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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規章制度

時間:2024-07-03 15:40:10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工會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會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合集]工會規章制度

工會規章制度1

  xx市第四幼兒園為了更好的規范園內工作,進一步推動幼兒園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不斷完善管理體系,保障教職工參與管理監督權利,推進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在20xx年下半年成立了工會組織,擬定了工會小組成員。20xx年11月7日,工會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會議的主要內容有:

  一、工會成員及主要職責

  二、工會工作、學習、活動制度

  三、工會工作計劃

  四、工會經費使用的規定

  五、教職員工體檢、生日祝賀、、慰問實施原則

  一、宣城市第四幼兒園工會成員及主要職責

  宣城市第四幼兒園工會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女工一人,下設工會小組長兩名。成員如下:

  姓名:盛xx

  職務:工會主席

  負責工作內容:全面領導、負責本園工會工作。

  姓名:楊xx

  職務:工會副主席

  負責工作內容:慰問探望(教職員工家庭受到意外傷害、生病住院、家庭變故等)。

  姓名:王xx

  職務:工會女工

  負責工作內容:工會組織教師慶生活動,教職員工體檢,教職員工保險。

  姓名:張xx

  職務:工會小組長

  負責工作內容:工會組織的教師節日慶祝活動,聽取教職工的'想法,向園領導映教職工的.意見及福利發放。

  姓名:xx

  職務:工會小組長

  負責工作內容:組織教職工的學習,調解教職工之間的矛盾。

  二、xx市第四幼兒園工會工作制度

  為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幼兒園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幼兒園管理和監督的權利,制定本制度。

  (一)、本園工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員會全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研究布置工作,健全制度,正常生活。

  (二)、本園工會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對園內存在的問題提交工會員會經集體討論作出建議;自覺接受本園黨組織的領導,對工會作出的建議應及時向本園領導匯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本園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一系列的積極向上、創新的活動。

  (五)、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幼兒園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的福利事業;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六)、與本園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七)、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向教職工公布,接受區教育工會和本園領導的審查監督。

  (八)、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工會規章制度2

  1 、協助黨組織切實貫徹知識分子政策,搞好民主評議干部工作,協助學校搞好校務公開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會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同心同德辦好學校。

  2 、通過各種方法途徑,讓會員參與學校的管理,保障會員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領導與組織全體會員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政治業務活動,引導會員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國家政策法令,加強對會員的思想教育工作,開展師德教育活動,并積極組織教育教學行政業務活動,提高會員思想業務水平。

  3 、關心會員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協助學校行政領導為會員排憂解難,工會干部應認真協辦教工婚喪事宜,搞好對住院教工的慰問,工會每月指派一名委員搞好離退休教師返校日的'接待服務工作。教工文體活動一般一月組織一次。

  4 、領導各工會小組開展工作,并定期檢查。工會主席負責召集并主持每月一次的工會小組會,工會要指派專人搞好教工活動室的開放、管理工作。

  5 、代表工會組織出席有關會議。認真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等。

工會規章制度3

  1、學校工會要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充分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發揮其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努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熱真貫徹上級工會及校黨總支的指示精神,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配合黨、政開展活動,做好校務公開工作。

  3、堅持會議制度,每年召開1-2次職代會,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增加會議次數,有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和工會小組長會,總結匯報開展工作的落實完成情況,安排下一步工作。

  4、按照工會制定的規定,做好會員發展工作,建立會員檔案。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和工會經費使用原則及開支范圍規定,按時收繳會費,建賬、建制管好經費,管好物品,做到賬務清楚、賬物相符,合理開支,手續齊全,定期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6、協助學校解決職工的困難問題,校工會建立聯系職工制度和職工救助回訪制度,工會干部每月要找職工談話1-2次,適當走訪困難職工家庭,每年慰問病、殘、離退休職工,及時了解職工的正常生活,確保職工的身心健康。

  7、增強職工體質,提高職工的工作效率,校工會每年組織職工進行體格檢查一次,健立健康檔案,每天抽出半小時時間,組織職工做工間操。

  8、組織職工開展各種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活躍職工生活,增強職工體質,開展職工書屋,提高職工的綜合素質,弘揚學校的團結創新精神,增強職工的凝聚力和創造力。

  9、堅持工會評優工作,年終評選優秀工會會員,以鼓勵職工積極為學校的發展獻計獻策,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

工會規章制度4

  本標準是根據XXX供電公司標準化工作需要,為規范工會工作而制定。

  本標準由XXX供電公司標準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工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AAA

