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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時間:2024-12-04 10:44:28 藹媚 其他報告 我要投稿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通用12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報告包含標題、正文、結尾等。一起來參考報告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共享單車調查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通用12篇)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1

  創業公司吸引了大量的媒體關注和資本青睞。經過近一年的搏殺,今年,網約共享單車迎來了高速發展期。但是,高速發展也帶來了問題的日益凸顯。20xx年3月15日是第三十五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圍繞中國消費者協會“網絡誠信消費無憂”的年主題,3月份,江蘇省消協消費者協會聯合荔枝新聞、西祠胡同網、姑蘇網、無錫二泉網、揚州網等江蘇網站聯盟,針對網約共享單車消費現狀在全省多個城市開展了一次全面調研,切實了解消費者需求,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幫助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查方式

  線上問卷調查、隨手拍;線下走訪、實地拍攝。

  二、調查對象

  江蘇省內主要的共享單車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藍、町町、哈羅等。樣本覆蓋南京、蘇州、無錫、揚州四個城市。

  三、調查結果分析

  共享單車是指企業與政府合作,在校園、地鐵站點、公交站點、居民區、商業區、公共服務區等提供自行車單車共享服務,是共享經濟的一種新形態。此次調查,主要對我省南京、無錫、蘇州、揚州等地共享單車消費現狀進行調查。

  (一)共享單車消費基本概況

  1、男女比例各占一半,上班族為主

  共3806名使用過共享單車的消費者參與調查,其中男性占57.02%,女性占42.98%,比例基本持平;年齡段主要集中在26—45歲,占70.39%;上班族占75.89%。其中,78.65%的消費者沒有看過使用共享單車的電子協議。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選擇共享單車的理由主要為方便、環保,主要用途為換乘公交或地鐵、通勤需要、鍛煉身體。37.12%的消費者每周會使用1—3次共享單車,每月使用1—3次的占29.66%,且90.05%的消費者每次使用共享單車的時長在1小時以內,其中半小時以內的占64.12%。

  2、方便度和舒適度是消費者選擇共享單車品牌的主要依據

  在品牌選擇上,江蘇的消費者更加傾向于摩拜、ofo和小藍單車,附近有可供騎行的單車、騎行舒適度高是出現這種傾向最主要的因素,但是,實際調研發現,部分單車無法調節座椅高度,造成消費者騎行舒適度的降低。

  (二)共享單車調查發現的問題

  調查中發現,江蘇網約共享單車存在著以下問題:押金過高、預充值退款困難、資金管理不規范、單車投放點和投放數量設置不合理、單車亂停放和損壞情況嚴重、駕駛人保險不完善、加貼假冒二維碼等問題。

  1、押金設置不合理、退回時間長,充值車費提現流程不便甚至不可退還,且資金監管缺失。

  在押金和車費預充值方面,61.99%的消費者可以接受低于100元的押金金額,25.04%可以接受100元—199元,但是,實際中摩拜單車的押金為299,超過了半數以上消費者的接受度。對于押金的退還時長,51.33%能接受秒退,24.16%能接受在1個工作日內退回,線下調查中,除了町町單車在第三個工作日退款成功外,其他4個品牌單車均為秒退,此外,5個品牌單車運營商均不主動退還押金,需要用戶在app內做押金退款操作后進入押金退還流程。

  調查中,40.85%的消費者不能接受車費預充值,25.4%能接受最少預充值金額為20—50元,22.91%能接受10元以內,但是,線下調研中只有小藍單車無需預充值車費,其他品牌預充值車費的退款無法在app中操作,需要通過客服人工操作,并且哈羅單車在app充值界面明確注明充值車費不可退還。現將各品牌單車收費、押金、預充值情況予下表中列出。

  此外,對于共享單車運營商來說,掌握著總額較高的用戶押金,因其巨大的用戶基數和涉及城市眾多,一旦平臺將該筆資金挪作他用,出現資金問題,將面臨大面積的押金退還兌現危機,極易造成群體性維權事件發生。

  調查中,11.43%的消費者也建議加強資金監管。但是,消費者對于押金的去向和用途并不了解,目前只有摩拜單車稱與招商銀行簽訂了資金監管機制,設立專用賬戶用于存放押金,其他單車運營商并未明確說明。

  建議政府部門規范共享單車的市場準入,加強對共享單車押金的金融監管,讓消費者能夠放心消費,真正做到消費無憂。

  2、各單車停放點的設置及投放數量不合理,造成部分資源浪費或供不應求。

  調查中,19.54%的消費者在選擇單車品牌時主要的依據是附近有停靠點,也就是說有可供騎行的單車,19.63%的消費者認為高峰期單車數量短缺。此外,對網約共享單車運營管理服務的建議方面,19.31%的消費者認為,應該根據各個地區的使用情況,更有針對性的增加自行車投放數量。在實地走訪中也發現部分停放點單車投放數量過多,造成資源浪費,但是有的停放點單車數量明顯無法滿足出行需求,對消費者出行的便捷造成一定影響。希望各單車運營商根據已投放單車的使用情況進行大數據分析,優化投放點的設置和單車投放數量。

  3、車輛亂停亂放和損壞情況比較嚴重,各類不文明行為頻發。

  調查發現,共享單車亂停放現象較為嚴重,有扔倒在路邊、停放到樓道內、占用盲道、占用公共自行車車樁位置等。此外,諸如硬件損壞、二維碼損毀、車胎損壞、剎車失靈、鏈條壞了等現象也較為常見。18.34%的消費者遇到過車輛硬件損壞的問題,11.99%遇到過車輛被上私鎖,10.38%遇到過二維碼被涂鴉的問題。

  對于單車亂停放的原因,31.99%的消費者認為是不知道指定停放地點在哪兒。希望單車運營商和政府相關部門能夠科學規劃單車停車地點,并增加明顯標識,方便消費者尋找停放點,同時加強宣傳引導。

  共享單車,體現的就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共享思維,如果破壞自行車的人多了,大家就會陷入無車可用的境地。希望消費者在使用共享單車后停放至指定區域,最好是政府部門劃線的區域,或是不影響到行車、行人的地方。不要把車子停進小區、樓道里,更不要隨意丟棄。在使用的過程中,要注意愛護,上下臺階輕拿輕放,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同時,對于違規行為要及時舉報,以維護共享單車的誠信使用環境。

  4、管理不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欠缺,消費者風險系數高。

  (1)部分單車運營商沒有為駕駛人購買保險。調查中,13.29%的消費者建議加強用戶安全保險服務,但是,共享單車保險機制尚不完善,目前只有ofo已實現為每一位駕駛人購買保險,摩拜已與眾安保險達成合作,但尚未落實到每一位駕駛人,其他品牌單車部分在推進中,部分表示沒有為駕駛人購買保險,消費者人身安全沒有保障。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方面也十分欠缺,大多依賴客服連線,并沒有完善的應急處理機制。

  (2)共享單車存在加貼假冒二維碼現象,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12.08%的消費者在共享單車上看到過加貼的假冒二維碼但是沒有掃描,5.51%在掃描二維碼后發現頁面不對便停止操作沒有造成損失,還有0.89%的消費者因為掃描了假冒二維碼造成財產損失。但是,被騙后只有31.1%的消費者選擇報警或聯系單車品牌運營商,22.49%因為被騙金額不大懶得處理,還有46.41%的消費者因為不知道應該找誰處理而沒有采取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線下實際調研中也偶有發現加貼的假冒二維碼。對于被騙后的責任承擔方,43.69%的消費者認為運營商應該為用戶購買保險,由保險公司賠付,27.71%認為應該根據導致發生被騙的原因或者由公安部門進行責任劃分,24.16%認為應該由共享單車運營商承擔。

  為確保資金安全,消費者在掃碼過程中應注意:要通過安全渠道下載共享單車app;仔細識別車身二維碼的真偽,如摩拜單車的二維碼是用釘子釘在車上的,ofo則是噴漆噴上去的,目前江蘇市場已投放的共享單車車身二維碼均不是貼上去的,發現加貼在車身的二維碼需特別留意;使用app掃碼后,手機上會出現“正在開鎖”的界面,如果掃碼后出現開鎖障礙甚至引導至其他鏈接,千萬不要點擊,以免遭遇財產損失。

  (3)各品牌單車計費單位不一致,大部分單車計費單位為半小時,但是也有部分計費單位為1小時。

  調查中,64.12%的消費者單次使用共享單車的時長在30分鐘以內,1小時的計費單位與消費者實際需求不符。

  (4)共享單車無牌上路,不符合交通法規。目前,江蘇主要的品牌共享單車均沒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請。此次線下調研發現,不同的品牌單車在數量和質量上都存在一定差異,后期維護方面也缺乏監管,可能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希望政府盡快出臺公共自行車管理意見,加強對共享單車的規范和管控。

  四、專家建議

  以上為此次共享單車消費調查的結果,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律師志愿團專家李xx建議如下:

  “預充值余額”該不該?

