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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17 13:44:16 薪資行情 我要投稿

(精華)工資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資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工資管理制度15篇

工資管理制度1

  (一)必須遵守維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簽到,日常抽檢工作時間情況,無故早退者及時累計。

  (二)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必須請假并有請假條,經領導簽字批準后記錄生效。否則按無故曠工處理(其他假也要有相應手續)。

  (三)遲到累計三次扣除一日工資,遲到一小時左右者按半天曠工處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曠工處理。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

  (四)月累計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獎,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獎金全部扣除。

  (五)無故曠工者,除當日工資扣除外,獎金全部扣除,年終獎金相應扣除。

  (六)工傷、產假、病假、婚喪假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但月獎金全部扣除,年終獎金相應扣除。

  (七)忙季雙休日需要工作,必須服從大局,確實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這一天沒有工資,不扣其他獎金。但雙休日不與累計,上班發工資。

  (八)設工程質量獎,考評工人在當月工作中工作質量完成情況,技術差、工作質量低下的將扣除質量獎。

  (九)設安全獎,考評工人在安全生產、安全防火、衛生、互相傷害等情況,當月發生事故、傷亡等情況時要扣發安全獎(造成嚴重事故的以后數月的.安全獎也應相應扣除)。

  (十)設其他獎,考評工人當月工作、服務態度、工作效率及崗位責任制執行情況,出現問題扣除獎金。

  (十一)設月獎金,從四個方面綜合考核工人工作情況而發放的獎金,如果其中一方面違反制度,扣除當月相應獎金。

工資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本制度所指的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3、本規程規范工資發放程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二、工資結構

  1、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津貼、學歷津貼、服務津貼、每年上調6%的津貼。

  2、固定工資與績效工資的分配具體參照《星光農機職工基本工資評定辦法》。

  3、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會保險費、工會費、扣款(罰款、補卡費、工作服領取等)、借款等。

  4、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生產、銷售、技術、品管及管理層薪酬管理辦法。各部門的工資按《XXXX年薪酬管理辦法》及《基本工資評定辦法》執行。

  三、工資計算方法(不適用于計件制員工)

  1、應發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基本工資=(60+工齡津貼)某實際出勤天數

  績效工資=考核工資某考核得分(出勤滿26天則考核工資按30天算給予全額,出勤不滿26天則按考核日工資某實際出勤天數)

  2、員工實際出勤天數則以打卡機為準,按一天工作8小時基數折算天數,如遇加班,則按照下班時間過半小時后方可開始算加班時間,半小時作為下班休息吃飯時間。

  3、關于加班工資:由于公司實行《綜合計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平時晚上工作不算加班,但工資按照標準工資計發;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員工,經常務副總審批后,工資按三倍工資計發。

  4、帶薪休假工資:法定節假日員工可享受帶薪休假待遇,其工資按照60+工齡津貼計算,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5、員工請假、休假、病假(工傷除外)均不享受工資待遇。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是轉正之日起計算。

  四、離職員工工資的結算與發放

  1、離職人員需提前1個月上交書面辭職申請書,并交由常務副總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扣發其未領工資直至其來辦理手續。

  3、新員工在試用期間離職,當月出勤不滿7個工作日,公司不為其支付工資。

  4、離職人員一律不予提前結算工資,均按流程在工資表中造發。

  五、工資發放流程

  1、各部門負責人在每月15日前將員工考核表、工資結算單交到辦公室。

  2、辦公室每月25日前編制《員工工資發放表》并交由財務部審核。

  3、財務部負責每月30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則在節假日前辦公室將審核后的工資表交常務副總審批后返財務部發放工一天提前發放。

  六、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1、工資發放后,辦公室于每月1號制作工資條,公司員工可在財務部門領取本月員工工資明細(工資條)。

  2、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后的五日內持工資t條到自己部門領導處查詢。若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或經查閱與工資條有出入的,可到辦公室查閱。

  3、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負責最終解釋。

  1、發放時間:每月10日發放上月薪資;如遇節假日順延或提前最近工作日發放,春節工資核算和發放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發放形式:工資直接發放至個人銀行卡;

  3、發放流程:薪資表由人事行政部核算、財務部審核后再提交至總經理審批后發放;

  4、發放說明:

  (1)因其中其中一部門延時提交相關數據導致工資延時發放時給予責任人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除外;

  (2)公司使用統一《薪資表》模版,任何人不允許調整、修改《薪資表》模版,如有發現給予警告一次,導致薪資發放有嚴重問題的給予嚴肅處理;

  (3)當月薪資核算出現問題時,當事人及時向人事行政部反饋;

  經人事行政部審查核實后統一補發。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人事行政部協同財務部查明處理;

  (4)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實際出勤日計發工資;

  各類假期、遲到、早退和曠工等事宜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決定扣除數額;

  (5)公司根據市場情況、員工的貢獻度以及公司的財務狀況,對員工的基本薪資進行調整;

  調整應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進行明確溝通,具體情況由公司統一規定。

工資管理制度3

  一.工資標準

  員工工資在依照國家工資政策及省、地、市有關規定,在認真執行前提下,制定以下幾點:

  1.員工工資“三掛鉤”,即員工工資與公司整體效益指標掛鉤;與部門的業績指標掛鉤;與員工工作效果好、壞掛鉤。

  2.為確保順利完成公司全年經營計劃、經營指標;根據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員工月考核、考勤情況;確定工資等級、分擋次發放。

  二.加班工資及各種假期工資的.發放辦法

  1.凡經公司批準的加班,按國家規定享受加班工資或補休。加班原則上不予補工資,以補休處理。

  2.員工病假,按國家有關規定扣除病假工資外,凡病假1天扣30%浮動工資,2天扣50%浮動工資,3天或3天以上浮動工資全免。

  3.曠工除扣除當日全部工資外,曠工1天或以上者浮動工資全免。

  4.員工因工傷按《員工手冊》內有關規定處理。

  5.事假工資扣發辦法,除扣當日全部工資外,浮動工資扣發辦法與病假相同,3天以上浮動工資全免。

  6.休年假、婚假、喪假,經批準按《員工手冊》內有關規定執行,不影響本人工資。

  7.產假期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不影響本人工資。

工資管理制度4

  為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食堂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揚并發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客戶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為,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食堂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食堂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執行公司及食堂各項規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食堂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并幫助查找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為食堂及餐飲部著想,為食堂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客戶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客戶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現并排除設備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食堂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食堂影響、宣傳食堂形象、創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為食堂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食堂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設備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秀的;

  (12)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并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食堂優秀員工的;

  (2)在食堂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食堂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食堂利益,使食堂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為,積極同損害食堂利益和客戶安全的行為作斗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跡突出的;

  (7)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食堂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食堂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食堂聯系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的;

  (20)攀越圍墻、欄桿、門窗的;

  (21)在更衣柜內存放食堂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食堂,無故在食堂逗留的;(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嘩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客戶不禮貌,與客戶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食堂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食堂成損失的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羞辱他人,影響團結的;(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食堂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現危害食堂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為不及時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食堂電腦玩游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食堂帶來損失的;

  (22)在食堂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食堂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于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在營業場所吵鬧,擾亂食堂秩序的;

  (2)涂改、偽造單據和證明的;

  (3)工作粗心,出現工作或服務質量的事故的;

  (4)對檢舉違章紀行為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5)拾遺不報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

  (6)工作中與客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8)勞動紀律松散,當月被口頭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職守,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

  (10)不按規定收發,登記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極怠工,當月工作失誤或完不成工作任務2次(含2次)以上的;

