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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精選1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報告包含標題、正文、結尾等。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篇1
近年來,湘鄉市農業經濟取得了較快的發展,土地流轉也呈現出規模不斷擴大、流轉形式多樣、多種組織參與的特點。為了全面掌握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情況,加速推進湘鄉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湘鄉市統計局組織課題組深入全市各鄉鎮辦事處及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湘鄉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現狀及成效
湘鄉市位于湖南省中部,總面積20xx平方公里,人口91.5萬,下轄3鄉15鎮4個街道辦事處。共有708個行政村,8040個村民小組,農村土地承包戶223547戶,農村承包人口767865人,承包耕地面積為678652畝。近年來,湘鄉市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有了較好較快的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面積近18.2萬畝。其中耕地流轉面積64734畝,占耕地總面積的9.54%,涉及農戶5.2萬戶,占總農戶的23.3%。承包方式以轉包、租賃、轉讓為主。
湘鄉市農村土地流轉在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上,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帶來了農業農村發展的一些新變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促進了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村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通過土地流轉,把零星的土地從農民手中集中連片,進行適度規模經營,大力發展規模特色產業,促進了土地、資金、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
2、推動了農業經營機制的創新。主要是通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基地”的模式,與農民簽訂流轉合同,建立現代農業生產基地。
3、提升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土地利用率。土地流轉促進了農業機械化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4、促進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合理轉移。通過土地流轉,打破了一家一戶封閉式的經營格局,使土地逐步轉向種田大戶,既提高了土地的集約化程度,又解放了大批農業勞動力,使許多農民可以離開土地安心外出務工經商,轉向二、三產業,從而優化了農村勞動力就業結構,促進了農民轉移就業。
5、增加了農民收入。農民通過土地流轉,既可以獲得流轉收入,還可以騰出手來從事其他工作,有的通過土地入股還能獲得一定的分紅收入,或通過就近在流轉的生產基地務工賺取工資收入。
二、當前湘鄉市農村土地流轉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土地流轉的行為不規范。
一是土地流轉存在隨意性和不穩定性。許多流轉特別是農戶之間的流轉都沒有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流轉期限短。除林地流轉期限較長以外,以轉包為主的農戶間的耕地流轉,期限一般1—3年,有的更短。
二是流轉無合同或合同不規范。大部分地方土地流轉都沒有合同,特別是水田流轉通常用口頭協議的方式進行私下流轉,即使有合同,也存在權利義務表述不清、利益分配不規范等不完善之處,這種情況極易造成土地承包關系混亂,形成土地流轉糾紛隱患。
2、鄉村兩級中介組織和管理服務機構功能不健全。對于農村土地流轉僅僅停留在一般性的引導管理上,缺乏對農村土地流轉的有效管理和服務,農戶自發土地流轉占相當比重。特別是在邊遠地區,多數農戶土地流轉發生在父子、叔侄、親戚及鄰居之間,有些是被動流轉,因無力耕種,談不上精耕細作,導致土地質量下降。
3、政策宣傳和扶持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主要是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宣傳教育沒有跟上來,農民思想認識不足,心存疑慮。部分農民怕土地流轉會失去承包
權,影響自己的利益。因此,寧可粗放經營,甚至撂荒、棄耕,也不愿意將土地流轉出去。另外,由于湘鄉市就土地流轉還沒有出臺具體的指導意見和扶持政策,因此,鄉村基層干部沒有把土地流轉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去正確引導農民依法有序流轉。
三、當前制約湘鄉市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因素
1、土地分散經營制約著土地流轉。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塊的土地被分割成條條塊塊。劃分土地時以及后來的幾次小調整留下的種種弊端,嚴重制約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產量的提高。湘鄉市人均耕地僅0.85畝,而且每戶的承包土地相對分散。這種土地的分散經營,要轉為集中規模經營,由于涉及的農戶多,農戶之間的思想認識不一致,嚴重制約了土地的有序流轉,影響了土地規模效益的發揮。
2、農民缺乏社會保障制約著土地流轉。農村土地對于農民來說,普遍具有社會保障和就業兩大功能。這就決定了農民把土地作為命根子來看待,不愿輕易離開土地。他們認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打工賺不到錢還可以返鄉種田,心里踏實。同時,由于目前城鎮化水平較低,吸納農民就業能力不足,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空間有限,以及農民自身知識技能的儲備不足,進城就業門路窄,無法在城市獲得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因此,農民始終把土地作為自己的最后保障。有錢的不在乎土地流轉所得的收益,沒有錢的更惦戀土地。有的寧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撂荒棄耕,也不愿將土地轉讓出去。另外,近年來國家將各種惠農補貼直接發放給承包農戶的發放方式,也挫傷了部分種糧戶的積極性。
3、效益價格低廉制約著土地流轉。雖然政策倡導土地要有償流轉,但是土地流轉的價格極低。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
一是農業比較效益低。據農業部統計,全國稻谷、小麥、玉米三種糧食的畝平均成本481.1元,以來由于生產資料價格大幅上漲,有的甚至成倍增長,畝均成本再次增加60—80元,畝利潤僅為185.2元,按照復種指數2計算,平均畝利潤僅為370.4元。受此影響土地流轉的.價格難以提高,流轉農戶難以獲得較高的土地收益,因此選擇粗放經營而不流轉。
二是土地流轉渠道不暢。由于缺乏信息渠道,缺乏規范統一的土地流轉市場,急于流轉土地的農民只能低價或無償把土地轉讓給別人耕種。
三是農民土地經營流轉價格意識淡薄。土地流轉價格不像普通商品價格那樣容易確定,且目前又沒有完整的價格評估機制,從而導致農民價格意識淡薄。
四是農業特色產業少,帶動力不強,使得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程度不高。而評價土地流轉的成效,一個重要的標志就是看農民流轉土地后,通過經營主體的集約化經營,土地的產出效益比流轉前是不是提高了。有特色有優勢的產業,對形成適度規模經營有明顯的推動作用,但從調查的情況看,許多地方由于缺乏效益明顯、可持續性強的特色農業產業的有力支撐,農用地需求相對較少,許多農戶面臨著土地向何處流轉的困惑。
4、農業規模經營風險大制約著土地流轉。農業規模化經營一般前期投入資金大,回籠周期長。加之缺乏配套的風險防范機制作保障,自然災害、市場波動、經營不善等不確定因素均可導致產業效益降低甚至血本無歸,一旦發生這類情況就難以保障農民的土地收益,將造成新的矛盾,影響社會穩定。另外,水田流轉對于種糧大戶也有些現實問題難以解決。如糧食收割后怎么曬干處理等。因此大多數流轉經營主體對土地流轉表現得很謹慎,不敢輕易接手。
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篇2
行政村位于鄉北4公里處,轄、積善村2個自然村。全村共有291戶,822人,其中五保戶6人,低保戶104人,特困家庭5戶。全村勞力483人,其中外出務工人員285人。村領導班子3人,村dang小組5個,共有黨員53人。
全村有耕地2507畝、林地2450畝、草地2571畝。水澆地966畝,機井13眼,全部為管灌,以蔬菜、甜菜種植為主。20xx年人均收入2200元,是20xx年省級重點貧困村。
一、村土地流轉現狀
目前,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主要形式為轉包和出租,均為外出務工農戶與村留守種植農戶之間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到20xx年底,全村土地經營權流轉1880畝,占全村耕地總面積的75%,流轉土地農戶183戶,占全村總農戶數的63%:其中較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3起,流轉土地農戶32戶,占流轉土地農戶17.5%,流轉土地面積320畝,占流轉耕地17%;其余為農戶之間零星的土地經營權流轉。
二、村種植專業合作社規劃及運行情況
20xx年初,村支部書記組織村里種植大戶、回鄉創業能手等人,在三家種植合作社的基礎上組建了“建鑫種植專業合作社聯社”。
合作聯社通過積極爭取縣土地綜合治理資金支持,建60平米育苗大棚10個,鋪設膜下滴管。目前共接收入社農戶35戶,入社農戶基本為村留守種植農戶,共流轉土地1247畝。采取自愿入股的形式,每畝交納股金500元,合作聯社統籌建設育苗棚,購買化肥、農藥等。
種植專業合作社采取集中連片種植,統一管理、銷售,收益分紅,風險共擔,調動了部分有想法,想致富的農民積極性,給全村種植戶做了表率,能夠有效帶動全村經濟發展,并增加農民收入。合作社形式的土地的流轉,對土地進行平整和水、電、路、溝的'綜合整治,以及高效農業設施的引入,對土地的投入不斷加大。同時打破了一家一戶的經營模式,促進該村傳統農業開始向現代農業邁進。
三、存在的問題
少數村干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理解不徹底,在流轉過程中引導不力,方法不當。農戶對土地流轉政策不夠熟悉,思想認識不足,心存顧慮,怕土地流轉會失去承包經營權,影響自己的利益,加上農民的戀土情結,寧愿粗放經營,也不愿轉出去。
農村土地流轉還處在自發階段,各方面的利益關系缺乏調整的法律依據。政府部門要制定、完善和出臺指導土地流轉的政策性文件和農村土地流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使基層在實際操作中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資金短缺是制約農村土地流轉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門要本著支持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為出發點加大信貸支持,行政“建鑫種植專業合作社聯社”現有7眼機井配套資金不足,需相關單位給予一定支持。
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篇3
近年來,全縣各地在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引進業主,不斷探索和創新土地流轉機制,推進土地集約化經營,有效地促進和帶動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了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轉變。為深入了解全縣土地流轉和經營狀況,對全縣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轉中還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了探討。
一、基本情況
略
二、主要形式
1、借用。承包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借給他人使用,借用人無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使用費,農業稅仍由原承包人承擔。涉及農戶500余戶,1500余人,土地面積1000余畝,約占流轉面積的6%。
2、入股。承包農戶在自愿的基礎上,將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與其他生產要素相結合,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業。如雙河鎮銅鑼、佛頭、大佛、筆架、犁頭、楊柳等8個村社,通過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茶場,經營收入在扣除應交稅費和成本后,按股分紅,農戶還可應聘進企業務工,獲得勞動報酬。
三、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情況看,我縣土地流轉機制改革還處于探索階段,總體上是健康、有序的,對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起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權流轉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當前在一些地方仍然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政策宣傳不到位,群眾思想認識有待提高。一些鄉鎮政府沒有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不夠深入,群眾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主要表現為一些農戶和部份土地承包業主對推進土地流轉還存在三怕:一是部份農民怕土地轉包出去后,自己喪失了土地經營權,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因此部份農民外出打工后,寧愿土地荒蕪也不愿轉包出去。二是部份業主怕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賃權,不敢大膽投入。三是部份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規模搞開發。