  調查中,52.22%的消費者認為預充值車費應該秒退。

  那“預充值余額”到底該不該退呢?專家給出了專業建議:

  共享平臺應該支持退款、充值和提現,出行類軟件的充值服務形態,符合單用途預付卡的基本定義,已經具備了單用途預付卡的基本屬性。在這個充值服務中,其預充值費用的財產所有權應屬于消費者,商家無權對不屬于其的預充值費用進行扣除或限定。“預充值金額”是否應該退還要看單車企業有沒有對用戶進行充分告知——不再使用預充值不退回。假如單車企業做到這一點,這樣就類似于讓客戶和企業之間進行溝通,達成協議,則預充值可以不退;如果企業沒有明確提出這一條款,只是將它設置在用戶協議中,導致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充值,那么就違背了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平等以及相互自愿原則,則預充值應該退回。

  各品牌共享單車押金設置是否合理

  它為此次調查中消費者能夠接受的共享單車的押金金額,對于各單車運營商押金金額的`設置是否合理,專家認為,目前各品牌單車的押金在數額方面設置是合理的,押金設置高的單車造價成本保養費也較高,同時單車的性能舒適度等方面也有較大差異。另外,用戶押金與運營商的車輛購置款的間隔形成龐大現金流,成為運營商公司的關鍵運營基礎,車輛前期投入需要成本,后期收取每位用戶的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可緩解資金壓力。此外,在目前國內道德水準和信用體系下,取消押金設置還不夠現實,還需通過押金設置保證單車的基本狀態和運營商公司的正常運行,但是可以建議一種設想,通過技術手段簡化這個步驟,比如通過支付寶的芝麻信用代替押金繳納,即芝麻信用達到一定積分者可不用繳納押金而使用單車。

  1.警惕押金兌付危機。單車企業的押金模式是一個人對應一份押金,而非傳統的一個租賃物對應一份押金,這已經突破了傳統押金的擔保屬性,而具有了不當募集或占有資金的嫌疑。

  2.單車押金監管。目前國內對共享單車押金的金融監管仍是盲區。按用戶數來計算,共享單車押金匯成數以億計的資金池,應該引起監管層關注。共享單車擁有大量用戶、涉及多個城市,一旦發生平臺將面臨大量資金挪作他用、投資失敗或無法及時抽回資金等情況,會導致大面積的押金退還兌現危機。

  共享單車運營商是否一定要為駕駛人購買保險

  調查中,13.29%的消費者認為應該加強用戶安全保險服務。對此,專家表示不一定,因被保險人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導致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或給付義務的,保險人將根據保險合同的相關約定負責賠償。運營商是否購買保險只要沒有法律的強制性要求,都是其根據自身發展的實際狀況來作出的,并不存在必須一說。

  盡管如此,專家建議運營商為使用者購買保險,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發生損害,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應承擔責任。具體到共享租車平臺來說,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跟社會上普通車輛一樣,并不單獨處理。處理流程跟正常車輛的程序一樣,主要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賠償費用。不管是誰租了車,共享平臺都要對事故損害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比如如果出現租車人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保險公司免賠商業險的情形,而租車人一時間拿不出錢,那么從保障受害人權益的角度出發,損害賠償首先要由共享平臺賠付,共享平臺再向租車人追償。

  因掃描共享單車車身假冒二維碼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責任應該由誰承擔

  它為此次調查中消費者認為掃描假冒二維碼造成財產損失后,應該由誰承擔責任。

  專家認為:

  1、商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具體來說,商家理所應當地保證交易方式(二維碼)的可靠性。消費者基于對二維碼可靠性的合理認識而遭受損失,本身并不沒有過錯。相反,商家沒有盡到管理義務,應當確認其對損害結果存有過錯。商家以不作為方式實施侵權行為,行為與消費者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系,應當認定構成侵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一款: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服務提供者在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貼二維碼的人追償。

  2、消費者通過掃描二維碼向商家支付費用,運營商有責任保證消費者能夠通過正確的支付渠道消費支付,同時應承擔因自身對二維碼的管理不善導致消費者財產受損失的責任。運營商應當注明并向消費者告知自身標注二維碼的方式,并定期對車身二維碼進行檢測核對。

  對共享單車押金資金監管的建議

  1、在中國目前的道德水準和信用體系下,取消共享單車押金不現實,但退款押金時間長度設置過長不合理。而從控制風險角度講,對共享單車押金進行監管合情合理,押金數額巨大,如果出現卷款潛逃事情會非常麻煩。但共享單車畢竟是新鮮事物,對其看法不能基于一種打壓心理,要完善相應監管制度。

  2、在缺乏統一監管的情況下,僅靠平臺自律恐怕難以消除用戶對押金問題的擔憂,資金的安全性無法從根本上得到保障,對于共享單車押金資金監管,這需要政府設立一個專門的監管部門,來加強對此問題的監管。

  3、目前共享單車押金監管還屬于空白,甚至沒有第三方監管,平臺公司用于投資或理財等風險收益,或是公司臨時資金周轉。但出現資金斷鏈、卷錢跑路等情況,必然導致押金退還兌付危機,從而侵犯到消費者利益。監管部門須對“押金”的規模、退還規則、用途等予以規范。從企業誠信履約的角度來看,共享單車不應人為拖延退還押金時間。

  4、共享單車押金正逐漸轉變成一種商業盈利模式,當這種商業模式成為一個行業的普遍現象時,本質上就是一種類金融行為,容易醞釀系統性金融和廣泛的公共利益風險,必須采取一些類金融監管措施。

  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必須提供真實、明確的商品和服務信息的義務,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的充分實現。所以,共享單車應通過相應的平臺公示其押金去向,使押金流動透明化、陽光化。

  6、共享單車也可以將一部分的押金資金交由合作的維修公司、售后公司作抵押,從而以促進雙方的互利共贏。

  7、共享單車押金問題,歸根結底還是該行業沒有形成統一的規范,我們要在政府干預的情況下加強對該行業制度的完善與規范。借助國家強有力的手將共有單車歸入市場監管范疇,使該行業在市場監管下平衡發展。

  綜上,在這次消費調查中,消協發現共享單車仍存在諸多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希望各品牌運營商規范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整改,給消費者一個放心無憂的消費環境。消費者也要愛護共享單車,文明出行;注意識別車身二維碼真偽,安全出行;使用前進行安全檢查,無憂出行。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2

  一、消費者使用過程中遇到過哪些問題

  1、使用者中,上班族超過四分之三

  此次調查主要針對南京、蘇州、無錫、揚州四個城市,涵蓋了江蘇省內主要共享單車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藍、町町、哈羅。3806名使用者參與調查,其中上班族超過四分之三。

  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選擇共享單車的理由主要為方便、環保。一部分人會在換乘公交或地鐵的時候,選擇騎車;一部分是直接騎著單車去上班;還有些是為了鍛煉身體。

  在使用頻率上,37.12%的消費者每周都會使用1到3次。九成消費者單次騎行時間在一小時以內。

  2、押金過高,高峰期單車數量短缺

  共享單車雖然方便,但消費者吐槽的問題也不少。想騎單車要注冊、交押金,還要充車費。其中,部分單車押金過高,很多消費者接受不了。調查中,61.99%的調查對象表示,可以接受100元以下押金;25%可以接受押金在100元到199元之間。

  調查中,四成消費者不能接受預充值。能接受的消費者,也希望預充值金額在50元以下。但是,實際調研中,只有小藍單車不需要預充車費,其他都需要。而且如果要退預充的車費,需要通過客服人工操作。

  著急用車的時候附近沒有車,也是頭疼的事情。約兩成消費者表示,高峰期單車數量短缺。與此同時,車輛亂停亂放、損壞情況也比較嚴重。

  二、騎單車出事故,誰負責?

