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管理制度15篇(精)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資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資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規范有序的外部勞務隊伍管理運行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以及公司關于勞務隊伍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確保企業依法有效利用社會資源、促進企業又快又好發展,維持協作隊伍人員穩定,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依據《勞務合同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農民工工資支付原則
1、農民工工資納入合同條款的原則。
2、優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則。
3、由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和財務人員代為直接發放的原則。
4、及時、足額發放的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xxx工程xxxx標項目部勞務人員。
第二章工資支付
第四條農民工工資標準的制定。
由合同部與勞務人員商定,報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備案。對工作優秀、做出重大貢獻的勞務人員,除工資正常支付外由項目部酌情給予獎勵。
第五條支付細則
一、每月20日前,合同部將當月農民工工資支付清單一式兩份報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及財務部,清單內容包括應支付農民工姓名、工資支付標準。
二、由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牽頭,財務部、合同部共同對勞務隊伍作業班組的人員數量對照身份證進行核準、落實。
三、每月25日-30日,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財務部進入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直接發放工資,勞務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當月工資,并在簽收欄簽字,簽字后的工資單正、副本交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一份存檔,財務部留一份備案。
第六條原則上不允許拖欠勞務工資,待工程結束后,辦清一切手續后,一次性結清勞務工資,保障勞動者權益。
第七條為便于農民工工資發放與管理,由合同部責人員招聘、選用的勞務人員要及時簽訂《勞務用工合同》,并將勞務人員分班組建制,合同甲方為項目部;乙方由勞務人員本人簽字,報項目部備案。
第八條保障措施
一、每月簽字后的工資單,在項目部及勞務人員駐地進行公示。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留存備案。
二、每月30日前,合同部把發放農民工工資報表及時報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部,匯總各項目發放情況后及時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匯報。
三、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四項基本措施。
四、為了保證工人工資得到保障,我項目部單獨開設了農民工調查小組。專門調查解決農民工拖欠、糾紛等現象,一經發現項目部將對其嚴厲處罰,做到“工程清工資清”,決不拖欠民工一分錢。
五、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各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資問題的要求,我公司承諾:決不出現拖欠民工工資。
具體措施為:
1、項目部與所有民工簽訂勞動合同。
2、開設專門帳戶,由項目部財務派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
3、根據工程進度計劃,讓合同部制訂出民工工資支付計劃表。
4、將農民工工資的支付情況納入項目經理部的各項考核指標中進行統一考核。
5、嚴格按行政主管部門規定,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如果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現象,無條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處罰。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條組織機構
農民工工資發放實行兩級機構管理。公司設置農民工工資管理部,項目部相應成立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設主任1人、成員1人,在公司農民工工資管理部的整體指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第十條管理職責
一、項目部設置農民工工資管理部負責公司農民工工資管理全面工作。
二、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
1、建立健全勞務人員管理和勞務工資發放制度。
2、建立健全勞務人員管理各項臺賬。
3、及時上報勞務人員管理的各項信息及報表。
4、負責本項目勞務人員的考核、考評工作。
5、協同各部門做好日常勞務人員管理及基礎資料整理工作,迎接公司定期檢查考核工作。
第十一條相關要求
一、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配備的電腦、照相機等必要辦公設備,以使工作正常開展。
二、項目部按要求做好每月農民工工資發放的影像資料并保存。
三、必須配備一名財務人員,負責農民工工資發放及管理工作。
四、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納入年度協作隊伍考核及項目部評先爭優工作。
第四章考核評價
第十二條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工作實行項目部考核。
第十三條項目部考核。
一公司農民工工資管理部對項目部進行考核評價。
二考核評價內容
1、項目部組織機構健全,有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且人員配齊,辦公設備配全。
2、農民工管理辦公室基礎資料齊全,臺帳建立清楚。對勞務人員工資發放,拖欠情況等問題底數清淅。
工資管理制度2
第一條目的
為了充分體現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薪次分配原則,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獎勤罰懶,屏棄計時工資的“大鍋飯”心態,提高企業的整體運作效率,使本公司計件計薪方法合理化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按勞計酬,多勞多得;
公正、公平、公開
第三條職責
3.1工程技術部負責計件單價核算,生產部做好協助工作;
3.2各產品計件的單價由工程技術部機械制圖員設計,經理校對,總工程師審核,并由總經理批準
3.3生產統計員負責計件數量統計及計件工資分配;
3.4財務部負責計件工資核算;
3.5總經理負責批準本制度及審批計件單價。
第四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部所有一線員工,分廠管理人員除外,具體見附表。
第五條計件工資的工資結構
總工資=計件工資+記時工資-應扣項
第六條主要內容
6.1單價核算
1)所有已評估工藝成熟的產品全部納入計件產品范圍內(首次試產及樣品不納入范圍)。
2)計時工資=員工原崗位工資的工時價
6.2數據統計及采集
1)核算數字依合格品入庫數量為準
2)統計員依產品工價和合格入庫數量核算出計件總金額,金額分配到生產線作業員,并記錄到>,員工簽名確認,交生產經理審核批
準,交財務核算工資。
6.3有效工票的條件
1)正常工票
正常工票需由操作工簽字確認,質控部檢驗員對質量和數量進行確認簽字,庫管員進行會簽,分廠廠長審核。錄入員只有在上訴四人均簽字確認,完整無誤后方可接收,錄入電腦。缺少上述四人任何一人簽字確認的,均為無效工票,無效工票按作廢處理。
2)無定額工票
無定額工票除需按正常工票的生效流程進行確認外,還必須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錄入電腦。
6.4開具無定額工票的條件及相關責任劃分
1)首次試產的產品;
2)正常工序之額外加工工序;
3)臨時性配件加工;
4)新產品首次投產;
5)特殊產品及特殊工藝,無法滿足計件條件經正常程序申請計時的;
6)因工藝不成熟及工藝變更,非生產責任事故引起的客戶退貨導致返工返修;
7)因外協加工產品不合格轉為內部工廠返工返修的產品,計外協成本,由質控部進行相關罰款;
8)工藝不成熟或工藝資料錯誤導致轉產或待工,計工程技術部成本;
9)因材料在正常交期內未及時到料導致轉產,同上,計采購部成本;
10)因物料不良未檢驗出影響生產或導致轉產,同上,計質控部成本。
11)以上未有涉及的產品,均列入無定額工票的范疇。
6.5計件產品主要分類
閥芯;
同步環;
轉子;
其他已轉入或將要轉入批量生產的產品。
6.6單價變更時間
1)工藝流程變更,由工程技術部提出申請并重新定價,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2)產品結構變更,由工程技術部提出申請并重新定價,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3)工價確定后,按確定的工價暫定執行三個月。根據具體情況再做調整。
6.7無效工時條件
1)因檢驗不合格導致返工或分選,不予計算工時和計件.若廢品率超過2%,則在該責任員工工資中扣除不合格產品市場總價的50%,并且由該員工自行返工返修。若無法追溯到責任人則由該班次所有員工共同承擔賠償及返工返修責任;