(二)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不健全,制約了土地流轉的進程。當前土地流轉大都是群眾的自發性行為,缺乏約束力和規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轉上缺少應有的管理、引導和服務,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社沒有認識到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在工作中還存在錯位、越位的現象,在土地流轉問題上采勸一刀切的簡單化操作方式,個別村社強行要求農民退出承包地統一轉包給業主,群眾對此不滿意,甚至引發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土地集中成片流轉難,業主開發難成規模。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下,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不能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以成功,從而導致土地流轉比較分散,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
(四)融資困難,業主開發資金匱乏,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貸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作為貸款抵押,因此很難從銀信部門貸到貸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礎設施和自然基礎條件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致使部份業主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
(五)部份土地流轉合同不規范,容易產生合同糾紛,影響農村社會、政治穩定。突出表現為一是合同的主體不合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家庭承包經營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集體四荒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業社,而部份業主承包土地時不管是何種土地,一律與村社直接簽訂協議,致合同的主體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協議中簽定的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了第二輪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三是部份業主借土地流轉改變了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這三種表現形式都會造成維系農戶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土地承包關系的協議無法生效和履行,加之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受市場經濟的趨利性、排他性的影響,使作為農民最后生活底線的土地,必然是農民的最終選擇,從而形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阻礙土地流轉進程,影響農村穩定。
四、對策建議
(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解決好認識問題。
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矗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因此,解決好農民的思想認識問題,打破阻止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的思想桎梏尤為重要。首先,要打破傳統的小農經濟意識,摒棄搞土地流轉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資本主義等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發展的觀念、創新的觀念、市場的觀念、效益的觀念。其次,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要把土地流轉放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發展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正確引導規范,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將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發揮好、引導好。
(二)加強引導和規范,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的問題。
正確引導和規范是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的關鍵。為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促進土地流轉的健康快速發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土地流轉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則下,通過公司加農戶、業主加農戶等方式,鼓勵、支持、引導農民大膽試點,以點帶面,滾動發展,進一步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同時,要堅決杜絕一刀切、運動式、簡單化的操作處置。二是要環境促。加強軟硬環境建設,對運用土地流轉進行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立項開發的,給予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的傾斜。同時,要抓好市場建設,疏通流通環節,縮短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距離,讓農民、業主有想頭、有干頭。三是要服務幫。加強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為農民、土地承包戶提供準確的市場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動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詢和指導調解工作,引導土地流轉步入正軌。
(三)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土地流轉的規模問題。
現代經濟越來越朝著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沒有規模,就沒有效益,也就沒有市場競爭力。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突出規模效益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難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規模的問題。解決土地流轉規模問題,首先,地方鄉村兩級在完善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時要統一規劃,科學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調查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超前規劃,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發,非耕地的'廣度開發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愿的基礎上,以土地托管為載體,對撂荒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和開發。建立土地信托服務中心,對擬流轉的土地集中統一管理,使之形成規模開發。政府要積極引導,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充分發揮農民、業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依托資源優勢,發揮比較優勢,突出土地流轉的規模經營,體現規模效應,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四)加大資金扶持,切實解決好業主開發資金匱乏的問題。
生產啟動資金匱乏是阻礙土地流轉進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土地流轉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銀信部門的貸款支持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規模開發,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銀信部門要積極給予貸款支持。二是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府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是通過公司、業主的投入解決資金問題。采取承租反包、購買土地使用權、股份合作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共同投入資金搞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從而降低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解決土地流轉資金難的問題。
(五)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契約不規范的問題。
當前,農民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的承包關系都是用契約來維系,而且大部分契約又具有不規范性、不穩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進土地流轉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進一步明確承租雙方的責、權、利,引導承包方和農民遵守合同協議,積極做好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大《合同法》、《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規范雙方的履約行為,促進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
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篇4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越來越小;同時,很多養殖大戶、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龍頭企業通過土地流轉、擴大經營規模的愿望越來越強烈,土地流轉應運而生。特別是20xx年,縣委、縣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農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和生態旅游三篇文章打捆一起做”的總體部署,依托龍頭企業、產業化合作社及種糧大戶,采取公司租賃、合作社承包、農戶自發流轉等形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強化引導,示范帶動,促進了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為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促進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民增收,根據縣領導指示,農業局組織人員對全縣農村流轉情況做了專項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土地流轉相關政策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農村土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將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第三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簡稱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或土地流轉。2003年3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節第三十三條規定土地流轉應遵循的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繳;承包方自愿委托發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轉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的事項、權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簽名或蓋章。沒有承包方的`書面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土地。
二、我縣土地流轉的現狀
我縣共有16個鄉鎮318個行政村,農業人口50.2萬人,耕地面積46.7萬畝。人均0.9畝。目前全縣已實現農村土地流轉57747畝,土地流轉率達12%。其中,轉包27141畝,占47%;出租19634畝,占34%;轉讓3465畝,占6%;互換2310畝,占4%;入股xx55畝,占2%;其它流轉形式4042
畝,占7%。流轉入企業面積15974畝,流轉入合作社面積3449畝,流轉入農戶面積38195畝,流轉入其它組織面積129畝;500畝以上的地塊 24宗合計29271畝。20xx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0105畝,其中500畝以上的地塊 19宗合計19190畝。
