不按規定制作、送達《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或不將其報單位負責人批準擅自向當事人發出;適用簡易程序不當或對構成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司法機關等。

  執行環節: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是稅收執法的最后一道關口,其風險點主要表現在:實施行政處罰時不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違規行為;不按規定處理沒收違法所得或自行收繳罰沒款;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決定執行后不按規定將所有材料歸檔保管,造成相關事實、證據等重要資料遺失等。

  二、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產生的原因

  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產生,究其原因,可歸結為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個方面。

  從主觀方面講,其原因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濫用權力型。稽查人員在行使檢查權時,明知不符合執法規范及其造成的嚴重后果,但沒有審慎使用其權力,從而導致執法風險。譬如,《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以及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之一的,應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但稽查人員不分青紅皂白,一意孤行,濫用從重處罰條款,導致被執行機構提起訴訟。二是放棄權力型。稽查人員在非現場檢查過程中,明知、發現被檢查機構有問題或有違法違規行為,但不查處或不認真查處或不進行檢查提示,沒有依法使用其權力,這種不作為行為直接導致執法風險發生。三是誤用權力型。稽查人員在行使檢查權時,由于對執法規范>文秘站:<不甚了了,沒有正確使用其權力而導致的執法風險。如誤用處罰條款,不符合從輕或減輕條件而給予從輕或減輕處罰,甚至于免予處罰。四是私欲膨脹型。個別稽查人員為了個人利益,在現場檢查和行政處罰過程中,不顧法紀,不公平、公正執法,不潔身自好,甚至出現吃、拿、卡、要、報現象,從而產生執法風險。>

  就客觀方面而言,一是由于經濟的發展,企業經營方式、經營范圍日趨復雜,偷漏稅行為更加隱蔽和多樣,稽查人員不能適應其新變化和發現新問題,從而導致稽查執法風險;二是檢查技術、處罰手段和強有力的強制性規范缺乏,且存在有關法律法規不適用和法規制度不健全等問題,給稽查執法工作帶來一定的政策性風險;三是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參差不齊,部分稽查人員未經過正規和系統的培訓,對稅收政策法規和企業的經營狀況掌握甚少,從而存在潛在的執法風險;四是監督機制不健全。目前,稽查部門內部雖然實行了“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工作四分離,但大都流于形式,缺乏具有威懾力的事后執法檢查監督機制,稽查執法風險不能得到及時、有效控制。

  三、防范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思路

  1、著力構建教育培訓機制。稅務稽查工作中風險的客觀存在性決定了必須加強對稽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通過教育、培訓等手段,實現防范執法風險、提升執法水平、提高執法效率和維護稅收秩序這四大目標。

  一是加強思想道德教育。通過思想道德教育,幫助稽查人員形成規范執法的自律意識,樹立行使執法權利的使命感和神圣感。通過思想道德教育,逐步讓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敢于碰硬、嚴肅執法成為稅務稽查人員自覺的行動準則,自覺防范執法風險。

  二是強化業務培訓。由于稅務稽查工作的`特殊性,稅務稽查人員不僅需要較為全面的稅收法律、會計等相關知識,還需要對涉稅違法違規行為有很強的敏感性。因此,對稽查人員培訓應堅持多樣化和長期性,確保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

  2、構建激勵機制。激發稽查人員主動挖掘自身潛能,自我歷煉成才。激勵機制包括政治激勵,即引導激發稽查人員積極參加組織活動,增強主人翁意識和歸屬感、

  責任感和使命感。經濟激勵,即通過績效考核、業務定級,克服干與不干一個樣現象。職業生涯激勵,包括提供培訓進修機會,暢通職務晉升渠道,加大崗位交流力度,激勵稽查人員努力挖掘潛力,不斷發展自我,最大限度地實現自身價值,滿足自身發展需要。

  3、規范制度建設。制定相應的法規或制度是防范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關鍵,它能促使每個稽查人員自覺依法履行職責。同時,一個好的制度不僅能夠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降低工作成本,更能夠激發人們的自覺意識。在現有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稅務稽查執法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積極適應形勢的變化,確保稅務稽查執法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盡量避免執法風險的發生。

  4、完善監督機制。通過加強監督機制的建設,及時發現執法中的偏差和風險,并有針對性地采取規范措施。因此,一是進一步完善內部“四分離”。使四環節在相互監督制約的前提下,提高稽查案件在四環節中的運轉效率,最終建立職責明確、相互制約、銜接緊密、運轉高效的稽查業務系統。二是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一方面加大上級對下級的案件復查工作力度,把復查工作作為完善內部執法監督制度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另一方面加強稅務監察部門對稽查執法行為的監督,通過加強對稽查執法的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逐步確立“預防為主,追究為輔”的執法檢查方針。三是進一步加強外部監督。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實行案件公告,增加稅務稽查的辦案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通過與地方紀檢、監察部門等建立協作機制,與內部各執法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捕捉信息,主動監督,避免有違法違規行為不查或查得不深不透的情況發生,提升監督的層次和水平,有效防范稽查執法風險。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6

  自黨的十八大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以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即作為依法治國的重要戰略舉措提上政府議事日程。XX年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明確提出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根據省政府部署,我廳自1999年就開始推行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XX年我廳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浙府辦發[XX]117號)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省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

  行政執法責任制作為一種行政機關內部的行政執法行為層級監督制度,其核心是通過依法界定執法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規范執法程序,建立健全考評體系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實現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目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是建設浙江法治交通、和諧交通的必由之路。

  我省推行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經過八年的努力,在依法行政、建設法治交通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執法單位、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明顯加強。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以來,各地通過落實崗位責任制,加強培訓考核,執法人員合法行政、規范執法意識明顯加強,交通執法隊伍整體執法水平有很大提高,交通執法案件敗訴率進一步下降,省級執法單位多年未發生敗訴案件,XX年全省各地市交通局無行政敗訴案件。二是浙江交通地方法規體系基本形成。隨著近年我省一系列公路、水路、運管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相繼出臺,浙江交通地方法規框架已經形成,浙江交通立法走在了全國前列,為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打下了深厚的基礎。三是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度體系。通過建章立制,全省交通系統進一步落實了行政執法責任考核、責任追究、執法檔案制度,建立了執法崗位責任制。四是交通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經過幾年來的實踐總結,我省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交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制定了全省統一的執法文書格式,開發推廣了一系列執法應用軟件。五是創新交通執法機制方面取得新進展。根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全省交通系統在推進交通綜合執法、探索執法新機制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水路綜合執法在全省推廣,公路綜合執法在舟山和臺州溫嶺進行了試點。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7

  XX年11月份,市政府法制辦和市收費管理局組成三個聯合檢查組,對全市19個縣(市、區)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進行了檢查。目的是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對罰沒行為的監督,為我市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這次檢查采取的方式是:到執法一線實地查看、抽查有關單位罰沒卷宗、聽取有關單位行政執法情況匯報。從檢查的情況看,大部分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能夠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執法行為規范,程序適當。但也有部分單位執法情況不盡如人意,與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一些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平還不高,不學法、不用法的現象依然存在;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違法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

  一、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執法觀念淡保一方面服務觀念淡保一些執法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認為“管理就是審批、執法就是處罰”,服務意識不強,執法態度生硬,使得行政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個~力利益化。另一方面程序觀念淡保有的執法人員執法簡單粗暴,隨心所欲,不按法定的程序辦事,在行政執法特別是行政處罰中違反告知制度、申辯制度、聽證制度和案件會審制度等法定程序制度,強調自己的管理職權,漠視管理相對人的權利,往往造成查處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或不當。