2)由加工工序引起的退貨,若需要返修的,不予重新計算工時或重新計件;若導致報廢的,報廢率超過2%的.,則在該責任員工工資中扣除不合格產品市場總價的50%,若無法追溯到責任人則由該班次所有員工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3)辦回用的產品或其他因生產責任導致的客戶退貨或返修的情況,扣除部分機加工費用,扣除費用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七條獎懲規定
7.1在工票上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根據具體情況對責任人從嚴處理并扣除當天工資的10至20倍。
7.2能在生產環節上予以不斷優化,實現產量大幅增加的員工,將根據具體情況向公司領導請示予以通告獎勵。
第八條計件制度正式實施日期
20xx年1月1日。
第九條附記
此《計件工資管理制度》沒有規定的情況,以總經辦作出的補充規定為準。
制定:審核:批準:
工資管理制度3
關于加班的規定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怎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后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此外,對于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如何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于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范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進行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于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補休代替加班費合法嗎?
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費。休息日一般是指雙休日。
當企業能夠安排職工補休時,職工應當服從。這既保護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又利于職工的身體健康,也使職工及時恢復體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產。
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拒付加班工資,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未經批準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費嗎?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抵觸的加班制度,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于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
可見,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勞動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內能包含加班費嗎?
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應包含加班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據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費)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工資管理制度4
當前,醫院績效工資管理中的不足問題尤為凸顯,例如管理人員對績效工資并不重視、績效考核制度不夠完善、績效工資管理人員整體素質不佳等,嚴重影響到醫院工作的正常開展。所以,醫院必須進行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改革,總結工作中的實際不足以及存在的問題,提出績效考核完善措施。
一、醫院績效工資管理問題分析
(一)管理層對績效工資問題不重視
就醫院工作開展情況來看,多數管理層都將工作的主要內容側重在保障醫院經營活動健康運行之中,但是對于影響工作者經濟收入的績效工資問題并未加以重視。就我國醫療行業發展情況來看,多數的醫院均為公立性質,在公立醫院中績效考核工作并沒有實質性價值,所以導致績效工資管理流于形式的情況。在醫院中的工作組成情況分析,人力資源部門在醫院工作開展中具有明顯的從屬性特點,單就這一問題就直接影響到了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開展和價值實現。另外,在醫院管理工作中對于績效指標缺乏明確的規定,也就是并未將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能力和總體薪資進行掛鉤,所以降低了醫務工作人員工作過程中的積極性,也導致部分醫務工作人員的濫竽充數情況,不但造成了其他工作人員的不滿,還影響了醫院工作的執行效果。
(二)績效考核、工資制度不完善
就醫院工作的開展情況來看,部分醫院中的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制度均存在明顯的不完善問題。具體問題表現在幾個方面:首先,缺乏完善的績效工資考核體系。醫院工作中財務管理人員或者管理層人員其更為重視的是醫院的總體收入問題,而績效工資的管理存在著明顯的混亂特點,不但涉及到基礎工資,還涉及到獎金提成等,所以無法有效的進行科學性管理。其次,醫院并未認識到績效評價的重要性。因為對于績效管理工作認識的不足,所以導致工作開展中主觀因素影響明顯的問題,例如考核中考慮到上下級觀念、關系的親疏遠近等,所以導致績效評價的結果缺乏科學性。最后,績效考核制度不完善。績效考核中沒有對醫務工作人員的工作內容、職位情況進行明顯劃分,所以導致績效考核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價值存在差異,最終導致績效工資制度執行不科學或者流于表面的情況。
(三)績效工資管理人員素質明顯不足
在醫院工作中,部分從事績效管理的人員均不是專業對口人才,所以這些非專業人員在執行工作的過程中,經常出現不科學、不專業的問題。另外,醫院中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相關人員并未重視自己所擔任的工作職責以及對于醫院工作的影響,所以由于責任意識的缺乏,導致了績效管理問題突出的不良局面。
(四)缺乏監督反饋機制
缺乏監督反饋機制,是醫院績效工資管理工作中最為明顯的問題。具體表現問題:首先,醫院工作中并未對績效考核工作內容進行明確劃分,另外也缺乏了具體的流程,所以導致管理人員在執行的過程中無法與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有效溝通,最終工資分配與實際不相符。其次,缺乏績效工資考核指標。醫院績效工資的管理中并未公開具體的考核方法以及標準,所以存在明顯的不公平問題,也會影響到醫護工作人員工作的執行意識和積極性。最后,缺乏完善的反饋機制。由于績效考核中并未有完善的反饋機制,所以考核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并未及時進行糾正,影響到考核工作開展的價值。
二、完善醫院績效工資管理工作對策
(一)強化管理層重視
醫院管理層更為重視的是醫院工作開展情況以及經濟、社會效益的實現情況。但是,為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必須進行績效工資的有效管理,這就要求管理層對此問題加以重視。醫院管理層需要加大對績效工資管理的力度,將績效工資管理工作落到實處,讓每一個醫務工作人員都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和責任感意識,更好的保證工作的開展。
(二)績效考核實現公平合理
績效考核中涉及到的內容較多,其中包括醫務工作人員的行為、能力以及職業道德素養等。在考核過程中,必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排除個人主觀見解,綜合醫務工作人員的實際工作執行情況完成績效考核工作。另外,為了調動醫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醫院要把自身的總體戰略目標劃分為個人績效目標。
(三)增強考評人員的專業水平
增強考評人員的專業水平,可以采取三個方法執行。首先,強化考核執行人員專業能力的培養,根據醫院條件也可以外聘專業人員進行指導和審核。其次,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制定科學的考核方案,保證績效考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最后,醫院引進專業素養的管理人才,從整體上最大限度的提升績效工資的管理效率。
(四)建立績效反饋機制
建立績效反饋機制,需要從三個方面開展。首先,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和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對于績效考核工作中發生的不公平問題進行整頓和治理,在保證考核公平公正的基礎上警示他人。其次,完善分配制度。將績效考核中的分配方案告知工作人員,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順利完成工作中的考核。最后,選擇符合醫院工作的績效工資考核指標。保證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能計算績效工資,另外建立交流反饋的平臺,對于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可以及時進行平臺反饋。
三、結束語
績效工資管理工作是醫院工作開展中的主要內容之一,但是由于績效工資管理工作具有明顯的復雜性特點,所以必須完善醫院績效工資管理工作。基于本文研究內容來看,當前醫院的績效工資管理工作存在明顯的不足,在剖析問題的基礎上,醫院績效工資管理工作需要建立醫院績效反饋機制、強化考核人員專業水平、強化管理層重視,為醫院工作的開展奠定基礎。
