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優秀【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
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
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
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
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
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
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
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第一條包廂防火制度:
外場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和包廂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
(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二條KTV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三條KTV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
消防安全負責人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四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五條各區域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六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安全負責人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七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負責。
第八條消防宣傳與培訓
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第九條消防領導小組是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十一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十二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包廂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在包廂內等人員較多區域,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客人疏散到安全區域。
疏散中,前臺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每間包廂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看護安慰好客人。
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KTV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十三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及時匯報火情。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計劃,報KTV消防
安全責任人批準后組織實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第一條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和轄市、區人民政府全面領導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宣傳和實施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所轄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制定所轄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體系,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指標控制體系、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責任考核制和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組織對所屬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制定所轄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單位自救、區域互救、政府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
(五)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制定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計劃并組織實施;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六)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增加安全生產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用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以及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裝備設施等。
第三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和責任制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規定負責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三)負責組織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按照規定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服務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接受委托,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和認定;
(五)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定期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第四條 公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等實施管監督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二)依法對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場、集貿市場、賓館、學校、醫院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三)負責劇毒化學品購買、運輸許可證件及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可證件和爆破作業許可證件的核發;
(四)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搶險救援,按照規定負責事故處理、直接責任認定、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
第五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政建設、公用事業、建筑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組織實施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企業的安全資格審查,按照規定參加建設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負責城市供水、排水、公共交通、燃氣、路燈等公用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 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內河水上交通安全和職責范圍內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公路(包括橋涵)、航道交通安全設施(包括路標、航標、交通安全標志、標線、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與管理,以及公路、航道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按照規定參加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七條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城市規劃管理,確保建設工程的選址及其周圍環境的安全。
第八條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第九條 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公園景區場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園林綠化施工單位和相關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條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環衛作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城市戶外廣告和燈光亮化設施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加強對建(構)筑物外立面清洗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民防空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做好有關農業機械的檢審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農業機械在鄉以下道路、田間和場院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 氣象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防雷和施放氣球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防雷裝置進行監督檢查,對施放氣球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和水利設施(包括水庫、泵站、堤壩、涵閘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學校加強對校舍、教學設施、設備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確保教學環境安全;督促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教育,監督學校落實學生勞動技能培訓和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的安全防范措施;指導協調在常高校和中專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旅游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旅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旅游行業有關飯店、旅行社和旅游定點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制定并落實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第十七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職業衛生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援工作。