  二是執法程序不合法。《行政處罰法》詳細規定了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所必須遵循的步驟、方式、時限、順序,建立了從立案、調查、作出處罰決定和制作處罰決定書等一系列程序。但從檢查的情況來看,“重實體、輕程序”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執法時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不表明執法身份;應適用一般程序的卻錯誤地適用了簡易程序;對當事人數額較大的罰款應告知聽證程序的卻違法不告知等等。如某縣公安局的處罰案卷只有處罰票據和處罰決定書,相關的調查詢問筆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等沒有制作,造成程序違法。

  三是執法文書格式不規范、內容不適當。從所查閱的行政執法案卷來看,一些執法部門在執法中制作的筆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一份談話筆錄應當有問話人的姓名、職務、被詢問人的基本情況等,可有的案卷連起碼的問話人、記錄人都沒有。某縣公路站甚至將被詢問人所回答的內容“格式化”,使得當事人有口難辯。

  四是行政處罰顯失公平。同一個案件,對不同的當事人罰款的數額相差很大。比較突出的是案,同時間、同地點、同性質,多罰與少罰的數額能相差9倍之多,甚至對有的當事人不作任何處理。執法的隨意性十分突出。

  五是超越職權亂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公安派出所只能對50元以下的罰款有處罰權,50元以上的`應由公安局處罰。但某些基層派出所超越法定職權、違法處罰。另外,在執法過程中還存在著不告知當事人申辯權利或告知法定救濟途徑、救濟權利錯誤等問題。

  二、對今后行政執法的建議

  國務院頒布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立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行政執法工作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執法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關系到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為確保我市的行政執法機關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優化投資軟環境,避免因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現就加強和改善我市行政執法工作建議如下:

  切實加強領導,牢固樹立依法行政觀念

  各級各部門的領導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特別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意識,徹底摒棄傳統的“官本位”觀念,樹立“民本位”的觀念。既嚴格依法辦事,又積極履行職責,做到不越權、不濫用、不失職。把行政執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各行政執法機關的主要領導要認真研究行政執法工作,對重大、復雜的行政處罰案件,要集體討論決定。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8

  自20xx年9月底《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我院各執法辦案部門結合自身具體業務、職責,嚴格貫徹落實《條例》內容,組織干警學習《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通過及時發現并預防工作中易存在的問題及隱患,不斷深化干警對《條例》的理解和把握,保證干警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嚴格執法,提高了執法辦案規范性,增強了檢察干警的責任意識,自覺維護司法公正。

  《條列》實施以來,我院各執法辦案部門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強化學習:

  一、加強執法理念的轉變。為保障執法辦案工作的順利進行,注重加強執法理念的轉變,通過組織學習,大家思想覺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認識到檢察人員不僅是法律監督者,同時應成為被監督者,各執法辦案部門自覺配合紀檢監察部門的活動,并對監督意見認真查找落實,扎實有效地開展執法行為規范化活動。

  二、強化對重點、關鍵環節的執法內部監督。執法辦案活動內部監督的主要內容是檢察機關及檢察人員在執法辦案活動中遵守法律規定的情況,遵守檢察紀律和規章制度的情況,履行法定職責的情況。

  三、加強案件審核把關,強化事前監督,提高辦案質量,避免過錯的發生。檢察機關大量的執法活動都離不開辦案,辦案實際上是檢察機關最直接、最具體的執法活動,強化案件審核,確保辦案質量,是規范執法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是從根本上避免過錯發生的有效途徑,加強案件審核既能“防患于未然”,又能做到有錯必糾,從而達到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的目的。為此,我院充分發揮案管中心管理和監督的職能作用,做到:一是把好案件基礎關,重點針對收送案環節的管轄和期限的審查,做到依法、及時、準確;二是抓好程序關,通過發送口頭預警提示和發送流程監控通知書等監督形式,及時糾正辦案中程序不合法的案件,規范執法行為,通過案件質量評查的形式,從實體和程序上實現對案件的事后監督與糾錯,促進公正執法;三是把好追責關,對于發現過錯的`人員,要依照《條例》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決不遷就姑息。

  各執法辦案部門對照《條例》認真查找問題,發現并無執法過錯情況發生。一些執法辦案部門立足于本部門業務特征及基本內容,貫徹《條例》過程中,在遵守基本規定的基礎上,將落實和思考重點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條例》第七條規定檢察人員在執法辦案活動中,應當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的十類行為(故意實施),其中第一項是“包庇、放縱被舉報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使無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控申部門在接收群眾舉報線索后,無論舉報人采取何種舉報形式,一律依照程序進行審查,秉公處理,線索的受理、流轉均記錄入冊,既嚴格保密,亦方便分管領導及上級機關檢閱、監督,至今本院控申干警未出現任何包庇、放縱被舉報人等的執法過錯行為。針對此項規定,控申人員依法貫徹的同時,存在一定疑惑:例如本條中包庇、放縱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以及行為導致的實際后果,與刑法約束范圍內的“包庇罪”以及相關職務犯罪之間區分的界限和標準,執法過錯與職務犯罪之間的關系等,有待進一步明確。

  二、《條例》第八條第八項規定檢察人員在執法辦案活動中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放棄履行職責,造成“矛盾激化,引起涉檢信訪人多次上訪、越級上訪的”后果,應當追究執法過錯責任。控告申訴部門是檢察機關的一線窗口,直面群眾,需隨時面對、處理各類性質的矛盾糾紛。息訴罷訪、化解矛盾糾紛是控申人員的主要職責和目標,控申人員始終在不斷自我完善,增加法律知識儲備,提高業務技能,確保群眾來訪時,能夠有效、及時地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或給予正確的建議和指引,以達到息訴罷訪之功效。本條中規定的前提是“檢察人員在執法辦案活動中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放棄履行職責”,但沒有具體表現形式的規定,在實際工作中,各類情況、關系較為復雜,難免出現極個別棘手信訪事件信訪人難以溝通,矛盾糾紛在短期內無法及時化解,導致信訪人多次上訪、越級上訪的情況。因此,若不能明確“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放棄履行職責”的形式,尤其是“不正確履行”這一點,就可能會因為不同人員理解、認知的差異,而在界定過錯上產生分歧,這也會造成責任追究的困難。

  三、關于執法過錯的界定問題。實行對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必須要解決執法過錯的界定問題,而執法過錯界定又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很難把握,由于在認定執法過錯時把握不準,有的偏寬,有的偏嚴,因而出現了追究處分責任人過多或出現錯案也無人受到追究的情況。因此,如何界定執法過錯就成為落實這一制度的一個重要環節。要正確界定執法過錯。首先,所謂執法過錯是指檢察機關在辦結的案件中,或認定事實錯誤,或罪行定性不準,或適用法律不當,或違反法定程序,影響了對案件的公正處理,應依法糾正的案件。第二應把握執法過錯的特點。一是執法過錯的責任主體是具有執法資格的檢察人員;二是主觀故意或因過失造成執法過錯;三是所辦的案件或執法行為具有違法性,或者違反實體法,或者違反程序法;四是執法過錯的責任人的違法行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具有承擔法律責任的后果。