工資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權責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第四章:試用期第五章:轉正定級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定第七章:薪資核算流程第八章:員工福利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資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功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證、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試用與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使薪資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第二條:財務行政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位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第三條:財務行政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心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第四條:財務行政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他;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班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計算。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依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公司財務行政部每年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年由財務行政部統一組織。每年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下個月工資中調整。
第六條:每到晉升月份的薪資調整,由財務行政部統一報總經理簽批執行。
第七條:管理層人員的晉升,可根據公司的發展和工作業績考評及時調整,不要求必須統一評定。
第八條:補貼部分:有工齡補貼、學歷補貼、職稱補貼等。標準如下:
1、職稱,職稱補貼分中級、高級,必須由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勞動部認可的,主管以下人員享受,每月分別給予補助40、60元。
2、學歷,學歷補貼分中專、大專、本科以上,每月分別補助5元、10元、15元。
3、工齡,自海益公司成立起,員工進本公司滿一年后從第十三個月開始,可享受每年每月20元的年功薪資補貼,但月年功薪資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100元。
第九條:其它部分,主要包括全勤獎、扣款、獎懲等不屬于基本工資、提成和補貼部分的內容。
第十條:特薪人員的年薪部分,結合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其工作業績給予發放。第四章試用期
第一條:外聘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均為1-2個月。應屆生或其它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根據實際工作業績確定)
第二條:使用期間不享受所有補貼
第三條:在生產部門特殊工序試用的.員工,試用期內即可享受補貼。其它任何崗位的試用員工均不享受試用崗位的補貼。第五章轉正定級
第一條:一般員工試用期最后一個月15日前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報直接主管審批,其主管根據其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確定其是否應轉正。如可以轉正于當月20日前報本部門負責人、財務行政部簽批。第二條:財務行政部部根據試用期員工的工作表現予以審批,于當月25日前報總經理核準定級。
第三條:所有員工的轉正定級工作,都必須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財務行政部統一上報,凡出現越級上報者,財務行政部將對責任主管罰款50元。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公司將請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嫁、產假、喪家、等六種假別。
第二條:六種假別中,有薪假為:工傷假、婚嫁、喪家、共三種假別。第三條:法定假日包括:春節(3天)、端午節(1天)、五一(3天)、中秋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
第四條: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資按2倍執行。第五條:事假,每月不能超過4天;病假,一次請假不能超過30天,如確實是病情需要,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第六條:請假手續嚴格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權限報批,在假期未批準卻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第七章薪資核算流程
第一條:各系統考勤員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考勤報財務行政部。第二條:每月6日財務上報部門考核評定表;生產、營銷相關負責人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將所有考勤評審并制作工作表,報財務行政部審核。
第三條:每月8日前,財務部審核完畢。
第四條:每月10日財務行政部將工資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完報財務部負責。
以上工資核算時間,各部門嚴格執行,出現工資延誤時,對責任人和責任主管各罰款50元。第八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按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和其他保險。第二條:為一線生產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第三條:為員工辦理落戶手續。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財務行政部。
第二條:本制度為大連海益海洋石油裝備有限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系統必須執行。如需修改,必須由財務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加蓋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三條:此管理辦法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隨時修訂補充。
工資管理制度6
1、目的
1.1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促進公司持續、快速、有序的發展,規范工資管理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與本公司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的員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的工資,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獎金、因特殊事項或情況支付的津貼和補貼等。
2、工資結構
2.1工資由標準工資、變動工資兩大類組成。
2.2標準工資為根據合同約定,提供正常勞動后可獲得的貨幣性收入,具體科目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全勤工資。
2.3變動工資為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經考核后獲得的貨幣性收入,具體科目包括:績效工資。
3、工資序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位要求,確定生產、行政、技術、銷售四類工資序列。
3.2生產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生產管理、倉庫管理、制造生產等生產運營或事務的員工。
3.3行政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行政、人力資源、財務等公司常規運營管理或事務的員工。
3.4技術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質量管理、售后服務等專業技術的員工。
3.5銷售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市場營銷、銷售推廣的員工。
4、工資計算
4.1工資計算工式:
應發工資=標準工資+變動工資
標準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全勤工資
變動工資=績效工資+特殊貢獻獎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其他項目