第十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做好職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等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 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安全生產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并在項目審批、稽察和竣工驗收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第二十條 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電力等能源生產、軍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在組織實施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第二十一條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維修、改造)、使用、檢驗檢測工作實施安全監察,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按照規定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故事的調查。
第二十二條 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和各類市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并在核發證照和年檢時將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國有或國有控股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確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十四條 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加強對公共娛
樂場所安全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加強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輿論監督。 第二十五條 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并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監督檢查的經費。
第二十六條 行政監察主管部門依法對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按照規定參加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依法對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發生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第二十七條 工會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監督檢查作用。
第二十八條 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除依法實施專項監督管理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規定組織做好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制定本行業(領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履行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職責;
(三)依法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并監督整改,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四)接到職責范圍內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安委會報告,并派員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救援;
(五)定期向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報告安委會;
(六)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向安委會報送安全事故統計報表。
第二十九條 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條 依法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包括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竣工驗收等,下同)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并對取得批準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格監督檢查;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后,應當立即予以查處;屬于經營單位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一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其他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0日市政府頒發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暫行規定》(常政發〔20xx〕233號)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管理。
3 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 職責
(1)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2)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3)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工作。
(4)各部門、班組負責制定本部門、班組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適時修訂。
(5)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 內容與要求
5.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1)安保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2)安保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審批稿經分管安全的領導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5.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與修訂
5.2.1 評審
(1)評審的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①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②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③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④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⑤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⑥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⑦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⑧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⑨其他相關事項。
(2)評審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3) 評審內容:
①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②與公司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③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①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②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5.2 修訂
5.2.1 修訂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 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8) 其它相關事項;
5.2.2 修訂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5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任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5.2.6 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一、目的
為保障工廠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減少安全事故發生,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所有工廠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和試用期員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制度前,需召開安全生產信息發布會議,向員工介紹本規章制度的目的和內容,并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2.規章制度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起草,經公司領導審批后正式發布。
3.如果需要對規章制度進行修改,需進行信息發布會議,聽取員工意見和建議,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起草修改版本,經公司領導審批后正式發布。
四、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 《勞動合同法》
2. 《勞動法》
3.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 《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安全生產規定
6.公司內部職業健康規定
五、具體制度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目的: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內容:規定員工操作和工作時的安全要求,包括禁止操作高危機器和設備、不得擅自離崗等。
責任主體: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員工
執行程序: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設立安全巡查員,對員工的操作和工作進行監管。
責任追究:員工違反操作和工作安全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將進行批評教育或者給予相應的處罰。
2.用電安全制度
目的:規范員工使用電器時的安全操作。
內容:規定電器使用規定、禁止拼接線路、不得私拉亂接電線等。
責任主體: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員工
執行程序: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設立用電安全負責人,對員工的用電行為進行監管。