分析我縣土地流轉現狀,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從流轉方式看,主要以出租、轉包為主,占流轉土地總量的81%,以轉讓、入股、互換及其它形式為輔,占流轉土地總量的19%。二是從流轉地域看,土地流轉主要集中在車村、田湖等二三產業發展較好的鄉鎮,或者像黃莊、九店及大坪等地處偏遠、土地貧瘠、土地資源豐富的鄉鎮。三是從承包對象看,除跨村跨鄉流轉土地的情況外,出現了河南綠色陽光林業有限公司、嵩縣金鴻牡丹種植有限公司、洛陽春艷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縣外企業來我縣承租土地的現象;四是從流轉主體看,土地正由農戶間流轉向農戶與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 組織、農業龍頭企業等流轉,目前全縣流入專業合作社及龍頭企業的土地面積19423畝,占流轉面積的34%。五是土地流轉組織化程度逐步提高,我縣及16個鄉鎮均成
立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工作,土地流轉正從農民自發流轉向有組織規模化流轉轉變。
三、土地流轉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組織,建立服務網絡。縣政府成立以副縣長為組長、有關部門為成員的土地流轉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負責印制全縣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構建完整的流轉信息網絡,收集發布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建立完善土地流轉臺賬,監督土地流轉合同的履行;各鄉鎮依托現有的農業服務中心,成立了土地流轉辦公室,行政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組織,具體指導土地流轉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出臺優惠政策。為推進土地流轉速度,規范土地流轉行為,根據(洛發【20xx】5號)文件精神,縣政府制定《嵩縣20xx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年工作的目標任務,提出了工作重點及保障措施。方案提出“縣里列出專項資金,重點對集中流轉500畝以上、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大戶給以扶持,每畝一次性給予補貼100元。對及時成 立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并順利開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鄉鎮,年底給予一定獎勵。”
三是多種形式,加快流轉速度。在流轉形式上,有的是政府負責從群眾手中統一租來土地,然后通過拍賣的方式,承包給有實力的企業經營;有的是采取農民自發流轉、合作社承包的形式,將土地資源有效整合,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四是規范程序,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縣、鄉、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指導農戶和業主簽訂流轉合同,監督土地流轉的履行,調解土地流轉糾紛;縣成立土地流轉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鄉村難以調解的土地流轉糾紛,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四、土地流轉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進了農業規模化經營。土地流轉改變了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的狀況,推動了土地的適度經營規模,增強了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加快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20xx年我縣新增土地流轉面積呈現“政府引導、集中連片、程序規范”等特點。今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0105畝,其中連片500畝以上的19190畝。主要地塊有河南綠色陽光林業有限公司 與車村鎮天橋溝村、下廟村、銅河村三個村簽訂流轉面積2324畝,用于種植玫瑰、薰衣草;洛陽春艷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車村鎮車村村、水磨村、佛坪村三個村簽訂流轉面積2800畝,用于發展牡丹、花卉苗木等產業;嵩縣金鴻牡丹種植有限公司與車村鎮孫店村簽訂流轉面積1040畝,用于發展牡丹產業;嵩縣金農農業開發專業合作社與車村孫店村簽訂流轉面積650畝,用于發展花卉、苗木產業;嵩縣源生中藥材專業合作社與車村等村簽訂流轉面積736畝,用于發展原生柴胡等中藥材產業。
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篇5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最基本資源,土地制度是農村經濟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隨著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山區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大幅增加,各地由此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使用分散、閑置、流動性差,甚至出現了拋荒現象,這一問題已成為新時期影響農村社會生產力發展和制約農業生產適度規模化經營的主要障礙。正確認識我縣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形勢和發展趨勢,強化政府服務職能,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引導發展規模經營,是當前值得探討的重要課題。
一、我縣土地流轉的現狀
從今年年初開始。我縣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全縣農村開展了“規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以完善、土地流轉合同,建立規范的土地流轉制度,完善合同檔案管理為目的,著力抓好宣傳發動,調查摸底和排查問題、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整改和建章立制幾個階段工作,經過半年的努力,土地流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6月底止,全縣已承包耕地面積18.8萬畝,占耕地的97.4%;承包農戶3.78萬戶,占總農戶的99.7%;簽訂土地承包合同3.6萬份,合同簽訂率在95%以上,填寫《土地承包經營權證》3.78萬本。全縣土地流轉面積3.4萬畝,占耕地面積的17%,流轉戶1.18萬戶,其中流出戶7238戶,流入戶4619戶,全縣補簽合同近3萬份,合同一式四份,登記和簽訂率達96%。
二、土地流轉工作成效
抓好土地流轉工作,對促進農業發展,維護農村穩定,增加農民收入,起了積極作用。
1、規范了土地流轉合同,干部群眾滿意。自發流轉存在著合同不規范,協議不完善,缺乏法律約束等問題,在土地流轉工作中我縣按照省農業廳統一式樣的合同文本,規范了土地流轉合同,并對過去存在的口頭協議,不規范合同重新進行了補簽,規范建檔,消除了以往土地流轉中的各種矛盾和糾紛,使外出打工的走得放心,租田的農戶種得稱心,鄉村干部也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和時間解決其它問題。
2、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通過土地流轉,會手藝、頭腦活,善經營的農民更多地離家外出打工,或到城鎮經商置業,就近服務于二、三產業。據統計,土地流轉后全縣鄉(鎮)外出打工或從事二、三產業的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5000人,既增加了農民收入,又活躍和繁榮了城鄉經濟,加快了小城鎮建設步伐。
3、推動了產業結構調整和適度規模經營。土地流轉開始出現兩種趨向:一是農戶之間轉包開始向租賃大戶成片租賃發展;二是耕地流轉發展到林地和“四荒”經營權流轉,由單一的種糧向水果、蔬菜、花卉等高效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發展。全縣30畝以上的種植大戶達70多戶,總面積4000畝以上,有力促進了耕地向種田能手集中,使耕者有其田,能者盡其能,智者盡其智,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實現了糧食生產向規模化、產業化、企業化方向發展。
4、加快了現代農業的進程。土地流轉后,種植大戶都渴望新技術、新品種,以提高產量、提高效益。農業機械得到更廣泛的運用。今年機械使用量大增,今年1—6月份,全縣新增耕整機32臺,插秧機8臺,拋秧機2臺,便型拖拉機22臺,有效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
5、建立了土地流轉機制。全縣各鄉鎮、村按照“規范、有序”的要求,全面建立起了土地流轉檔案,規范了土地流轉程序,明確了規章制度。鄉(鎮)農業綜合服務站作為管理機構,做到村有檔案,鄉有備案,配備專人分管檔案工作。摸索總結了四種流轉形式。即:土地出租、土地轉讓、土地轉包、土地互換,為今后土地流轉工作步入經常化、規范化軌道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三、存在的問題
l、法律意識較淡薄。表現在:一些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法律、法規認識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讀過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轉未經村委會同意或備案,有的認為簽不簽合同不重要,以口頭協議代替合同,有的流轉后再簽合同,埋藏下矛盾糾紛隱患;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組干部對黨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規領會不夠,為解決人地矛盾,搞“幾年一調”,土地打亂重分,給土地流轉造成了困難和障礙。
2、個別鄉(鎮)和村組干部對流轉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還沒有走出過去“要錢”、“要糧”的舊的工作模式。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民自己之間的事,無須政府插手,而且土地流轉工作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涉及到千家萬戶,關系農民切身利益,矛盾多、難度大,沒有直接經濟收入,有為難、怕難情緒。有的抱應付態度,導致鄉村干部沉不下去,責任不到位,工作難落實。
3、土地流轉的中介服務組織匱乏,流轉機制不完善。雖然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但總體上仍不能適應需要,缺少一個由下至上、網絡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務體系。由于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欠完善,土地供求雙方的信息流動受阻,信息輻射面狹小,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土地流轉的程度、規模和效益,提高了土地流轉的成本,造成“有買找不到賣,有賣找不到買”的局面,并限制了土地流轉的區域范圍。從流轉機制看,流轉形式單一,程序不規范。有的地方即使簽訂合同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的問題。這既容易導致承包關系混亂也容易引起糾紛,同時,這也是造成承包者掠奪性經營的重要因素。
四、對今后完善土地流轉工作的建議
1、加大宣傳,統一思想。要在干部群眾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傳貫徹《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過政策宣傳和細致的思想解釋,讓每一個農民了解農村土地流轉政策,消除農民的懼變心理,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參與意識。要充分認識規范土地流轉,可以有效地解決農村人口變化引發的土地調整的需求。更為重要的是用市場手段和機制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任意調整土地的做法,從根本上解決人地矛盾,使農村土地關系的穩定由政策、法律強制逐步過渡為農民的習慣。同時,又要充分認識到規范土地流轉是—個經常性工作,把規范土地流轉工作納入經常化、規范化軌道。
2、轉變觀念,明確思路。鄉村一級要從過去“管”、“要”向服務引導轉變,認真搞好謀劃。一要以產業推動抓流轉。以加快農業產業化為契機,緊緊圍繞本地主導產業,建立有地方特色的產業帶,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農民的承包土地向主導產業和規模基地方向發展;二要規范建制抓流轉。引導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是避免土地糾紛,確保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證。今后凡涉及到土地流轉的農戶,在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的前提下都要依法引導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書面合同,建檔保管,以解決農戶土地流轉的后顧之憂,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促進有序流轉。三要培育大戶抓流轉。把培訓規模經營大戶作為帶動土地流轉的關鍵來抓,形成以示范輻射大戶,大戶帶動土地流轉,土地流轉吸引大戶、孕育大戶的良性循環。鼓勵干部向農民租田搞示范,通過“做給農民看,教會農民干”的引導方式,帶動農民自愿轉租承包耕地。并且政府要拿出一定專項資金用于扶持大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主要用于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要按照功能全多樣化、布局科學、服務多樣的要求加快農村城市化建設進程,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更大就業空間。