  (12)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金額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壞人壞事或他人求助時,有意躲避的;

  (14)發現損害食堂及餐飲部利益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的;

  (15)違反消防規定,導致出現責任事故,情節較輕的;

  (16)丟失工作制服或員工飯卡或更衣柜鑰匙,隱瞞不報的;

  (17)背后對領導和同事不負責任的亂發議論,列中生有,進行人身攻擊的;

  (18)造謠生事,寫匿名信,誣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和同事的;

  (20)其他類似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辭退:

  (1)工作嚴重失誤,給食堂及餐飲部和客人帶來損失的;

  (2)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3)工作中違反治安規定和工作失職,導致食堂及餐飲部財產或客人財物被盜,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4)工作中違反消防規定或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發現或排除消防患,使食堂發生火警,成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參與或變相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罰的;

  (6)在食堂打架、斗毆的;

  (7)觀看或傳播淫穢書籍、錄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經常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損公肥私、中飽私囊的;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惡語傷人、侮辱謾罵或毆打客人與同事的;

  (13)拒不服從工作分配,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不良影響的;

  (15)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終考核為不稱職的;

  (17)當月曠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食堂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損害食堂聲譽的;

  (20)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超計劃生育或無計劃生育的;

  (21)品質惡劣、道德敗壞,造成不良影響的;

  (22)其他嚴重違紀行為,應予辭退的。

  第三章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食堂的獎勵和處罰工作由部門經理具體組織實施,經理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和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掌握政策并及時收集員工的反映,不斷改進和提高執法水平;

  第十六條各區域可以根據食堂獎罰條例確定的獎罰標準和原則,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區域獎罰條例或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對員工給予通令嘉獎以上獎勵或通報批評以上處分,需由人事部調查核實,再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八條對員工給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獎勵或罰款的,由員工所在區域報部門經理,經核查,再報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下發獎罰單;

  第十九條各區域根據所在部門獎罰條例對員工進行獎罰,獎勵或處罰金額在50元以下,由區域自行決定,報行政辦公室備案;50元以上報由行政辦公室核準,下發獎罰單。

  備注:以上罰款統一公司財務室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作為部門活動經費,留作為獎勵員工的獎金和員工活動用;

  第四章申訴和申訴的受理

  第二十條獎勵或處罰,如果與事實不符,員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訴,申訴可以以書面形式進行,有關具體事項請按照《金果灣食堂員工獎罰條例》。

工資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各項目部支付工資行為,預防和解決拖欠勞務工工資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制度的規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公司所有開發、承建項目

  三、管理辦法與細則

  1、勞務工入場管理:

  1.1、項目部建立勞務工的花名冊,并建立管理臺賬,確保每一位勞務工的進場時間和退場時間都能反映在臺帳中;

  1.2、勞資人員仔細審閱勞務工身份證的有效性,并復印備案;

  1.3、熟知《工人入場須知》,并接受項目部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

  2、勞務工考勤管理:

  2.1、上下班實行臉部識別考勤,臨時工(幫工)實行簽到考勤,簽到超過10天者,實行臉部識別考勤;

  2.2、勞務工確屬實際出勤,出現漏考勤、忘記考勤的現象,經施工員確認后,2天內到項目部勞資人員處辦理簽到手續,每個月簽到不能多于5次;

  2.3、勞務工被發現有考勤弄虛作假現象,當月考勤記錄作廢,并開除處理;

  2.4、勞務工非因請假、工傷連續5天不出勤,當離職處理;

  2.5、每月5-10日項目部根據上個月考勤機數據記錄制作考勤匯總表,勞務工對上月出勤情況核對無誤后簽名確認,如果與實際出勤不符,及時與勞資人員核對考勤信息。

  3、勞務工伙食費與工資發放管理:

  2.1、項目部在施工單位、班組在勞務工入場后第二個月開始向勞務分包負責人支付伙食費,發放標準為每天20元/人,人數以申請伙食費當天該施工單位、班組考勤機錄入人數為準;

  2.2、工資表由施工單位、班組根據考勤匯總表編制,經項目負責人審批后交到公司財務部備案;

  2.3、施工單位、班組向工人發放的工資,應由項目部在應付實際完成工程量及合同約定支付給施工單位、班組的`進度款及結算款支取,若不夠發放勞務工工資的,由施工單位、班組承擔差額部分。

  2.4、施工單位、班組向工人發放工資時,必須委派項目部勞資人員監督工人領取工資,勞資人員要做好發放工資全程記錄。若施工單位、班組以各種借口擺脫項目部勞資人員監督發放工資,一經發現,收回本次工資款項并對施工單位、班組罰款

  1000-20xx元;

  2.5、勞務工領取工資時應持本人《身份證》,如無此身份證,施工單位、班組可拒絕支付工資;如需委托他人代領的,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及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6、項目部在施工工地在公示欄處公示每次工資支付情況。

  四、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工資管理制度6

  1、工資分配原則

  (1)根據煙臺市勞動力市場價格和同行業工資水平,合理確定員工工資水平,嚴格控制酒店勞動力成本。

  (2)充分體現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員工工資收入應與其勞動實績緊密掛鉤。

  (3)以崗定薪、變崗變薪,向關鍵崗位、骨干人員傾斜。并根據勞動力的供需情況,對少數勞動力緊缺崗位的工資分配水平作適當調整,以引進人才。

  (4)按照'新企業、新機制、新思路、新辦法'的要求,工資分配結構力求簡化、直觀。

  2、工資分配水平

  員工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以煙臺市勞動力市場及同行業工資水平為依據,以酒店自身經濟承受能力為基礎,原則上按照不低于當地同類酒店的分配水平進行合理確定。

  3、工資分配結構

  確定酒店員工內部工資分配方案時,力求簡化工資結構,方便具體操作,使員工的工資收入清楚明了。

  4、工資形式

  (1)工資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

  (2)采取月薪制和日薪制相結合的辦法。當員工全勤時,按月薪標準發給;缺勤或特殊情況加班時,按日薪標準減發或加發工資。具體的支付標準分為:a:平時加班,支付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報酬(平時原則上不安排加班);b: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200%的工資報酬;c: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報酬。此外,還可根據員工加班的特殊情況,除支付工資之外采取必要的其他獎勵辦法。

  (3)對勞務工一般實行計時和計件工資相結合的辦法。實行計件工資時的,計件工資標準以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的勞動量來確定。實行計時工資時的,其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5、工資管理制度

  (1)嚴肅財政紀律,嚴格貫徹工資基金管理制度。酒店應按年度編制工資基金使用計劃,經酒店領導審核,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接受銀行等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新員工工資評定。根據不同崗位,經知識、技術、業務考核,合格或符合定級條件的',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填寫審批表,報人力資源審核,經酒店、主管領導批準后調整工資。

  (3)凡員工工資的評定、增減、加班工資標準的審核、新進員工工資的確定和內部各部門之間工資關系的轉移以及退職、死亡、調出人員工資關系等,一律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有關正式通知或規定辦理。

  (4)勞務工及借調人員的各種協議書等,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簽訂,手續齊全后將'副本'送計劃財務部一份,以便掌握工資發放情況。

  (5)工資結算期每月按30天計算。

  (6)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活動或由上級部門及酒店自身安排的活動,酒店應視其提供的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

  (7)是員工本人原因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酒店可按照規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并從其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扣款的截止時期順延。