  本標準審查人:BBB

  本標準批準人:ccc

  本標準委托公司工會負責解釋

  工會組織工作

  1 范圍

  標準規定了XXX供電公司工會組織工作的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XXX供電公司工會組織工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1-20xx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gB/T15496-20xx企業標準體系要求

  gB/T15497-20xx企業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

  gB/T15498-20xx企業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工作標準體系

  gB/T13016-1991標準體系表編制原則和要求

  gB/T13017-1995標準體系表編制指南

  3 DL/T485-1999電力企業標準體系表編制導則管理職能

  3.1 組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3.2 工會組織機構網絡的設置與建立。

  3.3 管理工會會員工作。

  3.4 負責工會干部的培訓、考察和工會積極分子隊伍建設。

  3.5 負責工會委員會工作和工會小組建設。

  3.6 協助正副主席搞好工會內部管理。

  3.7 負責職工之家建設工作。

  2.8吸納和發展新進公司職工入會。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XXX供電公司工會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4.1.1 工會組織機構的設置原則

  4.1.1.1 會員群眾辦工會的原則。

  4.1.1.2 精干、高效的原則。

  4.1.1.3 根據工會干部的崗位定編和組織人事安排工作。

  4.1.2 XXX供電公司工會組織機構設置的基本形式為:

  公司工會→分工會→工會小組

  4.1.2.1 XXX供電公司工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XXX供電公司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公司工會委員會在工代會的領導下工作,對工代會負責。公司工會委員會設主席1名,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相應的工會辦公室主任、生活女工委員會主任、組織干事、生產勞動保護干事、宣傳文體干事、工會財務會計、出納會計等崗位。

  4.1.2.2 XXX供電公司工會委員會下設生產安全委員會、經營管理委員會、生活福利委員會、民主評議干部組等專門工作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對工會負責,各專門委員會的任期與公司工會委員會同步。

工會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鼓勵職工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促進企業技術改進、發明創造,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合理化建議,是指有關改進和完善公司及所屬單位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辦法和措施,應具有進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條合理化建議以提高產品質量和降低物資消耗、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加強企業管理為重點。

  第四條公司及所屬各單位都應組織開展職工合理化建議征集活動。

  第二章征集

  第五條公司和基層礦處一般每年集中開展一次合理化建議征集活動。

  第六條凡決定采納的建議,應分檔次給予獎勵。同時以文件的形式公布下發,反饋給各單位和本人。

  第七條職工可以隨時向礦處工會提交合理化建議;礦處也可以根據礦井生產經營形勢和部署,圍繞某一重點、難點或者專題開展合理化建議征集活動。

  第八條礦處工會負責收集職工合理化建議,并組織有關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評審。

  第九條職工提出合理化建議應當填寫《合理化建議登記表》,必要時應附圖紙、數據、資料等。從填表之日起,建議提出者即有義務向采納單位詳細說明情況、回答問題。

  第三章評審與反饋

  第十條成立煤業公司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負責推動全公司合理化建議工作。各礦處應吸收有關專業人員成立相應組織,負責合理化建議的評審工作,并協調所屬單位在評審工作中所發生的爭議。

  第十一條在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之下應指定相應的工作機構或專管人員,負責合理化建議的征集、登記、整理、傳遞、存檔等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工會收到《合理化建議登記表》后,應及時對建議進行評議和論證。

  第十三條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應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檢查,并回答職工群眾提出的問題和質詢。

  第十四條廣大職工群眾可對合理化建議活動進行監督,凡弄虛作假的,公司工會將追究有關單位(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凡決定采納的'建議,由礦處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根據建議的性質、類別,決定由某一單位(部門)或幾個單位(部門)落實完成,涉及公司內容的,由公司工會協調有關部門落實。

  第十六條經采納的合理化建議,采納單位應及時列入實施計劃,積極創造條件,并在資金、材料、人力、工時等方面給予支持。

  第十七條公司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將不定期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有關人員對落實完成的建議進行驗收和效益評估。發現造假的,取消獎勵,并追究申報單位的責任。

  第十八條合理化建議在實施中經過試驗并鑒定成功后,應將有關技術資料歸檔保存。

  第四章獎勵

  第十九條公司合理化建議獎勵分為一、二、三等獎。必要時可以設立特等獎和鼓勵獎,具體獎勵金額由公司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第二十條基層礦處應對合理化建議進行表彰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由各單位自定。

