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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4-07-10 12:24:37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5篇[優秀]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5篇[優秀]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

  一、嚴格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存入賬戶,出納的周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教師代表進行清理,并向體教職工公布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匯報財經收支、結余情況,并實行月報表匯報制度,協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并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并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教師,其挪用款從教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教師,實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系暫不轉出。

  九、嚴格控制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實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與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控制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后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文件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天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往返車費,住宿費每天限報20元,并每天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天報30元,并每天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家私自征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須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并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學校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后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后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2

  為了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建立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各種費用支出,結合公司特點,特制定財務管理規定:

  一、票據管理

  1、公司所有報銷票據必須有三人以上簽字,即經手人簽字,(注明使用原因,證明屬實);財務會計審核,主管領導進行審核,總經理審批,計劃外支出必須報請董事會批準。

  2、所有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特殊情況小額支出沒有正式發票的只能作為往來帳目處理,嚴禁白紙條報帳。

  3、對員工違規處罰金額,統一由公司收取,不得亂收。

  4、對員工的工資除每月發放一定數額的現金外其余部分一律進入員工個人存款帳戶,個人所得稅按規定扣繳。

  二、費用審批

  除坑口員工按計件標準發放工資外,其余費用一律按年終制定的經營方案下達的控制指標執行。

  1、招待費用。(1)公司招待費用:嚴格控制招待費用,特殊情況需要招待的須經公司總經理、主管領導同意在控制標準的情況下開支,少量客人只能在公司食堂招待。接待客人原則上不發整包煙,確需發煙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由接待員登記發放。公司食堂實行單獨核算,具體辦法另行規定(2)坑口每月報銷招待費150元。

  2、車輛管理費用。公司小車統一由行政辦調派,報銷燃料費必須有辦公室及主管領導簽字同意。車輛維修和年檢費用必須由司機首先提出申請報告,經行政辦小車班負責人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同意,由行政辦安排到指定的維修點維修。

  3、坑口輔助材料費和水電費。按公司下達的定額標準執行,超額部分由所在坑口負責賠償。定額標準內的費用報銷實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報銷,節約部分實行四六分成(即公司40%),60%獎勵坑口負責人和所在工種人員。輔助材料中大額材料由公司統一采購,必須提供增值稅發票。

  4、通訊費用。總經理每月話費控制在260元以內;副總經理每月話費控制在150元以內;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及安全顧問、采購員每月控制在120元以內;坑長、科長、司機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內;副坑長、副科長每月控制在60元以內;安全員及其他工作人員每月控制在30元以內。憑話費單實報,超出不補。山上固定電話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內;辦事處固定電話每月控制在80元以內。

  5、差旅費用。護送傷員的工作人員到縣城只能用工作餐(標準為每人每餐15元,住宿費看情況來定),因工作需要出差到九江市以外的`城市辦事,每天生活補助35元/人,公司派車出差不報銷生活補助,住宿費控制在100元以下的標準憑住宿發票報銷。出差辦事無特殊情況不報銷租車費用。

  6、勞保費用。員工勞保用品由采購員統一采購。采購員在采購勞保用品時必須保證質量,價格合理。采購前按照公司發放勞保用品的數量提出采購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分期分批采購,防止勞保用品過度壓庫,勞保用品的采購必須憑增值稅發票報帳。

  7、材料費。倉庫物資統一由公司采購員采購,保管員應按照各坑口、各工種急需的配件、物資數量,填寫購買審批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在保質、價格合理的條件下進貨。倉庫保管員憑采購員進貨單清點貨物。憑采購員進貨單、倉庫保管員入庫單、購買審批單和增值稅發票報帳。嚴格控制倉庫物資采購資金計劃,防止庫存物質壓庫。坑口輔助材料必須有公司人員驗收,坑口證明屬實,主管領導審核,由賣方到公司結帳。公司公攤材料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領用。

  8、辦公費用。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專人負責登記、保管、發放,在購買前必須提交購置計劃,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采購。購買20xx元以上的物資應列為固定資產支出。宣傳、培訓費用按領導批準執行。

  三、各種假期工資發放標準

  公司統一放假,工資按《公司經營管理方案》附則第5、6條執行;婚、產假按有關規定發放;事假不支付工資;病假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按本人的基本工資發放,計件人員按每月450元計發。

  四、財務紀律

  1、所有費用開支原則上做到月清月結,不得坐支。

  2、會計、出納要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定和本規定,堅持原則,抵制不正當開支。

  3、未經領導批準,所有人員原則上不得在公司財務處預先借用現金。

  4、出納要嚴格控制現金存放量。現金遺失或出現假幣自行賠償。

  5、嚴禁以少報多、虛報冒領和違反本規定報帳手續的各種支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公司原制訂的財務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1、目的:為保障公司資金安全,規范資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主體內容:資金日常管理、資金支出管理、資金收入管理

