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庫自查報告
小金庫自查報告第一篇:
分局積極貫徹、落實集團“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精神,根據《關于印發<2011年全省“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通知》文件規定。認真、細致地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自查自糾工作中未發現存在私設“小金庫”違法違紀問題,并通過自查自糾,進一步加強了分局財務人員執行財經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意識。
一、自查自糾組織實施情況
設立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分局專門成立了以局一把手為組長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會統科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傳達《2011年全省“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規定了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自查自糾階段的時間,要求正確認識開展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提高思想認識,嚴肅認真對待“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要按“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要求積極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自查自糾工作不能流于形式。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不隱瞞、不回避,堅決清查按要求處理,并及時上報。
二、自查自糾發現“小金庫”情況
并未發現分局存在小金庫”等情況。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中。
三、建立防范“小金庫”問題長效機制措施
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員對“小金庫”存在危害性和嚴重性的認識,通過此次自查自糾工作。進一步加強了財務人員執行財經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意識。今后的工作中,分局將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建立防范“小金庫”問題長效機制措施:
全面治理一從源頭抓起。
鏟除“小金庫”滋生的基礎。如對外所發生的必要業務招待費,從源頭抓起。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出臺一些符合實際的政策,使其沒必要設立“小金庫”規范各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節約和控制成本支出、加強對發票管理的檢查,防止“白條”收入不入賬形成“小金庫”。
二加強資產管理
加強資產產權管理,首先。對公務用車、辦公設備等資產全面實施精細化、規范化管理。加強資產產權管理,防止國有資產閑置、浪費甚至流失,避免通過固定資產采購、處置環節來謀取“小金庫”。
三加強對財務人員管理
消除虛假會計信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強化會計職能。使會計的監督和核算職能得到切實加強,從而杜絕“小金庫”產生。
四加強內部控制和審計監督
尤其是健全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完善財務管理。按照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加強財務、審計監督。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會計內部控制制度》有關規定,一個單位只允許設立一個賬戶,并按月據實向主管部門報送會計報表;加強不相容職務之間的相互牽制、監督。以季度為單位,定期召開會議,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整改上報。
四、自查自糾報表重要事項說明
未發現分局存在小金庫”等情況,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中。因此,沒有重要事項說明。
小金庫自查報告第二篇:
為嚴肅財政管理紀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制度,堵塞財務管理上的漏洞,根據察教字(2015)86號文件精神,我校結合實際認真開展清理“小金庫”工作,對資金規范化管理情況進行嚴格的自查和清查,切實將清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
一、根據文件精神,我校迅速召開了校委會,全體教職工會,傳達和落實了文件精神,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否深入貫徹落實了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干部的需要。并認真開展清理”小金庫”工作,成立了由校長率頭,財務人員負責,書記監督的清理工作小組,認真扎實地開展了清理工作。
二、按照“關于開展清理”“小金庫”專項檢查的實施方案“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我校財務管理勻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行,對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賬目統一核算,未侵占,載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沒立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三、按照清理范圍要求,重點圍繞“清理內容’中的各項指標開展清理活動,對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收入及各類帳戶,帳據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清查,通過清查,沒有發現上述違規違紀問題,清查結果已在校全體干部上進行了通報。在認真清理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了相關表格。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規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政,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的入賬,確保了資金合理使用。我校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重點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小金庫自查報告第三篇:
根據彭州市市委辦公室《關于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彭委辦〔2009〕53號》文件要求,我局認真開展了對“小金庫”的專項治理工作。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認真領導
(一)6月18日我局召集全體班子成員、各科室站隊負責人和財務等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市委文件,要求積極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對照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認真檢查,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認真扎實地開展清理工作。
(二)成立了彭州市環保局“小金庫”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組長:柯以農;副組長:謝靜、劉德元、王銳;成員:各科室負責人、財務人員。
二、認真自查自糾,建立監督機制
按照清理范圍要求,對2007年1月1日以來的經濟所有收入及各類帳戶、帳據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清查,我局首先開展了對科室私設“小金庫”的自查自糾工作,填寫《科室“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和科室負責人鑒定《自查責任承諾書》,經過認真自查,發現科室不存在私設“小金庫”現象。我局通過深入自查,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今后,我們將嚴格落實財經紀律,管好、用好公私財物,杜絕違反財經紀律事件的出現。
雖然我局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政、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合理使用。我局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重點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希望小編整理的小金庫自查報告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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