扣除項目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繳納的相關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補充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其他項目是指工資發放中有多付、錯付、漏付的費用,以及有關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額較小的費用,如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在下月工資“其他”項中多退少補或支付。
4.2加班工資計算:
法定休假節日加班: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300%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200%
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
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150%
4.3病假工資計算:
病假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21.75×病假時間(天)
病假時間滿一個月且病假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將補足到最低工資標準。
4.4事假工資計算:
因個人事宜請假,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公司將不支付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并不支付全勤工資。
績效工資和特殊貢獻獎仍按照績效考核和特殊貢獻情況予以支付。
4.5員工離職工資計算:
按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其中勞動合同期滿的,公司將折算支付其相應的.全勤工資。績效考核周期滿的,公司將支付其相應的績效工資。
4.6員工值班工資計算
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從事臨時性值班工作的,按照日工資80元計算值班報酬。
5、工資支付
5.1工資支付時間:每個自然月的5日,如遇到法定休假節日,則提前到法定休假節日前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的,可商公司工會同意或者以通知的形式,順延到法定休假節日后一工作日支付。
5.2工資支付方式:工資一般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進入個人工資賬戶。如遇特殊情況的,可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員工本人因故不能領取的,可以書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領取。
5.3工資簽收:工資支付給員工后3日內,員工應辦理簽收確認手續。公司將向員工提供工資的明細情況,包括員工姓名(工號)、金額、項目、時間等。
工資簽收記錄將由公司保存2年。
5.4離職工資支付:員工離職并交接完相應的工作后,于離職的最后一日持“交接單”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
5.5工資預支:個別員工個人或家庭遇突發情況,需要預支現金的,在有2名員工擔保的情況下,可預先支付一定的工資,在公司工作每滿1年,可預借1個月的工資,具體金額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確定。
5.6工資支付疑義處理;對工資支付金額及其他相關問題存在疑義的,可于3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人力資源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
6、工資調整
6.1公司工資原則上每年調整1次,與政府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時間同步。
6.2公司工資調整的幅度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公司董事會商議,并商工會后執行。
6.3工資總額主要結合公司經營情況和人力資源計劃,并參考CPI指數變動幅度進行。
6.4員工個人的工資調整情況主要根據個人績效考核、勞動力市場薪酬調查信息和個人能力提升情況調整。
6.5因職位升降的,按照調整后的職位確定工資。
6.6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收入調整沒有約定的,適用本法調整工資。
7、試用期工資管理
7.1本章規定僅適用于試用期的員工。
7.2試用期員工的首月工資按照本職位固定工資最低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執行。經首月考核后,由本部門負責人提出工資建議,經人力資源部和部門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總經理批準確定其后續試用期工資。
7.3對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批準,直接確定。
7.4試用期工資直接由財務部門以現金形式發放。
8、年終獎金
8.1年終獎金每年發放一次。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對企業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8.2年終獎金兌現前提:公司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既定要求,凡沒有達到既定工作要求的部門一律不予發放。
8.3年終獎金支付標準:個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資額×加發月數
8.4年終獎金的發放,一般在春節前5個工作日匯到員工工資賬戶。
8.5年終獎金發放時,已離職者和實際工作時間不滿三個月的不具備領取資格。
9、其它事項
9.1工資水平為公司重要商業信息,員工負有保密義務。任何泄露本人工資信息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并作為績效考核的一個重要負面項目。
9.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建立要點:對工作、職責和任職者能力和技能分析與鑒定;確立組織內部靈活的工作配置文化與制度;確立團隊激勵為主的薪酬計劃;確定考核行為及其結果的指標;建立員工支持計劃。
工資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職員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職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職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職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職員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職員。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職員。兼職職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職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職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職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職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職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職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職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職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職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職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職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職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職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職員轉正時間:職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職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職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職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職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職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職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職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職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職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職員薪酬采取密薪制,職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工資管理制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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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強調以業績為導向,按勞分配為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列入計算提成產品,不屬提成范圍的產品公司另外制定獎勵制度。