  第二十一條提合理化建議獲獎者,其事跡記入本人檔案,可作為評選先進、考核晉級、評定職稱、聘任職務等的依據之一。對于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的職工,其建議雖未被采納,所在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自定適當鼓勵的辦法。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各礦處工會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煤業公司工會合理化建議征集評審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會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工會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確定工會的權利與義務,發揮工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作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

  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

  第四條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工會會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或者修改《中國工會章程》,章程不得與憲法和法律相抵觸。

  國家保護工會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五條工會組織和教育職工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行使民主權利,發揮國家主人翁的作用,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協助政府開展工作,維護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

  第六條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

  工會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工會必須密切聯系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第七條工會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經濟建設,努力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八條中華全國總工會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加強同各國工會組織的友好合作關系。

  第二章工會組織

  第九條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

  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為本企業基層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

  各級工會委員會向同級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

  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撤換或者罷免其所選舉的代表或者工會委員會組成人員。

  上級工會組織領導下級工會組織。

  第十條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女職工人數較少的,可以在工會委員會中設女職工委員。

  企業職工較多的鄉鎮、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層工會的聯合會。

  縣級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級總工會。

  同一行業或者性質相近的幾個行業,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全國的或者地方的產業工會。

  全國建立統一的中華全國總工會。

  第十一條基層工會、地方各級總工會、全國或者地方產業工會組織的建立,必須報上一級工會批準。

  上級工會可以派員幫助和指導企業職工組建工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第十二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撤銷、合并工會組織。

  基層工會所在的企業終止或者所在的事業單位、機關被撤銷,該工會組織相應撤銷,并報告上一級工會。

  依前款規定被撤銷的工會,其會員的會籍可以繼續保留,具體管理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第十三條職工二百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可以設專職工會主席。工會專職工作人員的人數由工會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確定。

  第十四條中華全國總工會、地方總工會、產業工會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基層工會組織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條件的,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十五條基層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級地方總工會委員會和產業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第十六條基層工會委員會定期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工會工作的重大問題。經基層工會委員會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會會員提議,可以臨時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七條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當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罷免工會主席、副主席必須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非經會員大會全體會員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不得罷免。

  第十八條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是,任職期間個人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

  第三章工會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違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會有權要求糾正,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利。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決定的事項,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

  第二十條工會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工會簽訂集體合同,上級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企業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企業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或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企業、事業單位處分職工,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企業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職工認為企業侵犯其勞動權益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二條企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下列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情形,工會應當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交涉,要求企業、事業單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并向工會作出答復;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當地政府依法作出處理:

  (一)克扣職工工資的;

  (二)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三)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的;

  (四)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

  (五)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

  第二十三條工會依照國家規定對新建、擴建企業和技術改造工程中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進行監督。對工會提出的意見,企業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認真處理,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二十四條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企業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工會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五條工會有權對企業、事業單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進行調查,有關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第二十六條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必須有工會參加。工會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有權要求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工會提出的意見,應當及時研究,給予答復。

  第二十七條企業、事業單位發生停工、怠工事件,工會應當代表職工同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有關方面協商,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并提出解決意見。對于職工的合理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解決。工會協助企業、事業單位做好工作,盡快恢復生產、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條工會參加企業的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地方勞動爭議仲裁組織應當有同級工會代表參加。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各級總工會可以為所屬工會和職工提供法律服務。

  第三十條工會協助企業、事業單位、機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第三十一條工會會同企業、事業單位教育職工以國家主人翁態度對待勞動,愛護國家和企業的財產,組織職工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活動,進行業余文化技術學習和職工培訓,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第三十二條根據政府委托,工會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國家機關在組織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規章時,應當聽取工會意見。

  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同級工會的意見。

  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勞動就業、工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時,應當吸收同級工會參加研究,聽取工會意見。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可以召開會議或者采取適當方式,向同級工會通報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與工會工作有關的行政措施,研究解決工會反映的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各級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系方面的重大問題。

  第四章基層工會組織

  第三十五條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依照法律規定行使職權。

  國有企業的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

  第三十六條集體企業的工會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職工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的權力。

  第三十七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以外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組織職工采取與企業、事業單位相適應的形式,參與企業、事業單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研究經營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召開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工會應當支持企業、事業單位依法行使經營管理權。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的產生,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基層工會委員會召開會議或者組織職工活動,應當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以外進行,需要占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的,應當事先征得企業、事業單位的同意。

  基層工會的非專職委員占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參加會議或者從事工會工作,每月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其工資照發,其他待遇不受影響。

  第四十一條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第五章工會的經費和財產

  第四十二條工會經費的來源: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第四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四條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

  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

  各級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當由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并且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

