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失業保險轉入辦理材料及條件
長沙失業保險待遇轉入辦理材料:
1.失業保險轉出單(需由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
2.《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三分(需由失業人員本人填寫);
3.《求職登記表》一份(需由失業人員本人填寫);
4.失業人員身份證;
5.失業人員戶口本。
長沙失業保險待遇轉入辦理條件:
1、在外省市進行了失業登記;
2、戶口在我市,需要在我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外省的失業人員須將失業金及其他待遇(含醫保待遇)轉到我市失業保險管理服務局賬戶方可辦理;省內的失業人員須將醫保待遇轉到我市失業保險管理服務局賬戶方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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