三、銷售人員薪資構成:
1、銷售人員的薪資由底薪、提成構成;
2、發放月薪=底薪+提成+績效
四、銷售人員底薪設定:
銷售人員試用期工資統一為1200元,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考核之后進入正式工作期限,正式期限將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的時間為準,試用期時間不將累計到正式入職時間,銷售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后享受績效工資考核:
五、銷售任務提成比例:
銷售人員的銷售任務額為每月月初由銷售管理人員公布,試用期業務員第一個月不設定銷售任務,簽訂勞動合同后的正式期員工按100%計算任務額,每月完成銷售指100%標業務人員,可在月底報銷售部門申請績效工資,完成當月業績指標考核,績效工資將按實際在發放工資是一同發放。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結算方式:隔月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3、老客戶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凈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10%—15%)
凈銷售額=銷售單價-生產成本-應交增值稅
生產成本=設計費+材料成本+制作成本+交通費用+公司日常運作成本百分比(5%—10%)
4、新開發客戶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凈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20%
凈銷售額=銷售單價-生產成本-應交增值稅
生產成本=設計費+材料成本+制作成本+交通費用+公司日常運作成本百分比(5%—10%)
5、銷售提成比率會根據本公司不同產品制定相應的.提成政策。
6、業務人員交通費采用實報實銷制度,出差住宿一晚補貼80元。
七、激勵制度:
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特別是提高業務員響應各種營銷活動的積極性,創造沖鋒陷陣式的戰斗力,特設四種銷售激勵方法:
1、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300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2、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800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3、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5000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4、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后一個月工資發放;(如業務員未工作到年底獎金不予發放)
5、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八、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工資管理制度9
根據公司體現公正公平的原則,為了加強公司管理,激勵公司員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業務人員薪酬由底薪傭金兩部分組成。
二底薪
標準:
片區經理月薪元+每月過程考核獎(詳見過程考核實施辦法)
業務助理月薪元+所屬片區經理過程獎的%
初級業務助理月薪:本科元,專科元(不參加過程考核)
注:新聘用員工實習期(個月)本科元,專科元,實習期滿自動轉為初級業務助理
底薪發放時間為每月日,出差人員回公司后領取底薪。
三傭金
傭金
傭金標準:傭金=提成分擔費用失誤損失(包括本政策業務管理制度市場財務制度業務人員業務費用制度范圍內的所有應承擔的損失)
底貨款兩清賬目明晰的,春節前可發放全部傭金
提成標準:提成=凈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數
提成系數(指標均為百分比)
華南(西南)部部長提成系數(萬),片區經理提成系數(海南粵西(萬)珠三角(萬)粵東贛州(萬)廣西(萬));
云貴川大區提成系數(萬):(云貴個助理(萬)四川(萬)
華東部部長提成系數(萬),業務代表提成系數(湖北(萬)湖南(萬)
浙贛(助理人萬)福建(萬));
蘇皖滬大區提成系數(萬):片區經理提成系數江蘇上海(萬)
安徽(萬)
華北大區提成系數(萬):,片區經理提成系數(遼寧(萬)吉黑(萬)
冀北個助理(萬)冀南直供(萬)
山東大區提成系數(萬):(膠東個助理(萬)魯中(萬)魯西(萬));
西北部部長提成系數(萬),片區經理提成系數(山西(萬)陜甘寧蒙個助理(萬)
新疆(萬)河南(萬))
銷售公司后勤人員(包括財務人員)參考片區平均收入結合個人工作表現給予獎勵。
業務助理提成為該市場業務員提成總額的%,由該市場的片區經理負擔,初級業務助理不參與提成分配。
庫存細則
庫存率=(退貨總額/全發貨總額)×%
庫存率指標
長江以北庫存率為%,長江以南庫存率為%,廣東庫存率為%。
獎罰標準
庫存率減少,獎勵減少貨款金額的%;庫存增加,則扣除增加貨款金額的%。
罰款
片區經理過程考核詳見《過程考核辦法》
以公司規定的回款政策為標準,如果所屬片區內有%的客戶因超最高賒欠額度而發不出貨的每個月考核一次,每出現一次罰款元。底從傭金中扣除。
業務代表是企業的一線人員,合理的薪酬體系能充分調動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原先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大鍋飯制度已經被干多拿得多干少拿得少的制度徹底更替,至于業務人員到底該拿多少?企業在發薪水的時候究竟發多少?這需要企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水制度。
工資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工資總額管控,發揮薪酬激勵的調節作用,規范工資總額提取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hb公司。
第三條 基本原則
(一)堅持統一管理原則。公司綜合辦公室是工資制度、工資總額、工資標準及工資分配管理的責任部門。
(二)堅持效益匹配原則。工資總額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相關聯,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不高于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人均收入增長幅度不高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
(三)堅持分配自主原則。公司在產品經銷公司核定的范圍內,擁有工資總額再分配的自主權。
(四)堅持減員增效原則。實行減員不減資,鼓勵各部門通過降低用工總量提高員工收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公司綜合辦公室對各單位實行工資總額調控管理,主要負責公司本年度工資總額清算和次年工資總額計劃基數核定;在經銷公司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分解指標、規范使用。同時,建立工資總額提取使用臺賬,用于記載工資總額提取、使用、結余等情況。
第三章 工資總額結構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工資總額包括固定工資、績效工資(獎金)和單列工資。
(一)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津補貼。
(二)績效工資包括獎金、經濟目標責任考核掛鉤基數及獎懲。
(三)單列工資主要包括企業負責人年薪、不實行年薪制中層管理人員年度考核獎勵、增人增資、工齡津貼自然增長、加班工資、帶薪年休假補償、代發工資、聘用人員工資、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上級部門對個別單位或個人發放的獎勵、集團公司安排的單列獎勵及其他核增部分。
第六條 下列項目不屬于工資總額構成:
(一)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改進獎等技術獎勵金和支付合理化建議的酬金;
(二)經上級和集團公司核準發放的特殊貢獻獎勵;
(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負擔部分和符合集團公司規定的團體保險費;
(四)員工福利費、教育培訓費;
(五)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各項待遇支出;
(六)勞動保護各項支出;
(七)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八)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和安家費;
(九)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十)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員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十一)解除勞動關系時由企業支付的經濟補償(賠償)金;
