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采用一系列專門的方法和程序,對經濟交易或事項進行連續、系統、綜合地核算和監督,提供經濟信息,參與預測決策的一種管理活動。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兩篇灰機專業畢業論文范文兩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一
摘要:中小企業會計電算化是中小企業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主要介紹了財務ASP的特點,分析了中小企業實現會計電算化的存在的問題,提出ASP是中小企業實現會計電算化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財務ASP,中小企業,會計電算化
ASP是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的縮寫,可直接翻譯為應用服務提供商,具體是指:
在共同簽署的外包協議或合同基礎上,客戶將其部分或全部與業務流程相關的應用委托給服務商,服務商將保證這些業務流程的平滑運作。因此,服務商不僅要負責應用程序的建立、維護與升級,還要對應用系統進行管理。所有這些服務的交付則是基于網絡的,客戶將通過網絡遠程獲取這些服務。ASP的運營模式有三個要素,第一是客戶群,第二是ASP的運營,第三是用于服務的軟件和產品。他們之間的關系是:ASP向客戶提供服務,客戶向ASP支付租金;ASP根據市場需求購買軟件或支付開發費用,軟件供應商根據ASP的要求開發軟件并收取軟件開發費用。ASP的應用模式將從軟件產品提供模式轉變為在線應用服務提供模式,對客戶的服務支持從現場服務方式轉變為在線支持方式,即“軟件變服務,服務走網絡”。
財務ASP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網上理財。網上理財通過互聯網上的專營網站為企業提供專業的理財服務,企業甚至無須購買網絡財務軟件,也能通過互聯網獲得專業化的會計和理財服務。
一、中小企業實現會計電算化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小企業實現會計電算化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點:
資金問題
中小企業規模普遍不大,實現ERP意義上的會計電算化,需要廠房、設備、技術、人才的長期支撐,而系統化建立一套會計信息系統,費用全部由企業自己承擔的話,將是一筆很大的支出。因此,有的中小企業更愿意把資金投資到見效快,投入少的項目中去,而不愿意投資到會計電算化上去。
技術問題
會計電算化不僅需要資金,更需要技術。軟件的使用和維護,硬件的配置和故障排除、電子線路的布置等等,只要在哪一個方面出了問題,會計電算化系統就無法運轉,這個也是始終困擾中小企業發展會計電算化的障礙。沒有技術的支撐,我們配置的電算化系統只是一堆廢鐵。而人工系統就不存在這個問題。因此,技術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會計電算化的主要因素。
(1) 人才問題
企業建設會計電算化需要人才,特別是既懂計算機又懂會計電算化的復合型人才。而要把這兩個專業都學好卻是很難的一件事。因此在人才配置上,就需要配置計算機專業和會計專業兩個專業的人才,給企業增加了不少額外的費用。因此,人才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會計電算化的瓶頸。
(2)管理問題
企業實行會計電算化后,就需要按照會計電算化的要求來重新設置工作崗位,重新進行權限分配,以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能正常進行。因此,在原有的模式上,增加了管理上的要求,也就是要求企業的管理模式和會計電算化的管理要求相一致。如果會計軟件很先進,而企業的管理理念相對落后的話,會計軟件不僅不能很好的發揮作用,反而會給企業增添不少麻煩,阻礙企業事務的正常開展。因此要求企業在管理上相應要滿足會計電算化的要求。
3)效益問題
會計電算化的應用,對企業的影響主要是在管理方面,特別是信息上的,它具有手工系統無法比擬的優越性,如信息的及時性、多元性、開放性、集成性等。但是管理效益在短期內是很難直接表現出來的,因此,很多中小企業更愿意把有限的資金投入到見效快限制少的項目,而不愿意建設會計電算化。而且管理上的效益很難量化,這也是打擊中小企業發展會計電算化熱情的一個因素。
當然,影響中小企業發展會計電算化的因素還有很多,我們在這里也不可能都列舉出來,我們認為,制約中小企業會計電算化發展的主要因素是資金、技術、人才、管理和效益。
二、財務ASP對中小企業實現會計電算化的意義
我國中小企業在會計電算化上經歷了自行開發軟件、購買商品軟件兩種離線應用方式。
在應用中,企業要想建設會計電算化,必須從軟件的選擇、人才的培養、硬件的配置等多項工作做起,建設周期長,甚至好不容易建立好系統后,在運行時卻發現不能很好的滿足本企業的需要。而且,在計算機應用中,系統維護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事情。磁盤損壞、軟件升級等等讓系統人員疲于應付。
但是如果選擇財務ASP方式,企業就可以從大量的前期工作中解放出來,又不需要專業的系統維護人員。因為財務ASP公司里既有計算機工程師,又有財務專家;既有精通數據庫的人才,又有網絡管理員。用戶只需要支付租金或使用費,就可以獲得他們的服務,可以專心地查看自己的帳目、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這對于缺乏資金、人才、技術的中小企業來說,尤其方便實用,輕而易舉的解決了企業在建設會計電算化過程中的種種難題,能夠有效的解決眾多中小企業實現會計電算化的問題。
當然,財務ASP在推廣應用過程中,要注意解決客戶的數據安全問題,保證網絡安全,同時注意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以完美的服務來獲取客戶的信賴。