  (8)每月月初,各部門上報考勤表,由人力資源部將當月的新進人員工資,增發、扣發工資的人員名單及數額,以書面形式匯總,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送交財務部。由財務部完成工資造表。

  (9)建立健全各類工資臺帳。各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內部原始記錄臺帳。人力資源部按月收齊,妥善保存,作為統計員工工資總額的依據。

工資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職員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職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職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職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職員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職員。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職員。兼職職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職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職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職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職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職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職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職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職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職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職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職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職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職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職員轉正時間:職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職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職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職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職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職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職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職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職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職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職員薪酬采取密薪制,職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工資管理制度8

  1 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又稱年功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

  2 工齡組成

  員工到企業工作,其貢獻由零開始。隨著對企業情況的不斷熟悉和各項業務的逐漸精通,貢獻不斷增大,并在一定時候達到巔峰。

  員工工齡分為兩個部分:一是社會工齡,即員工非本企業的工作年數;二是企業工齡,即員工為本企業工作的年數。

  本制度僅考慮員工進入本企業后的貢獻,其指代工齡工資即本企業工齡工資。

  3 工齡工資制度

  根據員工職業生涯

  3.1 在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開始享受工齡工資。

  3.2 工齡自入職之日起計算,以年月劃分。如20xx年1月入職人員,自20xx年1月可享受工齡工資(月份劃分以企業財務月度為準)。

  3.3 工齡工資每年增加一次,增加的工齡工資在每月工資中發放。

  3.4 工齡工資增長表

  4 其他

  4.1 本制度自發放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動以書面通知為準。

  4.2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所有。

工資管理制度9

  為規范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管理,根據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和自愿的原則,根據保健院經濟效益和現狀,特制定本工資管理制度。

  1、臨時聘用人員工資分配分為三大體系:醫學專業技術體系、醫學臨床見習人員體系、其他技能及工勤體系。工資實行分級制,各體系由相關人力資源結構組成,崗位學歷不同,享受不同工資級別待遇。

  2、保健院的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結構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其他福利。其中基本工資為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為績效獎金,其他福利為保健院自定的福利。

  3、保健院的臨時聘用人員工實行月薪制,于下月五日前發放上月工資。根據使用科室或分管的職能部門提供的考勤、工作質量等方面的'綜合考核情況結算工資。考勤統計由科室提供和醫院辦公室復核,并在次月三日向財務部提供,財務部擬定工資發放表,交院長審批。

  4、醫學臨時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6個月,試用期工資見保健院規定標準。

  5、試用期滿或試用期間,根據各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職能部門的試用滿意度和專業考核合格,由當事人自愿提交書面申請,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職能部門審核,分管領導審批,院長批準后轉聘用。

  6、臨時聘用人員辦理臨時聘用勞動合同前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合格,自費辦理了城鎮居民醫保或農醫保。

  7、批準聘用后,由辦公室部向當事人作出書面通知,按要求按時辦理臨時聘用勞動合同,逾期未辦,視為辭退處理。

  8、臨時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簽訂期限,醫學專業技術體系1—3年、其他技能及工勤體系1—2年、臨床見習人員體系6個月。

  9、工資級別標準:

  (1)專業技術體系按第一學歷發放。

  試用期,中專400元/月、大專460元/月、本科520元/月,無績效工資和其他福利;

  聘用后按新畢業人員見習期標準執行一年,中專590元/月、大專655元/月、本科685元/月,績效工資和其他福利發正式職工的50%;

  一年后的合同期內,未取得上崗證者,經醫院考試考核合格,基本工資中專989元/月、大專1023元/月、本科1049元/月,績效工資和其他福利發科室平均數的50%;

  取得上崗證并完成見習期考試考核合格者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

  其他福利按正式職工同等標準執行。

  (2)其他技能及工勤體系按崗位發放:

  醫院網管維護員(必須中專以上學歷)900元/月,績效工資發正式職工平均數的50%和其他福利發正式職工的50%;

  收費員崗位800元/月,績效工資發正式職工平均數的50%和其他福利發正式職工的50%;

  打字員崗位800元/月,績效工資發正式職工平均數的50%和其他福利發正式職工的50%;

  司機崗位800元/月,績效工資按工作量領取,其他福利按正式職工的50%發放。

  洗衣房和中心庫房崗位600元/月,績效工資發正式職工平均數的25%和其他福利發正式職工的40%;

  清潔工崗位600元/月,績效工資:產房、手術室、三樓清潔員發正式職工平均數的20%;婦科清潔員發正式職工平均數的25%;行政辦公樓、產科、兒科、一樓門診、二樓清潔員發正式職工平均數的30%。其他福利發正式職工的40%。

  其他新增一般工人體系按崗位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其他福利不超過以上的最高標準,并由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3)醫學臨床見習人員體系發生活費360元/月,無績效工資和其他福利。

  10、醫學專業技術體系的臨時聘用人員如二年內無法取得上崗證者,或不履行崗位職責,不服從醫院工作安排的,予以解聘或調離原醫療技術崗位,按一般工人體系工資標準發放。(本條醫院正式職工參照執行)

  11、工資發放方式包括銀行劃賬和現金支付。現金支付由本人在工資表上簽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代領工次,如有特殊情況須代領,由代領人簽字,臺發生勞資糾紛,直接追究代領人責任。

  12、聘用人員的體檢由保健科完成,考試考核由對口職能科室執行,資格審查(學歷,資格、健康狀況,醫保,社保,考試考核結果等)由對口職能科室和辦公室執行,工資標準由辦公室和財務科核準發放。

  13、績效工資必須工作滿六個月醫院各種考核合格才能發放。

  14、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執行,解釋權歸院長辦公會。

工資管理制度10

  為了扶持我區民辦教育并促進其健康發展,調動民辦學校教師的積極性,促進社會公平和諧,依據《龍崗區關于進一步扶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暫行辦法》,區政府設立了專項資金用于補貼民辦學校(含小學、初中、高中,下同)教師工資,為規范相關補貼的發放及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一、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的發放對象和范圍

  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且在龍崗區民辦學校服務一年以上的教師。

  二、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發放人數的核定方法

  1、核定學生總數。區教育局按照《深圳市民辦學校設置標準》核定每個民辦學校的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及相應的班級數,并按照國家規定的小學、初中、高中的每班學生數,核定每個民辦學校所能招收的學生總數。

  2、核定教師總數。區教育局根據核定的每個民辦學校所能招收的學生總數,并按照編制部門規定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以及國家規定的課程標準要求,核定每個民辦學校各學段、各學科應配教師的人數及學校教師總人數。

  通過上述方法核定的每個民辦學校的各類教師人數及總人數,作為該校可以享受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人數的上限。實有符合條件的教師人數低于上限人數的,按照實有符合條件的教師人數給予補貼。超出上限部分的人數不予補貼,可由民辦學校參照本辦法自行發放工資補貼。

  三、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發放的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高中教師必須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初中教師必須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小學教師必須具有中師以上學歷。

  3、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在龍崗區服務一年以上。

  4、持有龍崗區民辦學校教師水平測試成績合格證書。

  5、各崗位人員須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工作量。

  6、完成國家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

  7、在龍崗區同一所民辦學校連續工作滿一個學期。

  8、學期工作考核等級為 “稱職”以上。

  9、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10、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四、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龍崗區民辦學校教師,小學、初中教師每人每月補貼600元人民幣、高中教師每人每月補貼500元人民幣。

  五、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發放程序

  1、申報

  (1)申報時間:每學期結束前三周內。

  (2)申報主體:民辦學校教師。

  (3)申報方式:由各民辦學校按照區教育局核定的補貼人數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統一進行申報。

