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家族企業的制度變遷是一個非帕累托均衡過程,并非所有的家族成員在變革當中的收益都為正。在這個過程當中,要和家族以外的非核心層人員共享企業的產權、剩余索取權及經營管理權,一部分低素質的核心層人員將從重要的經營管理崗位退下來,把權力交給專業的管理人員。這對家族成員來說無疑是痛苦的,一部分家族成員從自身利益出發,會竭力反對變革。對創業者,把企業管理權交給能力比自己強者去掌握,戰勝家族親情,遠比克服一般人情更困難。這個過程充滿了風險和不定因素,要求作為變革主體的創業者必須具備強烈的變革意識和開拓魄力,必須成為真正熊彼特意義上的企業家,具備強烈的“企業家精神”。創業者需要加快自身的知識更新速度,形成適合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理念,使企業運作日益和規范的市場經濟規則相適應。
大多數家族企業處于公眾公司這一階段,日本也己基本上完成家族企業化階段,海外華人大企業正在從企業家族化階段向家族企業化階段演進,而我國家族企業還處于家庭企業階段。雖然現在不少家族企業己經成為上市公司,但其數量在眾多家族企業中僅僅是九牛一毛而己,絕大多數家族企業還處于發展的低級階段。如何使這些家族企業盡快擺脫低級形態而向高級階段加速邁進?使家族企業在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上走得既快又穩?解決這一世紀性的難題,應該從外部和內部兩個方面著手
一、政府應致力于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全球化時代家族企業的變革,深受外部環境的強烈影響,而這恰恰又是家族企業本身所無能為力的。就我國而言,制度環境對家族企業改制的制約體現在很多方面,如法律、政策還遠遠不能滿足家族企業發展的需要,市場制度很不完善,社會中介組織很不發達,融資的不平等待遇,使得家族企業進行制度變遷的各類成本加大。因此,政府也要有所作為,為家族企業變革創造一個完善的市場環境。
(一)健全法律法規,提供更加完善的市場平臺
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法治經濟,雖然我國的家族企業制度變遷方式是以誘致性制度變遷為主,但政府部門應在完善法律法規,為企業的制度變遷創造更加開放公平的市場環境發揮主導作用。盡可能開放投資領域,在開放融資,進出口權等多方面使家族企業真正平等享受國民待遇,推動資本、人力資源等要素按市場機制配置,當好市場經濟的合格“仲裁者”,推動家族企業制度變遷的順利實施!稇椃ㄐ拚浮愤M一步表明了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態度,完善了對私有財產保護的規定,明確將“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寫入憲法,強化了對非公經濟私有產權的保護。這對以家族企業為主的民營經濟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為家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平臺。
(二)建立完善職業經理人,打造嚴格的社會信用平臺
引入職業經理人是突破家族企業人才瓶頸的重要手段,也是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必然要求。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成熟的職業經理人市場,經理人隊伍良蕎不齊,缺乏可靠的信用體系,難以對經理人進行有效約束。據有關資料,中國家族企業的投資者將自己直接參與管理的原因歸于找不到可信的管理者的比例高達67.1%。改變此種狀況必須建立公開、透明、健全的經理人市場和信用評價體系,通過市場對經理人進行無形的硬化約束。建立完善的經理人市場和信用評價體系,可以使經理人在每個階段的行為信息全面化、透明化,經理人的任何行為都將對自己以后的市場交易產生影響,從而大大增加經理人敗德行為的成本,使其從保護自身人力資本的角度進行有效地自我約束。同時,完善的職業經理人市場和信用評價體系的存在,還會降低家族企業創業者與職業經理人簽約的搜尋成本和創業者鑒別經理人的成本,從而使家族企業進行制度變遷的交易費用大大降低。
(三)加強融資制度和監控體系建設,建立平等的融資平臺
融資困難是長期困擾家族企業發展的一大難題。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會時常遭遇資金匾乏的窘境,而對家族企業而言,則更是一道屏障。從銀行的間接融資來看,以家族企業為主的中小民營企業很難通過銀行信貸籌措到足夠資金。國有商業銀行的服務對象主要集中在國有企業,對于中小民營企業,銀行放貸則十分謹慎且手續繁雜。以青島市為例,個體私營企業從銀行獲得的貸款一般僅占全社會貸款總額的10一20%,與其雄踞全市經濟半壁江山的地位極不相稱。而對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盡管國家在不斷放松對私營企業上市融資的限制,但比例仍然偏小。其實不管是間接融資還是直接融資,其風險控制主要取決于對融資制度和監控體系的建設,而不是以融資對象的所有權性質來判定。我們應該強化監控,而不是限制對象。放松對民營企業的融資控制,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將有助于家族企業的資本社會化和管理社會化,使家族企業向公眾公司邁進,實現家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企業應建立處理兩權關系和代際繼承的內部機制