(十二)勞務外包費和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的服務費;
(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十四)獨生子女補貼、一次性住房補貼;
(十五)依據國家相關規定不列入工資總額的其它項目。
第四章 工資總額管理
第七條 公司依據各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實發數、用工總量計劃、績效考核和年終績效兌現掛鉤基數及考核結果于年末進行清算,并結合集團公司及產品經銷公司下達的次年工資總額,核定次年工資總額計劃。
第八條 在產品經銷公司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做好計劃分解,控制工資總額有計劃運行。
第九條 工資總額的考核。公司工資總額計劃核定、經濟目標責任掛鉤基數確定后,按經濟目標考核要求進行考核。
第十條 工資總額的提取與使用。公司的工資總額施行月度計劃管理,采用月度申報、年終清算的方式,根據年度工資總額計劃基數,分解到月,于每月18日前向產品經銷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次月工資提取使用申報表。
第十一條 公司綜合辦公室對工資總額實行統一歸口管理,應遵循'先提后用、規范列支'的原則,嚴格按照工資制度與會計準則核算和使用工資總額。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違反工資總額使用,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實施問責或處罰。
第十三條 接受上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工資總額使用管理情況檢查。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hb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11
一、工資制度總則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準,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信息,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為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二、工資結構
酒店采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三、崗位工資
等級 職別 相應崗位及工種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合計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總級 副總經理
3 總監級 總經理助理·總監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 部門經理級 總辦·人力·財務·營銷·餐飲·工程·(房務)·(娛樂)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 前廳經理·客房經理·KTV經理·xx經理·保安經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 部門副經理級 部門副經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門經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00元
10 主管級 行政主管·部門主管·行政秘書·大堂副理·財務主管·主辦會計、采購主管、電腦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3 領班級 人事文員·銷售代表·部門領班·會計·采購·員工食堂司務長·司機·出納· 840元 560元 14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16 員工級 迎賓員·行李員·工程技術員·總臺(接待、收銀)·餐飲預定·倉管、收貨、調酒師、商務中心·總機·收銀員·點菜·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7 員工食堂廚師·酒水員·房務中心·布草員、餐飲服務員·保安員·海鮮工客房服務員·xx服務員·KTV服務員、 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員工食堂勤雜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訓生 培訓生、實習生 300元
1、根據酒店對各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責任、強度及對酒店的貢獻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工資標準。
2、工資總額以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為主體,其中崗位工資為固定部分,占主體工資的60%,與績效考核結果不直接掛鉤;績效工資為相對靈活的部分,占40%,與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鉤。
3、酒店實行聘用制,聘期均為一年,各崗位根據考核結果,能上能下。因此,各類人員具體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同樣堅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則,主要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而定。
4、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起薪標準,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后簽字確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金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會特批。
5、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的確定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評定,原則上員工級按每月600元計發,領班以上管理人員享受崗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特殊人才由酒店總經理特批。
6、管理人員身兼兩職,按較高級別標準計發工資。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是工資構成中相對靈活的部分,并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五、津貼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并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于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六、年終獎金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按以下公式計算:月年終獎金=月工資/12
2、按照酒店激勵機制對于平時為酒店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除以上年終獎之外,還可從總經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額作為特殊獎勵。
七、薪資調整
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薪、晉升加薪和獎勵加薪。
1、定期調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據上年經營情況(包括全年營業額、營業利潤及人均營業額、營業利潤增長等)、同行業其他酒店薪資調整情況,結合酒店發展需要,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工資標準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經研究同意調整工資標準,則調薪日期一般定為每年的3月1日;
調薪的審定期間為一年,即從上年3月1日至當年2月28日;
具有調薪資格者為調薪當日酒店在冊職工,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除外:
錄用不滿1年者;
當年累計缺勤15天以上者;
審定期間受過處分者;
其他不宜調薪者。
2、晉升加薪:
員工晉升職務時,其崗位工資自晉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調升至新任崗位相應的工資檔次,特殊情況需要高定工資者,需總經理室研究決定。
3、獎勵加薪:
對于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總經理室討論通過,可隨時給予一定幅度的獎勵加薪。
八、工資計算與發放
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5天,若需計算日工資,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5
2、酒店新進員工工資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3、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4、酒店員工工資及補貼由酒店財務部統一發放。員工個人所得稅由酒店代扣代繳。
5、酒店采用下發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發放上月工資。
6、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每月兩次發放工資,即每月12日、25日。
