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漲薪乃大勢所趨
5月12日,在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李克強表示:“去年,國務院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養老保險制度出臺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15日,講話全文公布,這意味著,在今年6月底前,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將得到調整。
據了解,此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進行,增加的基本工資大部分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的改革成本。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300元左右,也就是說,人平工資年均增長3600元。而在此之前,公務員漲工資都是“只聽雷聲,不見雨點”,如今調整工資已被設定了時間表,總算塵埃落定,圓了眾多公務員的“漲薪夢”。
一直以來,公務員漲工資的問題,都會受到輿論的高度關注。自“八項規定”和多項禁令出臺以后,一些公務員常抱怨工資低,感嘆“公務員不好當了”,卻又抱著“鐵飯碗”不丟,因此總會招致公眾的吐槽和反感。究其原因,或多或少緣于公眾對公務員依然存在成見,總以為公務員福利好,灰色收入多,在這種思維定式下,難免造成一些人對公務員漲工資的不滿。
實際上,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確立的。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從2006年至本輪調整前,公務員基本工資已9年未漲。同時,跟發達國家比,我國公務員工資確實顯得有點寒磣。盡管國情不同,但適時調整公務員工資乃大勢所趨。
公務員雖然不用擔心下崗,其公休假、退休工資、醫療保障等待遇都很穩定,但基層公務員的工資普遍不高,有的甚至比企業員工更低。就在今年春節后離職潮中,令人驚詫的是,公務員竟成為了跨界跳槽最活躍的白領人群。適時漲工資,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穩定公務員隊伍。同時,公務員的薪酬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的水平合理適度地上漲,也是各國公務員薪酬制度通行的做法。
總而言之,公眾應理性看待公務員漲工資,它既是適應時代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提升公務員社會責任擔當的重要方面。當然,作為公務員須擺正自身位置,常懷“為民服務”之心,并提高技能更好地為民服務,只有廉潔自律勞有所獲,才不會為社會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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