  (4)申報材料

  ①民辦學校教師須提交: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龍崗區民辦學校教師水平測試成績合格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證明材料,填寫龍崗區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申報表。

  ②民辦學校須提交:民辦學校與教師簽訂的《深圳市民辦學校教師聘用合同書》(由深圳市教育局規定的文本)、符合條件的教師簽名的工資發放明細表和社保清單、教師考核材料、教師繼續教育材料、符合條件的教師匯總花名冊等材料。

  ③民辦學校應認真審核材料的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學校公章,連同教師個人申報材料一起報送所在街道教育辦公室。

  2、初審

  各街道教育辦公室對民辦學校報送的全部申報材料進行初審,認真審驗各項資格證明原件并與復印件核對。對初審合格的教師出具初審意見,連同學校及教師個人提供的申報材料一起報送區教育局社管科。

  3、復審

  (1)區教育局依據核定的各民辦學校補貼人數組織專門人員對各街道教育辦公室報送的民辦學校匯總教師名冊及全部申報材料逐一進行復審。

  (2)在龍崗區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申報表上簽署復審結論,留存所有材料復印件存檔,確定各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名單。

  4、公示

  區教育局將通過資格審查的民辦學校教師名單在區教育信息網上公示五天。

  5、立戶

  審查合格的民辦學校教師統一由區教育局在通過招標確定的結算銀行設立教師個人帳戶。

  6、發放

  每學期初一次性發放上學期的.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直接發放到教師個人賬戶。

  六、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發放的監管與考核

  1、民辦學校教師工資補貼發放后,各民辦學校不得降低原有的教師工資標準,而要采取措施逐年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如發放給教師的工資出現下降以及工資發放水平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民辦學校,不納入區政府專項資金補貼教師工資的范圍。區教育局將民辦學校提高教師工資待遇的情況納入年審檢查的內容,檢查結果與年檢結論掛鉤。

  2、區教育局每學期對民辦學校進行一次教師工資補貼發放的專項檢查。如發現學校有弄虛作假的行為,當年年審定為不合格,并取消各種評優評先和表彰獎勵的資格。

  3、民辦學校教師的每月工資補貼納入本人當月工資收入合并計算應稅所得并由所在民辦學校代扣代繳。

  4、民辦學校中優秀管理人才和優秀教師按照《深圳市龍崗區重點引進培養中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進行認定,認定后增加發放特殊津貼每月1500元。

  七、本辦法實施期間為20xx年至20xx年。

  八、本辦法解釋權在龍崗區教育局。

工資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采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營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條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通過采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通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后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周期,也可以項目為周期。

  第六條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于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于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薪酬體系設計

  第一條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范圍中,這樣的范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并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注: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并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范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文件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征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并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于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周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后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人員工資發放的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設置原則

  該方案基于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和合法的原則。

  2.1公平:不同員工在同一位置享受相同的報酬水平;同時,根據員工的表現性能,服務多年,工作態度,等等,動態調整的工資水平,可以向上或向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公司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地區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制定動態的升降管理,對同級工資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2.4經濟性: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設定工資,使員工和公司的利益能夠共享。

  2.5法律性:本方案以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為基礎。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綜合部部長、財務部部長、辦公室主任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辦公室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

  5、崗位職級劃分

  5.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總經理級;二層級(B):副總級;

  三層級(C):各部門部長級;四層級(D):主管級、專員級;五層級(E):基層管理級;六層級(F):普工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具體薪級見:附件《八方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獎金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規定休息日、假期、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公司D職級(包含D級)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各類補貼:

  6.5.1特殊津貼:是指公司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6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6.8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8、見習期薪酬

  見習員工的薪酬詳見公司關于見習期的相關規定。

  9、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9.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公司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9.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9.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20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或推后休息日的一個工作日發放。

  10.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10.3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實際工作日數/月應出勤天數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工資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缺勤天數/月應出勤天數

  10.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

  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F、病假、事假:員工病假、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1、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1.1依照公司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12、薪酬保密

  辦公室、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工資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權責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第四章:試用期第五章:轉正定級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定第七章:薪資核算流程第八章:員工福利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資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功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證、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試用與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使薪資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第二條:財務行政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位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第三條:財務行政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心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第四條:財務行政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他;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班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計算。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依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公司財務行政部每年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年由財務行政部統一組織。每年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下個月工資中調整。

  第六條:每到晉升月份的薪資調整,由財務行政部統一報總經理簽批執行。

  第七條:管理層人員的晉升,可根據公司的發展和工作業績考評及時調整,不要求必須統一評定。

  第八條:補貼部分:有工齡補貼、學歷補貼、職稱補貼等。標準如下:

  1、職稱,職稱補貼分中級、高級,必須由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勞動部認可的,主管以下人員享受,每月分別給予補助40、60元。

  2、學歷,學歷補貼分中專、大專、本科以上,每月分別補助5元、10元、15元。

  3、工齡,自海益公司成立起,員工進本公司滿一年后從第十三個月開始,可享受每年每月20元的年功薪資補貼,但月年功薪資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100元。

  第九條:其它部分,主要包括全勤獎、扣款、獎懲等不屬于基本工資、提成和補貼部分的內容。

  第十條:特薪人員的年薪部分,結合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其工作業績給予發放。第四章試用期

  第一條:外聘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均為1-2個月。應屆生或其它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根據實際工作業績確定)

  第二條:使用期間不享受所有補貼

  第三條:在生產部門特殊工序試用的員工,試用期內即可享受補貼。其它任何崗位的試用員工均不享受試用崗位的補貼。第五章轉正定級

  第一條:一般員工試用期最后一個月15日前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報直接主管審批,其主管根據其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確定其是否應轉正。如可以轉正于當月20日前報本部門負責人、財務行政部簽批。第二條:財務行政部部根據試用期員工的工作表現予以審批,于當月25日前報總經理核準定級。

  第三條:所有員工的轉正定級工作,都必須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財務行政部統一上報,凡出現越級上報者,財務行政部將對責任主管罰款50元。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公司將請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嫁、產假、喪家、等六種假別。

  第二條:六種假別中,有薪假為:工傷假、婚嫁、喪家、共三種假別。第三條:法定假日包括:春節(3天)、端午節(1天)、五一(3天)、中秋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

  第四條: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資按2倍執行。第五條:事假,每月不能超過4天;病假,一次請假不能超過30天,如確實是病情需要,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第六條:請假手續嚴格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權限報批,在假期未批準卻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第七章薪資核算流程

  第一條:各系統考勤員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考勤報財務行政部。第二條:每月6日財務上報部門考核評定表;生產、營銷相關負責人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將所有考勤評審并制作工作表,報財務行政部審核。

  第三條:每月8日前,財務部審核完畢。

  第四條:每月10日財務行政部將工資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完報財務部負責。

  以上工資核算時間,各部門嚴格執行,出現工資延誤時,對責任人和責任主管各罰款50元。第八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按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和其他保險。第二條:為一線生產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第三條:為員工辦理落戶手續。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財務行政部。

  第二條:本制度為大連海益海洋石油裝備有限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系統必須執行。如需修改,必須由財務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加蓋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三條:此管理辦法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隨時修訂補充。

工資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工資管理,確定員工工資及發放、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遵照國家及地方性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法律法規和公司現行管理制度,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計件工資分配管理制度,充分發揮計件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定義:本制度所指員工工資,是指員工每月定期獲發的工資總額。