  四、該《條例》于20xx年頒布實施,當時的檢察機關尚未成立案件管理中心,條例中應當追究責任的范圍,許多是在辦案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案管中心作為一個新成立的部門,許多執法和服務行為超過《條例》界定的執法過錯責任的范圍,諸如收送案件、律師與當事人接待、流程監控、贓證款物的保管、案件評查等相關執法監督活動等,建議在《條例》中予以明確界定。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9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是文化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創新文化宏觀管理體制和意識形態文化安全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文化市場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實現文化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客觀要求。它對于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依法規范和管理文化市場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自20xx年以來,孝感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在中央、省統一部署下,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下,各地各部門積極謀劃、精心組織、高位推進,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通過改革,進一步促進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完善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機制,文化市場管理的范圍不斷擴大,力度不斷加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不斷提升,為全市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筑起了一道堅實的屏障。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與全國乃至省內先進地市水平還有一定差距,綜合執法機構力量薄弱、大市場小隊伍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為進一步了解目前我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的整體狀況,摸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和依據。近期,按照市局黨組統一部署,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組成工作專班,赴各縣市區開展專題調研,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市文化市場發展基本狀況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我市的文化市場這種新興的市場形態得到了迅猛發展,它從無到有,由小到大,逐漸形成了門類較為齊全,規模較為適當,布局較為合理,經營較為規范,集網絡文化、娛樂、音像、演出、電影、廣播電視、書報刊、文物、美術品、電子出版物、印刷、體育等十二個門類于一體的的綜合性市場體系。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共有各類文化經營場所(單位)1051家。其中:網吧537家(城區106家、各縣市區431家),音像制品經營單位75家,游藝娛樂場所115家,歌舞娛樂場所81家,文藝表演團體7家,演出經濟機構1家,美術品經營單位6家,地面衛星設備器材銷售、有線廣播電視站、電影發行放映單位24家,印刷企業74家,出版物經營單位113家,其它各類經營場所18家。文化市場經營從業人員8324人,年經營總收入1.32億元,上繳稅費2120萬元。隨著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的深入開展,我市文化市場的規模、檔次在不斷提高,結構、布局得到調整優化,已逐步走上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

  二、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運行情況

  根據省委、省政府轉發的《省委宣傳部 省編辦 省文化廳 省廣電局 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鄂辦文[20xx]15號)和《湖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整合組建市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編制管理的指導意見》(鄂編文[20xx]22號)及《省編辦關于孝感市整合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批復》(鄂編辦文[20xx]306號)精神,市、區縣兩級政府在黨委的領導下,科學統籌,穩步推進,基本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國有資產不流失,確保了改革平穩進行和工作正常運轉。

  (一)相繼成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增強執法力量,改善執法保障。

  各地根據省市統一部署,成立了由黨委宣傳部長任組長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領導。20xx年元月14日,整合市區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有關行政執法職能的孝感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正式掛牌成立,市編委批準的三定方案確定支隊為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副縣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單位。同時,設3個內設機構:綜合科、直屬大隊、孝南大隊,定編30人,其中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并明確孝南大隊為市區雙重管理。在人員配備上,支隊除保留原有6名文化市場稽查人員外,還通過公開招考,從文體和廣電系統招聘10名執法人員。支隊除孝南大隊外,現有執法人員18人,其中2人為社會招聘人員,不占用支隊編制。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各縣市區設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整合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有關行政執法職能,單位性質為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副科級,相關人員采取組織、人社部門考試考核遴選和對外公開招聘的辦法進行。目前,除安陸市和云夢縣外,其他縣市區已于20xx年底前完成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工作。新機構已成立掛牌,領導班子也已確定,人員都已初步到位。從執法機構設臵和人員配備情況來看,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7個,定編執法人員99人,實有在崗人員100人,其中,30周歲以下12人,30—40周歲62人,40周歲以上26人,95%以上的執法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總體看來,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年齡結構趨于合理,整體素質得到較大提升,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明顯增強。從執法機構經費保障情況來看,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的人員經費已實現由自收自支到初步納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預算管理的轉變,市各級財政每年用于文化市場管理的各類經費撥款約為212.8萬元。從執法基礎設施建設情況來看,全市現配備文化市場執法車輛13臺,計算機110多臺,數碼攝象機、數碼照相機及錄音筆等各類執法辦案設備69臺套,實現了在取證設備、執法車輛、辦公設施和工作條件等基本保障方面的較大突破;除孝南區、安陸市、應城市、云夢縣、大悟縣、孝昌縣等縣市區文化市場執法機構由于歷史等原因,還在與局機關合署辦公外,孝感市本級、漢川市均為獨立的辦公場所,但在舉報受理、調查詢問、證據保存、技術監控及庫房等專用房間的配備上,與文化部20xx新的'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二)建立科學的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機制,強化管理職能,突出依法行政。

  通過改革,地方黨委、政府加強了對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更好地發揮了黨委統攬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的作用,推動了政府職能轉變。改革后,各地文化市場管理部門進一步堅持“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針,狠抓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培訓教育工作,突出網絡文化市場、音像制品市場、出版物市場、演出市場和印刷企業的專項整治,加強文化市場的安全管理。

  1、進一步建章立制,強化培訓學習,切實抓好執法隊伍建設。近年來,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克服各種困難,采取有力措施,以打造一支工作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文化市場管理隊伍為抓手,建立和完善了上下班簽到制度及請銷假制度,堅持實行了周四集中學習制度,同時嚴格實行支隊管理責任考核獎懲細則,做到責任到人,管理到崗,隊伍面貌得到明顯改觀。20xx年,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獲得省文化市場十佳案卷和征文二等獎的好成績,漢川市被授予湖北省掃黃打非示范縣創建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安陸市采取五大舉措,嚴格落實廉政責任,筑牢自覺守紀防線;完善廉政制度,筑牢約束行為防線;規范行政處罰,筑牢依法辦案防線;加強宣傳教育,筑牢思想建設防線;抓好監督檢查,筑牢社會監控防線。強化了執法人員的崗位職責,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

  2、進一步加強審批流程的監督管理,嚴格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各地高度重視與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10

  按照《關于開展我縣農牧區執法普法調研的通知》要求,現將縣食藥監局農牧區執法普法工作以問答形式調研如下:

  1.近年來我縣在群眾普法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有哪些

  結合我局工作實際,主要存在以下難點:一是客觀方面,我縣地廣人稀,農村人口占多數且多數鄉鎮地處偏僻,開展普法工作任重道遠但也稍顯力不從心,加之大多數農牧民群眾和監管對象文化素質較低,法制觀念淡薄,開展普法工作有一定難度。二是主觀方面,就我局而言,大多數執法人員藏語基礎薄弱,語言溝通不暢是開展普法工作的較大障礙。

  結合我縣實際,縣食藥監局對我縣農牧區普法工作的重點有以下建議:著力著眼于普及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由相關單位組織牽頭開展農牧民群眾法律法規知識培訓,選派村民代表到縣城集中培訓。

