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失業保險轉入條件和材料
失業保險最主要的作用是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整理的2017年失業保險轉入條件和材料,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一、失業保險轉入條件
1、省內轉入: 失業保險關系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職工、失業再就業人員,在廣州市就業并參加失業保險的,其失業保險關系可隨本人轉入廣州市。
2、跨省轉入:屬于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從省外調入或省外單位跨統籌地區成建制遷移入廣州市,失業保險關系在廣州市非統籌區外,失業再就業的.人員。
3.失業保險關系和基金轉入:廣州市統籌地區外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廣州市戶籍失業人員,選擇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可將失業保險關系和基金(即待遇)轉入廣州市。
二、失業保險轉入所需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憑證》原件(加蓋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業務公章);
3.《失業保險關系轉移申請書》;
4.如廣州市戶籍人員回廣州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5.如申請人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從省外調動入廣州市的,還需提供批準部門開具的人事調動批準材料(如調令、商調函等)原件;
6.如申請人屬于省外單位跨統籌地區成建制轉移的,還需提供遷移文件證明原件;
7.相關政策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失業保險可以領取多少?
失業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我們的工作人員會根據您的繳費年限核定具體領取金額以及期限。從全國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根據統計數據,2016年全國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水平1051.4元。
關于領取期限,《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和《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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