  第三條、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實行計件工資和生產計日工的員工。

  第四條、權責

  (一)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起草、頒布,修訂,解釋并監督施行,公司各部門共同執行。

  (二)修訂由公司辦公室根據各部門意見和公司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修訂。

  (三)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準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五條、員工工資管理原則:本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三大基本原則以及根據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工資分配管理中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

  第六條、根據公司現行工作崗位的工作內容,公司共分為拉絲絞線、低壓擠塑成纜、高壓擠塑成纜三大類。

  (一)公司職位職別分配表(見下表)

  職群工種職級職位明細標準分配系數一機長10

  二副機長/代機長9.9

  10年以上9.8

  8年以上9.7拉絲、絞線三5年以上9.6輔助工

  3年以上9.5

  四新工8.3

  操作類一機長10

  二副機長/代機長9.9

  10年以上9.8低壓擠塑、成8年以上9.7纜三輔助工5年以上9.6 3年以上9.5

  四新工(3個月內)8.3

  學歷系數:0.2技術系數:0.2工齡系數:0.1勞動強度和個人素質系數:0.1

  職群工種職級職位明細標準分配系數

  一機長10

  二副機長/代機長9.5

  高壓擠塑、操作類5年以上9.5成纜

  三輔助工3年以上9.3

  新工(3個月內)8.3學歷系數:0.2技術系數:0.2工齡系數:0.1勞動強度和個人素質系數:0.1

  1、根據公司現行各崗位的責任輕重,貢獻大小,擔任該職位的人員素質、經驗要求、勞動強度、勞動環境,公司現行各崗位共分為四個和三個等級系數,各職級相應的職位明細由辦公室根據職位變動做出適時調整。

  2、學歷系數:即為員工入職時文化水平(文化水平判斷依據學歷證書,如沒有學歷證書則按初中水平核定),如:初中及以下水平即執行標準分配系數,中專文平即在標準系數的基礎上加0.2。

  3、技術系數:即為員工的操作水平(判斷依據機長評價和主管經理的評價及產品質量情況),每三個月對員工進行一次技能考核,如操作技能強則在原有分配系數的基礎上加0.2,但如果在考核周期內因質量事故被處罰的則不得調整原有分配系數,考核時間由主管經理自行安排。

  4、勞動強度和素質系數:勞動的.繁重和緊張程度及個人紀律性。(判斷依據主管經理提出申請,通過多方測評)。

  5、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及社會因素,公司可以變更工資標準分配系數,但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性相關工資管理的法律法規要求。

  6、全勤獎金:全勤獎金是為獎勵員工在每一月度獎金計算期間內的全勤者(無遲到、早退、曠工、私自外出、請假[公司定義之請假類別]以及經公司認定的其它情況,而設立的獎勵項目,其給付標準為車間員工及半固定員工,月出勤須達30天,則公司獎勵每人30元/月,給付時間為在全勤當月工資中計發。

  7、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如表現突出,技術性,由本人或機長提出申請,主管經理出具調整意見,辦公室復核,呈公司總經理審批,并自審批獲準后一月調整。

  8、所有調整系數最高小于或等于標準分配系數。

  第七條、離/退職/急辭/辭退的工資的計算方法:

  (一)離/退職:計時員工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數,按時計算當月計時基本工資與加班費,不獲發津貼;計件員工按部門計件工資標準計算當月計件工資,不獲發津貼。

  (二)急辭:計時員工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數,按時計算當月計時基本工資與加班費,不獲發津貼,并扣除該一個月的工資作為離職賠償金;計件員工按部門計件工資標準計算當月計件工資,不獲發津貼,并扣除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離職賠償金。

  (三)辭退:計時員工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數,按時計算當月計時工資與加班費,不獲發津貼;計件員工按部門計件工資標準計算當月計件工資,不獲發津貼。辭退員工應根據其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程度,給予經濟補償或扣款。

  第八條、假期與其它非正常出勤情況工資計算:依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扣除

  1、公司有義務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及其其他法定社會保險由個人支付項目費用;

  2、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

  3、違紀員工的違紀罰款;其它必要扣款;

  第十條、非常給付: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向公司申請提前領取已工作時間的薪酬:

  (一)員工依靠工資收入賴以維持生計的,遇結婚、死亡、生育、疾病或受意外災害時可向公司申請非常給付;

  (二)員工被停職或被辭退時;

  (三)其他獲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規定除(二)外,在申請非常給付時,須由本人(本人死亡則由其家屬)提出書面申請,非常給付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含]以內的,由所屬部門最高負責人審批并擔保;非常給付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不含]以上的,由所屬部門最高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第十一條、支付責任

  (一)工資要求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書面委托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書面委托書的其他有關人員;

  (二)公司工資計發人員及公司員工不得隨意打聽、傳播他人的工資收入情況,更不得以此要挾公司為其工資,違者,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工資在適當期內應予以調整。工資調整分為確定性調整與臨時調整兩類。工資調整原則上每年一次,每年的1月1日為工資調整日。但是當物價指數急劇變化(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以及公司認為有特別的必要時,也可以進行臨時性工資調整。

  第十三條、確定性工資調整包括自動調整和考核調整兩部分,其規定如下:

  (一)自動調整:即工齡/學歷/技能/勞動強度及個人素質津貼調整。

  (二)考核調整:考核的原則是根據員工所屬部門協同辦公室評估的員工年度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的考核結果,對符合崗位異動的員工給予員工所在崗位的標準分配系數等調整意見,呈公司總經理審批,并自審批獲準后一月調整。

工資管理制度14

  一、基本組成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以下部分組成: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質量獎、效益工資和相關補貼。崗位工資是根據酒店各崗位的標準與責任設置的一項固定工資;技能工資是根據各個員工的能力與貢獻大小設置的一項激勵性工資,體現員工的技能差別與提升程度;質量獎是根據員工的日常工作表現和行為準則所設置的一項績效工資,與月度考核、日常獎懲掛鉤;效益工資是根據酒店經營業績和部門業績所確定的工資,與大廈整體效益、部門業績掛鉤。

  二、技能工資

  技能工資體現各崗位員工的技術差別與熟練程度,與員工的加薪晉級掛鉤,員工技能等級的評定將結合技術等級考核、比武大賽情況而確定,它著重體現員工的技能。具體見員工技能等級考核制度。

  三、質量獎

  根據員工崗位責任、內部管理狀況、工作標準、月度工作業績、綜合表現等設置質量獎,它著重體現員工的工作態度與責任心,與月度績效考核、日常獎懲掛鉤。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每月開展一次管理評審;主管以下人員每月考核一次,外聘人員、試用期員工的考核辦法按同等級的內聘人員的標準執行,實習生的考核標準按員工級標準執行。具體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效益工資

  根據整體經營效益和部門業績設置效益工資,效益工資與各部門的經營管理責任書緊密掛鉤。根據各部門的業務劃分以及對經營指標的貢獻大小,效益工資基數分一線和二線分層次、按級別設置,其分配辦法是以總額的形式撥到各部門,由各部門根據員工的貢獻大小來確定,具體如下:

  1、確定月度效益工資應發總額

  將編制內的所有人員的效益工資相加,其和為效益工資應發總額。

  2、確定部門效益工資實發總額

  根據經營指標考核辦法,對應發總額作出相應的增減。部門缺編時,將缺編人員的工資總額撥發給部門;部門超編時,將超編人員的工資總額從應發總額中扣除。

  為避免因主觀原因造成計劃的過度失控,合理協調各部門的效益工資總額,當部門業績在因無法預料的客觀情況和個人主觀過度失控造成業績變化過大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效益工資總額,具體由部門提出調整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部門內員工效益工資的分配

