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起佛山社保繳費基數調高
7月起,社保費計算標準有所調整,按照調整后標準繳納,市直機關事業在編人員單位將會繳納1062元,而個人只需要承擔404.81元。
昨日,佛山市人社局發布調整2014社會保險年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繳費標準調通告。通告稱,2013年度廣東省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468元,而佛山市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市平工資”)為4196元。根據新政策,佛山市直各機關事業單位2014社保年度的社保費繳費標準:單位在編在職(崗)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維持現行標準,即繳費基數為4139元,單位繳費費率為20%,個人繳費費率為8%,其余險種繳費按企業標準調整;失業繳費基數1310元、工傷2518元、醫療3357元、生育3147元。
按照這一標準,市直機關事業在編人員單位將會繳納1062元,而個人只需要承擔404.81元。另外,單位雇員及合同工(不含編制內工勤人員)全部險種繳費按企業標準調整。其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12%,個人繳費費率為8%;繳費基數下限為2139元,繳費基數上限為13404元。該通知從2014年7月1日起執行。
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除基本醫療保險外,參保人月應稅工資收入在險種基數上下限范圍內的`,以參保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資為該險種繳費基數;低于下限的,以下限為繳費基數;高于上限的,以上限為繳費基數。參保人沒有上年度月均工資數據的,以本年度月應稅工資為依據核定各險種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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