  3、細則規定:

  (一)資金日常管理

  1、資金定義:貨_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于貨_形態的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_資金。一切收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2、庫存現金的管理:原則上公司庫存現金余額不得超過銀行核實庫存限額規定。現金的支出須符合現金使用范圍規定。出納人員須將公司庫存現金存放至公司保險柜處,并妥善保管其密碼和鑰匙。每日需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并編制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財務經理應至少每月對庫存現金進行一次盤點抽查。

  3、銀行存款、其他貨_資金的管理:遵照銀行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每日需編制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月取回各銀行對賬章,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與銀行對賬單作為會計檔案進行裝訂存檔保管。

  (二)資金支出管理

  1、財務部是貨_資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饋的職能部門。其它職能部門凡涉及貨_資金的收支信息,必須及時反饋到財務部。對外簽署的涉及款項收付的合同或協議,應向財務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據有關合同、協議辦理手續。無合同、協議的(或無有效合同、協議),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

  2、資金支出必須依據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中金額進行支付,嚴禁“無票”支出,嚴禁“白條”抵賬。

  3、各項資金支出原則上需根據預算進行撥付。同時,各部門對于資金支出應提前與財務部進行申請(1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3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兩天申請,3萬元以上的資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請),以便財務部備款。

  3、各類支出相關細則管理如下:

  (1)、個人借款支出

  a、公司員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項,由申請人填寫借款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后由公司副總和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出納人員根據上述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向借支人支付款項。

  b、個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則上個人借款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個人借款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轉入員工_卡內)。

  (2)、零星費用報銷支出

  a、_作流程根據公司費用報銷制度執行,出納人員根據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進行款項支付。

  b、零星費用報銷方式:原則上費用報銷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費用報銷金額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

  (3)、商品采購貨款和大額行政采購支出

  a、由采購人員填寫采購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總經理相關節點人員審核后,方可進行款項支付。

  b、應依據我司與供應商合同約定進行付款,原則上此類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4)內部轉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關聯單位轉款,必須依據董事長、總經理審核的轉款單,進行款項轉出。

  (二)資金收入管理

  1、公司銷售收入原則上通過轉賬方式收取,各部門應提前向財務部了解“轉入戶”具體詳況。

  2、對于少數客戶以付現方式向我司支付貨款情況,應至少由一名業務部人員陪同行政部銷售后勤人員向其收取現金。銷售后勤人員收取現金后,應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出納再向開具收款_。對于個別客戶需先行開具_再付現情況下,由銷售后勤人員向財務部領取已開_,再由銷售后勤人員持該_去完成收款后,于一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3、對于上述第“2”點關于收取客戶現金情況重點說明如下要點:

  a、至客戶處收現,由銷售后勤人員收取(但應至少有一名業務人員陪同),銷售后勤人員對資金的安全_負責。

  b、銷售后勤人員收現后,應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c、對于收取的款項,任何人員不得侵占、挪用。

  四、財務部出納人員每日向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報送資金日報表。

  五、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各部門會簽后,正式發文之日起生效執行,修改亦同。4s店資金管理基本規定在全市國土資源項目資金管理暨招投標現場會上的發言。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4

  為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團體資財,提高團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團體生產性公益事業,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收入的資金:無論是公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團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大團體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進取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大額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制、供給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妥善保存,并建立備查登記薄,不得私自銷毀收據、存根。

  3、填寫錯的收據應加蓋作廢章后保存各聯并及時銷號,不得私自銷毀。

  4、各村票據使用情景必須無條件理解檢查并如實供給有關資料,反映情景,不得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5、村級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要認真審核憑證,如發現手續不完備,資料不齊全應及時補辦;如發現有涂改、偽造票據等不合規的票據,出納人員有權拒絕付款。由于審核不認真,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職責人的職責。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委會應成立3—5人的理財小組,理財小組要有群眾代表參加。

  2、村財務公開每年2次,公開要嚴格按照鄉紀委規定的程序進行,即:財務開支情景先由村民主理財小組簽字之后,報鄉紀委和鄉農經站審核后,在村社公開欄和村、社會議上分別公開,保留公開依據并記好記錄,以備監督檢查。

  3、重大財務收支項目應隨時公開,對向農民的加項收費要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先拿出預算方案,報經鄉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執行,否則將追究有關職責人的職責。