  由各部門根據崗位責任和部門分工制定效益工資分配制度,經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五、相關補貼

  設以下兩種補貼:

  夜班津貼:凡在晚上值夜班,24:00以后下班、或第二天早6:00以后下班的員工(含季節工和實習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貼。

  店齡補貼:以時間為單位,每滿一年補貼10元。

  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 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工資管理,完善薪資分配體制,結合酒店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市有關勞動人事政策和結合本企業文化相關規章制度、商務酒店自身酒店經營規模,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指導思想

  在考慮酒店市場銷售占有率和酒店經營的支付能力的基礎上,堅持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超過酒店經濟效益增長,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酒店勞動生產率增長總量的管理原則。

  以員工崗位職責、工作復雜性、工作績效、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勞動強度和工作環境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員工工資適當向風險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的崗位傾斜。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暢通晉升渠道,調動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僅適應南京商貿商務酒店的酒店的各級員工,薪資管理辦法參照遵照本制度執行。

  第四條工資體系

  1、為使員工工作績效和職位異動在工資上有所體現,酒店現采用月基本工資加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

  2、計件/計時工資制的工資體系。

  第二章月薪制

  第八條適用范圍

  酒店所有員工均為臨時聘用,適用于臨時聘請的酒店所有員工。(酒店員工均為臨時聘請的員工)

  外聘管理人員、特聘僅為執行總經理、值班經理級、廚房廚師長,相關部分在依據合同的基礎上,可參照__使用。

  第九條工資模式

  工資總額=固定工資+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計件工資+計時工資

  第十條基本工資

  參照市平均生活水平、最低工資標準、員工學歷、工作年限等因素綜合考量確定。具體標準詳見《員工工資確定表》

  第十一條職務工資

  根據職務性質、崗位責任、工作復雜程度等因素確定,跨多職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應綜合考慮行業差別、專業差別等因素后,確定其適用的具體職等。具體標準詳見《員工工資確定表》

  第十二條工齡工資

  為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酒店服務,員工為本公司服務每滿1年,每月計發工齡工資。(不含社會服務年限,見附表工齡工資確定表)

  工齡工資計發滿5年不再增長。

  員工1年內累計以病事假缺勤1個月以上的,不計當年工齡工資。

  員工每月15號(含)前增加1年工齡的,從當月起計發全月的工齡工資,每月15號以后增加1年工齡的,從下月起計發全月的工齡工資。

  第十三條績效工資

  根據員工當月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和工作方法等因素確定。各職等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詳見《員工確定表》

  1、員工的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隨員工工作表現、勞動紀律每個月考核后變動或不作變動。

  2、督導級(含)以下員工每月的作為工作績效預留金,依據部門經營績效和部門員工離職率、部門管理業績考核指標。結合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考核內容。

  3、總經理室各級員工的崗位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作為工作績效預留金,依據部門服務經營管理的績效和部門員工離職率、個人管理業績考核指標。結合年終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考核內容。

  4、員工績效工資=酒店當月經營業績×員工當月績效終評分績效工資還包括銷售業務提成、項目提成和計件、計時工資三種變通形式。

  計件、計時或加班費的員工工資按酒店規定執行,其缺勤時間不在工資中體現。

  第十四條津貼

  各類津貼津貼包括住房津貼(外地員工自行租房)、職位移動電話津貼、工種需求津貼、工齡津貼、值班津貼、假期調休津貼等形式。實行津貼配給的原則是在經營、管理的需要,是簡化人力資源成本需要的基礎上執行

  津貼以各相關部門提出,經總經辦審核并報請酒店執行總經理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為準,其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津貼項目或給予津貼。

  給予津貼的理由消失后,即取消該項津貼。

  住房津貼:因酒店原因未安排在酒店倒班宿舍內住宿的,可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給予一定金額的津貼。

  移動電話津貼:因職位和工作性質需要使用移動電話的,可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辦經按程序報批批準后執行。

  5、工種需求津貼:相關部門工種不能按規定排班或酒店因崗位需要經協商后的員工,經所在部門認定的,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償性工資津貼。

  6、調休津貼:員工在節假日、公休日加班,在當月應調休無法安排的,員工所在部門,可向總經辦書面提出申請,按照酒店與員工協商的工資標準給予津貼。

  第十五條績效獎勵

  績效獎勵(包括銷售提成)分為月度和年終考核兩各類型。由酒店考核后,根據其實際情況,進行獎勵或扣列,在薪資管理制度制定體現。

  年終效益獎勵依據酒店完成經營自標的具體實施細則,由酒店根據企業盈利狀況制定分配方案,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予以實施。

  第三章工資計算

  第十六條工資支付

  1、凡新進員工,三天試工期,期內不合格可不計發工資。合格后其工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2、凡離職員工,于離職之日起停發工資。

  3、正常支付:酒店員工工資發放日期,次月10日為工資支付日。

  4、非常支付:員工或依靠員工收入維持生計的撫養家屬,遇到結婚、生育、受傷、疾病、意外災害或撫養家屬死亡等非常情況時,可以向酒店申請預支工資標準80%內的工資。但以出勤的時間應得工資的為限。

  5、特別支付:員工死亡、離職(不含自動離職)時,從批準之日起,辦理相關手續后,酒店支付該員工已出勤工作日數的工資,或扣還應扣款項。

  第十七條月薪制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

  1、月薪制員工每月滿勤以30天為標準,如需要按日計算時,可將每月固定工資除以30天得出每日的固定工資。(不能按31天計算)

  2、月薪制員工當月出勤天數= 30天―請假天數―2倍曠工天數。

  月薪制員工入職、離職時,其當月出勤天數不包括入職以前的當月離職以后的有薪假日,應不予計算工資。

  3、月薪制員工當月實發工資總額=(固定工資×當月出勤天數)+(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銷售提成獎勵。

  第十八條月薪制員工請假扣減工資特別規定:

  1、跨公休日請假的,公休日有薪假日不予計算工資。

  2、跨法定假日請假且當月請假天數低于5天的,享有法定假工資,反之則不享有法定假工資。

  3、月請假天數達3(含)日的,銷售獎勵工資減半發放,月請假天數超過6日以上的,銷售獎勵工資不予發放。

  4、事假,病假其在請假期間不予以計發任何工資。

  5、對員工遲到、早退、曠工等缺勤情形,扣減工資當依酒店考勤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下列情況對員工的工資不予扣減:

  1、工傷醫療期間;30天內發全工資,30天后發基本工資部分。

  2、按出差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

  3、按考勤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外出登記手續的。

  第四章薪資確定及異動

  第二十條新進員工

  新進員工工資由用人部門、總經辦按照《員工錄用申請表》、《員工職務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表》和實際情況提出薪資建議,報執行總經理總經理核準。值班經理、外聘,特聘員工的工資標準,由執行總經理審核后,報酒店分管領導批準。

  第二十一條薪資異動

  1、基于酒店業績成長和社會消費水平的變動,以及員工工作年限形成的工資曲線,對于員工在工作上努力程度,員工崗位變動時,有工資異動必要時,可對員工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理。包括定期調薪、特別調薪、升等/晉級調薪和降等/降級調薪以及工齡異動、津貼異動等異動類型。

  2、定期調薪是酒店在以下情況下,對員工基本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薪幅度由酒店執行總經理提出,報分管酒店領導審核,呈報董事會批準后予以實施。酒店在每年把開業后3個月的(第四個月的1日,)根據上一個年度營業目標達成率,并參照當地消費水平變化等多項因素,由酒店提出底薪調整幅度。

