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新規解讀
導語:實施差異化監管這對于我們每一位會員都是非常重要的信號,一定要監管,要科學監管,要差異化監管。
★支付的價值將超越支付本身。
繼上周商業銀行個人賬戶最新規定出臺之后,人民銀行于今日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作為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配套制度,按照“鼓勵創新、防范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互聯網金融發展總體要求,對非銀行支付機構(下稱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進行了規范,旨在促進其健康發展。
“《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謝眾表示,新的要求和規定,支付機構要做相應準備,分類監管要有一定的適應期,下一步還將根據互聯網金融發展情況,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專項整治活動,防范互聯網金融各類風險,隔離風險傳染。
目前央行官網顯示,共有268家支付機構獲得央行許可,今年有兩家機構許可被取締。經濟觀察網早前獲得一份權威數據顯示,在全國269家支付機構中,涉及網絡支付業務的機構共117家。
《辦法》規定并不影響支付機構為金融從業機構提供網絡支付服務,還將進一步支持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按照目前第三方支付的市場格局,支付寶與微信支付占據了絕大部分市場份額,央行規范行業發展,將更有利于支付寶及微信支付的發展。
★首次明確分類監管
與此前征求意見稿不同的是,《辦法》明確了建立“支付機構分類監管指標體系”。《辦法》將個人支付賬戶分為三類(詳見下表)。其中,Ⅰ類賬戶只需要一個外部渠道驗證客戶身份信息(例如聯網核查居民身份證信息),賬戶余額可以用于消費和轉賬,主要適用于客戶小額、臨時支付,身份驗證簡單快捷。為兼顧便捷性和安全性,Ⅰ類賬戶的交易限額相對較低,但支付機構可以通過強化客戶身份驗證,將Ⅰ類賬戶升級為Ⅱ類或Ⅲ類賬戶,提高交易限額。
Ⅱ類和Ⅲ類賬戶的客戶實名驗證強度相對較高,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假名、匿名支付賬戶問題,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開立支付賬戶并實施犯罪行為,因此具有較高的交易限額。鑒于投資理財業務的風險等級較高,《辦法》規定,僅實名驗證強度最高的Ⅲ類賬戶可以使用余額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類產品,以保障客戶資金安全。
上述分類方式及付款功能、交易限額管理措施僅針對支付賬戶,客戶使用銀行賬戶付款(例如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等)不受上述功能和限額的約束。
個人支付賬戶分類附表:
雖然同樣分為三類賬戶,但第三方支付的賬戶與銀行賬戶有著顯著不同。人民銀行表示,一是提供賬戶服務的主體不同,支付賬戶由支付機構為客戶開立,主要用于電子商務交易的收付款結算。銀行賬戶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客戶開立,賬戶資金除了用于支付結算外,還具有保值、增值等目的。
二是賬戶資金余額的性質和保障機制不同。支付賬戶余額的本質是預付價值,類似于預付費卡中的余額,該余額資金雖然所有權歸屬于客戶,卻未以客戶本人名義存放在銀行,而是支付機構以其自身名義存放在銀行,并實際由支付機構支配與控制。同時,該余額僅代表支付機構的企業信用,法律保障機制上遠低于《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障下的央行貨幣與商業銀行貨幣,也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一旦支付機構出現經營風險或信用風險,將可能導致支付賬戶余額無法使用,不能回提為銀行存款,使客戶遭受財產損失。
“不提倡支付機構有太多資金沉淀。”謝眾稱,對支付機構分類監管,體現監管彈性。
如此,無論支付寶還是微信支付,以及其他網絡支付機構的資金都將有一定限制。
經濟觀察網今年7月獲得一份權威數據顯示,在全國269家支付機構中,涉及網絡支付業務的機構共117家。2014年支付機構累計發生網絡支付業務374.22億筆,金額24.72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3.43%和137.60%。從筆均交易來看,網絡支付單筆交易額約為661元,同比增長23%。