責任追究:員工違反用電安全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將進行批評教育或者給予相應的處罰。
3.火災及緊急疏散制度
目的:在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確保員工快速、有序地疏散。
內容:規定員工發現火災應立即通報領導,緊急疏散要求等。
責任主體: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員工
執行程序:公司設立安全疏散指揮中心,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設立緊急疏散負責人,對員工的疏散行為進行監管。
責任追究:員工不進行緊急疏散的,將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4.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目的:建立安全生產的責任體系,明確各級主要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
內容:規定各級主要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和義務,包括對安全生產的'重視、對安全生產的指導、車間安全檢查、安全教育、事故報告和統計工作等。
責任主體:董事長、總經理、各部門主管
執行程序: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各部門主管的安全生產職責履行進行監管。
責任追究:各級主要領導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將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六、總結
企業管理人員要編寫的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需要考慮到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對各項制度進行細致而全面的規定,明確責任主體和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目的:
為確保工廠生產安全,保護員工和公眾的健康和財產安全,制定此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公司內部安全管理,確保生產領域的安全行為。
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工廠內所有生產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生產、倉儲、運輸、銷售等全過程,工廠內部所有員工和外部條件,以及所有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
制度制定程序:
一、確定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必要性。
二、召開會議,明確制度編寫的內容、目的、范圍及相關部門或個人的職責。
三、建立專門編寫小組,明確小組組成及領導人員。
四、明確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五、收集、整理相關資料,制定規章制度草案及修訂版本。
六、經過內部審核和意見征詢,最后制定定稿稿。
七、會簽和正式發布,同時保持定期修訂。
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的方面內容:
1.生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范圍:適用于工廠全體生產作業人員和第三方單位人員。目的:規范工廠生產作業,確保員工安全。
內容:制定安全作業指引、設立作業警示標識、制定作業流程固定化、建立作業培訓制度等。
責任主體:生產部門負責人及具體作業人員。
執行程序:生產部門審核通過后,頒發安全作業指引冊,及時修訂更新。
責任追究:對于有違規行為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將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并追究責任。
2.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范圍:適用于工廠全體員工及進出工廠的第三方人員。目的: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及加強安全知識培訓。內容:制定定制化培訓方案,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責任主體:人事部門負責人及安全教育培訓部門負責人。執行程序:每季度安排培訓課程。
責任追究:對拒絕參加培訓或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員工,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懲戒處理。
3.事故處理與應急救援制度
范圍:適用于工廠內所有應急事件,包括火災、有毒氣體泄漏等。
目的:規范應對應急事件,最大幅度減少損失。內容:建立應急風險評估機制、設立應急指揮小組,制定應急預案及管理統計方案等。
責任主體:安全部門負責人及制定相應方案的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過去三個月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每年安排足夠的應急資金預算。
責任追究:對于無故違反應急規定或應急演習制度要求的員工,將追究部門或員工的責任。
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自20xx年8月1日起實施,并將定期修改和完善。本制度凡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為準。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第一條 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條 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是重點防火部位,必須做到嚴禁吸煙,嚴禁煙火。
第三條 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須設置專庫專帳,設專人管理,并嚴格出入庫檢查登記手續。
第四條 存放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五條 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可燃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六條 儲存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品的`庫房,不得動用明火,必要時須采取可靠的安
全措施,經有關領導同意開據動火證,并在專人監護下方能動火。
第七條 庫存照明燈泡不得大于60W,燈頭高出貨架50cm以上距離。
第八條 庫存內外設置防火標志,倉庫院內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寬的消防通道,并結合儲存物品性質,設置相應消防器材。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及集團有關要求,結合國內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適合本規定。
第二章安全組織機構
第三條、公司在安全生產上實行三級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其安全組織機構由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成。
(一)總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落實國家、行業和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與要求,指導、協調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總公司設專門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處),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并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二)分公司也設安全生產委員會,落實上級機關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協調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設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科),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
(三)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安全辦公室,負責本項目經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辦公室人員(安全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抓好項目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巡回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第四條、安全隊伍建設
每個工地最少必須設置1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應設置2~3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2014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機械、消防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安全工作。
第五條、現場安全員要選擇責任心強,并有相應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并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安全員要按規范要求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檢查記錄。
第六條、安全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構不得隨意撤并,基層安全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企業內部應實行安全管理人員委派制,基層安全員的調動要得到上一級安全管理機關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企業在安全生產上實行黨政工團齊抓共管體制。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要充分支持、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工作。各級工會組織應對本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條、公司經理、分公司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經常對各級領導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注重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本企業、部門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四)組織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落實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對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獎懲。
第九條、公司副經理、分公司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主管領導責任,協助經理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制度;