  五、統一請款報帳制度

  1、全鄉各村請款報帳時間統必須為每月25日進行,過期不候,職責自負。

  2、各村報帳前應將當月的收入、支出票據進行全面整理和匯兌,清點手頭現金,同時對下月支出進行分項目預算,制定預算方案,報帳時首先和鄉總出納核實當月收入,填寫進帳單將款項交存銀行專戶,同時按照支出預算方案填寫請款書,報政府鄉長進行審批后由鄉總出納開具現金支票,由村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其次將當月村主任審批后的支出票據交鄉出納進行審核報帳。

  3、所有收支票據填寫必須完整、規范、支出票據必須經村主任簽字,大額支出要有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嚴禁用白條或其它不規范票據收款和支款。

  4、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虛報冒領等違紀行為,一旦發現,將追究村主任和相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職責。

  六、團體財產管理制度

  1、管理辦法:

  (1)經管站建立資產臺帳,各村建立登記簿和備查帳簿。

  (2)村社所有團體財產要由專人保管并由財務主管領導負責監督。

  (3)財產物資丟失、損壞、盤盈、盤損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并追究主要領導、保管員及當事人職責。

  (4)財產借用須經村主管領導批準,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員簽章。

  2、計價方法:

  (1)原購置財產及閑置財產,設立評估小組,以重估價值入帳。

  (2)新購置財產,以實際價值及時入帳。

  3、財產物資的租賃及變賣,須經村兩委會及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過,并報鄉經管站審查備案。

  七、違反財務管理的處罰辦法

  為規范村級財務帳款“雙代管”的正常運行,確保團體資財不受侵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處罰辦法:

  (一)對違反有關財經紀律的款額,應區別情景做如下處理:

  1、追還被侵占資金和挪用資金;

  2、補交占用期間的資金占用費(利息);

  3、補辦有關手續;

  4、沖轉有關帳務。

  (二)對貪污公款的,除追回貪占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按銀行同期最高利率)并處以本息金額20%的罰款;二人以上共同貪污的,按照個人所得金額分別處罰,對主要負責人按貪污的總金額處罰;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累計金額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職責。

  (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私利,在經濟往來中違反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的,按本辦法第二條處罰。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并處以本息金額10—15%的罰款。

  (五)私設小金庫的`,除沒收小金庫資金外,對有關職責人分別處以總額10%的罰款,對主要職責人處以總額20%的罰款。

  (六)私分多占團體財物,超越權限擅自提高工資、補助標準、擴大補助范圍的,除歸回私分多占的財物、多領的工資、補助等,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總額10—15%的罰款。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對職責人處以違紀金額1—3%的罰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時交入農經專戶超過一個報帳周期但尚未構成挪用或貪污性質的;

  2、越權審批重大開支事項不經理財小組審批或審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經審批白條入帳的或用不正規票據報帳的;

  4、把關不嚴,不負職責審批支出單據造成損失的;

  5、無支出預算計劃不按時報帳的;

  6、坐收坐支現金的。

  (八)對借款漏收或不按規定標準收取利息的,除責成借款人補交利息外,對職責人處以應收利息10%的罰款。

  (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對職責人處以1000—4000元的罰款。

  1、丟失會計檔案資料的(包括收款收據);

  2、私自銷毀會計檔案和資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對職責人處心200—500元的罰款。

  1、不用統一規定收據或用廢止收據收款的;

  2、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據的。

  3、對收款收據不按期登記、報送和銷號的;

  (十一)對團體財產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職責人照價承擔賠償職責。

  (十二)不按規定的項目和要求按時公布財務的,對報帳員和村主管領導處以20—100元的罰款。

  (十三)違反制度,對承包的經濟(生產)事項不簽訂合同或不按合同結算經濟手續,或不經團體研究,私自簽訂合同的,對職責人和單位主管領導處以違制金額10%的罰款。

  (十四)不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除按照有關規定對籌集的勞、資進行處置外,對有關職責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十五)違反財經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從重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領導人員強制下屬違反財經紀律的;

  2、經辦人員擅自作主或主動策劃違反財經紀律的;

  3、偽造、毀滅帳據憑證的;

  4、屢查屢犯的。

  (十六)對已作出的處罰決定在限定期限內不退賠、不交納的,對問題職責人從期滿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費。

  (十七)違反財經紀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能夠從輕或免予處罰:

  1、經辦人員抵制無效、被迫執行的;

  2、自我主動查出并及時糾正的;

