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溫馨提醒:如有變動,請以官網信息為主!
一、三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連續參保滿1年以上(含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非因失業人員本人原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和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三亞失業保險金領取材料
1、提交《失業保險手冊》
2、提交《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3、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最近一次的《勞動合同》原件
4、提交在三亞市郵政局(市人民醫院對面)開戶郵政儲蓄存折時所填寫的《個人結算帳戶開戶申請書》
5、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二張一寸相片。
三、三亞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個人提交相關申報資料→受理、登記、審批→按月報市財政局核發→轉入代發銀行→轉入個人帳戶→報到簽名并領取《失業登記證》→辦理再就業培訓入學手續→到培訓機構參加培訓→積極求職實現再就業。
注意事項:辦理失業登記需在失業人員應當自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送達之日(發生勞動爭議的,可延長到仲裁或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去當地社保局辦理。
更多相關了解
三亞市調整失業保險費率
2015年2月25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明確我國將繼續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的減稅降費力度,失業保險費率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內(約新臺幣50萬元)擴大到20萬元以內,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2015年4月1日起,將已試點的個人以股權、不動產、技術發明成果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投資的實際收益,由一次性納稅改為分期納稅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以激發民間個人投資活力。
三亞市調整失業保險費率
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率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
初步測算,光是調降失業保險費率,每年就能為大陸廣大的企業與勞工減輕超過人民幣400億元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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