管理哲學認為,企業制度變遷的根本原因在于企業內部。家族企業管理創新這一制度變遷的原始動力來自家族企業家自身的逐利沖動和追求企業可持續成長的強烈愿望,只有當制度創新所帶來的創新收益大于在此過程中所耗費的創新成本時,真正意義上的制度創新才會產生和持續。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變遷有兩條由不同動力驅動的基本變遷路徑:一是所謂“政府強制型”制度變遷,即把制度作為一個由政府強制導入的獨立變量來強力替代原有的制排。二是所謂“需求誘致型”制度變遷,即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以原有制度安排下經濟主體的自我逐利沖動為制度變遷誘因,逐漸推進新的制度關系的發育,逐步取代并最后完全取代原有制度關系。
面對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家族企業要進行制度變遷,實現可持續發展,最為可行和妥善的方式,就是“需求誘致型”制度變遷。在這方面,我國的民營企業從實際出發,進行了一些產權制度創新實踐,出現了幾種典型的制度創新模式:一是股份合作模式,二是以原創業家族為治理核心的新型有限責任公司模式,三是創業家族增資擴股但依然由家族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上市公眾公司模式,四是專業化企業群落中的優勢家族企業整合相對集中的弱勢家族企業,形成產權獨立,統一經營、統一品牌的新型合作聯盟模式。這些模式都是對原有家族制企業產權關系的揚棄。由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實質是突破家族制管理的弊端,支持民營企業在多變的競爭性市場上可持續成長,因此有助于提升民營家族企業吸收和集成社會稀缺資本(包括人力資本和物質資本)的制度安排都應當作為制度創新的嘗試方向;谶@一思想前提,結合考察許多民營家族企業的實踐,我認為,要實現家族制管理向現代企業制度管理過渡,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妨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切入:
(一)通過股份制改造和產權結構調整,實現從私人公司向公共公司的轉變
現代產權理論指出,任何經濟權利都應當有明確的法律歸屬,否則很難保證權利的正確使用,會造成經濟資源的浪費現象,甚至還可能引起經濟糾紛。家族企業在創辦初期,家族財產往往是屬于整個家族的,每個家族成員并沒有明確的財產權益,但當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以后,產權模糊問題就會逐漸暴露出來,并嚴重影響家族企業的發展,所以必須對家族財產進行再分配,理順內部產權關系,使家族財產清晰到個人。同時,對家族成員以外的人才實行股票期權制度。家族企業為了引進和留住高級人才,可以通過實行股票期權制度,從企業中拿出一部分股票給那些對企業發展有重大作用的人才,使他們不僅能獲得工資收入,也能從股票價格升值上獲得巨大的差價所得,這些人才實際上也成為企業的一個產權主體。引入多元的投資主體,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引入多元投資主體可以聚集更多的社會資本,一定程度上解決資金瓶頸問題,使企業以較低的資金成本享受規模經濟。一是家族企業可以通過股票發行、上市,引入社會公眾投資者,將部分資產公眾化;二是家族企業可以創造條件,發行中長期債券,籌集資金,拓寬融資渠道;三是家族企業可以在國際股票市場直接上市,發行股票,吸收國外投資者。許多外國投資者對中國經濟發展前景充滿信心,希望能夠買到中國企業的股票,從中國經濟發展中受益。家族企業在國際股票市場直接上市不僅能籌集大量的外匯資金,而且能提高企業的聲望和國際地位,拓寬家族企業的國際融資渠道;四是實施合資,進行資本運作。家族企業與國外企業進行股權合資,各方權益以投入的股本在總股本中的比例為分配依據,按股權比例參與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通過與國外企業聯手,使家族企業獲得成功。家族企業除了與國外企業進行股權合資,還可與國內企業聯手合資,利用國內企業的資本進行資本運作。日本的松下電氣公司之所以能夠從白手起家成長為世界級的大型跨國公司,是因為其企業制度適時地從家族制向股份制的變革,順應了企業發展的要求。產權多元化和流動化的重要意義在于它促使企業活動由生產經營向資本經營升華,這是經濟全球化和知識化條件下做大企業的重要途徑。 (二)通過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實現去家族化的職業經理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