7、員工請假(事假、病假、工傷、婚喪、生育、休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酒店考勤制度辦理。
九、臨時工工資發放
臨時工工資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資,不享受其他相關福利及績效工資。
其中:推洗、搬運工、垃圾工、員工餐廳勤雜工600元/月殺洗650元/月海鮮工1000元/月,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培訓生工資發放
培訓生工資起薪工資300元,三個月后加150元。六個月培訓期結束如繼續留用,則根據酒店聘用員工工資福利管理辦法。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一、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工資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范市屬國有企業的薪酬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屬國有企業,是指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及由其出資的企業(以下統稱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薪酬,是指企業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報酬。
第四條 企業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出資人依法管理企業薪酬總額及企業領導人員、企業兼職人員的薪酬,企業內部薪酬分配由企業依法自主決定。
(二)堅持薪酬與效益掛鉤的原則。經濟效益增長,薪酬總額增加;經濟效益下降,薪酬總額減少。
(三)堅持兩個低于的原則。薪酬總額的增長低于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職員平均薪酬的增長低于企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
(四)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政策及不可比因素產生的效益,不得作為增加薪酬的依據。企業領導人員與企業其他職員的薪酬差距,應當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第二章 薪酬總額的確定
第五條 企業薪酬總額由薪酬總額基數和新增效益薪酬兩部分組成。
第六條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一年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總額為基礎,參照以下因素確定:
(一)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
(二)企業近三年經營情況及年度實際發放薪酬總額情況;
(三)企業近三年平均勞動生產率及人均實際薪酬水平;
(四)人員增減變動情況。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二年后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的總額為基礎,參照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人員增減變動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總額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與企業凈利潤額掛鉤。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總額基數(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薪酬浮動系數)非充分競爭性企業及主要承擔政策性業務的企業,掛鉤指標另行確定。
第八條 薪酬浮動系數根樓堂館所建設據企業現有薪酬水平、勞動生產率、人均工資利稅率、同行業人均薪酬水平、企業規模和行業特點等情況確定,一般控制在0.7以內。
第九條 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較大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凈利潤增加額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過市勞動保障部門當年公布的同行業工資指導價位高位數水平。
凈利潤額出現負增長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經濟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負值確定,薪酬總額下降幅度不低于企業前三年平均薪酬總額的20%,職員個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規定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企業凈利潤額以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凈利潤額為基礎,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確定。
第十一條 企業和職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應當由職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支付。
企業和職員參加補充養老保險,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二條 企業職員薪酬為稅前收入。職員應當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
第三章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領導人員是指企業的下列人員:
(一)國有獨資企業(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國有企業)的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非職工代表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第十四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收入、職工人數及個人崗位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間確定。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的具體確定,按照《*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政府〔20*〕140號)、《*市屬國有企業增量資產獎勵股權暫行辦法》(政府〔20*〕43號)執行。
第十五條 情況特殊、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業績考核的企業,不得擅自提高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需提高的,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規范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行為,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推進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企業領導人員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方案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審核;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并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備案。
第四章 兼職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兼職人員,是指受持有國有產權的派出單位的委派(下稱派出單位),在其子企業中兼職的人員。
經批準在子企業中任職、并已轉移了勞動關系的人員,不屬于兼職人員。
第十九條 派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人員在子企業兼職,對確需在子企業兼職的,應當按照《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市國資黨通〔**〕4號)的規定,報經有干部管理權限的'單位批準。
第二十條 兼職人員應當在派出單位領取薪酬,按照兼職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將在兼職企業獲得的薪酬作為管理費全額上繳派出單位。
第二十一條 派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薪酬水平、兼職人員所兼職位及其職責履行情況等因素,從上繳的管理費中提取10%-50%補貼兼職人員。兼職人員在兼職企業沒有取得管理費收入的,派出單位可以視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兼職人員的具體補貼標準,由派出單位提出意見(如派出單位有上一級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的,須逐級審核),報市國資委審批。