(二)領導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體施工方案、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三)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交流會、現場會;
(四)領導組織進行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五)負責并主持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特殊復雜工程的施工方案時,明確提出指導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嚴格審查施工中各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組織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等作業交底,指導主管職能或安全管理部門制訂相關操作方法或規程;
(五)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技術性調查,并要求有關部門制訂技術防范措施。
第十一條、安全科(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有關部門制訂、修改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制度、規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指導、督促基層企業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對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安全檢查,指導并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隱患進行整改。發現重大事故險情時有權停止作業,令職工撤離現場,并及時上報;
(五)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對基層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獎勵和處罰;
(六)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七)做好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公司辦公室、工程部、技術部、科教室、物資供銷部、設備動力部和財務部等職能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認真執行,對各自管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十三條、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一)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經營承包的重要指標;
(二)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項目、班組安全保證體系;
(三)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努力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并予以解決;
(五)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現場組織調查、并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六)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要按通知書有關要求對隱患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完成情況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
(七)支持安全員工作、積極發揮其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條、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要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資料,交工段長和安全員,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三)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從技術上提出解決方案。
第十六條、施工員和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對本工段、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負責組織本工段、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三)堅持開展班組安全活動,認真進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干;
(四)經常進行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第十七條、職工安全生產守則
(一)認真執行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自覺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
(三)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四)工作前對所用的設備和機具要進行認真檢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和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水上作業必須穿救生衣;
(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設施、安全標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動。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
第十八條、總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條、總公司根據工程需要不定期組織分公司主管生產領導、有關技
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或培訓;每年組織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訓。
第二十條、總公司要監督檢查各分公司對新參加工作職工及轉崗、復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其培訓資料要齊全、完整,簽認記錄要由有關部門歸檔。
第二十一條、總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應利用各種形式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記錄備查。
第五章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第二十二條、現場綜合安全管理
(一)確定工程后,項目經理部要根據工程現場環境,首先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現場要根據所承擔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設置“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體平面圖;
(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消防、交通、環境保護等法規和相應技術規范,制定項目的有關規定并采取具體措施予以落實;
(四)在市區主要路段、人車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莊施工時,現場應設圍擋,并對施工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
(五)現場物料要按規定碼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嚴禁靠近圍護墻及建筑墻壁堆放。大型模板應按施工平面圖指定位置分類存放;
(六)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卸料平臺架等設施搭設完成后,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進行經常檢查維修,保證安全。并必須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并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搭設;
(七)高處作業的施工設備和防護設施要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作業人員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和防滑鞋等防護用品;
(八)做好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上崗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第二十三條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一)開挖土方前,必須掌握地質和地下設施等情況,并由技術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員監督下方可開挖施工,地下各種管線應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挖壞;
(二)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
(三)在進行拆除工程時,必須要制定操作規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圍大、危險程度高的要指派專人指揮和安全監護,并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告標志;
(四)深槽和較深溝坑施工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如施工機械確須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條、現場運輸道路管理
(一)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二)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自卸車斗內不準載人;
(三)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信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行車時嚴禁載人。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四)使用手推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裝物要牢靠、適度。
二十五條、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設備,如卷揚機、塔吊、外用電梯等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其安全裝置要齊全有效;
(二)清洗、維修機具和設備時,要停車打掩,切斷電源,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并要設專人看管電閘;
(三)使用蛤蟆夯、震搗器及其它電動工具設備,必須有防觸電措施或裝置。操作人員配戴防護用品;
(四)使用卷場機、提升機操作前要檢查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錨是否牢固;
(五)挖掘機、吊車等機械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臂桿回轉半徑內和吊鉤下嚴禁站人;
(六)圓盤鋸、木工平刨等設備必須設有安全防護裝置,否則一律不準使用;第二十六條、安全技術交底
(一)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按下列程序執行:由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門意見后,經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發后實施;