  3、能主動檢舉揭發他人違紀問題的,(十八)對處罰決定不報,當事人可在收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議,復議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十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合理運用企業的資金,嚴格履行財務審批手續,杜絕財務管理中的漏洞,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根據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特制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真實反映公司資產、負債、損益的狀況,依法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考核管理制度,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編制和執行公司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合理使用資金,對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計劃執行進行控制、監督。

  (三)積極籌措資金,規避財務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金流動通暢,提高資金(資產)的利潤率和企業經濟效益。

  (四)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原始憑證,編制并審核記帳憑證,按時記帳,定期編制各項財務報表和分析報告并及時上報集團公司。

  (五)負責公司各項稅款的核算、申報繳納和各類統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以及各種證件、執照的年檢工作。

  (六)負責制定公司各項經濟業務的財務審批流程和業務辦理流程,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相關規定辦理款項收支業務。

  (七)負責公司各類發票的領購、保管和繳銷工作,對發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指導,發票使用嚴格按國家發票管理辦法執行。

  (八)負責采暖費的收費繳銷工作,確保收費應收、實收數據準確無誤,及時編制上報各類收費統計報表,為公司制定收費管理方案提供準確依據。

  (九)負責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工資考核方案及定編定崗方案進行職工工資薪金的核算和發放工作。

  (十)負責財務人員的聘用、調動、培訓工作,制定財務人員考核管理辦法,對財務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檢查和指導。

  (十一)負責財務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建立財務檔案借閱管理制度,確保財務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一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四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

  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審計部部長負責復核,上報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審閱。

  第六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七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八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九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需由專人進行監督交接。

  第三章支票及現金管理

  第一條支票由出納進行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申請單”,經財務總監、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復核、財務總監、常務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需準確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根據審批后的發票等單據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三條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

  第四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每一筆款項,金額在3萬元由財務總監會同常務副總經理聯簽字。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必須由財務總監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簽字審批。領導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領導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六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個人勞務報酬

  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第七條除本規定第六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八條公司購置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生產經營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九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十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總監、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

  第十二條符合現金支出范圍的項目,經辦人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總監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財務總監和常務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辦人簽字。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6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小公司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8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8、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0、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人員報銷;

  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報帳;

  13、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15、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16、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17、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票據

  1、票據的種類: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票據的報銷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鄭州鑫泉貨運服務有限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于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后,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于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匯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7

  一、目標和原則學校財務管理內部掌掌控度的目標是: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本單位內部制度,保證學校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適時供應正確的會計信息;

  第三,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符合效益原則并在法定范圍內進行。

  學校財務管理內部掌控的原則是:在既定目標前提下,遵奉并服從合法性、科學性、規范性、適用性原則。

  即:訂立的財務管理內部掌掌控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體現財務管理的要求,合乎財務規范,針對學校的特點,便于操作和執行,有利于掌控和檢查。

  二、基本內容

  1、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

  (1)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避開相互扯皮、推委、越權行事。

  (2)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別,并相互制約。

  2、重點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1)重點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緊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2)決策和執行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權限失控、決策失誤和徇私舞弊。

  3.進行財產清查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對的一種制度。

  通過財產清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對帳實不符的問題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做到帳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三、預算管理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依據收入情況統籌布置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需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支出。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更改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

  4、學校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表,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縣教育局,并在老師大會上予以公示。

  二、收入管理

  1、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全部收費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2、學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入賬,并適時解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

  三、支出管理

  1、學校依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原則。

  2、依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3、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校長簽字方可入賬。

  4、重視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四、資產管理

  (一)現金管理

  1、學校一切現金收入,均須適時解入銀行。

  2、報賬員每日定時記好現金日記賬。

  3、任何人不得挪用現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按規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發接受銀行監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適時與銀行對賬,發覺問題立刻查詢。

  4、依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依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

  2、全部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護和修理、處置等制度執行,執行情況每學期由保管員向主管負責人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帳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規定辦妥報損,報廢手續。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進行檢查。

  五、經費報銷制度

  辦公費使用范圍及規定

  1、范圍:辦公費緊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老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出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報銷手續,對校產設備作好認真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入庫后再領取使用,由經辦人簽字,校長批準后報銷。

  六、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由學校布置人員負責購買,零星購買須校長審批,20xx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代會討論決議。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育處、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請示校長。

  3、全部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閱歷收后,入庫登記。

  4、領用物品須辦理有關手續。

  七、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予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予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一萬元以內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一萬元以上經學校上級部門批準,方可報廢報損。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適時到財務部門銷帳,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帳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維護和修理用,或交總務處理,不得連續存放在儀器室內。

  八、會計檔案管理:1、依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方法》的規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管一年備查。

  次年按上級規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好會計資料交換手續,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帳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8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強化內部會計管理,規范會計工作行為,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各級財務機構和財會人員。