  騎共享單車發生意外,運營商要不要負責?從省消協了解到,目前只有ofo已實現為每一位駕駛人購買保險,其他品牌都在推進中。

  對此,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律師志愿團專家小霞建議,運營商應該為使用者購買保險。同時,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發生損害,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應承擔責任。具體到共享租車平臺來說,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跟社會上普通車輛一樣。所以,不管是誰租了車,共享平臺都要對事故損害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三、掃假冒二維碼被騙咋辦?

  由于現在使用共享單車,不少是通過掃二維碼的方式,不法分子就趁機加貼假冒二維碼。調查中,12.08%的消費者看到過加貼的'假冒二維碼但是沒有掃描,5.51%在掃描后發現不對勁停止了,0.89%的消費者因為掃描了假冒二維碼造成財產損失。

  小霞表示,如果造成損失,商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商家應該保證交易方式(二維碼)的可靠性。此外,消費者通過掃二維碼向商家支付費用,運營商有責任保證消費者通過正確的支付渠道消費支付,并定期對車身二維碼進行檢測核對。

  四、南京交警約談共享單車企業:

  15日上午,南京交警二大隊聯合轄區街道,與各大共享單車的片區負責人專門進行了座談,要求各企業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尤其要對僵尸車進行及時清理。

  新街口作為南京核心商圈,停車區域本來就相對有限,單車的集中投放,導致車輛違停,甚至出現了大量僵尸車的情況,給新街口地區車輛停放以及交通秩序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對此,南京交警二大隊副大隊長余洋建議各單車企業,一是加強對單車集中投放區域的巡查,一旦發現單車沒有停在規定區域,應及時調撥公司清障車輛;二是對每個單車設置智能鎖上的gps,以及用戶下載app實名制;三是要縮短后臺對單車的gps監控的間隔時間,否則會出現僵尸車死循環等等不良現象;四是建立警民合作,一切為民微信交流群,加強交管、城管、街道與單車負責人的及時溝通,做到發現就處理;五是嚴把單車質量關,避免因單車質量問題造成的積壓,影響循環使用。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3

  一、基本情況

  共享單車是指企業在校園、地鐵站點、公交站點、居民區、商業區、公共服務區等提供自行車單車共享服務,是一種分時租賃模式。共享單車是一種新型環保共享經濟。《20xx年共享單車經濟社會影響報告》指出,20xx年,共享單車共計為中國社會帶來2213億元經濟社會影響,包括提升民生福祉1458億元,創造社會福利301億元,賦能傳統產業222億元,拉動新興產業232億元等。20xx年1月25日,摩拜單車首先進入濟南,首批共投放1.1萬輛單車。在其運行的首月中,共有328萬人次參與騎行,總行程680萬公里,相當于繞地球xx0圈。

  二、存在問題

  1.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 通過實地調查發現,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現象比較嚴重,有扔倒在路邊、停放在樓道內、占用盲道、占用公交車站位置等。此外,在路邊經常看到硬件損壞、二維碼損毀、車胎損壞、剎車失靈、鏈條斷裂等現象也比較常見。

  2.共享單車停放點設置不合理

  調查中發現,有部分消費者在選擇單車品牌時,主要的依據是附近有停靠點,也就是說有可共騎行的單車。實地查看有的道路單車數量不多,在泉城廣場周邊的單車數量也不多,經十路有的路段單車數量更是少的可憐,有的路段確集中停放有幾十輛。單車少的地方人們騎行不方便,多的'地方又造成了浪費。

  3.共享單車存在假冒二維碼現象

  通過媒體報道,有12.08%的消費者在單車上看到過加貼的假冒二維碼,但沒有掃描。5.51%在掃描二維碼后發現頁面不對便停止了操作。還有0.89%的消費者因為掃描了假冒二維碼造成了財產損失。

  三、建議

  1城市管理部門應適當增加人流聚集區域的共享單車劃線停放點位數量,增設指示性標語,在早晚高峰時段增加文明勸導員,引導市民有序停放單車。強化日常巡查監管,督促共享單車企業及時規范單車停放位置,及時處置破損車輛,避免出現受損無用的“僵尸單車”。

  2. 城市需要在總體數量控制規模下,結合地方各企業車輛管理、維保服務能力、停放秩序情況實行定期的考核和評價,動態調控各個企業投放數量和節奏,確保行業服務質量不斷提升。

  結論:

  共享單車目前解決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問題,有助于建設一個低成本、高效率的社會,倡導了一種健康、環保的生活方式。我相信,通過認真細致的管理和服務,必然會讓共享單車更加友好便利地“為人民服務”。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4

  一、內容摘要: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私家車的增多,道路擁擠情況越來越嚴重。共享單車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為人們的綠色出行提供了方便。對于共享單車的火速發展,就身邊最貼近的人群進行調查,調查大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使用和了解情況。設計了主題為《關于大學生共享單車使用情況的調查問卷》主要采用線上填寫問卷的方法,得出最終的調查結果。

  二、調查題目:

  《大學生共享單車使用情況調查》

  三、調查時間:

  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9日星期日

  四、調查目的:

  隨著共享單車的火速發展,共享單車越來越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此次問卷目的在于了解大學生對共享單車的了解及使用情況,了解共享單車在我們與我們生活的息息相關程度,預測共享單車的發展前景,更好的使用共享單車。

  五、調查對象:

  不同城市的大學生群體

  六、問卷發放及回收:

  問卷發放40份并全部回收

  七、調查結果統計分析:

  1、調查結果顯示,此次調查的大學生集中分布在二線城市,占百分之五十左右,四五縣及鄉鎮地區分布人數少。受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小城市共享單車普及化程度低,因此主要以二線城市的大學生為調查研究對象。

  2、在調查結果中表明,絕大多數大學生使用過共享單車,這說明共享單車的普及性相對較高,共享單車越來越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大部分人對共享單車只是初步了解,這表明共享單車還有更多發展潛力,在深入了解后,共性單車的使用量將與日俱增。其次是比較了解的人數較多,這說明共享單車對學生群體吸引力相對較大。吸引更多人關注和了解。

  4、據調查顯示,大學生每月使用共享單車的次數為1——2次的人數較多,使用五次以上的人數占較少一部分,此結果一方面發映出學校門口或校園內停放的共享單車數量較少,無法提供足量的單車供大學生使用,另一方面表明,學生出行次數少。

  5、為了新鮮感而使用共享單車的人數占比較大,作為家用單車替代品而使用的次之。說明共享單車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很多人為了新鮮感嘗試。其中一部分大學生已經對共享單車有所了解的人群基于共享單車的停放便利性和實用性往往會選擇將其作為家用單車的替代品進行使用。

  6、針對共享單車的'品牌調查,絕大多數人使用的是ofo或者摩拜。選擇這兩個品牌的主要原因是在停靠點附近、價格低這兩個因素。結果足以證明單車的使用量與其方便性與經濟性密切相關。大學生基本無收入來源,因此價格是他們主要考慮的原因之一。另外單車的知名度對單車的使用情況也有一定影響,這就涉及到廣告的投放程度,廣告投放程度越高被人熟知的程度越高,使用量自然也就增長。

  7、調查圖表顯示,百分之七十五的大學生能接受的押金范圍在100以下,根據有關市場調查,大部分單車押金在100元以上。如果共享單車的押金低于一百使用量也會有所增長。

  八、發現問題及解決方法:

  1、共享單車的停靠點數量不足

  解決方法:進行市場調查,加大單車投放數量,在人群多的地方多設置停靠點。

  2、很多品牌的單車使用數量較少

  解決辦法:加大廣告投放力度,增加消費者的信任度。押金降低,增強市場競爭力。多設停靠點,定期檢修,保證車子安全。

  九、調查總結:

  調查收獲:

  通過本次調查,了解到了大學生對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多少以及單車的市場發展現狀與前景。了解到共享單車還有較大的發展空間與潛力。

  調查不足:

  發放數量較少,涉及的學生數量少,調查結果不具有廣泛性,涉及的問題少,無法對單車的情況進行深入了解,只是進行粗略的統計。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5

  近日,江蘇省消費者協會聯合西祠胡同網、姑蘇網等省內網站,針對網約共享單車消費現狀,在多個城市開展了一次調查。

  一、調查概況

  調查在南京、無錫、蘇州、揚州等地同步展開,采取線上問卷調查、隨手拍、線下走訪、實地拍攝等方式實施,共享單車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藍、町町、哈羅等。共采集樣本3806份,其中男性占57.02%,女性占42.98%,年齡段主要集中在26—45歲、占70.39%,上班族占75.89%。

  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選擇共享單車的理由主要為方便、環保,主要用途為換乘公交或地鐵、通勤需要、鍛煉身體。37.12%的消費者每周會使用1—3次共享單車,每月使用1—3次的占29.66%,且90.05%的消費者每次使用共享單車的時長在1小時以內,其中半小時以內的占64.12%。在品牌選擇上,江蘇的消費者更加傾向于摩拜、ofo和小藍單車,附近有可供騎行的單車、騎行舒適度高是出現這種傾向的主要原因。

  二、主要問題

  1、押金較高,充值車費提現流程不便甚至不可退還,資金監管缺失。

  61.99%的消費者可以接受低于100元的押金金額,25.04%可以接受100元—199元,但摩拜單車的押金為299元,超過了半數以上消費者的接受度。對車費預充值,40.85%的消費者不能接受車費預充,25.4%能接受最少預充值金額為20—50元,22.91%能接受10元以內,但只有小藍單車無需預充值車費,其他品牌預充值車費的'退款無法在app中操作,需要通過客服人工操作,而且哈羅單車的充值車費不可退還。64.12%的消費者單次使用共享單車的時長在30分鐘以內,1小時的計費單位與消費者實際需求不符。此外,共享單車運營商掌握著總額較高的用戶押金,一旦平臺將該筆資金挪作他用,將面臨大面積的押金退還兌現危機,極易造成群體性維權事件發生。目前只有摩拜單車稱與招商銀行簽訂了資金監管機制,設立專用賬戶用于存放押金,其他單車運營商并未明確說明。對此,11.43%的消費者希望加強資金監管。

  2、單車停放點設置及投放數量不合理,造成部分資源浪費或供不應求。

  19.63%的消費者認為高峰期單車數量短缺,19.31%的消費者認為應該根據各地區的使用情況,更有針對性的增加自行車投放數量。實地走訪也發現,部分停放點單車投放數量過多,造成資源浪費,但是有的停放點單車數量明顯無法滿足出行需求,對消費者出行的便捷造成影響。

  3、車輛亂停亂放和損壞情況比較嚴重,各類不文明行為頻發。

  調查發現,共享單車亂停放現象較為嚴重,扔倒在路邊、停放到樓道內、占用盲道、占用公共自行車車樁位置等現象突出。單車亂停放的原因,31.99%的消費者認為是不知道指定停放地點在哪兒。車輛損壞也很常見,18.34%的消費者遇到過車輛硬件損壞的問題,11.99%遇到過車輛被上私鎖,10.38%遇到過二維碼被涂鴉的問題。

  4、管理保障不完善,假冒二維碼侵害消費者權益。

  (1)部分單車運營商沒有為駕駛人購買保險。調查中,13.29%的消費者建議加強用戶安全保險服務,但是,共享單車保險機制尚不完善,目前只有ofo已實現為每一位駕駛人購買保險,摩拜已與眾安保險達成合作,但尚未落實到每一位駕駛人,其他品牌單車部分在推進中,部分表示沒有購買保險計劃。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方面有所欠缺,大多依賴客服連線,并沒有完善的應急處理機制。

  (2)共享單車存在加貼假冒二維碼現象,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18.48%的消費者在共享單車上看到過加貼的假冒二維碼,有0.89%的消費者因為掃描了假冒二維碼而造成財產損失,但被騙后,只有31.1%的消費者選擇報警或聯系單車品牌運營商,多數人因為被騙金額不大或不知道找誰處理而沒有采取維權措施。

  (3)共享單車無牌上路。目前,江蘇主要的品牌共享單車均沒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請。線下調研發現,不同的品牌單車在數量和質量上都存在一定差異,后期維護方面也缺乏監管,可能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

  三、有關建議

  一是建議政府部門規范共享單車的市場準入,加強對共享單車押金的金融監管,讓消費者能夠放心消費,真正做到消費無憂。

  二是希望各單車運營商根據已投放單車的使用情況進行大數據分析,優化投放點的設置和單車投放數量。

  三是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引導,使用共享單車后停放至指定區域,使用過程中注意愛護,對于違規行為及時舉報,以維護共享單車的誠信使用環境。

  四是盡快出臺公共自行車管理意見,加強對共享單車的規范和管控。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6

  2016年是資本市場低迷的一年,而共享單車領域卻一枝獨秀、屢獲融資。作為共享經濟的產物、主打最后一公里的單車租賃行業,在資本傾注下迅速在一二線城市蔓延,競爭激烈,一如當年網約車廝殺市場格局的重寫。12月27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公布了《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 首次對共享單車行業提出了鼓勵和規范要求。當前共享單車市場正處在初級階段,產品、用戶間問題頻發,行業內部正在不斷調整,同時更多創業者的入局也有利于行業發展。

  速途研究院分析師團隊根據市場公開的網絡數據和監測數據,結合相關用戶調查取樣,分析討論共享單車市場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快速萌芽的共享單車市場

  中國的共享單車市場尚處在初級階段。2015年共享單車概念開始興起,資本和巨頭開始了布局,2016年可定為共享單車發展的元年,除了原本定位在校園的共享單車開始在城市普及,越來越多的共享單車創業團隊斬獲融資,市場大戰一觸即發。從市場規模上看,預計2016年市場規模將達到0.49億,較2015年翻了一番,明年共享單車市場的增速將會繼續提升。

  共享單車用戶規模

  用戶規模上看,2016年共享單車用戶預計在455.2萬人,其中用戶主要以在校大學生、年輕的上班族為主,并且主要在一二線等人口密集城市集中。學校、公交站、地鐵站等附近的共享單車,給使用者提供了最快捷的“最后一公里”行程方案,不僅使用方便,而且對于城市來說,共享單車亦有著綠色出行的好處,在城市內快速普及。

  摩拜、ofo領銜共享單車市場

  盡管共享單車市場處在起步階段,但當下市場上已經有十幾家企業入局。從現階段的共享單車APP下載量來看,摩拜、ofo小黃車在市場上遙遙領先,就像網約車市場最初的滴滴與快滴。摩拜、ofo分別斬獲了366.49、347.1的下載量,處在伯仲之間。而下載量排在第三位的永安行,下載量則只有不到39萬。但未來的市場格局仍有較大變數,其他共享單車品牌融資后,將會有新一輪的市場動作。

  共享單車整體評分不高

  從當前主流的十家共享單車APP用戶評分上看出,共享單車行業整體的用戶評價并不是很高,一步單車超過9分,小藍單車超過8分,更多的共享單車APP評分慘不忍睹。作為使用頻率很高的自行車,本身就容易出現損害問題,并且和汽車不同,共享的單車長期處于無人看管的狀態,很多時候需要靠用戶發現問題并反饋。盡管平臺一直在加大力度促進規范化,但短期來看,用戶反饋的問題很難一一解決。

  共享單車用戶使用頻率不高

  在用戶的使用頻率方面,大部分用戶還沒有對共享單車形成固定的使用習慣。可以看出,29.7%的用戶表示使用共享單車的品牌在5-7天每次,3-5天使用一次的用戶占比22.7%,而1-3天和每天都使用的高頻用戶分別僅占18.2%和10.7%,大部分用戶只是在平臺注冊,并根據需求擇期選擇單車出行,而每天都使用的用戶,則是在上學、工作中形成了使用習慣,成為共享單車的`粘性用戶。當前共享單車企業也在靠著補貼的形式獲取用戶、培養用戶。