  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各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第四十六條工會的財產、經費和國家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第四十七條工會所屬的為職工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其隸屬關系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各級工會的離休、退休人員的待遇,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同等對待。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工會對違反本法規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提請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違反本法第三條、第十一條規定,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籌建工會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提請縣級以上政府處理;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阻撓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調動工作崗位,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誹謗或者進行人身傷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并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得的報酬,或者責令給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

  (一)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工會工作人員因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責令改正,依法處理:

  (一)妨礙工會組織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的;

  (二)非法撤銷、合并工會組織的;

  (三)妨礙工會參加職工因工傷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問題的調查處理的;

  (四)無正當理由拒絕進行平等協商的。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侵占工會經費和財產拒不返還的,工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并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工會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損害職工或者工會權益的,由同級工會或者上級工會責令改正,或者予以處分;情節嚴重的,依照《中國工會章程》予以罷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中華全國總工會會同有關國家機關制定機關工會實施本法的具體辦法。

  第五十七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政府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同時廢止。

工會規章制度7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湖南三九唯康藥業有限公司工會主席的工作職責、權限、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工會主席工作崗位。

  2 任職條件

  2.1 具備《三九企業集團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通用工作標準》規定的素質條件。

  2.2 熟悉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熟悉工會工作的原則、制度、方法,熟悉藥品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知識。

  2.3 掌握工會工作業務知識及工作程序、方法,并具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

  2.4 有一定的藥品企業管理水平和經驗。

  2.5 從事黨務、工會或行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3.1 工作內容與要求

  工會主席在公司黨委的領導和上級工會組織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領導公司工會的全面工作,對公司工會工作負全面責任。

  3.1.1負責召開工會委員會會議以及其它會議,傳達貫徹公司黨組織、上級工會的決議和指示;研究制定工作計劃、措施,解決問題,布置任務,督促檢查各階

  段有關中心工作的實施情況。

  3.1.2負責職代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職代會的籌備、會務工作,督促檢查職代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3.1.3代表公司職工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搞好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民主協商工作,維護職工在企業中的主人翁地位和具體利益。

  3.1.4負責和組織“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宣傳、競賽活動,組織競賽的檢查以及先進集體、個人的評比、表彰、總結工作。

  3.1.5定期向公司黨組織或公司領導反映員工思想、生活狀況和要求,為員工當家作主,排憂解難。

  3.1.6負責員工生活福利事業的監督和實施工作。

  3.1.7負責員工技術協會的經營、技術服務工作。

  3.1.8負責員工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文體活動,為豐富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為企業的精神文明建設發揮積極的主導作用。

  3.1.9 參加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反映員工意見,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發揮橋梁作用。

  3.1.10負責有關工會工作的信息、報表,并及時上報。

  3.1.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 責任和權限

  4.1 有權組織職工代表檢查職代會提案落實情況和決議執行情況,對行動遲緩的部門提出批評。

  4.2 有權對企業干部、員工獎懲提出建議。

  4.3 有權制止損害職工利益與民主權利的現象。

  4.4 有權根據工會工作的需要使用審批工會經費。

  5. 檢查與考核

  5.1 按本標準進行檢查與考核。

  5.2 按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進行檢查與考核。

  5.3本崗位由上級黨委負責考核。

工會規章制度8

  一、根據上級工會的指示及工會委員會的決議,草擬并認真實施工會委員會工作計劃,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會議,安排工會活動,討論、研究有關問題。

  二、在黨支部領導下,配合學校各個階段的主要工作,協同學校黨、政有關部門有效地組織生動、豐富、有意義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職工的事業心、責任心。

  三、依法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組織教職工參政、議政,民主管理學校。

  四、關心教職工生活和身體健康,負責協助和督促行政,努力解決影響教職工健康和安全的問題,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開展豐富多采的文體活動,協助做好離退休教師和職工的.工作。

  五、維護女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和女教職工的保健工作。

  六、管好工會經費,帳目公開、民主理財,開源節流,為解決教職工后顧之憂多辦實事。

  七、抓好工會自身建設,指導工會小組的工作。

  八、工會副主席協助工會主席工作。

工會規章制度9

  一、工會工作職責

  1、執行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工會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組織職工按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為發揮職工的聰明才智創造良好的條件。

  3、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勞動爭議,與單位行政方面建立協商制度,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幫助和指導職工與單位行政方面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單位行政方面簽訂集體合同或其他協議,并監督執行。

  4、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5、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職工加強專業知識和管理知識的學習,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積極了解和關心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動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

  6、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勞動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依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協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生活。