通過以上論述,我們認為,財務ASP是中小企業實現會計電算化的有效途徑。它可以有效地解決中小企業在實現會計電算化過程中的資金、人才、技術、管理、效率等各方面的問題,而且在現有的資源條件下,財務ASP方式是切實可行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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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摘要:商業秘密的保護是企業取得競爭優勢、充分保護企業價值的一個重要手段;而財務信息公開也是國家法律和資本市場的嚴格要求。因此,財務信息公開與商業秘密保護是一對不可忽視的矛盾。企業應考慮如何界定和把握兩種看似矛盾的行為,以及如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妥善處理兩者之間的關系。文章首先從概念和現有法規入手對兩者進行界定,并分析了處理好兩者關系的重要意義,提出了企業如何在商業秘密保護的前提下進行財務信息公開。
關鍵詞:商業秘密,財務信息,信用公開
一、我國財務信息公開的現狀
財務信息主要是財務報告提供的各項資料。根據《刑法》第219條規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原則上說,公司沒有披露其商業營業信息的義務,法律要求公司披露其商業秘密必須有法律依據和正當理由,而且為避免侵犯公司利益,應通過明確、具體的法律規定,劃清商業秘密信息和信息披露的界限。
(一)信息披露不準確
上市公司出于經營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愿披露詳細、真實的信息,外界投資者不能準確地判斷公司的財務狀況,使得公司財務信息不夠真實。
(二)信息披露不充分
充分披露要求信息披露的當事人依法、充分、完整地公開所有法定項目的信息,不得有遺漏和短缺。資本市場都將充分性作為信息披露的首要條件。但是,由于財務報告等會計信息的完全披露很可能讓公司在同行業競爭中陷入不利的局面,不少公司都是報喜不報憂。不少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對有利于公司的財務信息過重披露,而對不利于公司的財務信息披露不夠充分,三緘其口,借保護商業秘密為由,對一些重大事項的披露不夠充分,隱瞞對企業不利的財務信息尤其是涉嫌違規行為的披露。
(三)信息公開的程序混亂
近年來,信息披露的程序規定不斷完善,監管措施也不斷加強,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程度得到不斷提高,但企業在信息公開過程中仍有不足之處,具體表現有:上市公司各利益方影響財務信息的供給,甚至積極參與財務信息的供給工作,這樣經過協調的財務信息便有失偏頗;信息披露前審核不嚴,在進行信息披露時拖沓、隱瞞、弄虛作假,有些甚至將涉及企業商業秘密的相關信息錯誤披露出去。
二、財務信息公開的必要性
財務信息是指以貨幣形式的數據資料為主,結合其他資料,用來表明企業資金的運動狀況及其特征的經濟信息,主要有財務報告提供的資料,包括對外提供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有關附表、報表的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而財務信息公開是指證券發行者將公司財務經營等信息完整及時地予以公開,供市場理性地判斷證券投資價值,以維護股東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一)相關法律制度的要求
隨著我國股票市場的不斷發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及內容規范基本確立。目前,我國形成了以《公司法》、《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為主體,以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試行)》等一系列具體規范及首次披露、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三部分的信息披露基本框架,初步形成較為完備的信息披露法規體系。針對信息披露的各項原則,相關法律都有規定,例如,針對公開性原則,我國《證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依法發行股票,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準依法發行公司債券,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應當公告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依法發行新股或者公司債券的,還應當公告財務會計報告。”
(二)履行受托經濟責任的要求
受托經濟責任論認為,會計的根本目標是完成和認定受托責任,而會計信息提供的作用是判明受托人是否完成了受托責任、是否值得繼續信任。這種觀點與代理理論相呼應,將會計信息看作服務于三個層次代理關系和相應受托責任,即將會計目標細化為三個具體目標:一是單位內部管理中各級受托責任,這主要是管理會計目標;二是單位與其投資者之間的受托責任,這主要是財務會計目標;三是單位與國家及社會之間的受托責任,主要由社會責任會計來實現。由此可見,公開財務信息是這三個具體目標的必然要求。
(三)籌措優質資金的要求
上市公司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能夠使其很快達到籌資目的。投資者無時不在密切關注公司所披露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發展前景。這是投資者進行科學決策的前提。因此,投資者在做出買賣股票的決策前,必須要考慮投資的收益性、風險性和變現性。當然,投資者主要依據的是公司披露的財務信息。對于投資或注資方來講,需要企業披露全面的經濟信息,特別是企業的償債能力,只有這樣企業才能贏得優質資金的青睞,從而獲得長久的發展動力。
(四)維護企業信用的要求
企業及時、全面地披露財務信息有助于宣傳和樹立良好的形象。信息公開的過程也是公司向相關者進行宣傳及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的過程。這是上市公司公共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和投資者溝通的紐帶。投資者對證券產品長期投資失去信心,入市只是為了短期炒作,根本無法形成對上市公司的制約和管理,這必將會影響到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企業是否誠實地公開財務信息將會影響到股票股價的基本信息,影響到上市公司的誠信指數。