  3、特別調薪是指酒店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屬部門提出,呈報執行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指定日期起實施。

  4、員工現有工資水平與同行業工資水平落差過大,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工資調整幅度。

  5、某個員工在職期間職位發生變化,部門可向酒店提出底薪調整申請,經考核后,按照《員工工資確定表》提出底薪調整幅度。

  6、試用期轉正/晉級調薪,是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進行職級或職級上調,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在部門,依照各工資等級標準評核后,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附件交總經辦審核,并報執行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1)工作業績突出;

  (2)專業技能進步顯著;

  (3)對酒店有卓越貢獻;

  (4)試用期屆滿,確有調薪必要的;

  (5)其它原因的職務異動;

  7、員工職級晉升按下列標準辦理;

  (1)原來支付的職務工資,高于所晉升職位等級中最低職級的職務工資時,仍按原職務工資在新的職等中重新歸入某個職級。如果所晉升職等中沒有與原職務工資相同的職級,則按相近的原則,歸入職務工資較高的職級。

  (2)原來支付的職務工資,未達到所晉升職等中最低職級的職務工資時,按所晉升職等中最低職級歸級。

  (3)降等/降級調薪是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進行職等或職級下調,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在部門,依照各等級標準評核后,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交總經辦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4)工作業績較差;

  (5)工作技能明顯不符合所任職等職級;

  (6)工作態度極其惡劣;

  (7)試用期屆滿,確有薪資下調必要的;

  (8)其他原因的職位異動:

  8、津貼異動是對符合津貼給付或取消條件的某個員工,由總經辦或員工所在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并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呈執行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9、工齡異動是對符合工齡工資給付條件的某個員工,由其所屬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呈執行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二條員工所領工資包括以下項目:

  1、無論外聘、特聘、正常聘用的員工均為稅后工資。

  2、社會保險中個人繳納部分

  3、員工所領工資應扣除符合酒店規定的各類扣款。

  第二十三條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單上簽字(蓋章)確認。

  1、每次領取現金工資時應當面點清,如發現金額不符,應當場提出糾正要求,否則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體系的改變

  酒店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情況的需要,需求對某部門的員工采取“計件/計時制”工資計算方式。

  第wu1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附表:《員工薪資確定表》《工齡工資確定表》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解釋權、修改權屬于酒店總經辦,并報請董事會辦公會議審核,經董事長批準后頒布執行,修改時亦同。

  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 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薪酬管理,體現員工崗位價值,有效激勵員工,提高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辦法適用于酒店員工,其中政府委派定薪人員、職業經理人及外包人員除外。

  第三條職責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

  1.酒店薪酬管理辦法的擬定、解釋與執行。

  2.酒店員工工資的核算及報送等。

  3.薪酬總額的預算編制、控制及報備。

  4.薪資檔案存檔。

  5.負責對酒店及各部門薪資制度、員工定薪進行評審。

  (二)財務部

  1.員工工資數據的審核。

  2.員工工資的發放、個稅申報及賬務處理等。

  (三)酒店各部門

  1.與行政人事部共同確定部門新入職人員的薪酬等級。

  2.向行政人事部提供部門月度績效考核數據和調薪考核數據。

  第四條構建原則

  堅持效率優先、以崗定級、以能定檔、人崗匹配、易崗易薪的原則。

  第二章薪資通道及結構

  第五條薪資通道

  員工薪資實行管理序列和專業序列并行的薪資職級通道管理,即管理崗位員工薪資按管理序列定薪,非管理崗位員工薪資按專業序列定薪。具體薪資標準根據員工崗位及擔當能力確定相應的薪資通道、薪資職級及檔位。

  第六條薪酬結構

  (一)高層管理人員(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員外)

  高層管理人員為副總經理以上員工,實行年薪制,根據酒店損益高管層共擔的原則,按照各自分管板塊不同,參照企業負責人年度薪資的不同系數取酬。薪酬總額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

  1.基本工資

  根據所占酒店負責人年度薪資系數的標準確定崗位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根據所占酒店負責人年度薪資系數的標準確定崗位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發放根據酒店全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按照其分管板塊的績效考核結果發放。

  (二)中基層管理人員及專業序列人員

  實行月薪制,崗位工資標準根據崗位職級、崗位能力及履職情況按照東方科堡酒店薪檔標準表確定,薪檔標準由職級工資標準和津貼標準構成;員工月薪總額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

  1.職級工資標準

  根據崗位價值及風險評估確定各崗位的職級工資。

  2.津貼標準

  津貼包含年功補貼(即店齡補貼,以入店年限計算,50元/年,15年為補貼上限)、崗位津貼、交通補貼、通信補貼,同崗位層級的津貼標準一致。

  3.工資月薪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原則上同崗位層級的績效比例一致,具體占比詳見《山東東方科堡酒店職級薪檔表》。

  基本工資為:工資總額(1-績效工資占比)

  績效工資為:工資總額績效考核比例績效考核結果發放系數。

  第三章試用期薪資及薪資調整

  第七條試用期薪資

  新入職員工定薪根據試用期工作能力評估,結合入職崗位確定職級及檔位。試用期期間薪資按入職定薪的80%發放,轉正定薪后差額不予補退。

  第八條薪酬調整

  (一)合同期內調整

  1.高層管理人員(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員外)

  (1)根據酒店效益、崗位價值及個人績效履職情況,確定薪資標準的調整。

  (2)薪資調整需經集團績效薪酬委員會審核后,報黨支部委員會、董事會審定。

  2.中基層管理人員及專業序列人員

  (1)崗位層級不變而發生的調薪

  ①年功調薪:根據員工年功,員工工作每滿兩年且績效考核優秀者,基本工資檔級可順延上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調整或視情況做降薪處理。

  年功調薪根據員工入職月計算,由酒店行政人事部在核算工資前結合績效成績進行匯總,提報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②如員工在年功調薪期內,工作表現優異,經集團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辦公室審核后,層報酒店負責人、集團分管領導、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③同層級崗位調整而發生的調薪,則套入變動后相應職務/崗位職級與原級別最相近的薪酬級別就高定薪。并經集團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辦公室審核后,層報酒店負責人、集團分管領導、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2)崗位層級變動而發生的調薪

  因崗位層級變動而發生的薪酬檔級調整,原則上變動后的薪資檔級從該級別與其原薪資相近的檔級計算工資,并根據調薪時間重新計算年功調薪期。并經酒店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層報酒店負責人、集團分管領導、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3)管理序列員工在其相應職級內調整薪檔,達到本職級檔位最高后,若職務不發生變動,則不再調整。

  (4)崗位在管理序列與專業序列間調整的:按照原崗位所在職級的最相近薪檔確定,如薪檔上下差額相同,則就高確定。

  (二)合同續簽調整

  勞動合同期內員工薪資調整根據上述調整,合同期到期續簽,應重新核定崗位職責,確定薪資標準。

  第四章薪資核算及發放

  第九條薪資核算

  (一)實發工資

  實發工資=基本工資+績效考核薪資-缺勤扣款-代扣款項

  (二)缺勤扣款

  缺勤扣款=崗位工資總額/缺勤天數

  (三)代扣款項

  1.員工個人所得稅

  2.員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3.員工個人承擔的公積金費

  4.酒店制度中規定應從工資中扣除部分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應從工資中扣除部分

  第十條薪資發放

  (一)酒店原則上每月20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公休日,提前或延后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二)離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酒店之日起停發工資,在交接期間請假的按缺勤計算。