  7、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現象作斗爭。

  8、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二、工會主任職責

  1、負責召集工會委員會會議,主持工會日常工作。

  2、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及各項方針政策,緊緊圍繞黨組織在每個時期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要堅持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創造性的開展工作,使工會工作呈現生機和活力。

  3、要注意在日常工作中通過各種渠道與行政領導溝通,工會活動要請行政領導參加,使他們對工會活動有一定的了解和認識,能夠自覺地支持工會工作,要支持行政負責人行使生產管理指揮權。

  4、主管工會的機構設置、印章管理、收發文、檔案保管與統計、年度總結與獎罰等事務審核、監督工作。

  5、設立接待日,聽取會員的意見、建議,及時反映基層問題,處理會員或員工的投訴,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6、組織發動職工文化、娛樂、體育活動,做好職工及其家庭的生、老、病、死、貧、災的慰問和善后處理工作。

  7、負責指導、管理、監督工會機關專職人員的業務工作,改善工作質量,做好下屬人員的績效考核和獎勵懲罰工作。

  三、職工婚、喪、病安排及部分福利待遇規定

  1、本單位職工有權享受福利待遇。

  2、職工本人及其子女結婚,由工會組織職工慶賀。

  3、職工本人去世,由工會組織職工吊唁,安排守靈追悼會等事宜,其喪葬補助費,除按上級有關文件辦理外,單位一次性補助3000元。

  4、職工配偶(非本單位員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由工會組織教職工吊唁,工會送花圈一個。

  5、職工生病(重大疾病),由工會領導看望慰問。

  6、定期組織職工到醫院體檢。

工會規章制度10

  (一)醫院職工加入工會,須由本人自愿申請,經工會分會爭論通過,工會委員會批準后,接納為會員。

  (二)工會會員每月應向工會組織交納會費。

  (三)工會會員出國進修、參與援外醫療隊者,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

  (四)工會會員有退會自由。會員退會應由本人向工會小組提出,由工會委員會宣布除名,并收回會員證。

  (五)工會會員沒有正值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會費,不參與工會組織生活,經教育拒不改正,應視為自動退會。

  (六)工會會員調動工作時,會員組織關系的轉移手續,由院工會委員會直接辦理。

工會規章制度11

  為充分發揮班級大學生素質拓展學分考核小組(以下簡稱班級考核小組)在班級中的指導作用,結合學校、學院的相關文件精神,以提高學生素質、推進班級文化建設為奮斗目標,依據《安徽農業大學輕紡工程與藝術學院班級素質拓展工作實施辦法(暫行)》主要精神,特制定此規章制度:

  第一條班級以自然班為基本單位,是組織教學和管理的最基本單位。各班級均應成立班級考核小組。班級考核小組是班級團學工作的負責者,受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部(以下簡稱院素拓部)領導。

  第二條班級考核小組一般為6—10人,由班級團支書組建,組員包括:團支書、組織委員、宣傳委員、非班干學生代表。團支書任班級考核小組組長。

  第三條班級考核小組各成員均由班級投票選舉產生(一年級新生班級考核小組成員可由班主任根據實際情況指定,一學期后改選),任期一般為一年,可連任。

  第四條建立健全正常的班級考核小組例會制度,可根據條件安排特定時間地點召開班級考核小組例會,并有專人對會議進行記錄,定時整理會議記錄并總結前期工作經驗。

  第五條班級考核小組內部成員需相互支持相互監督。

  第六條班級考核小組日常工作:

  (一)在院團總支的領導下,用馬克思主義、、鄧小平理論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裝自己,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二)認真完成院團總支、院素拓部交給的各項任務,具體項目考核、素質拓展活動方面的工作參照《安徽農業大學輕紡工程與藝術學院班級素質拓展工作實施辦法(暫行)》進行實施。

  (三)積極關注院團學、院素拓部工作動態,準確向班級同學傳達相關信息,并能就相關狀況提出一些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配合院團總支更好地做好院團學工作;同時也能向院素拓部反應相關院素拓部工作的影響情況。

  (四)要想求得發展,就要有堅實的基礎,而班級同學都是班級考核小組最堅實的基礎,應充分發揮所有同學的特長、潛力。培養大家的參與意識,發掘創新精神,加強組織紀律性的傳輸,提高工作的實效性,使班級考核小組工作更好地發展。

  (五)加強與學院內其他班級考核小組的工作聯系,積極合作,相互學習、幫助,在使班

  級考核小組不斷進步的同時,也使全院班級考核小組間建立了共同工作、共同發展的目標。

  第七條班級考核小組成員職責:

  (一)團支書:

  1、負責班級考核小組的全面工作,并結合實際制定出班級考核小組的工作計劃,及時向院素拓部匯報,取得支持和幫助。

  2、定期召開班級考核小組例會,分析討論階段性工作,傳達和報告院素拓部的'工作情況,提出今后的工作意見,團結班級考核小組成員共同開展好各項活動。

  3、檢查、評估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善于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

  4、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遇事多與其他成員商量。

  (二)組織委員:

  1、協助團支書組織好班級考核小組,抓好班級考核小組的內部建設,做好班級考核小組內的各項工作、會議的記錄。

  2、總結內部建設的經驗,督促幫助班級考核小組開展工作,落實紀律,執行班級考核小組的決議。

  3、做好相應的班級素質拓展活動的具體全面的策劃或方案。

  (三)宣傳委員:

  1、積極組織開展適合班級同學特點的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寓素質拓展教育于活動之中,豐富班級的文化生活。

  2、協助團支書規劃組織好理論的學習工作,并做好學習活動記錄。

  (四)非班干成員:

  1、積極配合團支書、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的工作,善于提出有建設性的可行建議。

  2、對團支書、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的工作代表班級做好監督。

  3、班級合作小組規章制度

工會規章制度12

  為確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務,科學、全面評價基層工作,推動工作創新發展,根據《區總工會工作要點》,制定《街道工會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一、考核內容

  主要由基礎工作、重點工作和創新工作三部分。

  1、基礎工作、重點工作包括組織建設、民主管理、經濟技術與勞動保障、生活保障、工會宣教和信息、法律、女工工作以及財務和經審等八大項25條內容。

  2、創新工作包括工會聯合會建設、信息平臺建設、工會活力建設、試點探索農民工工資優先支付制度等項內容。

  二、考核辦法

  基礎工作、重點工作考核實行百分制。城市、農口分別排序。綜合得分第一名最終評分為12分(滿分12分),其他街道按城市、農口分類折算出具體得分。

  1、基礎工作考核(52分)

  組織建設方面(20分)

  (1)建會任務(10分):完成全年建會任務指標,得10分;每降低10個百分點,扣1分。(完成目標以年報和網絡實錄數據為準)

  (2)3a五好工會創建示范點(7分):開展創建選樹“3a五好工會”示范點活動。要求在去年開展3a五好工會創建活動的基礎上,各街道實現“1a”工會組織標準的達到85%,實現“2a”標準的20%,實現“3a”標準的.10%。工會組織類型要求多樣性,采取年初街道自查、申報,年終區總抽查、考評。

  (3)開展組織年報(3分):按照市工會要求,及時準確上報工會組織年報報表。

  民主管理方面(12分)

  (1)建立民管工作示范聯系點(4分):各街道結合民管工作創建民管示范聯系點,申報3家不同類型企事業單位作為示范聯系點,開展跟蹤調研、總結經驗、探究方法,確保民管作用發揮。采取年初街道自查、申報,年中市區總調研、考察,進行考評。

  (2)民管工作論文征集(2分):按照市工運學會下發命題編撰民管工作論文,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撰寫,抄襲0分。

  (3)開展民管年報(3分):根據市總工會民管部要求按時完成民管年報表。

  (4)落實民主管理各項制度(3分):貫徹落實省、市民管文件要求,開展企事業單位的職代會制度(非公企建制率要達到90%)、廠務公開制度(非公企建制率要達到75%)、職工董事、監事制度檢查工作(建制率要達到35%)。

  生活保障方面(16分)

  (1)上報報表(6分):按要求上報各種報表(實名制就業2分、送溫暖工程2分、特困職工檔案等系統報表2分)失誤一次扣1分。

  (2)開展“雙合同月”活動(3分)。獨立建會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要達100%,每降低10%扣1分。

  (3)困難職工檔案建立、使用(3分)。困難職工檔案調整無失誤和漏洞,無困難職工檔案不得分,操作失誤一次扣1分。

  (4)就業工作(4分):沒有按要求開展“春季就業集中”行動用工洽談會,沒有完成就業各項指標,視情況扣分或不得分。

  工會宣教、信息方面(4分)

  每月上報本級工會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年內在區級以上媒體發表工會信息(含理論文章)不少于6篇(按媒體數計算)。

  2、重點工作考核(48分)

  組織建設方面(12分)

