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關于切實抓好2016年植樹造林和森林經營工作》政策解讀
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切實抓好2016年植樹造林和森林經營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6〕22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對政策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和落實措施等相關情況進行解讀:
一、出臺背景
福建省森林覆蓋率雖居全國第一,但森林資源分布不均,尤其是人口密集區域和經濟發達城市缺林少綠和森林景觀不佳或質量不高的問題依然存在。人民群眾期盼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宜居宜業,造林綠化、改善生態任重而道遠。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確保全省森林覆蓋率提高并穩定在66%,繼續保持全國首位,由省林業廳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反復征求各地意見的基礎上,形成并由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通知》。|
二、主要內容
《通知》提出了2016年全省植樹造林和森林經營任務為600萬畝,其中:植樹造林100萬畝、森林撫育300萬畝、封山育林200萬畝。
三、落實措施
(一)科學規劃。《通知》提出要按照“全面規劃、突出重點、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做好植樹造林的規劃和設計。堅持“山水林田湖統一規劃,喬灌草、花果樹一起上,帶、網、片、點相結合”,全面提升森林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
(二)落實林地。《通知》要求做到“三個必造”:對上年林木采伐跡地必須造上林,對上年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危害和盜砍濫伐跡地必須造上林,對上年項目建設占用征收林地的必須通過等面積以上荒山或非規劃林地造林予以補充,確保森林覆蓋率不下降。
(三)備好苗木。《通知》要求根據造林任務,科學測算需苗量,選擇適宜樹種,及時調整苗木結構,加大鄉土闊葉樹種苗木培育力度,保障苗木供應。
(四)科學造林。《通知》提出遵循自然規律,適地適樹,推行近自然經營。大力提倡不煉山造林,維護地力和生物多樣性。在重點生態區位,通過間伐、補植、套種等措施,加快調整樹種組成,改善林分結構,形成樹種多樣、針闊混交、異齡復層林分。非林地綠化方面,要選擇景觀效果好、經濟價值高的名貴和優良鄉土闊葉樹種,不斷提升森林景觀效果,提高城鄉綠化美化水平。
(五)落實資金。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植樹造林進行補助,其中:
1.高速公路(鐵路)森林生態景觀通道建設每畝補助1萬元;
2.鄉村生態景觀林建設每畝補助1萬元;
3.中心城區環城一重山森林生態景觀提升工程每畝補助5000元;
4.沿海防護林基干林帶建設中,沙(泥)岸人工造林每畝補助2000元(其中:租用非林地造林,租期20年,每畝另一次性補助10000元;互花米草除治每畝另補助1500元;噴滴灌設施建設每畝另補助1200元;風障設施建設每平方米另補助20元),巖岸人工造林每畝補助500元,石漠化造林每畝補助10000元,林帶修復每畝補助500元;
5.生物防火林帶建設每畝補助1000元;
6.重點生態區位林分修復每畝補助500元;
7.珍貴用材樹種造林每畝補助500元;
8.不煉山造林每畝補助200元;
9.生物防火林帶撫育和重點林分森林撫育每畝補助100元;
10.營林機械推廣示范縣(點)建設每個補助100萬元。同時,要求各級政府要在省里專項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安排相應配套資金,確保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和森林資源補償費用于造林綠化和森林經營。
【《福建省切實抓好植樹造林和森林經營工作》政策解讀】相關文章:
2016福建省土地確權政策最新解讀05-25
2016年福建省農村土地政策解讀01-25
2016年福建省免費師范生政策解讀07-06
福建省土地確權政策2016解讀「最新版」01-20
福建省災毀耕地復墾實施方案政策解讀08-03
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政策解讀03-03
黃岡生育保險政策和繳費比例解讀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