  2.近年來執法人員在執法、普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哪些

  一是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淡薄,在執法普法的`過程中,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淡薄,會造成執法難度居高不下。由于我縣地處偏遠,農牧民群眾占人口比重較大,人口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政機關在執法普法過程中還是存在一定的阻力,個別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還不夠強,不知道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不法商家存僥幸心理。二是執法普法人員的自身學習還不夠,對依法行政認識不足。執法普法隊伍能力水平參差不齊,對法律規章的掌握的還不夠細。三是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還不到位。當前行政執法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執法工作監督力度還亟待加強。四是部分違法違規經營商家法治意識淡薄,誠信度還不夠高,不積極配合執法人員開展監管工作,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我縣食品藥品市場經營秩序。二是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時,群眾積極性不是很高。

  3.近年來我縣農牧民群眾違法行為中所占比重較大的有哪些

  就我縣食品藥品市場來說,大部分農牧民群眾是消費者,但是也存在農牧民監管相對人因文化水平有限、經營水平不高銷售過期食品、飲品等行為,但違法行為所占比重相對較小。

  4.通過對農牧民群體法治意識及行為的分析,結合工作實際,梳理近期農牧民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識主要有哪些

  我縣社會經濟要持續健康發展,當務之急就是要大力優化法制環境,加快依法治縣的進程。廣大農牧民的法律觀念如何,直接關系到我國依法治國、我州依法治州、依法治縣的進程,為此加強農牧民群眾法制選宣傳教育意義重大。我局認為農牧民群眾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識應是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應是能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法律知識。

  5.執法(普法)人員對開展好“縣委群眾宣講團法制鄉村行”活動有哪些建議意見

  把握最基礎的普法宣傳方式,并在普法宣傳過程中創新工作形式,注重在內容和思路上創新,多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普法工作,如以順口溜、小品等多形式多角度開展宣傳工作。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11

  調查內容:

  一、經過這段時間的走訪調查和翻閱相關的資料,綜合整理起來,我發現本縣林業執法曾經出現的一些弊端:

  (一)在查處案件上有利的大家都爭著上,沒有利的就互相推諉,對林業部門形象和林業行政執法權威造成了不良影響。

  (二)林業行政執法力量配置不合理,打擊力度不夠強,給違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機。

  (三)多頭執法,執法機構相互交叉重疊,容易出現同一違法行為重復處罰現象

  (四)執法成本過高,缺乏統一管理,重復調查,遠距離執法等問題,造成行政執法成本增加,工作效率降低。

  二、按照行政管理職能與行政處罰只想相對分開、行政處罰職能與執法監督職能相對分開,權責一致,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林業局做出了深化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明確了以森林公安為主題的林業行政執法體制,整合了全縣林業行政執法力量,執法主體得到統一,解決了林業系統內部職責交叉、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擾民等一系列問題。

  (二)林業行政執法歸屬森林公安領導和管理,保證了統一的指揮調度,保障了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的快速有力,有效解決了林業系統內部相互推諉,有利于林業行政執法形成整體優勢。

  (三)樹立了良好的`執法形象。除森林公安以外,在林業系統內部通過競爭上崗,優化執法隊伍。在執法或承重全面推進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實現了行政執法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管理,樹立了良好的執法形象。

  (四)提高了執法效率。通過林業行政執法改革,統一了執法力量調度,增強了協調配合,減少了相互推諉,提高了執法效率,降低了執法成本。

  三、林業執法仍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鄉鎮黨委、政府重視不夠,涉案人員組成復雜,執法環境差。

  (二)基層隊伍交通工具、通訊設備之后,后勤保障不能適應工作的需要。

  (三)林區部分群眾的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參與維護林區治安的積極性不高。

  (四)少數民警和林政執法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參差不齊、敬業心不強,沒有充分發揮主觀積極性和潛在動能

  針對存在的問題,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克服。

  一是積極主動地向基層黨委、政府匯報,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

  二是縣林業局要抓好基層隊伍基礎裝備建設,在通訊、交通等基礎設施方面加大經費投入,不斷提高后勤保障能力。

  三是采取多種形式搞好宣傳,在林區廣泛開展林業法制宣傳活動,認真落實由民警和林政執法人員聯系責任片區制度,按照“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的要求,結合轄區實際,繼續深入開展“三情”、“四網”、“兩個管理”等森林公安基層基礎工作,不斷提高“防范、控制、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的能力。四是進一步加強對民警和林政執法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好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民警和林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把集中整頓和參與大練兵的有效做法引入隊伍管理長

  效機制中,狠抓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教育森林公安、林業性質執法人員牢固樹立執法為民,弘揚愛崗敬業精神,強化監督管理,堅決糾正在執法中以權**,貪贓枉法,**職權等違法行為,樹立森林公安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良好形象。

  四、建議方法

  (一)加強領導,推進依法科學行政

  進一步推進林業依法行政工作,規范林業行政執法行為,加強林業部門實施行政執法的監督力度,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嚴格對林業行政案件處罰案件的審查、把關,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案件確保規范執法、嚴格執法。

  (二)加強學習,規范行政執法水平

  1.領導帶頭,學習制度化。定每月第一個周一為全體集中學習日,由局領導為保障學習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專項學習制度,規主持,學習有關法律和法規。采取理論學習與典型案例相結合的辦法,通過以案釋法,增強學法效果。

  2.加強宣傳,營造執法環境。 在加強法律學習的同時,注重對廣大群眾的法制宣傳,不斷增強全民生態保護意識,營造良好的林業執法氛圍。利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護林防火期間,開展森林法規宣教“進村入戶”活動,擴大普法教育。

  ( 三)完善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1.規范行政處罰權委托。進一步規范林業行政執法行為,明確執法職責與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2.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執法制度,規范行政執法,明確法律責任,提高執法水平。

  3.規范行政執法程序。認真學習領會法律、法規和林業政策規定,嚴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行政處罰法》,做到依法辦事、依法行政。

  4.啟用新版林業行政處罰文書。進一步規范林業行政執法行為,結合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嚴格執行。

  調查人:XX

  20xx年6月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12

  隨著依法治稅工作的不斷推進,稅收征納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得到了進一步明確,納稅人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日漸加強,稅務機關執法風險也在不斷加大。而目前稅務機關的執法現狀著實不能讓人樂觀,因執法不當、執法過錯或行政不作為等行為而引起的行政訴訟、行政賠償以及導致國家稅收損失而被追究刑事、行政責任或過錯追究的案件時有發生。如何認識、規避、化解執法風險,趨利避害,提高執法水平,已經成為新形勢下各級稅務機關必須重視并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稅收執法風險的類型分析

  稅收執法風險的存在與稅收執法過程是否規范密不可分,根據其表現形式,我們可以將稅收執法風險分為以下三類:

  (一)稅收管理作為類風險

  ?是指在稅收管理過程中由于執法主體在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所賦予的職責職能中應作為而未作為、未完全作為或作為了未賦予的職責職能范圍以及作為不當的管理事務而形成的影響和后果。其主要表現在基礎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依法保障或侵犯了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未完全執行征管工作流程、稅務登記不準確、納稅人性質認定錯誤、一般納稅人資格和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審核不嚴、減免稅概念劃分錯誤、“雙定戶”定額程序不全、政務公開不及時、稅收政策宣傳不到位、稅款征收方式不統一、稅率執行錯誤、一般納稅人進項抵扣審核不嚴、日常納稅輔導不細致造成納稅漏洞、納稅人只需履行備案手續的納入了行政審批程序等行為都是其具體體現。