三、商業秘密保護與財務信息公開之間的矛盾分析
關于商業秘密保護與財務信息公開之間的矛盾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分析探討。
(一)管理層保密意識和法律意識不充分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應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長期以來,企業管理層商業秘密的保護意識淡薄,職工退休、離職等各種原因已導致相當多的商業秘密流失現象,應當引起我們的重視。目前在一些企業當中,單位領導對保守商業秘密還未達成共識,沒有把保護商業秘密的具體辦法及員工應當承擔的義務告訴全體員工;商業秘密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不足。另外,在法律意識方面,企業的管理人員對于商業秘密的相關法律還了解較少,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給那些意欲竊取企業商業秘密的不法份子留下了可乘之機。
(二)商業秘密保護制度不完善
企業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在已建立的基礎上還應不斷完善。目前我國企業商業秘密的不完善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未建立人力資源的保密制度。該制度主要是在員工招聘、就職、崗位調動、離職等各個環節,建立相應的保密制度及措施。第二,未建立基本的商業秘密監督、使用制度。該制度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商業秘密確認登記表、商業秘密使用申請表、商業秘密使用登記表、商業秘密級變更申請表等等。
(三)商業秘密管理制度不系統
目前,我國不少企業尚未建立商業秘密的管理制度。企業擁有一整套的商業秘密管理制度對其發展是大有裨益的,這種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商業秘密事項產生、認定管理辦法;商業秘密資料使用和銷毀管理辦法;商業秘密密級確定及保密期限管理辦法;職工保守商業秘密管理辦法;商業秘密管理獎懲辦法;對外接待保密管理辦法;商業秘密要害部位保密工作管理辦法;會議保密規定;傳真機、計算機和通訊設備使用管理規定等。另外,企業還應盡快設立專門的商業秘密管理機構,由專門的管理的機構來梳理龐雜的企業信息,使企業有選擇地對重要的信息進行保護。
四、解決財務信息公開與商業秘密保護兩者間矛盾的措施
1、制定有關商業秘密保護的單行法
我國對于商業秘密保護的規定散見于《民法》、《合同法》、《勞動法》、《刑法》、《保密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中。此外,我國已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因此1995年1月1日生效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簡稱TRIPS協議)的相關規定對我國也具有法律效力。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具有不同效力層級的商業秘密法律保護體系,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然而,我國商業秘密的現有法律保護仍然存在著缺陷,主要體現在:
(1)法律規定過于分散。我國保護商業秘密的法律規范散見于不同的法律法規中,由于這些不同的法律法規在立法主旨和側重點上都各不相同,因此很難保證其內容上的統一性、協調性和完整性。
(2)可操作性不強。由于法律規定過于原則,對于立案標準,案件管轄、價值評估等均未作明確具體的規定,導致在司法實踐中極易造成認定上的偏差,甚至造成一些侵犯商業秘密的訴訟案件難以正常處理。這種立法上的空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對商業秘密的有效保護,從而削弱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3)處罰力度不夠,對受害人的損害補償不足。我國現有法律對加害人的制裁力度明顯不夠,對加害人的經濟利益威脅不足,容易導致某些不法行為人為了非法利潤鋌而走險,不能對侵害商業秘密的行為人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因此極大削弱了法律保護商業秘密的作用。
2、對網絡信息傳輸進行特殊的立法保護
基于虛擬網絡的特性,商業秘密在其中的合理使用與合法保護是當前出現的新問題,值得法學理論界與司法界予以重視,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系統規制。在今天的網絡信息社會里,無論是個人還是社會組織對各種信息的依賴程度已經達到了空前的高度。在網絡信息產業飛速發展的今天,全球各國都在重視網絡信息保護的立法和研究。
總之,在現代化社會,財務信息公開與商業秘密的保護并行不悖。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對內營造良好的商業秘密保護環境,對外時刻關注各國技術和市場發展情況,防止由于掌握了部分商業秘密而固步自封,阻礙創新的腳步;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及時、準確、全面地公開財務信息,促進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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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博,王冰.完美的商業秘密管理.第1版.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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