3、建立土地流轉機制,運用市場手段引導土地健康有序流轉。首先,規范土地流轉基本操作規程,實行程序化操作。在鄉(鎮)農業綜合服務站的指導下,受理農民委托土地流轉申請書,發布土地流轉信息,召集農戶自主流轉見面,對達成協議的農民,指導和幫助按要求簽訂合同。其次,建立土地租金評估制度。目前,土地使用權的租金多是流轉雙方自由協商或基層組織協調確定,缺乏科學評估依據。建議建立農用土地評估機構,以土地流轉前的評估作為確定租金的依據;土地流轉后的評估,主要是監督土地使用情況,防止土地肥力、地力被破壞。再次,建立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流轉雙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土地流轉合同,明確流轉的形式、數量、期限、條件和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涉及承包土地田塊變動的,要及時辦理承包權證變更手續;有條件的,還可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農村基層組織和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流轉合同的審查、監督,對合同的登記、立卷、歸檔,要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的管理。第四,建立必要的流轉中介組織。可由農辦牽頭,聯合農業、土管、林業等部門設立“土地信托服務中心”,鄉鎮一級設立土地信托服務中轉站,村一級由村委會具體向農民提供土地信托服務,突破土地使用權流轉僅在有限區域內進行的制約,實行三級聯網,形成統一的土地使用權流通市場。
4、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為土地合理流轉提供堅強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一是制定鼓勵土地流轉的相關優惠政策。在優惠的對象上實行雙向優惠,既鼓勵土地轉出方,又鼓勵土地轉入方;在優惠的內容上實行綜合優惠,不光在經濟上優惠,在流轉方享受集體公益事業服務方面都給予適當照顧;在優惠的手段上實行配套優惠,包括在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在優惠的取向上實行重點優惠。即對“四荒”開發性經營項目、具有技術推廣價值和市場發展前景的特色種養項目以及實行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的項目進行重點扶持。二是深化農村社會管理體制配套改革。大力培育農村勞動力市場,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加大農村戶籍制度改革力度,改變農民的“戀土”觀念、為農民“退一進二闖三”創造條件,減少農民對土地的直接依賴。加快建立健全適合農村特點的社會就業、養老保險、合作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消除農民離土的后顧之憂。三是完善法律。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農民的土地產權;明確允許農民擁有土地的抵押權;開拓有關農村土地規模經營的保險業務等。
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篇6
一、基本情況
大橋鎮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鎮,是江山西北部的“糧倉”。全鎮共有耕地面積16052畝,其中水田面積15213畝。全鎮總人口19383人,其中農業人口為16474,占84.99%;共有勞動力10314人,其中外出勞動力6087人,占59%。
為建立現代農業經營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和綜合效益,妥善解決保障農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與規模經營之間的矛盾,大橋鎮黨委、政府積極引導廣大農戶推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目前,已有2296戶農戶參與土地流轉,面積達到6176.9畝,其中今年新流轉土地526畝,累計流轉土地占全鎮水田面積的40.6%,占有土地使用權證14788畝的41.8%。參與連片流轉30畝以上的主體有41個,涉及農戶1219戶,流轉土地面積3669.9畝,連片流轉面積占總流轉面積的59.4%。農戶之間流轉面積2197.68畝,涉及農戶866戶,占流轉面積的35.6%。
二、土地流轉主要特點
全鎮流轉土地6176.9畝中,流轉給專業大戶的面積為4666.9畝,流轉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面積為1330畝,流轉給工商企業經營的有0畝。從近幾年的土地流轉情況看,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土地流轉以轉包和出租的形式為主。在流轉總面積6176.9畝中,以轉包和出租形式流轉的面積分別為2007.9畝和3466畝,分別占了32.5%和56.1%。
2、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各類專業合作社參與規模土地流轉比較突出。我鎮新生糧食專業合作社和振農植保專業合作社承包土地面積分別為2480畝和450畝。
3、土地流轉年限多樣。以承包期1-5年及5-10年最多,分別有2925畝和2162畝,占總面積的47.4%和35%。
4、口頭協議和書面協議并存。季節性承包不付田租,普遍用口頭協議達成;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大多有書面協議。目前,已簽訂流轉合同的面積為3716.9畝,占總面積的60.2%。
三、初步成效
1、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流轉促進了城鄉之間的資金、技術、人才、設備等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臵,有效地解決了農村有人無地種和有地無人種的矛盾,逐漸形成了城鄉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新格局。
2、探索了農村經營機制改革的新途徑。土地按照市場經濟和價值規律進行優化配臵,面向市場生產優質、短缺、適銷農產品,提高農產品商品率,較好地解決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促進了農民傳統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意識的轉變,推動了農村社會進步。
3、推動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土地流轉促使部分農民從土地中解脫出來,從事二、三產業,有效地加快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土地流轉后的農民,外出打工月收入約在1200—2000元之間,年收入普遍達1萬以上,農民一手拿薪金一手拿租金。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二三產業用工需求,同時增加了農民收入。
4、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通過土地流轉,一方面農戶可就近務工或外出尋找新的掙錢門路,同時又可獲得土地租金收入。土地經營權向大戶、農業專業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集聚,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農產品基地,實現了社會化大生產,提高了農業比較效益。
5、推進了農業生產服務社會化。通過規模集中連片流轉,為機械化服務提供了更好的平臺。去年全鎮共完成機插面積3785畝,機耕面積13820畝,占全鎮耕作面積的67%。對農戶開展水稻統防統治服務,有效降低生產成本,提高防治效果。保豐、振農等5個植保合作社為739戶農戶開展統防統治,服務面積達到8540畝,占水稻種植面積的41.4%。
6、增強了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實行適度規模集約經營后,業主普遍采用先進生產技術,運用機械化設備,推行企業化管理,培育產品品牌,增強了市場競爭力。江山市新生糧食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無公害大米已經通過國家農業部認證。同時,大橋“壽欣”牌大米已經通過了QS認證,進入超市實行上架銷售,提高了市場競爭力。
四、存在問題
1、部分基層干部求穩怕亂思想較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涉及千家萬戶和方方面面的利益,政策性強,情況復雜,工作難度大,不少基層干部存在著求穩怕亂,少找麻煩的思想,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規模經營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引導不力,服務滯后,使一些地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處于農戶之間自發流轉狀態,影響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模經營的進程和流轉行為的規范化管理。
2、流轉手續還不夠規范,矛盾時有發生。農戶間的流轉大多為口頭協議,有的即使簽訂書面合同,對流轉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承租土地附著物處理、有關賠償條款、土地被征用后的承租戶損失補償等缺乏明確具體的約定,流轉雙方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農戶的委托手續也不夠規范。
3、土地流轉信息不夠對稱。由于土地供需信息網絡尚未形成,供需雙方的信息不能得到有效溝通,使流轉受阻。而農民往往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劣勢,從而對市場行情不能充分把握,導致流轉價格不能真實反映土地的'價值,造成土地流轉市場的價格混亂。
4、承包農戶非理性惜土情節加重。一方面,隨著糧食定購任務、村提留、農業稅的取消,農民種田已無任何負擔,效益明顯提高,使農戶不肯輕易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農田征用增加,被征農田得到各種補償,農戶可獲得現實利益。有的農田處于交通線或開發區沿邊,雖然現在還未征,但部分農民認為這些農田遲早會被征用,有現實利益可得,因而,原承包戶一方面不愿流轉給大戶,另一方面一些農戶對流轉費期望值過高,超過了受讓方的承受能力,使流轉雙方難以達成。
5、土地流轉中部分村級組織定位不當。當前由于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一些工商資本尤其是農業產業龍頭企業、農業生產大戶等土地流轉需求呈快速增強趨勢,但個別村干部出于地方經濟利益的考慮或以招商引資的名義,村級組織直接充當土地流轉的主體,直接參與并組織土地流轉,扭曲了正常的土地流轉關系,甚至違背農民意愿,強行推行土地流轉,有的還以流轉管理服務費的名義變相截留流轉收益,侵害了當事人的承包權益,扭曲正常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關系。
五、幾點對策
1、注重引導,強化服務。要積極引導,熱情服務,多做工作,落實好配套的優惠政策,鼓勵農民離地經營創業。積極開展技能培訓,擴大有組織勞務輸出。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增加就業崗位,為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及時化解土地流轉中的矛盾和糾紛。完善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建設,依法管理農村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
2、加強考核,有序推進。把土地流轉工作列入村級考核,進一步完善土地流轉考核責任制,并對土地流轉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獎勵。
3、健全機制,規范操作。一是始終堅持承包方的主體地位,嚴格按照自愿、有償的原則,依法引導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嚴禁行政推動,堅決糾正任何以土地流轉為名收回、調整農戶承包地的行為。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登記備案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糾紛調節制度和動態監測制度,形成規范的土地流轉管理規程。對農民與農民之間自發形成的短期(如一年內和季節性)土地流轉只有口頭協議、沒有書面協議的進行登記造冊;對土地流轉承包期2年以上以農業專業合作社和種糧大戶為主體和村集體組織為主體的重點抓好書面協議完善,進一步明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關系;明確種糧直補歸屬等問題,減少土地流轉的糾紛。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轉風險評估和控制制度,特別要嚴格規范大戶、龍頭企業參與土地流轉的行為,認真審核其農業經營能力,保護承包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四是加強土地流
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篇7
一、全縣土地流轉總體情況和主要特點
我縣現有耕地面積57萬畝,其中水田42萬畝,旱土15萬畝。20xx年全縣耕地流轉面積11.27萬畝,涉及農戶6.5萬戶,占耕地總面積的19.77%。耕地流轉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流轉形式多樣化。目前,全縣耕地流轉主要以轉包、出租、入股、轉讓等形式為主。其中轉包3.3萬畝,占29.3%;出租6.8萬畝,占60.3%;互換0.8萬畝,占7.1%;入股0.23萬畝,占2%;轉讓及其它形式0.34畝,占3%。股份合作、招標承包、一次性出讓等新的流轉形式正在探索之中。水市鎮水市村唐義成承包本村320余畝耕地,用于發展烤煙和糧食生產。清水橋鎮平三村歐陽迪文自有耕地13畝,長期轉包耕地368畝,短期轉包耕地200畝,種植糧食580畝。太平鎮坪石頭村歐陽植竹長期轉包耕地5000畝,短期轉包耕地1000畝,種植糧食1800畝。
2、流轉范圍不斷拓寬。流轉的土地由水田擴展到了林地、旱地、漁塘等,土地流轉對象由原來的本村內進行,擴展到外村、外縣、甚至外省,經營主體從單戶轉向合作社,經營從種糧為主轉向發展糧食與優質高效農業并重。20xx年全縣850戶種糧大戶經營耕地面積45895畝,其中:流轉面積6100畝,托管面積19876畝,代耕代種面積57469畝;全縣10個種糧合作社經營耕地面積5605畝,其中:流轉面積3500畝,托管面積1300畝,代耕代種面積751畝。