  第二章內部牽制及稽核第三條牽制原則(一)為合理組織會計工作,加強會計人員之間、會計崗位之間、各財務部門之間、財務部門和主管部門之間的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相互監督,防止核算與管理發生失誤和舞弊行為,確保國家財產安全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筆資金的收付或結算,任何會計資料的形成和報出,必須經兩人或兩崗以上,重要的會計事項要由會計人員和處(科)負責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崗完成。

  第四條組織和分工(一)財務處設以下崗位:一般會計崗位:出納崗、審核記帳崗、復核崗、工資管理崗、電算化崗、綜合管理崗、檔案管理崗等。

  會計崗位原則上要求一人一崗或一崗多人,各崗之間定期輪換。

  (二)財務處的稽核工作由審核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分別從不同環節既相互制約、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審核人員的.職責與權限負責審查、監督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憑證;審查、監督發生的

  經濟業務內容是否合法、合規;審查各項經濟業務批準手續是否完備;審查、監督用款單位或項目有無合法資金供給渠道。

  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應要求經辦人予以更換;對不合法、不真實的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要向學校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要求處理。

  2、復核人員的職責與權限負責復查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審查各項收、付款業務的政策依據和批準手續是否齊備;審查記帳憑證的填制、科目運用、帳簿登記是否合乎規范要求,監督帳證、帳帳、帳實是否相符;負責監督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防止利用計算機進行舞弊。

  復核人員發現記帳憑證填制的記錄內容和附件張數與原始憑證不相符、科目運用不正確或往來帳記載與債權人、債務單位(個人)不相符時,應當即要求審核制單人員予以糾正。

  3、主管人員的職責與權限負責檢查憑證、帳簿、報表的合法性、合規性;負責檢查各項資金收支計劃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發現不合法的收、支內容或收支計劃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學校領導提出具體意見,要求予以糾正。

  負責檢查各項經濟合同、協議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監督其履行情況。

  發現經濟合同、協議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要求糾正;發現合同、協議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要求修訂有關內容。

  負責檢查、監督全部會計檔案及有關資料保管及移交情況。

  第三章會計人員管理制度第五條堅持定編定崗制度,學校內部各單位和部門需要設會計崗位,必須經財務處會商人事處同意后方可設立。

  第六條經批準設立會計崗的單位和部門必須聘任會計人員兩人以上,記帳與出納不能一人兼任。

  第七條堅持持證上崗制度。

  經批準設立會計崗的單位和部門需要聘任、調換會計人員,必須報財務處進行資格認定(包括審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

  或進修合格證、技術職務證書等)并報人事處批準后方可聘任。

  第八條對經批準持證上崗的會計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從業資格證書年檢,年檢合格繼續留任,不合格者或不參加年檢的要解聘第九條堅持技術職務考試制度,凡正式在編會計人員要取得各級技術職務除自然晉升外,一律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報人事處確認,經學校批準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術職務。

  第十條學院各級財務機構和有會計人員的單位(部門)領導,要創造條件,支持會計人員參加各種技術業務培訓。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的專職會計人員要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第十二條各級財務部門要堅持工作會議制度,討論業務處理及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第十三條要堅持會計人員離崗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離崗(含調動、輪換、退休等)要辦理會計交接手續,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項清單,如印章、支票、收據、憑單、帳、表等,接受人清點核對后,雙方在交接單上簽字,交接時要有財務處負責人監交并簽章,交接清單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會計事項未交接清楚不得離崗。

  第十四條要建立會計人員基本數據檔案。

  將全院在編和在崗會計人員的基本情況全部輸入計算機,供平時和年終報表使用。

  第四章附則第十五條本條例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0

  一、協會財務由財務部統一管理,并受理事會的監督指導。協會單獨設立賬戶,獨立核算,自收自支。

  二、協會收入與支出管理規定。

  ㈠收入管理。協會各項收入包括會員繳納會員會費,會員單位會費,社會人士的捐贈,政府和各類社會團體的資助,協會組織的義賣、義演收入,利息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1.協會收到的各類收入,必須向捐助人出具收款證明,即收款收據(第二聯),財務人員憑收款收據(存根聯)進行財務核算。

  2.協會收到的各類收入由財務人員統一核算,做到統一管理,統一使用,專款專用。會員會費每年度60元,高中生、職專生免收會費,大學生半費;會員單位會費每年度600元。

  收入類若需他人代理的,需經分管領導匯報會長同意后方可代辦,3個工作日經費入帳。

  ㈡支出管理。協會的各項經費支出,只能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的各項開支,任何個人不得擅自分配、截留、侵占或挪作他用。

