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 上漲工資福利應不應該?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調整確定落實時間表。這意味著,在今年6月底前,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將得到調整。根據人社部此前透露,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為300元左右。
有專家分析說,未來事業單位的工資與機關體系松綁,將主要面向社會,包括和企業同類人員以及公務員進行比較,也可以根據每年物價上漲的幅度和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適當做些調整,所以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將走入長期平穩增長的通道。
其實,《公務員法》就公務員工資也有規定: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是不是現在事業單位與機關體系一松綁,事業單位就立馬漲工資了?再說,事業單位有了《條例》就漲薪,何況公務員還有公務員法呢。就針對公務員漲工資,有不同的聲音,一種認為,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貼足夠保障公務員過上體面生活,沒必要漲工資;一種則認為,身處基層的公務員,待遇低工作條件艱苦,建議盡快漲工資。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與機關體系松綁應該是改革發展趨勢,改革是綜合全局,如果把《條例》解讀為“漲工資”,顯然是極其片面的。我國公務員工資全部由財政負擔,而事業單位大體可以分為“全額撥款”、“財政補貼”、“自收自支”類。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由于不需要地方財政撥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膨脹。
http://m.shdds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