3、流轉效果初步顯現。一是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全縣流轉的土地中,80%用于發展烤煙、糧食、蔬菜、生豬、工業原料林、中藥村、油茶、水果等優勢產業,做到了優勢產業不斷發展壯大。通過土地流轉,清水橋鎮、水市鎮、保安鄉、太平鎮等鄉鎮新增烤煙種植面積千畝以上,進一步鞏固了烤煙的主導地位。九疑山瑤族鄉太平村村民以700余畝耕地的經營權入股,發展優質臍橙,形成了“一村一品”的產業格局。二是擴大了農業規模經營。目前,我縣土地流轉規模在10畝以上的有4萬多畝,規模經營戶已達20xx戶以上,烤煙生產逐步轉向大戶為主。三是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農村土地流轉,一方面創造了新的就業機會,農民在享受地租的同時,可以足不出鄉在自己所出租的土地上打工,另一方面為在外務工農民解除了后顧之憂,安心務工,增加勞務收入。四是促進了農業適用新技術、新品種、新農機的推廣應用。通過土地流轉形成的規模經營戶,為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均采用了先進適用的新農機、新技術和優良品種,有的甚至聘請了專業技術人員。
二、存在的問題
1、流轉規模小。土地流轉中,耕地流轉率只有19.77%,制約了我縣農業產業的壯大,沒有達到產業“攪”活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促進產業壯大的效應。
2、流轉行為不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多以農戶間自發流轉為主,以口頭協議進行流轉的多,簽訂正規書面協議或合同的少。有的即使簽訂了書面協議,內容也很簡單,形式不規范不健全,經過村集體統一組織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極少。流轉不規范給土地流轉管理造成很大不便,容易引起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也較困難。在退耕還林中,政策使土地增值,就出現了部分轉出土地的農民借合同不規范而索回土地經營權現象;集體林地承包中,很多未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群眾意見大,引發上訪事(案)件,造成不穩定因素。
3、流轉層次低。農村土地流轉在很大程度上是局限于本鄉鎮的村、組范圍內,流轉期限較短。全縣耕地土地流轉期在5年以內的有9萬畝,占流轉面積的`79.8%;流轉期在20xx年以上0.7萬畝,占6.2%。流轉的短期行為,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續利用。而且,由于產業化經營程度不高,土地流轉形成的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生產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種植、養殖的“大路貨”多,名、特、優、珍、稀、奇等種養、開發少。
4、流轉環境不優。一些農戶對土地流轉經營戶生紅眼病的情況仍然存在,采取各種手段予以破壞。一些部門、單位的服務在一定程度上缺失。
5、機制不健全,服務不到位。中介服務組織尚未建立,土地流轉市場還沒有形成,流轉信息不暢,土地評價缺乏依據,農民咨詢沒有門路;鼓勵土地流轉的激勵機制尚未形成,沒有配套的政策措施;鄉村兩級引導和服務不到位,缺乏有效組織農民“以地生財”的能力;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和監督職能也沒有完全落實到位。
6、農業產業化經營程度不高,從事農業開發和經營的投資者偏少。農業比較效益差,農業生產投資大、周期長、風險大,融資較困難,容易受自然災害影響,規避風險的能力弱,因此,從事開發和經營的投資者偏少。目前,全縣還沒有一個叫得響、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大部分農產品加工企業停留在作坊式的生產經營階段,農產品基本上是作為原料直接供應市場,附加值低、農民增收少。
三、對策和建議
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是推進農村土地集約化經營、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和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要加快農村土地流轉進程,提高農村土地流轉質量和效益,必須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加強宣傳,積極引導,不斷提高農民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積極性。農民是農村土地流轉的主體,讓農民意識到土地流轉的重要性,是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前提。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引導農民增強流轉土地的自覺性。要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中央省市農村土地流轉的有關政策要求,引導農民知曉農村土地流轉的原則和政策,做到依法、自愿、有償、規范。縣、鄉鎮、村都要舉辦農村土地流轉示范點,通過典型示范,使廣大農民看到土地流轉帶來的實際利益,從而轉變思想觀念,加快農村土地流轉。
2、加強監管,搞好服務,不斷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機制。一是要進一步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日常監管工作,切實做到三個規范:即規范土地流轉程序、規范土地流轉合同和規范土地流轉行為。二是要組建以“兩個中心、一個服務站”為運作模式的農村土地流轉中介服務體系,即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流轉信息服務中心和合同糾紛調處中心,村級建立土地流轉服務站,縣、鄉、村三級按照各自職責,及時開展土地流轉供求登記、信息發布、土地評估、法律政策咨詢、提供流轉合同文本、建立土地流轉檔案、調處合同糾紛等服務,實現依靠市場調節完善流轉機制,推動土地流轉的健康運行,籍以提高土地流轉交易的成功率,降低流轉交易成本。三是要建立健全縣級農村土地糾紛仲裁機構和鄉鎮農村土地糾紛調處機構,著力解決各類農村土地糾紛。
3、加強扶持,提供保障,不斷拓展農村土地流轉空間。一是要拓寬勞務輸出渠道,為農民外出就業創造條件。要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技術、技能培訓,搞好信息服務、政策服務、法律服務和組織管理,為農村勞動力永久性、實質性向二、三產業轉移提供條件,讓大量的農村勞動力能夠出得去,掙到錢,留得住,使大量的農村人口離開土地,離開農村,向城市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必要條件和有效空間。二是要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加強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保險、大病救助、子女教育、農民工保護等為主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會保障功能,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使農民放心走出去,進而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條件。三是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資源整合,帶動農戶搞規模經營的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有能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探索農戶土地入股等流轉方式,自創品牌,擴大規模,自主開發經營農業項目。大力扶持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購銷大戶,使他們做大做強,進一步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四是大力發展烤煙、水果、蔬菜、速生豐產林、牲豬等優勢主導產業,擴大板塊規模,增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吸引力。
4、加強領導,協調配合,不斷優化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環境。要把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納入縣、鄉鎮兩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組織機構,綜合協調、統一領導本地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要把農村土地流轉同新農村建設、農村綜合配套改革、創新農村經營管理制度、發展現代農業、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加大扶持力度,從資金、政策等方面給予傾斜。各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優化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環境。國土部門要加強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和監管,并通過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建設,改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增強抗災能力,為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打好基礎;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做好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工作,落實有關勞動保障政策;財政、經管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農業、畜牧、農機、林業等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總之,全縣上下要形成一盤棋,共同推進農村土地流轉。
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篇8
為全面了解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前段時間,我們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項調查。
一、基本情況
XX縣位于山西省晉中地區中部,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縣,全縣轄9個鄉鎮,197個行政村,其中:農業人口20.85萬人,涉及農戶6.67萬戶,全縣總耕地面積39.81萬畝,其中二輪承包耕地面積38.9萬畝,簽訂土地承包合同6.67萬份。據不完全統計,20xx年底,我縣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涉及的面積7717.99畝,占總耕地面積的2 %,近年來我們還規范了農村土地流轉臺帳,建立完善了全縣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流轉管理機構。
二、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及流轉調查情況
隨著國家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特別是全面取消農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出臺后,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顯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流轉形式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流轉形式。
1、轉讓。指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轉移。有些農戶因無力繼續承包土地,與其他戶協商一致,經村委會同意,將全部或部分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與村委會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系,出讓方與村委會在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這種流轉形式的好處是出讓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時間從事非農產業;受讓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轉入土地擴大經營規模。我縣共轉讓土地4139.79畝,占總流轉面積的53.6 %。
2、轉包。就是土地承包方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包給第三方,農戶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實現轉移。轉包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轉包方與發包方的原承包關系不變。20xx年底,我縣共有轉包土地2090.14畝,占總流轉面積的27%。
3、互換。即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相互轉移。互換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互換后,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原承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地塊的權利義務關系隨之互相轉移。從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積互換,也有不等面積互換,雙方視互換土地的地級和遠近條件決定。目前,我縣有互換土地1043.94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3.5%。
4、出租。主要指農戶與承租方之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權的一種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這種方式,主要在農戶與用地單位之間進行,農戶自愿將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目前,我縣共有出租土地108.17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4%。