  (1)網絡數據規范化行動(5分):組織開展網絡數據規范工作,要求網絡數據與年報數據一致并保證錄入數據真實準確,采取年初和年終評審。(年初1分已審核完畢,年終數據保持一致得1分,內容真實準確3分)

  (2)創建總工會及規范化行動(5分):開展街道總工會創建及規范工作,完成機構創建得4分,規范化得1分。

  (3)推行“會員評議職工之家”制度(2分):率先建立街道、社區(村)評議制度,逐步推廣到轄區獨立工會組織。

  民主管理方面(4分)

  廠務公開問卷調查(4分):配合市總工會,開展好市非公有制企業廠務公開問卷調查活動。

  經濟技術與勞動保障方面(8分)

  (1)勞動競賽(5分)街道級工會組織職工參加第四屆勞動技能大賽報名參賽面達100%,得2分。沒有報名參賽不得分。各街道獨立建會企業參賽面要達到50%以上,得3分。參賽面每降低10%扣1分。

  (2)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全力推進“安全社區”建設(3分)。每個街道至少要組織2個企業參賽,得2分。缺少一個企業參賽扣1分;沒有參與“安全社區”建設扣1分。

  工會法律工作(4分)

  試點探索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工會宣教、信息方面(12分)

  (1)年內上交1篇本轄區內工會工作調研報告。(3分)

  (2)建標準化職工書屋1家以上。(4分)

  (3)組織開展各種職工文化體育活動不少于5次(以信息、照片、視屏資料為證,資料內要見工會字樣,必須由工會主辦)(5分)

  財務和經審方面(4分)

  財務賬簿、報表、憑證齊全,足額及時上交經費、財務管理規范2分,不足額、及時上交經費0分;經審工作規范,程序嚴謹2分。

  工會女工工作(4分)

  女職工專項合同簽訂達標(2分),完成女職工健康檢查、“安康保險”指標(2分)。

  3、創新工作考核

  工會活力建設、工會聯合會建設、信息平臺建設、試點探索農民工工資優先支付制度等方面創新經驗,將按照《區街道工會工作創新成果和優秀成果評選方案》要求進行評選認定,年終將額外給予獎勵。

  三、幾點說明

  1、考核以日常考核為主。

  2、日常考核、年終考核與街道自評相結合。

  3、街道自評分數超過日常考核、年終考核5%以上(含5%),該街道考核成績為二檔;超過日常考核、年終考核10%以上(含10%),該街道考核成績為三檔。

工會規章制度13

  一、常務副主席職責:

  1、主持工會、教代會的日常工作。

  2、負責主持起草工會、教代會文件、規章制度和校工會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主動向主席、校黨委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提出做好工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代表中心工會參加學校的有關工作。參加中心內外重要會議,參與協調處理校內外涉及教職工權益的重大問題。

  4、根據《工會法》賦予工會的維護、參與、教育、建設四項社會職能,及時向主席、中心黨政領導反映教職工的合理意見和要求。

  5、做好學校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6、負責工會經費的預決算工作,在職權范圍內審批工會經費開支,保證工會經費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7、做好召開中心教職工代表大會暨會員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主席因事外出時,主持召開全委會和主席辦公會議。

  8、組織做好中心專兼職工會干部及教代會代表團長、各專門委員會主任的培訓工作;指導各部門工會做好教代會代表的培訓工作。

  9、兼任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主任,主持女職工委員會的工作;主持制定女教職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參與高校女工片組活動,開展女教職工的各項活動。

  10、分工聯系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教代會民主評議干部委員會。

  11、完成校黨委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會辦公室主任職責:

  在工會主席、常務副主席的領導下,主持工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負責起草、打印、下發工會的工作總結和各類文件;寫好工會、教代會的大事記;妥善保管工會印章。

  2、主持工會辦公室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組織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督促檢查辦公室干部履職情況,做好辦公室干部的考勤、考核及其它管理工作,當好工會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3、負責校工會有關會議的記錄及整理會議紀要或簡報;協助領導做好工會、教代會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

  4、協助領導做好工會專兼職干部、教代會代表團長、各專門委員會的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

  5、了解信息,綜合情況,了解教職工的思想動態及有關情況,并及時向工會領導反映。

  6、做好校工會先進集體、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評選表彰工作。

  7、做好工會的學習宣傳工作。

  8、做好教職工的來信來訪工作。

  9、負責工會辦公用品的計劃、采購、發放工作和報刊、資料的訂閱工作。

  10、做好工會的.出納工作,收好、管好工會經費。

  11、做好工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工聯系教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和教學科研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三、工會主任科員工作職責