  年輕化人群成為單車用戶主力

  年齡分布上,20-39歲的年輕化群體成為單車用戶的主力軍,而單車騎行運動本身也是年輕化群體更容易接受的出行方式和鍛煉方式。19歲以下的用戶更多集中于大學、高中,而20歲以上的用戶則遍布大學、上班族、以及城市務工人員,對這部分用戶來說,只需支付低廉的押金和低廉的使用費,就可以進行單車出行,一是方便,二是節約了自己購買單車的使用成本。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7

  一、研究原因:

  共享單車雖然現在在全國廣泛使用,給人們帶來了出行上的便捷,但同時也存在著大量的單車被損壞的現象。

  二、觀察:

  經過我觀察的一條街上的情況來看,我發現在43輛單車中有21輛車被損壞,而且都是ofo的單車,嚴重影響使用。

  三、調查分析:

  一條街上的.單車將近有一半的單車被損壞,具體損壞原因:

  (1)單車的二維碼和號碼被劃掉

  (2)車座被拔掉

  (3)車輪被扎破

  (4)車帶被抽了出來

  (5)沒有車把

  (6)單車被人反鎖

  四、調查結果:

  經過我的調查,單車被損壞的現象仍在繼續增加。

  五、建議:

  單車是我們生活出行的一部分,我們要好好愛護它們,制止惡勢力對單車的損壞。

  六、體會:

  為了我們出行的便捷,我們應該做好保護措施,不再讓單車被悄無聲息的損壞。如果發現損壞,請立即向單車系統報修。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8

  摘要:共享單車概念的出現是近幾年備受熱議的新趨勢。而隨著共享單車的面世,也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人們的出行方式。在校園中的成功推廣也使得共享單車全面的出現在大學生的生活中,但在市場出現飽和狀態后,共享單車潛在的問題也逐漸顯露出來。

  調查時間:20xx年11月26日-11月28日

  調查目的:此次調查是為了了解大學生對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以此做出總結。

  調查對象:在校的大學生

  一.問卷題目設計思路

  共享單車逐漸出現在大學生的視野和生活當中,為了更好地了解大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需求以及使用率,為此做出此次調查。

  二.問卷發放及回收情況

  此次調查共發放了42份問卷,其中有效問卷共有40份,為了結果的有效性更加準確,本次調查采取的'是隨機問卷模式,以保證樣本的客觀性和真實性。

  三.調查數據結果分析

  調查結果有以下幾點:

  (一)多數大學生使用共享單車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73.8%的大學生表示使用過共享單車,26.2%的人則沒有使用過。從這兩個數據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大學生對共享單車的需求是比較大的。

  (二)便捷性成為首要因素

  40.6%的人選擇使用共享單車的理由是其比較方便,21.9%的大學生則認為環保是選擇要素,此外覺得共享單車性價比高以及新奇想要嘗試的大學生分別為18.8%和15.6%,由此可以看出,方便性于大學生使用共享單車的重要程度相對其它因素是較高的。

  (三)摩拜、ofo單車更受青睞

  在按喜好程度對共享單車進行排序時,大部分的大學生都比較偏向摩拜單車和ofo小黃車,其次則是小鳴單車,而小藍單車以及優拜單車卻稍遜色幾分。從以上這些排序可以看出,摩拜單車和ofo小黃車在大學生心目中占有較大比重。

  (四)外出游玩和運動鍛煉更受歡迎

  根據數據結果顯示,大多數學生傾向在出去游玩和運動鍛煉時使用共享單車,緊追其后的則是在離目的地較近以及上下學的情況下使用,只有少部分人偏向于其他情況使用。從以上結果可以得知,大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使用主要是在閑暇時間。

  (五)部分人表示不使用

  據數據顯示,在不使用理由中,28%的大學生表示不使用的理由是要交押金,24%的人則是網絡狀態差以及其它的一些原因,還有12%的學生則認為開鎖流程太過繁瑣以及不會騎車。

  (六)廣告宣傳是第一途徑

  在了解途徑這一方面,廣告宣傳是大多數學生認識共享單車的首要途徑,其次才是經過朋友介紹、路上看到和新聞媒體的報道。由此可以看出,廣告宣傳是當下最受大學生歡迎的一種方式。

  (七)低碳環保是最大優勢

  根據調查,對于共享單車的優勢大學生認為低碳環保是最大的,而緩解交通壓力和便捷性則排在第二位,但安全性能方面卻只得到少部分人的認可。從這可以看出,大學生對于共享單車優勢的認知是比較清晰的。

  (八)共享單車存在問題顯著

  在共享單車目前存在的問題中,大學生反映的最大問題是共享單車亂停亂放,而其次則是車輛閑置和單車損壞無人修理,騎車違反交通規則以及押金退還拖延也在其中占了很大比重,甚至還存在其他的一些問題。而從上面這些問題可以反映出共享單車在經歷熱潮后漸漸顯現出的一些缺陷,并且亟待解決。

  四.結論及建議

  通過這次對大學生共享單車使用情況的調查,我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1.共享單車的出現適應大學生的生活方式。從此次調查可以得知,極大部分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使用存在一定的需求,尤其在外出游玩和鍛煉方面;

  2.品牌效應對大學生選擇共享單車有一定的影響。摩拜和ofo單車是眾多品牌中最受大學生歡迎的,其中廣告宣傳的影響因素占較大比重;

  3.共享單車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

  雖然共享單車是出行便捷的交通工具,但隨著單車市場的趨向飽和狀態,其潛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為此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1.出臺管理共享單車的細則;

  2.在大學校園中進行宣傳,給大學生普及文明使用單車的知識;

  3.供應商要根據大學生的實際需求來投放單車數量,減少過多或過少的問題。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9

  摘 要:

  近年來,在建立創新型國家的時代號召之下,作為我國人民的智力創新成果的共享單車正漸漸地進入廣大公眾的日常生活中。作為一種新型的出行提供方式,共享單車不僅節約和充分地利用了資源、優化了資源配置、減少了對環境的污染破壞,而且節約了工作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創造了更多的社會價值。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一樣,有利就有弊。共享單車在給我們人類帶來好處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的問題。為此,從法律價值的角度進行分析,為不同價值之間的沖突需求解決的途徑。

  關鍵詞:秩序;效率;價值;沖突

  1、提出問題

  1月12日長沙晚報刊登了一篇題為“長沙共享單車數量增長迅猛超48萬輛共享單車如何疏堵不添堵?”的報導,該文稱:走在長沙的街頭,共享單車隨處可見。在公交站、地鐵站、繁華路段、公園景區周邊,五顏六色的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給不少市民的正常通行和正常的交通秩序帶來了影響。有的市民告訴記者說:“共享單車的普及本是一件便民之事,但投放量過多,物極必反,連正常的步行都受到了影響,嚴重影響了交通秩序,大家感到的不是方便而是麻煩”。

  對以上問題,筆者從法律價值的角度進行分析認為:共享單車是企業提供的一種自行車單車共享服務,主要分布在校園、地鐵站點、公交站點、居民區、商業區、公共服務區等區域,是一種服務租賃的新模式。作為一項科技創新,它給人們帶來了便利,體現了其存在所具有的效率價值;但是,它在給人帶來便利之時,妨礙了交通秩序,又體現了其對法律所維護的秩序價值的破壞。因此,當法律的秩序價值和效率價值發生沖突的時候,我們應該怎么取舍才能讓二者有機的協調起來,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問題。所以,面對不同的價值發生沖突的時候,法律應該如何取舍?就共享單車這一具體的社會現實,結合法律價值的位階沖突的解決辦法是本文所要論述的主要內容。

  2、分析問題

  法律價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指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范適用于人類社會從而產生的作用,是社會主體需要與法律現象之間的關系的反映,體現了人與法的關系,反映了法對于人的意義。正如《法理學》書上所言,法律價值是作為法律價值主體的人所希求,并借助于作為法律價值客體的法律的價值屬性而得以滿足的各種價值目標的集合。在分類上,法律價值有狹義的法律價值和廣義的法律價值。狹義上的法律價值主要包括秩序、自由、公平、正義;廣義上的法律價值除了秩序、自由、公平、正義之外,還包括效率、效益、人權等。本文法律價值的含義是指廣義的法律價值。