(二)安全交底具體步驟: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項目部和班組各執1份。班組長組織全體參與該項施工的職工接受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并履行交底的簽認手續。專職安全員應現(敬請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場監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做書面記錄備查。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一)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和電氣防火措施;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三)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三相五線)接零保護系統。臨時線路的架設要符合有關要求。配電箱要按集團規定要求設置,用電設備要采用一機一閘,電氣開關、插頭、插座應完好,加箱上鎖,且有防雨、防漏電裝置。熔斷器按額定負荷裝設;
(四)高壓輸電線與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規范要求。;
(五)施工現場動力、照明線路的架設及使用的電器設備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線路跨越道路時,應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護;
(六)移動式電動機具,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配置防漏電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類手持電動工具并裝漏電保護器,初次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者要在有經驗人員監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第六章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企業堅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十九條、企業每年組織2次由總公司主要領導帶隊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分公司在建項目部。
第三十條、分公司應每季度由分管生產副經理組織安全科人員對分公司所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每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小組成員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并要有檢查記錄。
第三十二條、作業班組應每旬自行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值日員應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三十三條、檢查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基礎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各種事故隱患等。
第三十四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由檢查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有關責任人員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七章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職工在從事用人單位指派的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項目部、分公司、總公司應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和其他相關部門,按規定填報"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報表",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第三十六條、企業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對事故責任人要進行處理,對隱患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十七條、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總公司會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會、檢察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三十八條、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或行業規定為準。
第四十條、各分公司(項目部)可根據各自具體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4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是依靠職工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這種形式可以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督促落實安全規章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獲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推動安全工作,促進安全生產。
一、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2、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檢查包括職工自查、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夜間抽查和日常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具體計劃、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制訂《安全檢查表》。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由相關的責任人簽字后留存,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并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二、檢查形式與內容
1、日常檢查分崗位從業人員自查和管理人員巡回檢查。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進行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本系統人員于進行。內容主要是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裝置、特種防護用品、運輸車輛及消防設施、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情況等工作。
3、季節性檢查由安全領導機構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汛為重點;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汛為重點;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為重點;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暖、防滑為重點。
4、綜合檢查分車隊、部門二級,由企業負責人組織安全領導機構進行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每年不得少二次。
5、節假日檢查:成立春運、國慶等節假日值班人員為班底的安全檢查小組,負責節假日期間公司的生產安全。以查隱患為主,重點是車輛停放場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檢查物資的存儲狀態;節假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6、各種檢查均應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的項目、檢查人、查出的問題或無問題的記錄、被檢查部門或人員的簽字等。
三、隱患的整改
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及時整改,除現場整改外隱患整改后須復查整改情況并要有復查記錄。
2、查出的隱患不能及時整改的,檢查人員必須及時向安全領導機構或管理部門匯報情況,制定相應的陷落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進行整改。
3、對政府管理部門查出的.安全隱患,須按整改要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向檢查部門反饋。
4、除一般事故隱患外,隱患整改要制訂整改方案。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四、制度的保障
公司每年應當在安全管理經費中列支足夠的資金保障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整改的開展。公司法人應深入到基層,了解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情況,定期地組織相關人員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難點和突出問題,制定隱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和方案,推動各項制度、規定和措施落到實處。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1、單位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站區每天至少對各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專項檢查。檢查出的隱患必須現場落實整改,并作好記錄備案。因條件限制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在解決之前,必須先采取臨時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2、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組織。
3、安全大檢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規程”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做好準備工作,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重點查現場管理、查制度落實、查紀律、查規程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
4、檢查完畢,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要組織召開現場辦公會,對查出的主要問題和隱患,堅持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按照“四定”(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的方法進行落實處理。并寫出安全檢查報表備查。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須指定專人整改、復查、驗收。對整改隱患積極、效果突出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態度消極有拖延、預期不解決的.要責令停止生產進行處理,并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為保障在生產現場查處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隱患治理、報告制度。