  (二)稅務行政訴訟類風險

  是指稅務執法主體因實施稅務行政執法行為而引起的稅務行政復議撤消、稅務行政訴訟敗訴、稅務行政賠償等后果和影響。從目前的情況看,稅務執法案件對法律舉證的有效性是當前執法中最為薄弱的環節,一旦發生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敗訴的概率就會很高。從敗訴案件看,一是稅收具體行政行為程序違法。程序違法主要是指違反法定方式或者是違反法定的具體要求。稅務機關的日常具體行政行為中,往往重實體、輕程序。突出表現在:(1)無執法權的人參與執法,如工勤人員參與稅務檢查或稅務稽查;(2)開展日常稅務檢查工作時,該出示稅務檢查證而沒有出示,收集的證據資料納稅人未簽署或者蓋章;(3)應當告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而沒有告知;(4)達到聽證條件的,應當告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申請舉辦聽證而沒有告知;(5)所收集的證據來源不法定、手段不合法,證據應當在聽證會進行質證而未進行質證;(6)違反法定程序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有的未經批準,擅自臨時查封納稅人的物品、隨意扣押納稅人的商品,有的未履行事前告知,未通知當事人到場等;(7)有的應經有關負責人批準的案件不經批準擅自作出稽查結論等等,最終導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敗訴;二是引用法律法規不準確,在《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處罰決定書》中定性和處理不是引用法律法規等高級次條文,而是引用內部文件、工作規程等低級次條文,且引用的條款不準確,適用性和針對性不強,導致定性模糊、征納雙方爭議過大,從而敗訴。

  (三)稅務司法瀆職類風險

  此類風險的界定應以《刑法》中關于稅收瀆職犯罪的相關條文和檢察機關對稅務瀆職犯罪的立案標準為依據,主要表現為:一是不嚴格履行征管職責,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偷稅騙稅等犯罪活動不查不問,對群眾的舉報聽之任之,不認真查處,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犯罪分子肆意進行偷逃騙稅等犯罪活動;二是稅務行政執法案件中由于地方保護、政府干預、怠于暴露問題等原因對應當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拖而不送受到刑法402條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追究;三是稅務征管失職失誤,造成不征、少征國家稅款和國家稅款重大損失觸犯刑法第404條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以及第405條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這兩種定罪額度標準低,10萬元以上的稅款損失即達到立案條件,在日常稅務征管中稍有疏忽便極容易達到這個稅款額度,形成不征、少征和稅款流失的法律客觀后果,另外對“徇私舞弊”這個前置條件司法解釋涵蓋范圍非常廣,且在目前司法實踐掌握中仍然存在著較大分歧,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主觀故意這個法律要件的“明知后果”情節在實際稅收征管中更是難以把握和判定,不同的法官理解不同認定也不同,因此對于稅務干部的執法風險同樣極高。如果由于疏忽大意,嚴重不負責,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的,即使沒有徇私舞弊的法律前提,仍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97條規定的玩忽職守罪。正是基于以上幾點原因,司法瀆職類的風險已成為稅收執法中最應引起高度重視和需防患的一類風險。

  二、稅收執法風險成因分析

  (一)稅收執法依據潛伏執法風險

  一是法律層次低。我國現行稅法中屬于法律的只有《稅收征管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 》3部,其余大量的是法規和規章,法律級次低、效力差,這給稅務執法行為留下隱患,因為法院在行政案件判決時對規章是參照使用,可能存在不使用的情況。

  二是實體法內容滯后。現行稅法多為上世紀90年代初制定,其內容老化,明顯滯后。為此,不得不以稅收規范性文件作大量的解釋、補充,每年各級部門發布的稅收規范性文件數百期之多,有財政部和總局聯合下發的、有總局下發的、有省局下發的,數量浩大、內容繁多、更新頻繁、銜接性差,給稅務人員學習和適用帶來極大壓力。如在ctais中對飼料、其他農業生產資料、廢舊物資企業進行免稅核定時使用的分別是財稅[XX]121號、財稅[XX]113號、財稅[XX]78號文件,但關于這三類企業的免稅政策既有財政部和總局聯合下發的,又有總局的、省局的,甚至一個部門有好幾個文件,納稅人在免稅申請時適用的是五花八門,也讓稅務部門在審批時難以適從,如果因為納稅人不適用財政部和總局的文件而不予審批,將承擔行政不作為的后果。此外,不同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于缺乏相互溝通,造成規范性文件之間相互沖突。即使適用文件正確,一旦執法行為引發訟爭,由于稅收規范性文件效力不足,據此做出的執法行為,面臨敗訴風險。

  三是《征管法》潛伏執法風險。《征管法》規定稅務執法主體違反法律應承擔責任的條款達12條。譬如,《征管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不征少征稅款”屬瀆職行為,輕者給予行政處分,重者追究刑事責任。雖然立意很好,但后患無窮。“玩忽職守”與“工作疏忽”有時很難界定,任何導致稅收流失的行為,都有可能被追究責任,執法風險可想而知。

  四是政策制定不科學。各級稅務機關為了更好地落實好上級文件精神,往往都會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更加詳細、更加具體的操作辦法和規定。這些辦法和規定雖然對提高稅收征管質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卻忽視了對本系統人員的法律保護,一旦出了問題,也為司法機關追究稅務人員的責任提供了依據。如目前大力推行的納稅評估方式,既沒有明確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規范的操作規程,就是國家稅務總局臨時制定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其操作性也不是很強。各基層單位在實際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查,隱患較大。像納稅評估稅款的定性及入庫問題,在當前使用的“綜合征管軟件v2.0”中就沒有這一模塊,如果按“查補稅款”入庫,就變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報入庫,又變成了征管模式。有些稅務機關為了取得納稅人的'配合,向納稅人宣傳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開展的一項優化服務措施,在納稅評估中發現的偷稅行為也不轉交稽查處理。目前檢察機關已對國稅系統的納稅評估給予了高度的重視,如果我們不能有效解決納稅評估在政策適用上的問題,將會帶來嚴重的執法風險。

  (二)稅務部門自身因素引發執法風險

  目前,有相當一部分稅收執法人員,對依法治稅缺乏全面深入的理解,思維方式落后于時代要求,法律意識跟不上形勢的發展,認為依法治稅就是針對納稅人而言,而忽略了自身的法律意識的提高,直接引發稅收執法風險,主要表現在:一是稅收執法人員業務不熟,違反法定程序。部分稅務執法人員不思進取,得過且過,不深入學習和鉆研稅收業務,不懂裝懂,憑感覺、憑經驗執法而造成執法錯誤。二是稅收執法人員對稅法及相關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執法質量不高。如制作稅務執法文書不嚴謹、不規范,使用文書或引用法律條文錯誤,能夠引用高階位的法律法規卻引用低階位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執法中不注意收集證據或收集的證據證明力不強等,給司法機關追究留以口實。三是僥幸心理導致風險。許多稅務人員明知程序不到位、操作不合法,仍我行我素,不加糾正,以為以前都沒事,別人都沒事,自己也不會有事。最典型的就是在進行納稅檢查或送達稅務文書時,因熟人熟臉而不出示稅務檢查證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稅務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帶來的風險。如不征或少征稅款,虛假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得了好處不移送達到刑事標準的稽查案件等。

