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稅型養老保險是否2015年啟動試點?
記者:養老問題是中國的一大問題,新國十條 當中提到要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請問這項工作的最新進展怎樣?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時間表?試點區域有什么計劃?
王祖繼:個人稅收遞延養老保險是由保險公司承辦的一種商業養老年金的保險。社會公眾投保這個保險可以享受一定程度上的個人稅收延遲繳納的優惠。通過稅收延遲繳納的激勵來籌集養老金,建設或者豐富保障體系,是國際社會通行的做法。美國有一個401K條款 ,這個條款是美國政府鼓勵企業為職工建設個人養老金賬戶的計劃,除此之外美國政府還支持個人在有收入的時候建立個人退休養老金,也享受延遲納稅的優惠。當然這項政策在歐盟各個國家實行得更為普遍。在2009年,國務院在推動上海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和先進制造業發展的文件中,已經明確提出來,要探索發展個稅遞延的.養老保險。從那時候開始,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上海市都做了大量研究。保監會作為主要的政策執行主體,在個稅遞延的制度安排、產品設計、流程等相關方面做了大量研究,應該說有一定的技術儲備。
這次新國十條 明確提出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明確規定,2015年內啟動試點工作。這也說明黨中央、國務院對保險業在豐富保障體系這方面的作用高度重視。通過研究國外這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結合國內情況,我們認為開展這項試點工作的好處非常多。
首先,通過延遲納稅的激勵政策,可以鼓勵社會公眾積累幾倍甚至十幾倍的養老金,這樣不僅有利于促進保障體系的建設,而且可以大大減輕財政負擔。
第二,有利于豐富養老保障層次,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的保障需求。在我們國家快速老齡化的背景下,財政又不是很富裕,社會保險只能是;,豐富保障層次,滿足不同的保障需求的職責可以更多地放給市場,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起到更好的效果。
新國十條 當中明確提出要把商業保險建設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業保險成為家庭和個人商業保障計劃的主要提供者。這些政策要落實到位的話,抓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是很重要的措施,也是非常有效的措施。我們下一步將按照新國十條 的明確要求,加快這方面工作,和有關部門繼續做好前期工作。文件要求2015年內試點,我們爭取創造好的條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提前啟動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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