  1.協會成員要嚴格按照理事會批準的開支計劃和范圍辦理開支,否則由個人承擔,協會不予報銷。

  2.協會支出實行報銷制。一般先由經辦人墊付活動費用,然后憑合法或合規的票據,經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后向財務人員報銷。

  3.報銷票據原則上為正式發票,實在無法出具正式發票的零星款項,必須要有收款收據(拒絕白條)。經辦人報銷單據時應填寫報銷憑證并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支。

  4.財務人員列支各項費用,要嚴格審核票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有無分管領導的審批簽字;對于不符合規定的支出,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報銷。

  5.因緊急情況須預借款項,應開具借條向財務部申請預借現金,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預借,3個工作日持票報帳,長退短補,經手人簽字。

  三、協會實行財務報告和公布制度。

  財務部按季或按組織的重大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公布財務核算情況,并接受理事會的監督。公布的內容包括上期期末資金結余情況,本期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本期期末資金結余情況。

  四、印章、票據和財務核算表單的'管理。

  ㈠協會變更銀行賬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財政、民政、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協會銀行賬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㈡協會在銀行預留的印簽的有關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

  ㈢財務核算的各類票據、財務報告表日常由財務人員保管,年底終了后交協會統一保管。

  ㈣協會的收款收據由財務人員統一管理,相關部門人員使用時向財務人員按本領取(每次限領1本),單本開具完后交舊領新,同時上交所開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資金收入,保證票款一致。

  ㈤財務人員調換,必須與接管人員在理事會的監督下辦清交接手續。

  ㈥財務報賬時間定為每月理事會開會(以財務人員參加為準)。

  五、本制度由慶陽市陽光志愿者協會負責解釋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1

  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進展,根據我校詳細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進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掌握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照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執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進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專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執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進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淌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淌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設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協作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詳細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執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進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進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2

  一、總 則

  為規范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加強核算。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由中心學校配備專人進行集中核算管理,各分校設報賬員一名,在分校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小學報賬。

  二、財務收入管理辦法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三、公用經費支出管理辦法

  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學校要規范和加強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列支項目: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勞務費、會議費、維修及辦用設備添置費及其他支出。(相關說明見《浮山中心小學公用經費支出項目說明》)

  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開支。

  維修添置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0%安排。

  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給教師發放補助。

  學校公用經費要年初做好年度經費預算。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應實行政府采購,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同時,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保管、領用制度。(采購協議供貨商詳見附錄)

  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準權限:嚴格執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所有經費支出都有校長負責審批,各分校公用經費支出,由分校校長審核,再由中心小學校長審批。由中心學校副校長分管學校的財務工作,負責對報賬單進行審核。

  凡涉及購物等開支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驗收人(證明人)要具有針對性、廣泛性。

  學校開支項目的票面超出1000元及以上的,需經中心小學校務會通過,再由校長審批。

  每周三報賬人員組織報賬,要求報賬及時,每月結算本月發生的賬目開支。各項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所轄各分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做到賬目公開,開支透明。

  學校對各分校財務情況定期組織檢查,對不按規定使用公用經費的,將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四、物品采購制度

  1.學校有總務處牽頭成立學校辦公物品采購組。學校凡需購買的物品均須填寫購物申請單,并交總務處備案。由校長室批準,然后由采購組負責實施。

  2.票面在500元以上的物品采購任務必須由采購組統一采購,。集體性采購每月組織一次。

  3.購物價格及人員規定:

  (1)購物總價在200元以內,可由總務處指定采購人員采購。

  (2) 購物總價在200--500元,由總務處親自購買或協同采購。

  (3)購物總價在500元以上,須報校長室批準,方可采購。

  4.采購必須遵循市場規律,以價廉、質優、物美為原則

  5.不允許購買質次、劣質、變質物品。

  6.采購專業性物品、設備,必須由專業人員參與采購。

  7.采購單件價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易耗品,須經財產保管員驗收、登記,辦理入庫手續,方可領取使用。

  8.采購物品必須有正式票據購物報銷,均需校長室或由校長室指定人員驗收,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批準方可報銷。

  五、學校財務公開制度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

  1、學校通過教代會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學期進行審查。

  2、每月各分校要將本月的公用經費使用的項目和內容,張貼上墻,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

  3、總賬會計要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作年度財務工作報告,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是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的專業性資料。

  2、會計檔案分永久和定期兩大類。按期送存學校綜合檔案室,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密。