  (三)外部環境存在風險誘因

  一是形勢發展增加執法風險。生產經營方式日新月異,日益復雜化,納稅人偷逃稅形式多樣、手段翻新、日趨隱蔽化,這些都增加了稅務部門稅源監控、稅務檢查的難度,增大了執法風險。二是外界對稅務工作的熟悉度和關注度增強考驗著執法水平。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和社會法制的完善,廣大納稅人的維權意識增強,越來越注重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稅務人員任何損害納稅人正當權益的執法行為都可能引發行政訴訟,而且敗訴率極高。同時,各級黨委政府對稅收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檢察機關和紀檢檢察部門對稅務行業的熟悉程度、關注程度也越來越高,從近年來檢察部門查辦的涉稅案件中就可以看出。稅收工作任務重、責任大、矛盾多,成為一個高風險職業。三是地方政府行為增加執法風險。一些地方政府為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替納稅人說情,致使稅收政策難以執行到位,執法風險卻由稅務部門獨自承擔。

  三、規避和防范稅務執法風險的建議

  (一)完善稅法體系,規避政策風險

  稅法紕漏產生的風險是最大的風險。因此,完善稅法體系,修正稅法紕漏,是規避風險的治本之策。一要提高稅法層次。根據稅收法定原則,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及稅法的構成要素等必須且只能由代表民意的國家立法機關以法律明確規定,行政法規只是在法律的約束下對法律規定的事項進行補充、細化和說明。考察世界各國的稅收立法狀況,大多數國家也都是以稅收法律為主、稅收行政法規為輔。而我國除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是由稅收法律調整的,其他稅種都是由國務院的暫行條例調整的,在構成稅法體系的形式結構方面,占主體地位的還不是稅收法律,而是稅收行政法規。因此,建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等其他稅種的暫行條例修訂升級,上升為法律,提高法律效力,減少執法風險系數。二要修訂現行法律法規,從根本上降低執法風險。如《增值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都是國務院1993年制定的,迄今已近15年,為適應稅收形勢的變化,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制定了很多補充性的規范性文件,如與增值稅有關的減免稅規定、消費稅稅目和稅率的調整等,應把這些內容直接加進暫行條例里,逐步完善。再如,《征管法》在對偷稅處理時規定0.5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使得稅務機關在處罰時自由裁量權太大,一定范圍內會對稅收執法的合理性、公正性造成影響,應適當修改。三要規范稅收規范性文件。稅收規范性文件是指導具體工作、解決具體問題的直接依據,直接影響執法結果,制約執法效果。規范稅收規范性文件是規避執法風險的需要,具體要求為:制發宜慎重,切忌過多過濫,稅務機關制定各類操作規程、辦法,須經法規部門審查,并深入基層搞好調研、研討,對其可行性、科學性全面論證,防止出臺與法律相悖、與政策相左的文件;表述宜嚴謹、周密、清楚,力戒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產生歧義;政策宜穩定,切忌朝令夕改,前后矛盾,文件打架,讓人無所適從;清理要及時,對過時、失效文件及時清理,公布廢除,避免基層錯把“雞毛”當令箭,導致執法失當的風險。

  (二)強化風險意識,化解現實風險

  要想打造平安國稅,當好平安稅收執法者,首先要有風險意識。一要增強法制觀念。與檢察院、法院等部門聯系,為稅務干部長期開設“法律課堂”,結合開展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引導稅收執法人員清醒認識新形勢下的稅收執法環境,知法、懂法,克服執法行為中的僥幸和麻痹心理,做到警鐘長鳴,防微杜漸。二要端正執法觀念。要在稅收管理理念、稅收服務意識、稅收征收習慣、稅收道德觀念等方面與時俱進,提高對事務的判斷力,提升處事經驗;改變習慣的、傳統的工作思維和征收方式,屏蔽求簡單而忽略程序,求快捷而忽略方式的現象,避免和減少執法過程中的拖拉和隨意性,盡可能不給執法風險留余地。三要搞好風險預測。研究和探討稅務人員涉稅犯罪規律,定期結合崗位實際自查執法風險點,提高防范針對性;定期不定期召開稅收工作評議會,邀請納稅人代表、特邀監察員等對稅收工作“把脈問診”,對問題做到及早發現,及時糾正,防患未然。

  (三)講究執法策略,構筑社會防線

  一是在工作中,應堅決服從地方黨委、政府和上級領導,自覺接受地方人大、政協的監督。凡重大業務活動和重要案件查處,堅持事先請示匯報,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和上級領導的重視、支持。當地方黨委、政府的行政命令與部門職能相沖突時,應做好解釋、溝通、宣傳、協調工作,必要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二是要加強與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的溝通、聯系,形成執法合力。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強和公安部門經偵支隊的配合,聯合打擊納稅人偷稅行為,使稅收執法有堅強的后盾,克服現有公安室由于是外設機構、配合力度不夠的不足。同時,與上級部門及同行加強信息聯系,形成執法網絡,共同維護稅收秩序,進一步化解可能出現的執法風險。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13

  關于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現狀及應對措施分析

  基層工商所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派出機構,是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基礎,是履行行政執法,市場監管職能的窗口部門,是整個工商局的門面,而在這個門面里,工作人員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大眾對整個工商系統的認知,因此基層工商所的工作,是整個工商系統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行政執法又是基層工商所的一重要職能,作為一名基層工商所工作人員,對于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現狀及應對,有如下粗淺體會與認識:

  一、外部執法環境

  國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方針后,要求各執法機關都必須嚴格遵守這一大的準則,在這個建立法制社會的大環境下,國家對于工商行政執法有著高標準、高要求,同時工商行政執法受社會、輿論、司法機關,及上級部門等諸多監督,更進一步督促了工商行政執法水平的提高。現今,基層工商所基本杜絕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三亂”行為,從以前的不合法、不規范,轉變成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宗旨辦案,力爭個個是鐵案。

  但是在眾多監督下,大眾也應該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問題和困難。一方面,國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軌道使我國工商行政執法環境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中國行政執法的本身就是具有范圍廣、數量大、任務重、執法依據的層次和種類多等特點,特別是基層工商所在行政執法中,面對和接觸的有部分法律知識缺乏,對于工商的職能不了解的當事人,執法人員時常會面臨言語污辱及打擊報復的言論威協,甚至暴力抗法的情況。而輿論環境中也有部分不明真相、跟隨起哄的群眾以及某些不負責任,為吸引大眾眼球,報道偏頗的媒體。這些因素構成了目前壓力大的、條件艱苦的執法環境。

  二、內部執法現狀

  (一)指導力度不統一

  各工商局根據職能分工劃分了各個部門,有法制股、辦公室等,而各部門的業務范圍側重不同,但又有交匯之處,對于交匯之處,經常由于所站角度不同,考慮的問題也有不同,從而意見不統一,要求基層工商所執行的也各不相同,這讓基層很難得心應手,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辦案效率。

  (二)重程序、輕實體

  實體指具有權利和義務的事物,程序是指法律規定所必須具備的法律要件。可見,程序和實體都是執法中必不可少的,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在我國法制不健全的前幾年,工商行政執法過程中,確實存在很多 “重實體、輕程序”現象,但經過幾年對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及文化素養的提高,全國范圍內的重實體,輕程序現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然而,一些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實踐中,對于一些違法行為,執法機關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但只要程序有瑕疵,就將行政處罰行為予以撤銷;一些人總在程序上大做文章,某些專家在評論一個案件辦得是否合法時,總是以程序放在第一位,不注重實體效果。在這些個案沖突中,造就了現今一些工商行政機關過于重視程序,把程序放在第一位,生怕被人發現一丁點的漏洞,而對于實體,相比之下,被人輕視,從而從“重實體、輕程序”走向了“輕實體、重程序”的極端。