從今年實際業務發展來看,預計今年的網絡支付業務金額和同比遠高于2014年。
支付寶的個人客戶中,2014年內使用支付賬戶余額付款(僅包含消費)累計金額不超過10萬元的客戶占比99.68%;財付通的這一比例為99.93%。支付寶、財付通合計99.72%的個人客戶,在2014年內使用支付賬戶余額付款累計金額不超過10萬元。
支付寶向經濟觀察網表示,在《辦法》中,央行還首次明確了建立“支付機構分類監管指標體系”的新思路,鼓勵行業中合規經營、有充分風險管控能力的企業更好地開展服務和創新,同時也對消費者權益提供了更好的保護,對于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騰訊方面向經濟觀察網表示,非常重要的調整之一是管理辦法中提出對支付機構進行分級分類管理,針對評分高、且支付賬戶實名率落實好的支付機構,執行較為寬松的監管政策,給予監管彈性和靈活性。另一個調整是管理辦法增加了I類賬戶,用于小額的消費和轉賬,讓支付機構可以向用戶提供更便捷的支付服務。
在2015年第四屆中國支付清算論壇上,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實施差異化監管這對于我們每一位會員都是非常重要的信號,一定要監管,要科學監管,要差異化監管。我們看到行業欣欣向榮的同時,更多的要自律,看到我們現在行業所存在的風險,把風險能夠防微杜漸,解決在萌芽狀態,使行業健康發展。
★實名認證不足五成
《辦法》強調支付賬戶實名制度。而支付清算協會的數據顯示,2014年完成實名認證的支付賬戶共有9.45億個,占總支付賬戶總量43.07%。如此之低的實名認證率顯然不符合風控要求。
《辦法》要求支付機構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機制,并在與客戶業務關系存續期間,采取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確保有效核實客戶身份及其真實意愿,主要考慮如下:
一是支付賬戶體現著消費者資金權益,只有實行實名制,才能更好地保護賬戶所有人的資金安全,才能從法律制度上保護消費者財產權利和明確債權債務關系。
二是賬戶實名制是經濟金融活動和管理的基礎,賬戶是資金出入的起點與終點,只有落實支付賬戶實名制,才能維護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從而切實落實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要求,防范和遏制違法犯罪活動。
三是堅持賬戶實名制有利于支付機構在了解自己客戶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改善服務質量,更好地服務于客戶,為提升和改善經營管理水平奠定基礎。
支付清算協會會長、工商銀行行長易會滿在2015年第四屆中國支付清算論壇上表示,特別需要關注的支付行業的風險主要有:比如虛擬賬戶體系衍生的風險,隨著虛擬賬戶使用頻率越來越高,虛擬賬戶已經成為支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支付賬戶的安全性得不到充分的保證,整個支付系統,甚至金融體系的穩定都會受到影響。同時,虛擬賬戶體系同步形成了資金的沉淀,資金池,實際上已經成為存款類的金融機構,需要承擔保障賬戶資金安全的責任,對其配套和流動性監管,分賬戶管理和合規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比如客戶信息安全重視不夠的安全,在網絡社會,信息社會和虛擬的環境下,客戶的信息保密管理和安全保障,顯得尤為重要。進來發生的客戶信息泄露等事件應當引起所有從業機構的重視,信息一旦泄露就造成連鎖反應,客戶輕者被騷擾,重者財產損失,繼而引發信任危機。對存儲客戶信息大量敏感信息的機構,需要進一步重視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又比如創新和監管的風險,支付行業是各種新技術應用比較集中,比較超前,比較廣泛的行業,層出不窮的新技術,給支付行業插上了創新的翅膀,塑造了新的形象,但是業帶來了更大的監管和挑戰,監管跟不上創新的步伐,就出現監管套利。又比如跨境金融不審慎的風險,金融是高風險的行業是特許經營行業,有較高的門檻,其本質是購買風險,在風險能力不具備,監管措施不盡配套的情況下,從事金融業務,開展跨境經營極易誘發新的風險,尤其是當前新的經濟常態的背景下,全民參與金融暗潮涌動,實際上他們在打擦邊球,會帶來非常大的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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