  3、本單位人員查閱會計檔案,應事先與會計室取得聯系,由經辦會計陪同查閱,外單位前來查閱會計檔案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或經領導批準,方可接待,查閱內容必須在查找資料登記簿上認真寫好欄目。會計檔案一律不借出。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必須報學校檔案銷毀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無批準手續,不得自行銷毀。

  5、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應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并由有關負責人監交。

  七、會計檔案借閱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閱會計檔案時,需經中心小學校長批準。

  2、借閱會計檔案必須填寫會計檔案調閱清冊。

  3、原則上借閱會計檔案時不得拿離保管地點。

  4、借閱會計檔案時,不得私自涂改、丟失和撕毀賬頁、單據,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5、借閱會計檔案后,要及時歸還保管人員,做好相應的歸還手續。

  八、財會人員職責

  1、總賬會計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學校事業發展和經濟活動的預測、規劃、決策,學校資金使用,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并將收入記賬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總賬會計入賬。

  3、報賬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向中心學校報賬,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

  ⑵、報賬時要對合法票據做好正確的分類,并作好本學校的流水賬,每月交中心小學總賬會計進行核對。

  (3)、及時做好本校的賬務公開工作,把每月上報的票據在校內張貼上墻進行公示。

  4、上述財會人員相互配合做好財務分析。認真分析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九、出納職責

  1.不斷學習有關財務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按規定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符和規定的報銷憑證有權拒付。

  2.接收付款憑證,辦理現金收復。

  3.記好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收后,要及時入帳。每天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公款不準私借。

  4. 嚴格現金收支手續,收入現金應給對方開收款收據,要正確使用票據。

  5.收入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6. 和總賬會計共同搞好每月工資及獎金的銀行支取和發放工作。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為了規范學校工會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穩定、和諧、發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能。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工會法》和縣教育工會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校工會主席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會的各項活動正常開展。

  工會財務管理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在事業活動經費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體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超出500元權限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批準后,方能執行。

  學校工會必需設置獨立會計帳戶,擔任財務工作人員,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工會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在分析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工會應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預算編制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如要調整預算或遇特殊情況需追加預算時,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縣教育工會審核批準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會費收入,工會會員每年按本人工資額(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的%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年初按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帳,工會用來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項目,不得用于其他。

  上級補助收入,是上級工會拔入的指定項目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設備等項目內容。

  行政補助收入,是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項目,做到專款專用。

  其他收入,是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項收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收費標準,范圍并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會員活動費,是工會開展群眾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要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于職工福利補貼,會費原則上應合理安排,當年無赤字,無結余。

  職工活動費是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費用,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應予以登記造冊和簽收。

  工會業務費,用于工會職能,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干部培訓費、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干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照顧落實到位,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

  其他支出,是指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控制好庫存現金,帳面余額每季度與銀行帳戶對帳單進行核對,使帳面余額與銀行對帳單的余額按規定調節后相符合。

  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在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

  工會在組織會員外出活動時,如確需要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

  在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關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

  第七章財務稽核管理

  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于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審核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末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政治權利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納一人保管。

  6)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政治權利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7)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于末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組織制定基層學校工會財務收、支計劃、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照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審核,上述內容若有一項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核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觀眾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對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專人保管。

  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工作,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因此反映和記錄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會計人員應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主要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保管年限為15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調閱本單位工會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和會計主管人員同意一般不得將檔案攜帶外出,如需要復印,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第九章財務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適用于趙川中學工會。

  如有不明確之處,以上級教育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為準。

  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快遞協會的財務行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切實保障協會和廣大會員的正當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石家莊市快遞行業協會章程》,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協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以及本協會章程,協會經費遵循“公開、合理、節約、有效”的使用原則。

  第三條 本協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法、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節約開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如實反映協會經費使用情況,對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防止資產流失,確保財物安全。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協會日常財務具體工作。

  第五條 秘書處是協會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協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秘書處應按照協會的工作及實際工作情況,逐步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辦法。

  第三章經費收入管理

  第六條 協會經費按照協會章程規定籌備。協會的經費來源和使用情況要接受相關審計及監督,并將有關情況向協會理事會報告。

  第七條 協會積極創造條件,在政策、法律允許范圍內為協會多渠道、多形式籌措資金。鼓勵會員單位及會員多支持協會的發展。

  第四章經費支出管理

  第八條 經費支出原則: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第九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收付資金,統一籌劃、監督、管理,設立財務帳薄,記錄協會的財務收支情況。

  第十條 協會各項支出按照會計法和有關會計管理制度及《章程》等有關管理制度執行;協會各項費用,要本著增收節支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列支。

  第十一條 經費使用堅持按計劃、預算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財務計劃和預算由理事會審定。