  (三)加班工資:員工加班優先安排調休;如無法調休的,員工需按考勤相關管理辦法提報加班申請,審批通過后,月度核算加班工資。加班核算基數為基本工資。

  (四)酒店員工工資由酒店行政人事部核算,經財務部,集團運營管理中心、集團財務部及分管領導審批,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簽批后發放。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負責解釋和修訂,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酒店工資薪點標準表》

  《員工調薪審批表-中基層員工》

  《員工調薪審批表-高層員工》

  《員工調薪評估表》

工資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制造性,鼓舞員工長期地為公司的進展做出奉獻,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本著“以人為本”和公正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治理政策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依據公司經營理念和治理模式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指導思想

  一、根據各盡所能,按勞安排的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與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同步。

  二、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酬勞,適當向力量突出的優秀人才和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的關鍵崗位傾斜。

  三、逐步構造治理崗位與非治理崗位、技術崗位與非技術崗位、簡潔勞動與簡單勞動的薪酬檔次落差,建立鼓勵機制。

  第三條范圍

  公司從業人員的薪酬治理除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董事會另有文件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

  其次章薪酬方法

  第一條薪酬構成及定義

  員工的薪酬由根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一、根本工資根據員工身份、學歷、職稱、工作年限確立。根本工資參照員工檔案工資建立,檔案關系不在公司的,參照同等水平人員確定根本工資額度。

  二、崗位工資根據職務凹凸、崗位責任繁簡輕重確立。不同崗位的員工,崗位工資不同。依據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三、績效工資根據上月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其次條治理類人員崗位設置

  一、治理類人員定義:從事持續性的治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公司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二、治理類人員工作崗位設置如下:

  治理一崗(總經理)

  治理二崗(副總經理)

  治理三崗(部門主任)

  治理四崗(部門副主任)

  治理五崗(業務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治理工作

  治理六崗(業務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治理工作

  治理七崗(業務助理):幫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治理工作

  三、治理類一~二崗薪酬根據董事會相關規定執行。

  四、治理類三~七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

  第三條技術類人員崗位設置

  一、技術類人員定義:從事制造性的技術及業務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

  二、技術類人員工作崗位設置如下:

  技術一崗(高級專業技術主管)

  技術二崗(中級專業技術主管)

  技術三崗(技術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四崗(技術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五崗(技術助理):幫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六崗(技術員)

  三、技術類一~六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

  一、績效考核由公司統一安排按月進展,考評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綜合辦公室主任、規劃財務部主任組成。

  二、每月績效基數由考評小組依據上月公司經營狀況確定。

  三、績效工資系數與員工崗位掛鉤,同一崗位的績效工資系數一樣,各崗位系數見附表。

  四、績效工資由公司依據考核結果按月統一下發至各部門,各部門可依據員工崗位職責履行狀況進展二次安排。

  第五條公司員工薪酬實行崗位制,動崗動薪。

  第六條新派任崗位的員工,原則上均自所派任崗位的第一薪級起薪,但有以下狀況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級。

  1、具有所任崗位要求的對口專業工作閱歷已超過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崗位要求的對口專業技術職稱高一級以上。

  3、所具力量優異,為公司甚難招募到的人才。

  第七條新派任崗位的員工,依所派任崗位的第一薪級起薪的,由總經理辦公室確定并執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級,所提高薪級不超過該等最高薪級的,由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書面建議,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低級崗位代理高級崗位或低級崗位實際代行高級崗位職責的,提高薪級一級支給薪酬。

  第九條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公司治理制度規定,公司在向員工發放薪酬時應代扣繳以下工程的費用:

  1、個人所得稅;

  2、住房公積金;

  3、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個人繳納局部。

  第九條員工對薪酬如有疑義,可向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書面查詢要求。自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未提出要求的,則視無異議。

  第十條試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用期間薪酬標準如下:

  專科以下(不含專科)x00元/月

  專科畢業x00元/月

  本科畢業(或有初級專業技術職稱)x00元/月

  碩士學位(或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xx00元/月

  博士學位(或有高級專業

  技術職稱)xx00元/月

  試用期滿,部門提出建議,經總經理批準后,薪酬增加100元。

  第十一條合同工的根本工資標準為x00元/月。

  第十二條合同員工的獎金、補貼、補助等待遇依照公司(中心)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薪酬發放

  第一條薪酬發放日期為每月十五日。

  其次條總經理辦公室應于每月八日填制《薪酬通知單》辦理核薪,并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記錄于《薪酬名冊》后,轉規劃財務部操作。

  第三條對經批準停職、離職、解聘的員工,總經理辦公室應據此填制《薪酬通知單》辦理停薪,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簽署,記錄于《薪酬名冊》后轉規劃財務部操作。

  第四條辦理內退的員工,按檔案工資發放薪酬。

  第四章薪酬的定期調整

  第一條經董事會批準,公司實行薪酬定期調整制度,調整日期為每年一月一日。

  其次條薪酬定期調整的審定日期為一年,即從上一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條對員工薪酬的定期調整依據年度考核結果確定,依崗位薪級提薪、降薪或保持原薪級,提薪、降薪均不限定薪級數。

  第四條具有提薪資格的員工,有以下狀況之一者不得提薪:

  1、長期休假者(各類請假年累計30天以上);

  2、在薪酬調整審定時期中出勤天數不滿規定勞動天數的九成者;

  3、在審定時期內受警告以上處分者(不含警告處分);

  4、進入公司不滿半年者。

  第五章薪酬的特殊調整

  第一條對有特殊表現或特別奉獻、業績顯著的員工,或因個人過失給公司業務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失的員工,其薪酬可進展特別調整,不受時間限制。

  其次條對員工薪酬的特殊調整依據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依崗位薪級提薪或降薪,提薪不超過三個薪級,降薪不限薪級數。

  第三條特殊調整由部門或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書面建議,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打算后執行。

  第四條員工薪酬特殊調整后,除本制度第四章第四條規定的狀況外,不影響薪酬的'定期調整。

  第六章薪酬調整的申報與審批

  第一條部門副職(含)以

  下員工,由部門負責人依據年度考核結果或實際工作表現,對員工的任職力量、工作績效、工作態度等做出評價,填寫《員工薪酬調整申報表》,報該部門分管領導審批后送總經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其次條部門負責人以上治理人員的薪酬調整,由總經理依據年度考核結果或實際工作表現做出打算,由總經理辦公室填寫《員工薪酬調整申報表》,經部門分管副總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三條對員工提薪如超過該員工崗位最高薪級,由董事長特批。

  第七章獎金、補助及補貼

  第一條公司年度完成經營規劃,董事會賜予的獎金安排由總經理打算。

  其次條對于為公司做出重大奉獻的員工或部門,可賜予特殊獎金。特殊獎金由員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報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公司賜予員工的補助、補貼依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八章薪酬保密規定

  第一條目的

  為鼓舞各級員工恪盡職守,積極為公司進展作奉獻,培育以奉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并避開優秀人員免遭妒忌起見,特推行薪酬保密治理方法。

  其次條各級員工不得探詢、評論他人薪酬,應樹立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

  第三條各級員工薪酬除公司綜合辦公室、規劃財務部及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

  第四條如因違反薪酬保密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視詳細狀況予以通報批判、另調他職,直至辭退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打算后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其次條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全部相關制度即刻廢止。

  第三條公司保存對此制度的修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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