  在工會主席、常務副主席的領導下,分工負責工會文體、生活福利方面的工作。

  1、負責制定工會年度文藝體育活動、職工福利工作計劃。

  2、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和工會的工作重點,組織開展教職工業余文藝、體育活動,并勇于創新,精心組織,力求使活動形式新穎、內容豐富,內涵高雅,寓教于樂。

  3、積極組織健康有益、有廣泛群眾基礎的各類文體活動。組織不定期的繪畫、攝影、書法講座、演講、知識競賽和展覽等活動。

  4、有計劃、有步驟地舉辦文藝、體育培訓班,大力培養文體活動骨干,推進文體活動的開展。

工會規章制度14

  xx市第四幼兒園為了更好的規范園內工作,進一步推動幼兒園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不斷完善民主管理體系,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利,推進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在20xx年下半年成立了工會組織,擬定了工會小組成員。20xx年11月7日,工會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會議的主要內容有:

  一、工會成員及主要職責

  二、工會工作、學習、活動制度

  三、工會工作計劃

  四、工會經費使用的規定

  五、教職員工體檢、生日祝賀、、慰問實施原則

  一、宣城市第四幼兒園工會成員及主要職責

  宣城市第四幼兒園工會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女工委一人,下設工會小組長兩名。成員如下:

  姓名:盛xx

  職務:工會主席

  負責工作內容:全面領導、負責本園工會工作。

  姓名:楊xx

  職務:工會副主席

  負責工作內容:慰問探望(教職員工家庭受到意外傷害、生病住院、家庭變故等)。

  姓名:王xx

  職務:工會女工委

  負責工作內容:工會組織教師慶生活動,教職員工體檢,教職員工保險。

  姓名:張xx

  職務:工會小組長

  負責工作內容:工會組織的教師節日慶祝活動,聽取教職工的想法,向園領導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及福利發放。

  姓名:xx

  職務:工會小組長

  負責工作內容:組織教職工的政治學習,調解教職工之間的矛盾。

  二、xx市第四幼兒園工會工作制度

  為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幼兒園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制定本制度。

  (一)、本園工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本園工會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對園內存在的問題提交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作出建議;自覺接受本園黨組織的領導,對工會作出的建議應及時向本園領導匯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本園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一系列的積極向上、改革創新的活動。

  (五)、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幼兒園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的福利事業;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六)、與本園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七)、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向教職工公布,接受區教育工會和本園領導的審查監督。

  (八)、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工會規章制度15

  第一條為使公司工會組織在公司改革發展穩定大業中更好地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維權、參與、建設、教育等方面的職能,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公司工會在公司黨委和局工會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工會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制度,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

  第三條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局工會的有關決定,負責主持公司工會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在公司黨委領導下,按時籌備召開公司職代會和有關會議,定期對職工代表進行業務培訓,并指導、督促各單位建立和堅持各項民主管理制度,落實職代會五項職權。工會代表職工對公司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決策制定與實施。

  第五條搞好自身建設,認真履行工會組織維護、教育、參與、建設職能,制定公司工會的各項工作計劃,各種會議的組織實施及各類學習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第六條積極開展工會干部教育培訓和建家升級活動,切實加強基層工會班子,不斷提高廣大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思想、業務素質,增強各級工會組織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七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令、法規和條例,及時了解、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熱心為職工群眾做實事、辦好事。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堅持群眾路線,要代表職工的利益,反映職工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為職工群眾服務,充分發揮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第八條根據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規定,負責籌備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和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每半年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會議,互通情況,對有關工作進行安排布置。

  第九條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

  第十條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積極參加提合理化建議和技術協作活動;評選、獎勵先進人物和先進集體;宣傳先進事跡,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第十條協同有關部門,認真對廣大職工進行愛崗敬業和民主、法制、紀律教育及職業道德教育。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技術學習、技術練兵和技術比武活動,努力提高職工思想、道德、文化和技術水平,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十一條組織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落實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

  第十二條加強基層女工組織建設,在廣大女工中深入進行“四自”教育,組織開展爭當“愛崗敬業明星”、“自學成才明星”、“文明家族”等活動,定期進行女職工查體和勞動保護大檢查,提高女工自身建設,增進女工身心健康,維護女工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女職工在公司改革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三條關心職工生活,貫徹執行企業勞動保險條例,組織安排好職工療養、互濟、救濟和慰問工作,及時反映解決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十四條上級工會有關規定,收繳、管理和使用好工會經費。

  第十五條搞好工會信息、統計、調研和文書管理工作,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時研究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樹立新典型,推動工會各項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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