  第十二條 財務報銷時每張發票都必須由經辦人寫明用途并簽字,經協會秘書長審核,會長審批簽字后報銷。

  第五章財務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協會的財務工作接受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每年向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作財務報告;接受和配合業務主管單位及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依法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設立銀行帳戶。

  第十五條 會計人員調換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本協會換屆時,按照換屆的有關規定進行財務審計。

  第六章違規處理

  第十六條 違反財務管理者,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對于違反法律的,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民間非贏利組織會計制度》辦理。

  第十八條 本制度經協會一屆二次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石家莊市快遞行業協會理事會。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5

  一、總則

  本制度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俱樂部為基礎,以公平、公證、公開為原則的企業俱樂部財務管理制度。本制度僅限于本俱樂部,是俱樂部全員必須遵守的制度。任何隊員對此制度如有任何疑義或異議,可向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俱樂部委員會)提出,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提交俱樂部代表大會公開討論,并超過半數以上隊員同意通過后,方可修改本制度。 二、財務授權及管理范圍

  (一)財務授權

  1、人員授權

  經本俱樂部集體投票任命,并經全隊大會討論通過,授權俱樂部財務總監,任期一年。任命到期后則視上期任職情況,由本俱樂部全體隊員代表大會決定是否續任或重新由俱樂部投票任命人選,并經全隊大會討論通過。

  2、財務授權

  財務總監是本俱樂部唯一認可的、負責全隊財務管理工作的職位,任何隊員未經最高權力機構授權,不得擅自處理本俱樂部有關財務工作。

  (二)財務管理范圍

  本俱樂部財務總監管理范圍包括:

  1、 本俱樂部隊費的按期繳納;

  2、 本俱樂部場租的交付;

  3、 定期公示本俱樂部財務費用情況;

  4、 向最高權力機構建議財務管理及費用使用情況; 5、 其它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授權管理的'財務工作。 三、隊費管理

  (一)隊費來源

  1、隊員繳納

  2、所內工會撥款

  3、所內友好部門贊助

  4、社會贊助

  (二) 繳納隊費制度

  1、隊費是本俱樂部從事各種活動的經費來源與基礎,本俱樂部全員有責任和義務按期繳納。

  2、 隊費額為人民幣三十元整(¥30.00)。

  3、隊費繳納時間暫不定期,視本俱樂部費用使用情況而定,如需繳納隊費,繳費通知會于繳費日前一周通知隊員。 (二) 隊費支出制度

  1、隊費僅限于支付本俱樂部比賽用場租、比賽時飲用水及俱樂部用球,或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提出,經本俱樂部全員大會討論,并半數通過后授權的其它費用支出。

  2、如遇聯賽、杯賽等重要賽事,參賽費用原則上應由隊費支出,如隊費不足,則可以在明確是否參賽的前提下,確定是否另外征收比賽臨時隊費,如向所工會、友好共建行政及工程部門提出款項支持。

  (三) 財務公開制度

  1、 本俱樂部有關財務狀況定期(一個月)在向全體球員公示。 2、本俱樂部任意隊員有權查詢本俱樂部財務狀況,如有任何疑問可在財務公示后公開提出,財務總監有權對公開提問做出解釋。

  四、其他費用管理

  (一)其他費用系指本俱樂部因購買統一隊服,如球衣、球褲、襪子、球鞋、球包等費用;必要的醫護裝備,如創可貼、繃帶、紗布、云南白藥氣霧劑、紅花油等;因本俱樂部集體活動,如野外郊游、外省市友誼賽及郊游、賽后會餐等(本市正常比賽后會餐除外)費用;或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認可可以納入本俱樂部其他費用管理范疇的費用。

  (二)本俱樂部其他費用管理原則上由對費中提取。如遇特殊情況,則經本俱樂部全員大會討論通過后決定。 (三)其他費用公開則在活動后一周內公示。 五、懲罰規則

  (一)如本俱樂部任意隊員在繳納隊費通知公布日起30天后仍未繳納隊費,且無任何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同意認可的理由的,則其必須除在繳納原有隊費的基礎上,追加繳納隊費20%比賽用水費用。

  (二)如本俱樂部任意隊員在繳納隊費通知公布日起45天后仍未繳納隊費,且無任何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同意認可的理由的,則其必須除在繳納原有隊費的基礎上,追加繳納隊費50%比賽后會餐費用。

  (三)如本俱樂部任意隊員在繳納隊費通知公布日起60天后仍未繳納隊費,且無任何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同意認可的理由的,經財務總監將人員名單報送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并提請俱樂部全員討論通過對其具體處置辦法。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最終解釋權為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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