5、其它。農戶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為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權作為分紅依據,入股收入按經營效益的高低確定。目前,我縣共有入股土地335.95畝,占總流轉面積的4.4 %。如XX縣小白鄉白燕村有400多戶,1600多口人。土地6000多畝,其中耕地4060畝。
白燕村最早的土地流轉形式是以租地的形式流轉,他們意識到土地流轉的意義在于增產、增效、增收。就白燕村來講,該村支書張云利所辦的XX縣綠美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是三晉苗木基地發展壯大后拓起的股份制集團。他對本村村民的土地采取代管的方式,即一年750元/畝,包括勞力。就是他給農民代種地,全部種他的樹苗,農民把地交給他,然后去他的公司打工。他的用地周期分三年、五年、九年三種情況,農民隨時可以撤股。現在白燕村40%的就流轉給了張云利,全村有350人長期在他的公司打工。鄰村上莊村也有130多戶他們的地。本村的20xx年寫有書面協議,本村的一聯,外村的一式兩聯。
張云利的基地帶動公司,公司帶動合作社,重點搞工程,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他希望政府能夠扶持他,能在小白鄉搞一個苗木鄉鎮,把小白鄉建成苗木基地鄉,把他的苗木建成太谷的生態植物園、苗木精品基地。針對土地流轉,他指出:土地流轉要規范,上面要出臺一些政策,關于流轉合同、鑒證方面都要規范。
(二)、從土地流轉去向來看,主要是農戶之間的流轉居多,我縣共有流轉土地面積7717.99畝,其中流入農戶面積4768.78畝,占流轉面積的62 %;流入企業面積2635.51畝,占流轉面積34%。流轉土地用于種糧4172.81畝,其中流入農戶土地用于種糧面積4172.81畝,占流轉面積54%。
(三)、從土地流轉的分布情況來看,我縣土地流轉主要集中在平川鄉鎮,一是臨近縣城,土地資源少,地塊小,這樣通過流轉形成大面積土地耕種的現象;二是免征農民稅收的同時,國家又給農戶種糧進行了補貼,農戶科技種植大棚,形成了部分農戶之間土地的互換。
三、土地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一)流轉合同不規范
從簽訂情況看,我縣農村土地的流轉在國家免征稅費后,形成了農民承包耕地的`流轉不經過村委同意的事實,造成了農戶之間土地流轉不簽訂書面的流轉合同。
(二)由于多年來農戶土地自行流轉情況多,造成了原來稅費改革前農戶自行流轉的土地,在國家免征稅費后,土地糾紛的大量出現,形成土地流轉事實存在但無證據、無依據的現象,使土地流轉合同糾紛難以處理。
(三)由于國家的規劃建設,形成城郊農戶土地被大面積征用、占用,國家給予的土地補償款中,涉及農戶自行流轉的合同由于利益的分配問題也引發了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合同糾紛的出現。
(四)宣傳力度不夠,農戶之間土地流轉由于法律意識差,不懂法,形成農戶自行流轉合同及手續不完善,同時也給自己留下了發生糾紛的隱患。
(五)流轉文書管理不完整。我縣存在土地流轉臺賬管理不規范,個別鄉鎮沒有建立土地流轉臺賬,大部分存在協議簽訂后,沒有在農經部門鑒證、存檔和備案,在村社也都沒有備案,至使農經部門對全縣土地流轉的真實情況難掌握。全縣的土地流轉協議在鄉鎮存檔備案率極低,一旦發生土地糾紛,由于無依據,無法進行審核,不利于糾紛及時解決。同時也不利于縣農經辦對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
(六)小農思想束縛影響流轉。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是農民的“命根子”,特別是我縣近年來征用土地頻繁,大多農民盯牢征地補償款。農民戀土情結較為嚴重,認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寧可粗放經營,也不愿將土地流轉出去。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實行糧食補貼后,一些私下轉出土地的農民,又開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種,另外,多數農民小農經濟思想意識比較嚴重,小富即安,投資興業怕擔風險,務工經商怕丟地權,滿足于守土經營或交親戚耕種比較放心。
(七)土地流轉難成規模。土地使用權流轉具有不穩定性,主要是因為非農產業的不發達和非農就業機會不多,外出務工就業相對不固定,經商風險較大,農民創業本領不強,技能素質不高,年齡結構偏大,農業收入仍是許多農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形式,由此,許多農民不愿放棄承包土地,分散種植與規模經營成為一對鮮明的矛盾。另外,我縣許多土地流轉是在農戶間自發進行的,缺乏專業組織引導土地流轉,組織化規模經營機制不健全,難以改變土地分散種植經營的局面。
四、土地流轉的目標思路及工作措施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有力地推動了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和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過渡,這種分散經營的小農生產與現代農業對規模經濟、產業化經營的要求越來越難以適應。實踐表明,結合城鄉統籌發展,實行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對調整農村產業結構、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促進農業產業化、加快鄉鎮企業發展和小城鎮建設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是實現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與現代農業順利對接的有效途徑,是今后農村改革的方向選擇。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針對我縣農戶土地經營規模小,土地分片細碎化等現象;以及二、三產業帶動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及效益性農業的實際需要,要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為發展現代農業規模經營提供了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為引進人才、資金、技術、管理提供了載體。要在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的基礎上,搞活土地使用權,把農村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不斷增加收入,最為有效的途徑就是要以提高土地產出率為目的實現土地有序流轉。
(二)按照因地制宜、發揮優勢、相對集中、形成規模的原則,搞好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加大農業優勢產業布局調整,推行優勢產業向最適宜區域集中,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產業群和產業帶,從而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土地合同糾紛仲裁處理情況
(三)加強土地流轉糾紛管理。針對我縣出現的新的土地流轉糾紛問題,在我辦的積極努力下,20xx年底由農業部批準為農村土地糾紛仲裁試點縣,加強土地的進一步規范管理,近期,我縣在原有的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基礎上,成立了XX縣農村土地糾紛仲裁委員會,各鄉(鎮)成立了農村土地糾紛調解委員會,使我縣的土地糾紛過正在逐漸步入正規化的軌道。
同時,根據縣委、政府要求,積極起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意見及流轉程序,進一步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程序,提高農戶土地流轉的法律意識,成立農村土地流轉中心,規范土地流轉辦理程序,積極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使我縣土地流轉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面對新一輪出現的土地流轉糾紛高潮,加強土地流轉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也是保障我縣城鄉統籌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有力支持。
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篇9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將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的行為,土地流轉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發展,是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對解決農村土地閑置、耕地拋荒、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有積極貢獻。
一、xx縣土地流轉現狀
(一)流轉速度加快,漸具規模。自19xx年農村土地二輪承包以來,我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速度呈逐年遞增之勢,流轉的土地面積不斷擴大,參與農戶不斷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轉總面積12.88萬畝,比上年增加2.61萬畝、增長25.4%, 比20xx年增加6.40萬畝,增長98.8%;流轉總面積占承包耕地總面積的比重為18.5%,比上年提高3.7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9.2個百分點;參與流轉的農戶1.51萬戶,比年年增長24.8%,比20xx年增長91.3%;參與流轉的農戶占家庭承包經營總農戶的比重為14.8%,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10個百分點。
(二)流轉類型多樣,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
1、以流轉主體為標準,可分為農戶與村委會之間的流轉和農戶與農戶之間的流轉。其中以農戶與農戶之間的流轉為主,農戶之間的流轉面積為10.81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3.9%;流入合作社的面積0.96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7.5%,流入企業、大戶或其他的面積1.11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6%;
2、以流轉對象為標準,可分為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動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三荒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其中以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主,約占總流轉面積的90.0%;
3、以流轉方式為標準,可分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轉。20xx年我縣轉包流轉面積5.37萬畝,比上年增加1.47萬畝,增長38.0%;轉讓流轉面積1.19萬畝,比上年減少0.04萬畝,下降3.6%;互換流轉面積1.69萬畝,比上年減少0.41萬畝,下降19.4%;出租流轉面積4.21萬畝,比上年增加2.07萬畝,增長96.7%;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轉面積0.42萬畝,比上年減少0.25萬畝,下降37.3%。其中以轉包為主,約占總流轉面積的41.7%。轉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經商農戶,將土地轉包給親友或本村其他農戶居多。此外,還有農戶將土地轉包給種植、養殖大戶以及集體向農戶反租轉包等形式;
4、以流轉規模為標準:一是流轉規模過千畝的,現有3個,分別是三岔河xx領辦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轉面積0.24萬畝,主要種植各類蔬菜;安障鄉xx領辦的裕民糧食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7萬畝,主要種植水稻;安宏鄉劉少華領辦的華泰水稻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0萬畝,主要種植水稻。二是流轉規模在200-1000畝之間的,現有14戶,流轉面積0.80萬畝,主要集中在安豐、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鄉鎮,以水稻、蔬菜、葡萄種植為主。三是流轉規模在100-200畝之間的,現有41戶,流轉面積0.76萬畝,全縣每個鄉鎮都有,其中較多的有官垱、安豐、安昌和安宏等鄉鎮。四是其他流轉屬于小規模流轉,戶數多,基數大,達10萬畝。
(三)大戶發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領作用。流轉大戶具有市場信息靈、銷售渠道穩的優勢,生產產品質高量、適銷對路的農產品,從而提高產品銷售價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長,對土地流轉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鎮羅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冊資金162.32萬元,注冊社員160名,流轉面積2350畝,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賃三岔河鎮的羅洲、三多、春美、長明、合家垸、天保6個村的土地1239.5畝,涉及農戶135戶。土地租賃期限1-3年,租賃價格為每年每畝200-300元。135個出租戶簽訂合同的有75戶,60個出租戶屬于口頭約定,時間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產無公害蔬菜,另外種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經營收入1088萬元,凈利潤55萬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輻射帶動三岔河鎮2080戶農戶種植蔬菜1.08萬畝,每畝產值達0.45萬元。