  秩序,是指人類社會所呈現的一種狀態,是具有穩定性、連續性、統一性的反應現象。盧梭在其著作《社會契約論》中說過,人類社會有兩種狀態:自然狀態和社會狀態。這兩種狀態最明顯的區別是社會狀態是一種穩定的、有序的狀態,人與人之間是一種契約關系;而在自然狀態之中,人與人之間是一種無序紛爭的狀態,人與人之間是互相戰爭的關系。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沒有秩序,就沒有當今的人類生活。從人類社會的發展狀態來看,有秩序是一種常態,是一種普遍、正常的狀態。不管是一個社會之中的不同階層,還是說一個社會中的各個成員之間,以及不同社會組織之間,都有其固定、連續的秩序。對人而言,不管是以自然人的角色謀求生存,亦或是以社會人的角色進行活動,一個人與他人之間和與社會之間必然需要秩序來維持。正是因為人類意識到秩序的重要性,才通過具體的法律規范的形式對秩序價值進行維護。法律的秩序價值,是指法律規范所變現出來的為了維護人類社會的基本穩定和有序發展而對人的行為進行限制的一種價值取向和法律追求。在整個法律價值的體系框架內,秩序價值作為一種最基礎的法律價值,是其他法律價值的前提,自由、平等、效率價值的實現需要以一定的社會秩序為基石。可以說,秩序是其他法律價值的基礎。

  效率價值是指投入與產出或成本與收益之間的關系,而法的效率價值是指法能夠使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從而滿足人們效率的要求。“效率”一詞最初應用于經濟學領域,后來逐漸引入到法律之中作為一個富有法律意義的詞來使用。法律作為一種承載著價值取向的規范,在應用于現實社會生活的時候無不彰顯著其對一定社會價值的追求。隨著我國進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社會效率尤其顯得重要。根據一定的標準,我們可以把法的效率價值分為兩類:資源利用上的效率價值與資源分配上的效率價值。眾所周知,人的生存離不開一定的資源,但是資源總是有限的。所以我們在使用資源的.時候,要注重資源適用的效率,盡量以最少的資源投入最大地換取我們人類生活所需的產出。法律作為一種調控資源有力的方式,在對社會資源進行保護的同時,也要注重通過法律來最大地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實現法律的效率價值,為人類的可持續發展發揮應有的法律調節作用。

  法律價值的沖突是指不同法律價值間存在的一種相互矛盾或相互排斥的狀態。

  價值沖突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人類社會利益主體的多元化,是導致法律價值沖突的主體原因;

  二是社會生活的紛繁復雜,社會發展也呈現的多變性、多元化,是不同法律之間產生沖突的社會原因。

  三是法律對于滿足人們需求的有限性。

  為了避免和緩解不同的法律價值間的沖突,有基本的原則應該值得我們重視:

  一是價值位階原則。所謂價值位階原則,是指當不同的法律價值產生沖突時,位階在前的法律價值優于位階在后的法律價值比如說,上位法優于下位法,新法優于舊法。

  二是個案平衡原則。個案平衡是指當處于同一位階上的法律價值發生沖突時,應當全面考察不同主體之間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從而使得個案的解決能夠不同程度地兼顧不同主體的利益。在現實中,法律價值之間最具體的、最激烈的沖突常見于執法和司法人員的執法、司法實踐過程中。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面對紛繁復雜的案情,離不開執法人員與司法人員的執法與司法裁量權,他們必須綜合考慮主體之間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個案的解決能夠適當兼顧雙方利益,從而實現個案平衡。在司法實踐中適用個案平衡原則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子原則。

  其中包括:

  一是利益兼顧原則。所謂利益兼顧原則,是指在處理具體的案件當中,應該對各種法律價值都給予充分的考慮,協調兼顧各方價值的利益;

  二是風險比例原則。所謂風險比例原則,是指在具體的案件當中,在不得已要對不同的法律價值做出取舍之前,應當確認其風險大到非得如此取舍不可,并且由此采取的手段是必要的與影響最小的。

  三是利害原則。在社會生活中,每一個個人的利益不可能全部都得到實現,往往會與他人的利益發生沖突,此時就需要人們做出不同的價值選擇。在司法實踐中,司法工作人員也需要經常面對不同價值之間的沖突,此時,依據“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原則,可以做出最優選擇。

  該原則主要有三層含義:

  一是利與利相比較時取其大;

  二是害與害相比較時取較小之害;

  三是利與害相較時,取利而棄害。

  在現實的生活中,法律的秩序價值和效率價值經常會發生沖突,二者經常發生顧此失彼、互相對立的現象。共享單車作為一種新的提供出行服務的方式,不僅有利于資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節約了人們生活和生產成本,滿足了人們對效率的價值需求;另一方面,共享單車的出現,造成交通秩序的混亂,嚴重影響了人們的通行秩序,也造成的資源的浪費和市容的破壞。因此,筆者認為,共享單車所帶來的問題用法律的角度來看的話,就是作為兩種法律價值的秩序和效率產生矛盾的時候該如何解決平衡的問題。

  共享單車所導致的不同價之間的沖突,我們需要遵循上述基本原則進行協調解決。首先,從不同價值的位階來看,秩序是法律的基礎價值,是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等價值實現的前提和保障。當法律的秩序價值和效率價值發生沖突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維護法律的秩序價值,然后在考慮效率價值。因為,如果沒有秩序作為保障,效率價值也難以得到保證和實現。只有先維護法律的秩序價值,才有條件和基礎來討論效率價值的實現問題。共享單車,在實現其效率價值、提高生產生活效率的時候,必須先有秩序的存在。企業在為社會提供共享單車服務之前,必須確保共享單車投入市場以后不至于造成交通秩序的破壞甚至混亂。我們不能盲目地追求效率,而忽視對社會秩序的損害。如果秩序得不到保障,效率也就不可能實現。其次,從利益兼顧的視角來考慮,法律的不同價值形式都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都是法律在整體上所希望實現的公平正義的有機組成部分,因此,從法律價值所遵循的原理來看,我們在肯定了一種法律價值的存在形態時,不能沒有理由絕對地否定另一種價值形態的存在狀態,當不同的法律價值發生沖突的時候,或者當同一法律價值所包含的不同內容之間發生矛盾時,結合個案的特殊情況作出適當的平衡協調,從而利益兼顧是十分必要的。共享單車所引起的價值沖突,我們不能絕對的選擇秩序價值而放棄效率價值,更不能絕對的選擇效率價值而放棄秩序價值,必須把秩序價值和效率價值結合起來,協調兼顧,不可偏廢。最后,從利害原則的角度來看,對人類而言,秩序價值和效率價值都是人們所追求的,都是于人有利的。根據“兩利相權取其重”的判斷標準,筆者認為秩序價值相對于效率價值而言更大,我們在二者之間應該首先選擇秩序。當共享單車所帶來的秩序維持成本超過了其所帶來的效益時,我們應該果斷的放棄效率選擇維護秩序。

  綜合以上,筆者認為,共享單車所創造的效益和社會秩序的價值對人類而言同樣的重要,我們應該協調兼顧,不可偏廢。具體而言,我們應該承認共享單車給我們的生活所帶來的巨大效益。但是,我們有一個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必須以秩序的保障為前提。無論共享單車給我們創造多大的價值,我們都必須遵守社會的基本秩序,秩序是共享單車進入日常生活的一條底線和“緊箍咒”。

  3、解決問題

  在共享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出現了許多法律不能填補的空白,作為法律人我們應該予以重視。共享單車,在悄然之間已經進入了公眾的視野,幾乎成為日常生活之中司空見慣的一種存在。它的到來,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也產生了一些現實的問題,我們需要對它劃一條基本的“紅線”。共享單車我們是需要的,但不能以破壞社會的基本秩序為代價。只有在遵守和維護基本的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我們才應該對共享單車的到來敞開懷抱,大開方便之門。所以,希望政府的有關主管部門積極履行職責,對共享單車的市場準入設置相應的限制,維護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10

  一、引言

  近年來,共享單車作為一種新型的綠色出行方式,在城市中迅速普及,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的出行模式和城市交通格局。為深入了解共享單車在本地的使用情況、存在問題及發展趨勢,特進行此次調查。