1、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應當立即停止生產作業并登記建檔,同時制定應急方案,落實專人負責整改,告知整改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2、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并成為一種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對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中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排隊,逐條進行登記,由第一責任人和分管負責人,根據隱患的大小和危險程度提出處理措施。
3、處理安全隱患,按照三落實的辦法。即落實處理隱患的責任人;落實隱患地點和內容;落實處理及完成的時間。
4、對處理隱患的情況,責任人應及時向負責人匯報,并在安全辦公會議上進行通報。
5、對有些一時難以處理的重大隱患,應制定處理計劃,落實處理資金,盡快得以消除。
6、對需要其他單位共同解決的隱患,應積極主動協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辦法。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一、目的與范圍
為保障車間安全生產,保障員工健康安全,規范車間各項行為,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特制定此《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間,包括生產車間和行政辦公區,所有員工都應嚴格執行。
二、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起草計劃書,明確制度目的、適用范圍、制定程序、參與人員等。
2、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討論,明確制度制定的基礎和依據。
3、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確定制定內容。
4、對制定內容進行討論、修改、編寫。
5、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6、頒布執行。
三、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 《勞動合同法》
2、 《勞動法》
3、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 《行政管理法》
5、 《安全生產法》
6、公司內部相關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
四、制度條款
1、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目的:明確車間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2、范圍:適用于所有車間及員工。
3、內容:
a、明確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說明車間安全生產的必要性。
b、明確車間主任及班長要負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
c、明確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如穿戴必要的防護裝備、禁止吸煙等。
d、明確了禁止使用未經批準的操作設備和工具。
e、明確了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操作流程,不得進行未經開發或測試的程序或功能等。
f、明確了管理人員必須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g、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監管,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落實。
h、規定因違反安全生產規定而導致事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i、明確了工作中發生職業傷害的員工,給予相應的救助和福利補償。
2、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1、目的:明確車間各類作業工作的.管理程序,規范各項操作。
2、范圍:適用于生產車間。
3、內容:
a、制定生產計劃,明確生產任務。
b、規定生產車間人員的職責,確保生產流程的順暢。
c、明確檢驗制度,以確保產品質量。
d、明確配料、發放、消耗,管理各類原材料和產品。
e、嚴格執行工藝和制度,不允許輕易更改。
f、保養保養設備、檢修、修理,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
g、嚴格執行質量檢驗,確保產品質量。
h、對各類問題及時處理。
3、 《車間安全設施和裝備管理規定》
1、目的:明確車間安全設施和裝備規定,防范意外事故發生。
2、范圍:適用于所有車間。
3、內容:
a、安全設施和裝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b、安全設施和裝備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并定期檢測。
c、安全設施和裝備由專人負責維護保養和檢測。
d、檢查設備運行時要注意其安全性,發現異常要立即停車檢修。
e、禁止未經批準的人員進行設備維修和操作。
f、對安全設施和裝備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g、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和應急培訓。
4、 《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明確車間消防安全規定,防范火災事故發生。
2、范圍:適用于所有車間。
3、內容:
a、對生產車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
b、負責組織車間人員進行消防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c、檢查生產車間的滅火器、消防栓等設施,確保其正常操作。
d、嚴格禁止吸煙,提高員工消防意識。
e、定期對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f、培養消防員及其他人員對火災應急處理的技能。
g、車間員工應按照車間消防安全規定行事。
五、責任追究
對于違反本制度的員工,由車間主任或班長進行教育和批評。如情況嚴重,則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視情況做出停工、罰款等處理。
對于違反本制度造成的某些嚴重事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 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公司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第三條 組織制訂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檢查執行情況。
第四條 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第五條 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第六條 負責審批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監督檢查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 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檢查督促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 負責對公司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第九條 指導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定期召開安全人員的會議,加強安全生產的基礎建設。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1、上下班按時點名考勤,遲到一次罰,曠工一次罰。
2、班前班中不準喝酒,班中不準睡崗、脫崗、串崗、大牌、干私活、下棋、會客、洗澡、出廠吃飯、不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如發現一次罰款。
3、生產區內不準帶未成年人進入。
4、上班前按規定常戴勞保用品齊全,發現一次罰。
5、嚴禁在生產區域吸煙、發現一次罰款50元。
6、人為損壞公司公共財產按價賠償。
7、登高作業要配帶安全帶,嚴禁從高處亂扔東西和雜物。
8、節約用電及時關燈,發現天亮不熄燈一次罰款
9、禁煙禁火區嚴禁火種帶入,發現一次罰。
10、維修人員檢修時需要動火要申請值班領導,制定防范措施,否則一次罰款
11、不按規定進行檢查、巡檢、影響生產一次罰
12、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并做好記錄,不準遲報,更不準隱瞞不報,違者罰
13、嚴禁跑、冒、滴、漏,如長時間無人處理檢修一次罰
14、發現記錄不真實、不干凈、不整潔罰
15、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備用設備沒有起到備用作用、罰責任人。
16、認真執行公告一指標、及時調節、發現一次罰
17、生產區域內設備衛生和環境衛生不干凈,交接班不清楚罰責任人
18、嚴禁私自移動或拆除安全裝置和安全標志,否則
19、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性液體擦洗設備。
20、完成上級下達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確保工廠正常生產秩序,防范事故的發生,維護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環境質量,根據《安全生產法》及響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制度制定。
第2條本規章適用于工廠內的生產、管理、維護、保潔、保安等所有相關人員。
第3條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全體職工必須遵守的規章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
第4條工廠領導班子及各部門應該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同時,各部門應當制定更加詳細的管理制度,以確保職工健康生產。
第5條工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實行獨立運作,徹底徹底排除安全生產缺陷隱患。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安全生產衛生檢查、保護措施,制定應急處理預案等。
第6條工廠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落實到位,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領導及人員,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章用電安全
第7條電氣設備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的安全生產標準及各項規定,設備應得到有關部門的檢驗和審核,不具備使用條件及存在風險的設備應及時予以維修、更新、更換。
第8條禁止在電機線路上設加濕器、空氣凈化器等,特別在相關的場地中應嚴格執行,禁止將電線綰結。
第9條禁止私拉電線、私置電器、盜電盜用電。
第10條禁止在工作過程中擅自對電器和電氣設備進行改動,非作業人員不得接近或者操作高壓電氣設備。
第11條電氣設施距離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各線路應按規定設保護措施,交通部門、規劃部門、公安部門等對線路的規定應按規定執行。
第三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12條各個車間及辦公室內的危險品應標明標志,按規定存放。
第13條入庫產品及在廠內操作生產應注意防止靜電產生,操作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防靜電衣。
第14條禁止在生產過程中,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品應在專員監管下存放。
第15條任何人不得擅自在車間內吸煙,車間內不得放置各種火種。
第16條消防設施狀態及使用應按照規定進行檢查和維護。
第四章生產安全