二、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 目前土地流轉大多是農戶間自發進行的,比如無力或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經自行協商臨時把承包地交由別人(大多是親友、鄰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種,原承包合同關系不變,時間、條件一般由雙方口頭約定。20xx年,我縣簽訂流轉合同的耕地流轉面積為5.10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39.6%,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占60.4%,其中,既無書面協議又無口頭約定的約占10%;而經過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登記、備案或簽證及公證機關公證后流轉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雙方簽訂了書面協議,但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等問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一旦出現糾紛無法追究責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格評估機構,對于農村流轉地價的評定缺乏科學合理的標準,導致農地轉讓的隨意性和無序性。
(二) 土地流轉期限過短。目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兩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簽訂幾年以上的流轉協議,協議上規定了流轉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轉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農戶看到流轉大戶效益好,就隨時終止流轉協議,有的大戶由于管理或技術或市場原因當年出現虧損付不出土地流轉金,農戶隨即就終止了流轉協議,因此土地流轉不穩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轉后農業的長遠規模發展。
(三)土地流轉中農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轉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在土地流轉前,缺乏對種植大戶和企業業主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審查與評估的市場。無論是政府推動還是自發進行的土地流轉,對承租方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更沒有讓承租方交納經營風險保證金。在土地流轉后,流轉業主一旦經營上出現失誤,無法履約,常常給參與流轉的農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沒有有效的補償辦法,風險由農民和政府承擔。二是農民的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在流轉合同的約定上,農民土地流轉收益一般是一定不變,流轉期間不再調整租金,流轉收益沒有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四)土地流轉市場機制及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運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流轉中介組織較少,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土地供需失衡,影響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轉區域范圍,制約了農村土地流轉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目前針對土地流轉尚未建立完善的資產評估機構、委托代理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機構、土地保險機構等,制約了土地交易市場的發育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健康、有序進行。
(五)土地流轉管理不健全。目前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從上到下的農業行政部門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土地流轉主管部門雖然制定有規范的.操作規程和土地流轉合同文書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體系,缺乏現代化的工作手段,糾紛隱患較多。鄉鎮農經機構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流轉行為無人監管,流轉糾紛無人受理,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三、影響農村土地流轉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角色定位不明晰。政府的指導是幫助集體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層政府和部門角色定位不準,認識錯位,普遍把經營權流轉當成流轉主體的經濟行為,對不利的流轉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終止,同時沒有科學制定流轉后農民出路的規劃,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沒有做好應急處理預案,提供服務,化解矛盾。因此政府應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搞好規劃、提高服務,在集體土地流轉中做好服務員、裁判員的角色。
(二)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分析當前的土地流轉現狀,存在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的現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失地農民缺乏生存保障。對于絕大多數農民來講,主要還是依靠土地收入解決看病、上學、養老等問題,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有些農民即使轉移到了二、三產業,由于失業的風險和收入的不確定性,他們仍把土地作為最后的退路,寧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拋荒棄耕,也不愿意轉移出讓”。其次,農民轉移就業空間小。“土地流轉的速度應該與工業、第三產業就業崗位增加的速度與城市基礎設施容納的程度相適應”,當前,城鎮化速度慢與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能力不足導致農民轉移就業不暢,不愿放棄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轉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提高了農民對土地價值的預期,致使流轉意愿不強烈。
(三)土地流轉后資金與技術支持不足。土地流轉后,要實現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必須進行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經營者開發資金匱乏,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一些經營者大面積承包土地后從事高效農業開發,后續發展中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
(四)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土地流轉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土地規模化、集約化效益,而第二輪土地延包實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僅土地分戶經營,而且農戶在這種嚴重分散的土地上還要種植從糧食到飼料、蔬菜等幾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這就進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細碎、小規模的土地經營方式,難以實現土地成片集中流轉。而且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沒有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產,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
四、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健康進行的對策思考
(一)建立土地流轉機構,加強服務機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因地制宜,切實把握“適度”兩個字。首先,必須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流轉原則,不能盲目跟風推進,以行政手段推行農村土地流轉。對于政府和村級組織來說,只能是進行政策導向,創造發展環境,加強服務管理。其次,要把握規模的“適度”。因此鄉鎮要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配備人員,明確職責,切實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傳,積極引導村、社及農民群眾在自愿、有償的前提下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工作,認真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積極培育規范化的土地流轉市場。推進土地流轉,就要積極培育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嚴格、規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農地流轉服務平臺,建立農地流轉信息庫,開展信息咨詢、評估、協辦手續等服務;二是建立農地流轉信息網絡,使廣大農戶和有意投資農業的經營者能及時、準確獲取可靠信息,溝通市場供需雙方的相互聯系,切實解決農地流轉信息不暢、配置不佳的問題;三是建立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形成和指導機制。“根據市場供求、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和土地受讓方的投資變化,在研究受讓方承受能力的情況下,適時進行流轉價格的調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動態價值變化”,從而建立健全農民流轉收益增長機制,保障農民收益能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三)深入強化土地流轉的規范化管理。一是要處理好土地流轉促進農業綜合開發與保護基本農田的關系,處理好土地開發與保護群眾權益的關系。把各種流轉方式納入規范化管理,確保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明晰;二是要切實做好農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農戶在農地轉讓中的主體地位,禁止村級組織代替農戶或超越農戶對外簽訂流轉合同,依法保障農戶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三是要制定規范的土地流轉程序,提供規范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實行流轉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確保土地流轉規范有序;四是要加強宣傳和監督,杜絕土地流轉過程中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現象。
(四)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主體。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轉,關鍵是要創新能促進農村生產力解放和提高的規模經營主體。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農場和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的規模經營主體,努力形成“規模化家庭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其次,加快構建服務“三農”的金融平臺,積極探索信貸支農的重點,適度降低支農信貸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配套保障機制。土地流轉的健康進行有賴于農村配套保障機制的完善。農業是高風險低收益的產業,不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響,還要受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
鄉村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篇10
最近,我就全市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總體上看,我市農村土地流轉發展態勢良好,但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必須加大力度,規范管理,促進我市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
一、當前我市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和特點
近年來,我市把積極推動農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作為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發展現代農業和規模農業的主要措施來抓,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截止20xx年底止,全市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面積達98.37萬畝,占全市農用地總面積的10.7%;出讓承包土地經營權的農戶達到9.07萬戶,占全市農戶總數的12.91%,全市農村土地流轉呈現流轉形式多樣化、經營主體多元化、地區發展差異化的特征。