  二、調查目的

  本次調查旨在全面掌握共享單車在本地區的投放數量、使用人群特征、使用頻率、使用場景以及對城市交通和環境的影響等方面的信息,為相關部門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政策和共享單車企業優化運營策略提供依據。

  三、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采用了線上問卷與線下實地觀察相結合的方式。線上問卷通過社交平臺、共享單車官方 APP 等渠道發放,共回收有效問卷x 份;線下實地觀察選取了城市中心商業區、居民區、學校、地鐵站等多個典型區域,對共享單車的停放數量、停放秩序、車輛損壞情況等進行了詳細記錄和分析。

  四、調查結果

  (一)使用人群特征

  年齡分布:使用共享單車的人群涵蓋了各個年齡段,但以 18 - 45 歲的中青年群體為主,占比達到x%。這部分人群對新鮮事物接受度高,且出行需求較為多樣化。

  職業分布:學生、上班族是共享單車的主要使用群體,分別占比x% 和x%。此外,自由職業者和退休人員也占有一定比例。

  (二)使用頻率與場景

  使用頻率:大部分用戶每周使用共享單車 3 - 5 次,其中每天都使用的高頻用戶占比約為x%。

  使用場景:主要用于短距離出行,如上下班通勤、上下學、購物休閑等。在 “最后一公里” 出行場景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解決了人們從公交地鐵站點到家或工作地點的短途接駁問題。

  (三)投放數量與分布

  投放數量:據不完全統計,本地區目前共享單車投放總量約為x 萬輛,且仍有增長趨勢。

  分布情況:投放區域主要集中在城市繁華地段、交通樞紐、高校周邊等人口密集、出行需求大的區域。然而,部分區域存在投放不均衡的現象,如一些偏遠地區共享單車數量較少,而部分熱門區域車輛過度集中,導致停放混亂。

  (四)對城市交通和環境的影響

  積極影響:有效緩解了城市交通擁堵,減少了私人汽車的使用,降低了碳排放,對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和環境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提高了城市道路資源的`利用率,促進了綠色出行理念的傳播。

  消極影響:由于部分用戶隨意停放,導致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現象嚴重,占用了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間,影響了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此外,大量共享單車的廢棄和損壞也給城市環境帶來了一定壓力,廢舊車輛的回收處理問題亟待解決。

  五、存在問題

  (一)車輛管理問題

  亂停亂放:缺乏有效的停車引導和監管機制,用戶隨意停放車輛的現象普遍存在。

  車輛損壞:部分車輛因長期使用或遭受惡意破壞,出現零部件損壞、剎車失靈等安全隱患,但維修不及時,影響用戶使用體驗和騎行安全。

  (二)運營管理問題

  投放不均衡:企業在投放車輛時未充分考慮各區域的實際需求,導致資源浪費和使用不便。

  盈利模式單一:目前共享單車企業主要依靠用戶騎行收費和少量廣告收入,盈利困難,難以持續投入資金進行車輛更新和運營管理優化。

  (三)行業競爭問題

  共享單車市場競爭激烈,部分企業為爭奪市場份額,盲目投放車輛,忽視了運營管理和服務質量提升,導致行業秩序混亂,不利于行業健康發展。

  六、建議與對策

  (一)加強車輛管理

  政府部門應加大對共享單車停放秩序的監管力度,劃定專門的停車區域,并加強巡查執法,對違規停放行為進行處罰。

  共享單車企業應加強車輛維護和維修工作,建立完善的車輛巡檢制度,及時發現并處理損壞車輛,確保用戶騎行安全。

  (二)優化運營管理

  企業應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根據各區域的使用需求和車輛飽和度,合理規劃投放數量和投放地點,實現精準投放和動態調度。

  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如與商家合作開展聯合營銷活動、推出增值服務等,提高企業盈利能力,保障運營可持續性。

  (三)規范行業競爭

  政府應加強對共享單車行業的監管,制定相關行業規范和標準,引導企業有序競爭。鼓勵企業加強合作,通過資源整合、技術共享等方式,共同提升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和運營效率。

  七、結論

  共享單車作為一種創新的出行方式,在為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面臨著諸多問題和挑戰。通過本次調查,我們對共享單車在本地區的使用情況和存在問題有了較為全面的了解。為促進共享單車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需要政府、企業和用戶共同努力,加強管理、優化運營、規范競爭,使其更好地服務于城市交通和居民出行需求,為構建綠色、便捷、和諧的城市交通體系貢獻力量。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11

  一、引言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和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共享單車作為一種新型的綠色出行方式應運而生,并在短時間內風靡全國各大城市。它以便捷、環保、經濟等特點,迅速改變了人們的出行模式,對城市交通和環境產生了深遠影響。為深入了解共享單車的使用現狀、存在問題及發展趨勢,本調查組開展了此次調查研究。

  二、調查目的

  本次調查旨在全面掌握共享單車在本地區的運營情況、用戶使用體驗、對城市交通和環境的影響,以及存在的問題與挑戰,為政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共享單車企業優化運營策略提供參考依據,同時也為促進共享單車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有益建議。

  三、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綜合運用了多種方法,包括問卷調查、實地觀察和訪談。共發放問卷x 份,回收有效問卷x 份,問卷內容涵蓋用戶基本信息、使用頻率、使用場景、滿意度等方面。實地觀察選取了城市中心商業區、居民區、學校、公交地鐵站等多個典型區域,對共享單車的停放秩序、車輛狀況進行了詳細記錄。此外,還對部分共享單車用戶、運營企業工作人員以及城市管理部門相關人員進行了訪談,深入了解各方對共享單車的看法和建議。

  四、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用戶基本情況

  調查結果顯示,共享單車用戶年齡分布廣泛,但以 18 - 35 歲的年輕人為主,占比達到x%。這部分人群對新事物接受能力強,且出行需求較為靈活多樣。在職業方面,學生和上班族是主要用戶群體,分別占x% 和x%。

  (二)使用頻率與場景

  使用頻率:大部分用戶每周使用共享單車 2 - 4 次,其中每天都使用的高頻用戶占比約為x%。使用頻率與用戶的出行需求和出行距離密切相關。

  使用場景:“最后一公里” 出行是共享單車最主要的使用場景,如從家到公交地鐵站、從學校到附近商圈等短距離出行。此外,休閑騎行也是部分用戶選擇共享單車的原因之一,用于城市觀光、鍛煉身體等。

  (三)滿意度評價

  用戶對共享單車的總體滿意度為x%。其中,對使用便捷性的'滿意度較高,達到x%,認為共享單車能夠隨時隨地滿足出行需求;對車輛狀況的滿意度相對較低,僅為x%,主要問題包括車輛損壞、剎車不靈、座椅高度不合適等。

  (四)對城市交通和環境的影響

  積極影響:共享單車的出現有效緩解了城市交通擁堵狀況,減少了私人汽車的使用,降低了碳排放,對改善城市空氣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提高了城市道路資源的利用率,為市民提供了更多樣化的出行選擇。

  消極影響:然而,共享單車的無序停放也給城市交通和環境帶來了一定困擾。在一些熱門區域,如商場、地鐵站口等地,共享單車大量堆積,占用了人行道、盲道和機動車道,影響了行人和車輛的正常通行,破壞了城市的市容市貌。

  (五)運營企業與管理現狀

  目前,本地區有多家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市場競爭較為激烈。企業在車輛投放、運營維護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部分企業存在盲目投放車輛的現象,導致某些區域車輛過剩,而一些偏遠地區車輛不足。在運營維護方面,雖然企業都有相應的巡檢和維修機制,但實際執行效果參差不齊,車輛損壞后維修不及時的情況較為普遍。政府部門在共享單車管理方面也在不斷探索和完善,出臺了一些相關政策和規定,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仍面臨諸多挑戰,如監管力量不足、處罰力度不夠等。

  五、存在問題

  (一)車輛停放管理難題

  用戶隨意停放共享單車的現象難以有效遏制,缺乏明確的停放規范和有效的引導措施,導致城市公共空間被大量占用,影響城市形象和交通秩序。

  (二)車輛質量與維護問題

  部分共享單車由于使用頻率高、使用環境惡劣以及部分用戶的不當行為,車輛損壞率較高。而企業的維修和保養工作未能及時跟進,影響了用戶的使用體驗和騎行安全。

  (三)企業運營與盈利困境

  共享單車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面臨著巨大的成本壓力,包括車輛購置、投放、維護、運營管理等方面的費用。而目前其盈利模式相對單一,主要依靠用戶騎行收費,難以實現收支平衡,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對車輛更新和服務質量提升的投入。