第17條職工從事本人崗位工作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獨自或者亂操作。
第18條維護和保養設施、機械設備應符合有關的管理規定。
第19條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在車間內正確擺放其他有感染性的半成品和廢棄物,一旦發現不妥,應及時調整。
第20條不符合計劃要求的廢氣應立即進行處理。
第21條以及所有相關部門不得生產違法、有毒、有害、污染等影響職工健康的產品。
第22條在裝載物資、廢物的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標準進行統一的標識,為其進行分類、存儲等操作。
第五章應急預案
第23條必須制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應急預案,一旦發生意外,應根據預案進行處置。
第24條建構完善地下室電力與供能管線,保證強電線路的安全。
第25條設立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對應急預案進行認真落實,加強應急救援技能培訓,確保能夠快速有效地防范、處置突發險情。
第六章監督檢查與責任追究
第26條監督部門應當按照有關的監管規定,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單位及人員,應及時制止,并依法給予處罰,堅決杜絕死亡事故的發生。
第27條工廠負責人應當對所負責的部門加強安全教育,相互協調、共同努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員工的安全生產權益。
第28條對職工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將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29條其他設施性質的管理,應當參照此規章制度進行相應規劃,實行具體的管理。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收費站的安全生產工作不但關系著廣職工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更是收費站順利、和諧發展的基本保障。由于收費人員天天和過往車輛打交道,置身于川流不息的車流中,工作時稍微不注意,就可能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而且收費員每天不僅要面對量的車輛和人員,還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和矛盾,加之內部管理事務較多,周邊環境復雜,如何保證人員、票款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就需要我們在安全工作上加力度。對此,我個人認為應做好以下幾點:
一、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做到安全警鐘長鳴。
安全工作是常抓不懈的主題,需要長年累月、堅持不懈的抓,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就能做好的事情。這就要求我們全員參與、認真對待。比如說要利用班前班后會、留營會等對廣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除此之外,還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培訓、考試、演練等,以學習、培訓、演練等形式來著實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有效地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真正使每一位職工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意識。
二、人身安全是安全工作的前提
人員的安全勝作的重點,必須采取行之有效、簡單實用的方法,開展多種形式以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如安全知識講座、知識競賽、班前安全提示等等)。讓員工真正從思想上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使“安全第一”思想深入人心,真正把“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落實到工作中的每個環節、每個過程、每個崗位。
三、完善制度是安全工作的保障
一是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把安全生產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每個班組、每個崗位和人員。二是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對安全工作常總結、常部署。三是建立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強化人員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是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五是建立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強化人員安全責任心。五是要對費收人員上下崗、通過車道、交接班、打掃衛生時的行為作出嚴格規定,如必須穿光標志服,嚴禁在影響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攔截逃費車輛,嚴禁檢查綠色通道車輛時站立于車前頭,嚴禁盲目橫穿車道,確需通過車道時應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確保員工自身安全。
四、評估周邊環境,強化服務意識
一是加強與當地機關的協調與溝通,在收費站設立警務區或治安聯防點,嚴厲打擊無端挑起是非、尋釁滋事行為。二是對周邊環境、人員構成進行排查與摸底,爭取多了解一些情況,做到知己知彼。三是強化收費員當班期間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遇到問題時,要冷靜、客觀、有禮有節地化解各種矛盾,保證人身安全。四是要進一步完善咨詢和便民服務措施,主動為過往司乘排憂解難,營造和諧、融洽的收費環境。
五、加強收費站口安全管理力度
收費站口車流量、人員流動性強。因此可以說,收費站口安全工作的好壞,將直接決定了是收費站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在站口安全管理中要嚴格規范交接班流程,首先要做到交接班時要有站后勤人員護送、收費亭及時鎖門、密切注意可疑車輛及人員等,以確保人、票、款、卡的安全,做到層層落實,防患于未然。其次是加強班組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安全防范意識。加強與當地機關的協調與溝通,在收費站設立警務區或治安聯防點,嚴厲打擊偷逃通行費、尋釁滋事行為。最后,要強化文明服務,收費員上崗期間使用文明用語,遇到糾紛,要冷靜、客觀、有禮有節的化解司乘人員挑起的矛盾。此外,還要開展咨詢和便民服務,設立咨詢服務臺和便民服務點,主動為過往司乘人員排憂解難,建立融洽、和諧的收費環境。
安全問題最重要的是落實到行動中,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安全生產管理,是鞭策我們正確前進的鞭子,也只有時刻牢記安全,強化安全意識,加強監督檢查,我們才能打造一個平安和諧的工作生活環境,才能在河北高速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中穩步前進。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生產廠區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治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二、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三、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時不準喝酒。
五、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七、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九、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十、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十一、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十三、末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非凡工種職工,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操作工的六嚴格
一、嚴格執行交接班制。
二、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三、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四、嚴格執行操作法(票)。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六、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一、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三、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四、不消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一、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二、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三、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四、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五、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六、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七、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堅守崗位。
八、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一、嚴禁無證、無令開車。
二、嚴禁酒后開車。
三、嚴禁超速行車和空檔溜車。
四、嚴禁帶病行車。
五、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六、嚴禁超標裝載行車。
七、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
加油站十禁令
1、嚴禁煙火,嚴禁堆放易燃物。
2、嚴禁工作人員穿帶釘子的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上崗。
3、嚴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嚴禁使用化纖拖把和抹布。
4、嚴禁給未熄火的車輛加油,嚴禁加油槍碰撞車輛排煙口。
5、嚴禁在站內修車。
6、嚴禁向塑料桶或摩托車內直接灌裝油品。
7、嚴禁在加油現場和罐區使用通訊工具。
8、嚴禁在強雷電時進行加油和卸油作業。
9、嚴禁在加油站進行未辦理動火手續的動火施工。
10、嚴禁隨意挪動消防器材。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08-24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02
生產安全規章制度02-26
(經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09-26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02-12
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07-1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03-08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精選)07-13
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18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