  以上二種做法都是違背了制定法律的初衷,制定法律不是為了程序而辦案,而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程序與實體是辯證統一的,程序法的功能是輔助性的,國家制定程序,是為了使實體法運用時,更具有公正性,但總的來說程序的啟動是以實體法的實現為目的的,所以,不能簡單的認為程序合法,實體必然合法,過于強調程序,只能造成人力物力資源的浪費,同時助長了違法行為的氣焰,對于完全可以補正的,不影響實體權力義務的程序瑕疵,完全可以及時予以補正,而不是單一的進行撤銷。

  三、應對措施

  在分析目前外部及內部執法環境及現狀的基礎上,筆者認為,在執法辦案時發現違法行為,不但要按照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更要注重發現該違法行為有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以便及時,有效的防治。同時,對于一些人為思想的變化,可能產生的違法行為,及時的預以提醒,警示,做到防微杜漸,將違法行為制止于萌芽狀態。

  不可否認,以前的工商行政執法,手段單一,以罰代處;亂收罰款,重復執法,同時,工商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不高,文化程度較低,然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不斷改革與發展中,這些問題都已基本得到了解決,工商行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有了明顯的提高,總之,基層工商所作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的第一線,直接關系到民眾心中的工商形象,切實提高行政管理執法水平,為基層工商所創立良好的執法環境,對于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14

  一、農業執法體制改革初見成效

  目前,由農業部門執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已達38部,執法職能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農業投入品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農業資源環境保護、農民權益保護、農業安全生產等6個方面。總的看,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農業法制建設成就顯著,農業執法體制改革初見成效。

  一是農業執法由分散走向綜合,農業執法日趨規范,農業執法地位和執法形象明顯提高。截至目前,全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89個市(地)、1762個縣(市)開展了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共成立了10個省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204個市(地)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1916個縣(市)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植物檢疫、動物防疫、漁政漁港監督等法律法規授權的專業執法隊伍也得到了規范和發展。

  二是農業部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已全部納入綜合辦公,很多地方的農業部門也相繼開展了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大大方便了申請人,得到了中央領導和社會各界的普遍肯定。為深化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農業行政審批行為,農業部在中央國家機關中率先設立了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大廳,將原分散在各司局受理的行政許可事項,納入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大廳統一受理,統一回復,實現了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公,每一項行政許可項目都明確了審批內容、法律依據、辦事條件、辦理程序、承諾時限和收費標準。

  三是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初步形成了部、省、縣相互配套、互為補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截至XX年底,已建成國家級(部級)質檢中心323個,省、地、縣級農產品檢測機構1780個,檢測范圍涵蓋產地環境、投入品質量、農產品等各個環節,檢測技術人員達1.96萬名,檢測能力大幅提高。

  二、當前農業執法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與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形勢相比,農業執法體系建設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的不適應。

  1.思想觀念不適應。一是有的單位或個人對農業執法在全面履行法定職責、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的重要性及緊迫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二是有的'單位或個人缺乏責任意識,存在“重事前審批,輕事后監管”、“重檢測,輕查處”等傾向。三是有的單位或個人缺乏協作配合意識,溝通協調的主動性不強,辦法不多,工作不到位,難以充分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四是有的單位或個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意識不強,不善于在現有法律中尋找工作的依據和手段。

  2.體制機制不適應。一是農業執法體制尚未完全理順。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事后監管和檢驗檢測體制尚未完全理順。還有很多地方尚未實行綜合執法,多頭執法、隊伍分散、力量薄弱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檢驗檢測體系不夠健全,檢測技術和設施裝備落后,檢測能力和水平與農業部門日益繁重的農業執法任務不相適應。二是執法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各地在事后監管中往往各自為戰,一些行政許可信息發布不及時、不具體,影響了對違法行為的及時認定和查處。

  3.人員素質不適應。一是業務素質有待提高。現有農業執法人員中專業技術人員多,法律人才少,低學歷人員多,高學歷人員少,難以勝任日益繁重的執法工作。二是政治素質有待加強。一些農業執法人員礙于情面不愿執法,或者怕得罪人不敢執法,削弱了農業執法的權威。12

執法調研報告范文15

  商務綜合執法主要負責生豬屠宰、酒類流通、商貿零售、商業預付卡等領域執法工作。自**年開始試點以來,已經在全國幾百個大中城市建立了專門的執法大隊,執法領域從生豬屠宰、酒類流通等領域開始,逐步拓展到其他領域。隨著流通市場的不斷變化,商務立法不斷加強,商務執法的內容越來越多,任務越來越重。**年的全國“兩會”,正式啟動了大部制改革的步伐,現有的商務執法也面臨著制度轉型和職能調整。那么,我們應如何看待當前商務執法的現狀和問題?如何在新形勢下做好當前商務綜合執法工作呢?

  一、商務綜合執法面臨的形勢背景

  自**年組建商務部以來,商務行政執法經歷了從專業執法--委托執法—聯合執法—綜合執法試點的一系列變革,為我國市場經濟的繁榮和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保駕護航的作用。**年兩會,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啟動了商務執法新一輪改革。在新的改革方案之下,商務綜合執法職能將如何轉變呢?

  1.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將劃入農業部門。商務部門作為經濟服務部門負責生豬屠宰管理一直以來飽受爭議。此次國務院調整行政機構職能,明確“將商務部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農業部。”這標志著商務執法部門將更加專注于流通領域的監管,這既是給商務部門減負,也為商務綜合執法提出了新的工作重點。

  2.商務誠信建設和市場流通秩序監管成為工作重點。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商務部門今后將著重“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加強對市場主體、市場活動監督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切實維護市場秩序。”這要求我們商務綜合執法要以擴大消費和服務內外貿為宗旨,維護市場秩序。一手抓商務誠信建設,一手抓流通秩序,促進市場良性競爭。

  3.商務執法將開拓新領域。在《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細則出臺以前,商務部門關于酒類流通、肉菜追溯系統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管理職能的去向未定。但是,在食品安全一體化監管的背景下,商務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將可能逐步弱化。根據《商務部關于加強商務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商秩發﹝20xx)503號),商務綜合執法試點從生豬屠宰和酒類流通開始,應逐步拓展到其他領域,包括:成品油、特許經營、拍賣典當、零供交易、再生資源回收、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等。新的領域,有新的挑戰,展望未來,商務執法任重道遠。