  (四)行業競爭與規范缺失

  共享單車行業競爭激烈,部分企業為了爭奪市場份額,采取低價競爭、過度投放等不正當手段,擾亂了市場秩序。同時,行業缺乏統一的規范和標準,對企業的運營行為、車輛質量、數據安全等方面難以進行有效的約束和監管。

  六、建議與對策

  (一)加強車輛停放管理

  政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共享單車的停放標準和要求,加大對違規停放行為的處罰力度。

  運營企業應利用技術手段,如電子圍欄、智能停車提示等,引導用戶規范停放車輛。同時,增加運維人員數量,加強對重點區域的車輛停放管理。

  (二)強化車輛質量與維護

  企業應建立嚴格的車輛質量檢測制度,在車輛投放前和使用過程中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車輛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鼓勵企業研發和應用更耐用、環保的車輛材料和技術,提高車輛的使用壽命和質量穩定性。

  (三)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

  共享單車企業應積極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如與商家合作開展廣告投放、聯合營銷活動,推出增值服務,如會員專屬權益、個性化定制服務等,提高盈利能力。

  政府可以考慮給予企業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補貼,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促進其健康發展。

  (四)規范行業競爭與監管

  政府應盡快制定統一的共享單車行業規范和標準,加強對企業的準入審核和運營監管,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對違規企業進行公示和處罰。

  推動企業之間的合作與交流,建立行業自律組織,通過行業內部的自我管理和約束,促進共享單車行業的有序競爭和健康發展。

  七、結論

  共享單車作為共享經濟的典型代表,在方便人們出行、推動綠色交通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其快速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諸多問題,需要政府、企業和用戶共同努力加以解決。通過本次調查,我們對共享單車的現狀有了較為全面的認識,希望相關建議和對策能夠為共享單車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益參考,使其更好地服務于城市建設和居民生活。

  共享單車調查報告 12

  一、引言

  共享單車在城市中的廣泛普及,為人們的出行帶來了極大便利,也成為中學生短距離出行的新選擇。了解中學生對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認知態度以及存在的問題,對于引導中學生合理使用共享單車、促進共享單車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本調查旨在深入探究中學生與共享單車之間的關系。

  二、調查目的

  本次調查主要目的是掌握中學生使用共享單車的頻率、用途、使用習慣,了解他們對共享單車的認知程度、滿意度以及對共享單車管理的看法,分析共享單車在中學生群體中使用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建議與對策。

  三、調查對象與方法

  調查對象為 [具體地區] 的多所中學的學生,涵蓋初中和高中不同年級。采用了問卷調查、實地觀察和訪談相結合的方法。共發放問卷xx份,回收有效問卷xx份。實地觀察主要在學校周邊及學生經常出沒的區域,觀察共享單車的停放和使用狀況。訪談則選取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學生、學校教師以及家長進行深入交流。

  四、調查結果

  (一)使用基本情況

  使用頻率:約 xx% 的中學生每周至少使用一次共享單車,其中 xx% 的學生每天都會使用。使用頻率較高的時間段主要集中在上學、放學以及課余外出活動時。

  使用用途:“方便快捷地解決上下學最后一公里問題” 是中學生使用共享單車最主要的用途,占比達 xx%。其次是用于和同學外出游玩、購物等休閑活動,占 xx%。

  (二)使用習慣

  開鎖方式:超過 xx% 的學生使用手機 APP 掃碼開鎖,僅有少數學生使用藍牙或手動輸入密碼開鎖。這表明中學生對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較為熟練。

  停放習慣:大部分學生(xx%)表示會將共享單車停放在指定區域,但仍有 xx% 的學生承認存在隨意停放的情況,主要原因是趕時間或者附近沒有合適的停放點。

  (三)認知程度

  對共享單車品牌的認知:在眾多共享單車品牌中,學生認知度較高的品牌主要有 [知名品牌 1]、[知名品牌 2] 等,認知途徑主要是通過廣告宣傳(xx%)、街頭看到的車輛(xx%)以及同學朋友介紹(xx%)。

  對共享單車優勢的了解:中學生普遍認識到共享單車的優勢在于方便出行(xx%)、環保(xx%)、費用低廉(xx%)。

  (四)滿意度

  總體滿意度:約 xx% 的中學生對共享單車表示滿意或比較滿意。其中,對車輛便捷性的滿意度最高,達到 xx%;對車輛舒適度的滿意度相對較低,僅為 xx%,主要抱怨點在于座椅不舒服、車輛有損壞等。

  對價格的滿意度:大部分學生(xx%)認為共享單車的收費標準合理,但也有部分學生(xx%)希望能夠推出更多的優惠活動或套餐。

  (五)對管理的看法

  車輛停放管理:超過 xx% 的學生認為學校周邊和公共場所的共享單車停放秩序需要加強管理,建議設置更多明顯的停放標識和引導人員。

  車輛維護管理:學生們普遍反映共享單車存在一定程度的損壞情況,如剎車失靈、鏈條掉落等,他們希望企業能夠加強車輛巡檢和維護力度,及時維修損壞車輛。

  五、存在問題

  (一)安全問題

  騎行安全:部分中學生在騎行共享單車時存在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現象,如闖紅燈、逆行、在機動車道騎行等,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車輛安全:一些共享單車由于長期使用或遭受惡意破壞,存在部件損壞、剎車不靈等安全隱患,而中學生在使用前可能缺乏對車輛安全狀況的檢查意識。

  (二)停放問題

  雖然大部分學生有將車停放在指定區域的`意識,但仍有不少學生隨意停放,導致學校周邊、商業街等人流量較大的區域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現象嚴重,影響了城市形象和行人通行。

  (三)使用規范問題

  存在少數中學生私自占用共享單車(如加私鎖、藏匿車輛等)、破壞車輛二維碼或編號等不文明行為,影響了共享單車的正常使用和共享性。

  (四)監管問題

  目前對于中學生使用共享單車的監管存在一定空白。學校難以全面監管學生在校外的使用行為,家長可能因工作繁忙等原因無法及時監督,而相關部門對中學生騎行共享單車的年齡限制、行為規范等方面的監管也有待加強。

  六、建議與對策

  (一)加強安全教育

  學校應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日常教學內容,通過主題班會、講座、視頻等形式,向學生普及共享單車騎行安全知識,強調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企業可以在 APP 中設置安全提示頁面,在用戶開鎖前彈出安全提醒,如佩戴頭盔、遵守交通規則等,并可以設置一些獎勵機制,鼓勵學生安全騎行。

  (二)規范停放管理

  政府部門應在學校周邊、商業中心等共享單車使用密集區域合理規劃停放區域,設置明顯的標識和引導牌,并加強巡查執法力度,對違規停放行為進行處罰。

  企業可以與學校合作,在校園內設置專門的共享單車停放點,并安排志愿者或運維人員在上下學高峰期進行引導和管理。

  (三)倡導文明使用

  學校和家庭應加強對中學生的品德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自覺遵守共享單車使用規范,愛護公共財物,抵制不文明行為。

  企業可以建立用戶信用評價體系,對違規使用共享單車的用戶進行扣分或限制使用等處罰,同時對文明使用的用戶給予一定的獎勵,如信用加分、騎行優惠券等。

  (四)完善監管機制

  教育部門、交通部門和公安部門應加強協作,建立健全針對中學生使用共享單車的監管機制,明確各部門的監管職責,加強對學生騎行行為的規范和管理。

  可以探索建立家校聯動監管模式,學校及時將學生在校外的共享單車使用情況反饋給家長,家長加強對孩子的日常監督和教育,共同促進中學生文明、安全地使用共享單車。

  七、結論

  共享單車在中學生群體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其便捷性和經濟性得到了學生們的認可,但在使用過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問題。通過加強安全教育、規范停放管理、倡導文明使用和完善監管機制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以引導中學生更好地使用共享單車,使其成為中學生綠色出行的有益助力,同時也有助于營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環境和社會文明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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