兼職人員的總薪酬,應控制在派出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2倍以內。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薪酬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年終決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每年年初,企業應當在深入分析預測全年經營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擬訂當年的薪酬預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預算及兼職人員薪酬預算,應當在薪酬預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草案,應當送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薪酬儲備金制度,薪酬發放應當留有余地,以豐補歉。
未經批準,企業不得改變結余薪酬儲備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據經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上年度的薪酬決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決算及兼職人員薪酬決算,應當在薪酬決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草案,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依據市國資委批準的年度薪酬決算,對全年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清算,超額計提的予以調整,超額發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計提和發放薪酬,不得超標準計提和發放。遇有特殊情況,須事先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審核,并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三十條 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對其全資、控股企業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必要時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第三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超額計提薪酬的,超提部分沖減企業當年成本;超標準發放薪酬的,責令企業收回超過標準部分,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規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工資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表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工資系列
適用范圍
管理層系列
1.總經理2.副總經理
職能管理系列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員工
項目管理系列
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生產系列
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營銷系列
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1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80(含)--90分
≤0.8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含)--80分
≤0.5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分以下
≤0.3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表3
職務
總經理
副總經理
部門經理
項目經理
職務津貼
1000
800
600
700
五.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年終績效考核采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見表4。
表4:年終綜合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對應關系
考核成績
薪級調整幅度
薪級計算公式
90(含)~100分
上調1~1.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80(含)~90分
上調0.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60(含)~80分
工資保持不變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60分以下
下調0.5~1.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六.關于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九.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工資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規范各項目部支付工資行為,預防和解決拖欠勞務工工資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制度的規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公司所有開發、承建項目
三、管理辦法與細則
1、勞務工入場管理:
1.1、項目部建立勞務工的'花名冊,并建立管理臺賬,確保每一位勞務工的進場時間和退場時間都能反映在臺帳中;
1.2、勞資人員仔細審閱勞務工身份證的有效性,并復印備案;
1.3、熟知《工人入場須知》,并接受項目部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
2、勞務工考勤管理:
2.1、上下班實行臉部識別考勤,臨時工(幫工)實行簽到考勤,簽到超過10天者,實行臉部識別考勤;
2.2、勞務工確屬實際出勤,出現漏考勤、忘記考勤的現象,經施工員確認后,2天內到項目部勞資人員處辦理簽到手續,每個月簽到不能多于5次;
2.3、勞務工被發現有考勤弄虛作假現象,當月考勤記錄作廢,并開除處理;
2.4、勞務工非因請假、工傷連續5天不出勤,當離職處理;
2.5、每月5-10日項目部根據上個月考勤機數據記錄制作考勤匯總表,勞務工對上月出勤情況核對無誤后簽名確認,如果與實際出勤不符,及時與勞資人員核對考勤信息。
3、勞務工伙食費與工資發放管理:
2.1、項目部在施工單位、班組在勞務工入場后第二個月開始向勞務分包負責人支付伙食費,發放標準為每天20元/人,人數以申請伙食費當天該施工單位、班組考勤機錄入人數為準;
2.2、工資表由施工單位、班組根據考勤匯總表編制,經項目負責人審批后交到公司財務部備案;
2.3、施工單位、班組向工人發放的工資,應由項目部在應付實際完成工程量及合同約定支付給施工單位、班組的進度款及結算款支取,若不夠發放勞務工工資的,由施工單位、班組承擔差額部分。
2.4、施工單位、班組向工人發放工資時,必須委派項目部勞資人員監督工人領取工資,勞資人員要做好發放工資全程記錄。若施工單位、班組以各種借口擺脫項目部勞資人員監督發放工資,一經發現,收回本次工資款項并對施工單位、班組罰款
1000-2000元;
2.5、勞務工領取工資時應持本人《身份證》,如無此身份證,施工單位、班組可拒絕支付工資;如需委托他人代領的,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及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6、項目部在施工工地在公示欄處公示每次工資支付情況。
四、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工資管理制度15
(一)必須遵守維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簽到,日常抽檢工作時間情況,無故早退者及時累計。
(二)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必須請假并有請假條,經領導簽字批準后記錄生效。否則按無故曠工處理(其他假也要有相應手續)。
(三)遲到累計三次扣除一日工資,遲到一小時左右者按半天曠工處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曠工處理。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
(四)月累計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獎,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獎金全部扣除。
(五)無故曠工者,除當日工資扣除外,獎金全部扣除,年終獎金相應扣除。
(六)工傷、產假、病假、婚喪假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但月獎金全部扣除,年終獎金相應扣除。
(七)忙季雙休日需要工作,必須服從大局,確實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這一天沒有工資,不扣其他獎金。但雙休日不與累計,上班發工資。
(八)設工程質量獎,考評工人在當月工作中工作質量完成情況,技術差、工作質量低下的將扣除質量獎。
(九)設安全獎,考評工人在安全生產、安全防火、衛生、互相傷害等情況,當月發生事故、傷亡等情況時要扣發安全獎(造成嚴重事故的以后數月的'安全獎也應相應扣除)。
(十)設其他獎,考評工人當月工作、服務態度、工作效率及崗位責任制執行情況,出現問題扣除獎金。
(十一)設月獎金,從四個方面綜合考核工人工作情況而發放的獎金,如果其中一方面違反制度,扣除當月相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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