  二、**商務綜合執法現狀

  **年,**商務綜合執法大隊作為商務局的下屬事業單位注冊成立。**年7月,**商務綜合執法大隊人員到位,真正意義上的商務綜合執法工作自此開始,并與同年被商務部確定為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項目試點單位,即全國商務綜合執法試點。兩年來,商務綜合執法從無到有,從稚嫩到成熟,在生豬、酒類、商業預付卡等流通領域的監管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1.規范生豬屠宰,讓市民吃放心肉。為確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執法大隊強化了對私屠濫宰、注水肉和外來肉白條肉的監管力度。生豬屠宰和配送時間一般在晚上21:00到凌晨5點間,因此,我們的工作時間集中在夜間。**本地屠宰場共9個,執法大隊每周至少赴屠宰現場檢查1次。而外來白條肉的市場占比大,源頭多,給我們的監管工作帶來很大困難。為保證監管的力度和持續性,執法大隊分成兩個小組,每組3人,輪流通宵守住進入**的交通卡口,逐筆檢查進入**境內的外來白條肉。**年,“驚雷”聯合執法檢查持續了11天,執法人員都有通宵工作3-5天的經歷。**年“黃浦江死豬事件”發生后,執法人員又聯合桃源、盛澤、汾湖、七都等鎮區執法人員連夜檢查進入**的外來肉,并在桃源鎮思古橋附件的河里打撈了十幾頭浙江飄過來的病死豬。外來肉販原以為政府只是做做樣子,壯壯聲勢,沒想到天天碰釘子。通宵執法確實苦,但是,當負責市場管理的工商部門工作人員告訴我們市場上的“肉品質明顯變好,注水肉已經見不到了”的時候,我們的心里特別欣慰,也特別有成就感。

  2.深入基層辦公,規范酒類流通。根據商務部20xx年頒布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門負責酒類流通的監管,包括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與工商部門監管職能比,我們關心的是酒類產品“有沒有”,工商關心的是“好不好”。酒類備案登記和《隨附單》溯源制度是商務部門管理酒類流通的兩大抓手。**年夏天,為做好全區酒類備案登記工作,執法大隊會同商貿科、行政服務科的工作人員深入基層,在基層設立臨時辦公地點,現場為酒類經營企業辦理備案登記。正值七八月暑季,天氣酷熱難耐,我們輾轉9個鎮區,集中備案900余家。**年5月,我區召開《酒類流通隨附單》工作推進會,全面啟動了《隨附單》使用的規范上。6-7月,商務執法大隊選擇每個鎮區影響力較大的酒類經營企業進行重點查處,開具了《當場警告處罰書》97份,確保全區所有大型酒類批發企業、大中型酒店和零售專賣店90%以上使用隨附單。

  為了能夠切實做好酒類流通的監管,真正讓市民和企業了解酒類法律,遵守酒類法律,我執法大隊在兩年里前后深入基層5000余人次,檢查企業4000余家,發放資料9000余份,完成備案企業數1870余家。對于嚴重的違規經營行為,執法人員一一開具了《當場警告通知書》,限期改正。對于檢查中屢教不改的個別企業或個體,執法人員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依法立案查處,目前已立案4起。

  3.建設肉菜追溯體系。為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凈化肉菜市場,商務部、財政部辦公廳于**年聯合下發《關于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從流通領域入手,建立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肉菜追溯體系項目被列為**年**市政府實事工程,由商務部門負責牽頭實事。肉菜追溯體系建設始于**年6月,覆蓋了全部9個屠宰場,7家標準化農貿市場,8家超市和100家團體消費單位。現在市區體育路農貿市場的肉品都來源于可追溯屠宰場,我們的機關、學校食堂也都已經吃上可追溯“放心肉”。

  4.其他工作。除了生豬、酒類方面,商務執法還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備案和發放管理;商貿零供關系監管;家電下鄉和家電以舊換新的審核和檢查等等,在流通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

  三、我國縣域商務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由于各地區商務執法還處于試點階段,出現了一些問題:

  1.商務法律體系不健全。商務執法領域的法律法規除了《拍賣法》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外,其余都是部門規章、地方法規或者地方政府規章,法律層級低,效力弱。肉牛屠宰、外來肉管理甚至無法可依。誠然,法律法規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商務法律法規的效力層級低,的確給商務綜合執法帶來了很多不便。

  2.部門職能交叉多。商務執法涉及的部門較多,比如生豬管理涉及農委、工商、公安、環保等8個部門,酒類管理涉及工商、物價、稅務等多個部門。部門多,看起來聲勢浩大,實際上卻可能權責不清,甚至出現了“八個部門管不好一頭豬”的現象。

  3.執法人員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從全國各地的商務執法試點情況看,很多基層執法人員沒有潛下心來,研讀現有的法律法規,一味抱怨法律不健全,等待國家出臺法律。有的人抱怨頭上頂的“帽子不夠大,拳頭不夠硬”,沒有專注于自己應該做的事,滋生了一種“坐、等、考”的消極工作態度。

  四、如何進一步做好商務執法工作

  商務綜合執法正處于轉型變革期。面對新形勢,新問題,商務部門應當加大投入,打造一支精干的商務執法隊伍,為做好新領域的商務執法做好準備。

  1.立足當下,創新執法形式。商務法律的完善和健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基層執法人員應當創新執法形式,彌補當前法律和體制的不足之處。一方面,深入學習現有的商務法律和行政執法程序,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創新工作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強與工商、農委、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不給違法亂紀分子有空子可鉆。

  2.勤下基層,聯系群眾。群眾路線是黨的根本工作路線,在任何時候都要始終堅持這一路線,聯系群眾、依靠群眾。12312舉報投訴服務熱線是商務行政部門與群眾溝通聯系的窗口。應當利用好12345平臺,提升12312熱線的服務效能,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打造一個優秀的舉報投訴咨詢服務品牌。

  3.抓好輿論宣傳,營造良好執法環境。一是大力宣傳商務執法領域的法律法規,重點宣傳涉及成品油、特許經營、零供交易、再生資源等領域法律規范,消除商務執法隊是一只“管殺豬和賣酒”的'隊伍,讓群眾更全面的了解商務綜合執法的范圍和權限;二是多種形式宣傳商務綜合執法,包括報刊、電視、現場答疑等,樹立商務執法專業、規范、高效的執法形象。

  4.抓好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轉型時期的商務綜合執法,需要更加專業,更加精干的商務執法隊伍。商務部門應當著重打造一支業務素質過硬的執法隊伍。一是是定期開展法律知識、專業常識的培訓,在實踐中增強理論高度,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二是注重體能訓練。提高執法隊員的身體素質和反應能力,為應對更高的挑戰做好準備。

  五、工作體會

  基層商務執法人員代表商務部門行使執法權,應當在法律和紀律的要求下,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承擔商務綜合執法重任。具體做好如何幾點:

  1.廉潔自律,維護商務部門形象。廉潔自律對個人而言是要自己管好自己。一方面要公正公平,保證依法辦事。在商務執法檢查工作中嚴格按照規定辦事,既不做刁難執法對象的事,也不放過違法違規行為。另一方面要注意形象,做到文明廉潔執法。執法人員的一言一行代表了商務部門的形象,代表著黨和政府的形象。每一名商務執法人員都應當嚴格要求自己,穿著制服,談吐文明,形象端正;正確處理被邀請消費、接受財物、按人情辦事等方面的問題。

  2.加強學習,提升業務能力。執法是代表國家實施法律法規,是一項專業技能。執法人員應當與時俱進,不斷“充電”,努力做好如下幾點:一是通過培訓,學習行政法律法規,樹立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意識。二是通過學習和執法實踐,掌握商務領域的法律法規。三是與時俱進,時刻關注最近的法律法規出臺,關注最新的大案要案,不斷提高自己。

  3.事無巨細,做好每一項工作。做好現在,就要做到事無巨細,都全心全意去對待。大事也做好,小事也要做好。一件小事可以失去別人對你的信任,一件小事可以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企業一個小小的正當要求,執法人員也要認真去辦;自己一個小小的違紀行為,執法人員也堅決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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