1、流轉形式多樣化。表現為轉包轉讓的比重最大,租賃次之,其余依次是入股和拍賣。一是轉包。這是一種短期的、季節性的流轉方式,一次流轉時間一般在一年以內。如茶陵縣煙稻產業區烤煙種植一般采用這種流轉方式,上半年烤煙種植大戶轉包部分農戶承包耕地種植煙葉,下半年由原承包戶繼續種水稻。轉包占全市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總面積的36.24%。二是租賃。為目前我市承包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之一。租賃期限一般在二年以上,耕地租賃不能超過承包期,"四荒"資源及林地租賃可達到30年,甚至更長。目前租賃占全市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總面積的28.52%。三是"股份制"。也有叫股田制。承包農戶以自己的承包耕地經營權作為股份,融入合作社或農業企業,實行按股分紅;勞力參與生產,領取工資。承包農戶獲取股份分紅和勞務工資雙重收入。如攸縣網嶺鎮北坪村金嶺農民經濟合作社。全村24個組中20個組,450戶農戶、1600余畝連片耕地加入合作社。
合作社保證每年400斤稻谷/畝的最低保底收入返回給農戶,農戶還可以享受60%的合作社分紅。四是拍賣。村組將種植條件差,常年無人耕種的"四荒地"收歸集體,由集體統一連片重新開發,收入歸集體所有,開發后也可成片拍賣發包,這是丘崗地開發的主要形式。"四荒"資源、水面或原村級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也是通過拍賣,拍賣期可達到50年或更長。五是托管、互換等其他形式達18.66萬畝,占18.97%
2、經營主體多元化。表現為農業生產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和其他經濟單位成為流轉土地的受讓主體。一是專業大戶經營流轉土地。全市受讓100畝土地以上的經營大戶有359家,經營100畝耕地以上的經營大戶有97家,經營林地面積在1000畝以上的大戶有43家,農業生產專業大戶的流轉土地占總面積的11.8%。二是專業合作組織經營流轉土地。全市有146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參與了土地經營流轉。如攸縣大和諧農業生產服務專業合作社由11個村50名社員自愿聯合組建,擁有水稻種植面積3000畝,糧食加工企業3家,規模種植示范戶30戶,不僅壯大了合作社,也為出租土地的農戶人平增收近200元。三是農業加工企業經營流轉土地。全市先后有129家農業加工企業采取"公司+基地"的模式,積極融入農村土地流轉,經營受讓土地4.9萬畝,建設農業產業化基地。如醴陵市保豐農業發展股份公司以市農業局為技術依托,實行機械化操作,今年發展優質稻、瓜果、蔬菜1762畝,明年將擴大到3000畝,有力推動了農業規模經營發展。四是其他經濟主體經營流轉土地。由于工商企業參與農村土地流轉,初步形成了股份制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等不同市場主體共同參與、投資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格局。據初步調查,目前全市土地流入的家庭和工商企業、事業單位等達10萬多戶,涉及的農戶達到8萬之多。
3、地區之間的差異化。表現為經濟發展越活躍,農村土地流轉需求越旺盛,土地流入經營的形式越多,效益越高。首先是流轉規模差異明顯。從全市五縣市來看,流轉面積最大的攸縣達15.4萬畝,占農用地總面積的6.16%;相對最少的炎陵縣流轉面積2.9萬畝,僅占農用地總面積的1.42%,相差5個百分點。其次是流轉的價格相差較大。由于受地域、用途、效益和非農產業比重等因素影響,流轉價格差異很大。全市農村耕地流轉畝均租賃價格達到200元/畝·年;最高、最低的分別為80元/畝·年和500元/畝·年,上下相差6倍多。流轉林地價格最高、最低的分別為3元/畝·年和30元/畝·年,上下相差10倍。從各區縣市內部分析看,越是農業生產效益高的地方流轉價格高。第三是土地流入經營形式差異明顯。就城郊而言,土地流轉的需求相對十分旺盛,受讓主體更加多樣化,在流轉后經營形式上形成了以休閑農業為主,加工業、市場服務業、規模種養業等共同發展的格局,其土地流轉的效益相對較高,有的高達800元/畝。
二、當前制約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因素
經調查分析,當前制約農村土地流轉主要存在四個因素。
1、觀念滯后、社保不力--流轉意愿不強。一是少數農民思想保守。受小富即安思想或對政策理解不透的影響,擔心土地長期流轉于自身利益不利,不敢與經營戶簽定長期流轉合同。特別是一些近城農民考慮建設征地利益問題,寧可拋荒也不愿流轉給別人耕種。二是部分農民對土地依賴性強。長期以來,農民都是以土地作為生存和就業的保障。特別是一些年齡偏大、缺乏務工技能的農民,更是依靠土地養家糊口。三是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乏力。一些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擔心崗位和社會保障不穩,把土地作為今后生活的退路。甚至連一些長期在城市工作、甚至有住房的農民,也不敢放棄土地。如xx縣一吳姓農民,在xx做蔬菜生意十七年,收入十分可觀,全家均在城市生活,但家里的土地只是委托親屬耕種,對放下土地仍有顧慮。
2、規章缺少、監管缺位--流轉規范不夠。當前我市土地流轉中的不規范行為突出表現為"三多三少":農民自行流轉多,報村鎮批準備案少;口頭協議多,書面協議少;協議責權不明的多,明確的少。調查顯示,目前全市有流轉合同的僅占25%,真正責權明確、條款完整、內容全面的合同流轉少之又少。其原因:一是缺乏操作性強的流轉規則。如沒有相應的具體的規范操作程序,統一編制的流轉合同書,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體系等等,使土地經營權流轉無從下手。二是缺乏中介組織服務平臺。全市僅醴陵清水江等個別鄉鎮開始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外,絕大部分縣市區、鄉鎮農村土地中介機構一片空白,土地流轉供求雙方信息不暢。三是缺乏有效管理和監督。雖然《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但受多方面影響,相關部門和鄉鎮只對土地矛盾糾紛進行處理,而對農村土地流轉缺乏有效的引導、規范與監管,土地流轉大多處于自發狀態。
3、層次較低、方式單一--流轉效益不高。突出表現為"三低"。一是土地流轉比重低。據調查,目前全市耕地、林地、水面、荒土流轉比重分別為11.2%、6.7%、11.1%和6.5%,流轉的土地真正進入了專業化生產、公司化經營的只有11%左右,遠落后于江浙等東部先進地區。二是流轉層次低。當前,農村土地流主要是轉包、出租兩種方式,占流轉總面積的60%以上,農民只得到單一而且低廉土地租金,農民收益較低。而股份合作等新形式全市僅2.7萬畝,為流轉總量的3%。三是流轉集中程度低。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兼顧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的矛盾,土地流轉集中程度低。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條件談不妥,就使業主難以實施土地成片規模流轉。全市最大種糧大戶攸縣符和平租賃耕地810畝,分散在新市、大同橋兩鎮21個村的125戶農戶,土地流轉的分散,降低了農業規模效益。
4、設施較差、主體不足--流轉基礎不牢。一是基礎設施條件較差。全市仍有相當部份的農田水利設施落后,特別是山區農田的交通、地塊狀況很不利于土地規模經營。二是經營主體規模不大。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影響,農業產業化發展滯后,作為土地流轉主體之一流入方--龍頭企業、種養大戶總量明顯不足,全市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業加工企業僅129家、合作組織146家,不能滿足全市大規模土地流轉的需求。三是承包關系的不穩性。部分村級組織隨意調整土地,無視"土地延包三十年不變"的政策,"三年一小調,五年一大調,一年調一次"。這些造成維系農戶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土地承包關系的協議無法生效和履行,導致承包關系不穩定,阻礙土地流轉進程。
三、對推進我市農村土地流轉的措施和建議
1、積極探索,創新流轉方式。要在穩定完善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按照"三個不得",即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原則,鼓勵多形式流轉土地。農戶在流轉承包土地時,可以采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入股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進行。要大膽創新、學習借鑒各地先進經驗,積極探索農戶自愿聯合流轉、農戶委托流轉、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多種土地流轉形式。如保豐公司采取的以土地入股、以現金抵租、以實物抵租、公司免費租種早稻,晚稻返回農戶耕種的租用模式。支持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土地流轉。如醴陵市清水江鎮土地流轉托管中心模式。充分發揮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土地流轉中的作用。如攸縣北坪金嶺合作社以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進行合作生產,連片開發經營流轉土地的模式。打破行政區域,鼓勵以整村、聯村為單位進行土地流轉,如新市鎮種糧大戶符和平租用新市、大同橋兩鎮21個村125戶農戶810畝耕地的聯鎮聯村租賃規模化發展模式。同時探索有效的流轉辦法。如外出務工的農民可以通過集體經濟組織托管承包土地,可由村集體代為流轉,流轉收益歸原承包方;鼓勵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在自愿的基礎上將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一次性流轉出去,接轉方經原承包者同意可以將取得的土地再流轉等。總之,只要符合"三個有利于"、符合"三個不得"原則,就要不拘形式,不論性質,大膽闖、大膽試,創造土地流轉新路子。
2、加強管理,推動流轉有序進行。一是抓緊制定流轉發展規劃。尤其依據產業發展規劃做好土地流轉工作。各鄉鎮、村的土地流轉要圍繞設施農業、休閑觀光農業、特色農業等抓好布局。106國道和主要公路沿線的農業走廊和特色種植基地、休閑農業觀光園、科技示范園和"一村一品"專業村等作為土地流轉發展的重點,形成"村為點、鎮為線、區為面"的土地流轉新格局。二是保障流轉雙方的利益。積極開展換發承包土地經營權工作,力爭在今年底之前完成全市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換發證工作;同時,加快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嚴格農村土地流轉的民主程序和行政報批程序,依法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并建立備案制。加強土地流轉收益分配的管理,嚴格控制土地流轉的經營內容,依法保護流轉雙方利益,促進土地流轉健康有序進行。
3、扶持引導,促進土地向大戶集中。要盡快出臺扶持農村土地流轉相關政策性文件,制定并落實好土地流轉中用電、用地、稅收等優惠政策。一是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各級財政每年要在支農資金中安排一定額度,用于鼓勵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壯大規模經營主體,培育重點產業、發展龍頭企業及興辦各類合作經濟組織。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入股土地以及規模經營大戶流轉集中土地達到一定規模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縣市區農村土地流轉進行目標考核,重點培育一批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二是強化金融信貸支持。各級金融部門要制訂支持農村土地流轉的信貸政策,允許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規模經營大戶采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進行抵押貸款。對業主流轉開發初期緊缺的資金,銀信部門應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允許土地規模經營企業和種養大戶修建直接用于種養業生產、管理、服務的非永久性建筑物,并給予收費優惠。三是整合涉農資金和資源。進一步整合各部門的涉農資金,促進涉農項目資金向土地流轉大戶、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傾斜。對土地流轉開展較好的地方,優先安排土地整理項目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著力提高涉農資金的使用效率。
4、夯實平臺,規范土地流轉運作。建立健全政府和市場兩個流轉服務平臺。政府平臺主要是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的專門機構。建議縣級經管局加掛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牌子,鄉鎮成立土地流轉服務站,村級成立土地流轉托管站,賦予其職權,負責抓好農村土地流轉指導、協調、監管工作,包括出臺土地流轉的具體實施意見;加強流轉審批程序、合同簽訂簽證、流轉登記備案及檔案管理等工作;建立協調處理機制,調處農村土地流轉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培育流轉紀經人、健全土地流轉社會保障制度等,為推進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信用環境、服務環境。市場平臺主要是成立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按市場化規則有效配置土地,推行農村土地經營權價值評估機制,評估使用權市場價格,實現公平交易。建立土地流轉供需和市場價格等信息庫,為土地流轉供銷雙方提供信息服務,降低流轉交易成本,提高土地流轉交易的成功率。搭建經營項目、生產基地與流轉土地之間的橋梁,打造全省、全國知名的農村土地流轉對接服務品牌。真正做到流而有向、流而增效、流而有序、流而無憂,流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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