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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章制度

時間:2024-05-30 13:52:15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必備)公司規章制度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公司規章制度

公司規章制度1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標準車輛使用程序,操縱車輛使用相關費用,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建設節約環保型公司,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車輛和駕駛員(以下稱司機)的管理細則

  1、車輛管理:每臺車設一個管理責任人,對其車輛情況進行定時定期的檢查管理,責任人必須清晰了解自身負責管理車輛的保養情況及其它方面的安全項目。

  2、每日出車前做好車輛的日常檢查工作,例如:1)車輛外購觀檢查,2)機油、水、電池水、燃油是否足夠,3)車身有無油水滲漏,輪胎、傳動軸及皮帶等的常規檢查,4)貨箱空調制冷效果是否良好,如發覺問題要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需報告車隊長協助解決,以保證車輛的根本行車安全。

  3、公司實行車輛統一調度制,車隊會依據各客戶的整體用車情況進行安排每位司機所駕駛的車輛及出行,司機必須聽從車隊長的安排。每次出車前后必須檢查車輛的安全情況并了解其車輛的油況及公里數,并按要求做好登記。

  4、司機需按公司要求完成任務,包括裝貨、卸貨、簽收送貨回單、收車前的燃油補給,所有工序必須全部完成,如沒有按要求完成或完成不合格則當次工資不予結算。

  5、司機必須保管好送貨的所有單據及產生費用的相關收據或發票,依據客戶要求在回來后按時交單,報銷費用需憑相關單據向車隊確認可報銷情況。如有虛報、假報、弄虛作假的則按所報金額的雙倍處分。

  6、司機工作期間應潔身自愛,嚴格遵守各客戶的供給商送貨管理規定及流程要求并嚴格遵守客戶廠內的廠規廠紀規章制度。違反規定被客戶處分須自行承當,給公司造成其它損失的還須追究責任。

  7、司機必須了解安全行車事故,了解車輛安全性能,車輛發生故障時必須聯系車隊長,說明情況后由車隊安排維修事項。

  8、司機出行過程中由于司機自身原因違規所產生的交通違規處分全部由司機自己承當,但因其它原因造成的違規則無須承當,但在客戶端損壞物品或違規被罰款的,司機視情況須承當金額20%~100%的損失,另視情況扣除一定的績效獎。

  第二章:入職、請假、離職管理細則

  1、入職:每位面試者需填寫《個人簡歷》一份,并確保所填資料的真實性,應聘者必須提供相關有效證件,如有提供假證或其它無效證件者,經公司發覺一律開除處理,應其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應聘者經過面試后進行駕駛車輛出行測試,每位司機在正式上崗單獨出車交貨前必須跟車5至10天以熟悉行車路線及了解交貨流程,并做好跟車筆記己備檢查跟車情況,經公司主管復查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崗。

  2、請假:請假需提前一天通知車隊長,超過兩天需由隊長報請公司負責人批準,無特別情況不出車或者通知出車后號碼關機、無法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到廠裝貨等而影響出貨的.,每次扣績效獎200元,不事先請假不按時出車則按曠工處理,每次曠工扣除績效獎200元,連續曠工三天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3、正常辭職:司機提出離職的需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并經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滿期一個月才能正式離職,在職其間必須正常執行公司安排的工作直到離職到期日止,未經批準或未按規定自行離職的則視為違約,違約司機被認為自動放棄工資,如有特別情況則需提供相關的證明,否則必須按規定正常辦理離職。因考慮工作時部份違章行為無法馬上得知,故其工資需一個月后支付。

  第三章:獎懲制度

  1、司機負責各自管理車輛的車容車況,每月依據所負責的車輛情況發放或扣除績效獎。

  2、發生交通事故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扣除績效獎50~300元,并在年內獎金內按事故大小扣除績效獎。如司機有意導致事故的,需賠償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3、在客戶交易有問題的需及時打號碼回廠或者公司負責人,如不匯報而又沒有處理妥當造成的客戶投訴的,當趟工資不予結算,并視情況另行扣除部份安全績效獎。

  4、司機在客戶端不小心損壞客戶廠內公共物品的,需負責賠償所損物品或處分。

  5、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底薪按50~200元的標準逐年增加,年終獎按上年度的年終獎每年遞增500元。

  6、對每位員工進行年度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予發放年終獎。例:1)年度內無交通事故也無客戶端的投訴或處分的,2)有事故及處分的,3)發放時間分為兩次,年前發放一次,春節上班后的第二個月發工資時發放一次,如在發放獎金前或當月離職的,將不予發放。

  7、不得偷窺公司及客戶端的財物,一經發覺,處以罰款及開除處理,有觸范治安及刑事處分的,須承當相應的責任并不予結算工資。

  8、每次事故后司機應檢討并寫檢討書,拒寫檢討者也視為違規處理。

  第四章:薪資待遇

  1、公司薪資待遇嚴格遵守xx市的相關管理規定。

  2、每月20日前結算上月公司,公司的工資計算周期的結構為本月的26日至下月的25日為一個計算周期。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1、司機有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及人身損害,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當。

  2、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的,其處理方法如下。

  1)出現違章停車、證件不全、超速駕車或違反交通標志、標線等司機主觀原因造成的違規罰款,由當事人承當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損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如在保險范圍之外,屬當事司機負全責的當事人應負責損失金額與保險金差額的50%。

  3、因司機駕駛操作不當或有意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因此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除支付維修費用外,司機還應按相關法律規定承當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六章:名詞注解

  1.開除:有以下情況者按開除處理(開除不得結算當月工資);

  1)駕駛證或上崗證無效或持假證駕駛者,一經發覺獎報由公安機關處理,因此期間的勞動薪酬一律無效,不予發放工資。

  2)嚴峻違法者。

  3)連續曠工三天者(連續三次安排出車都不聽從者屬曠工)。

  4)有偷竊行為者(包含偷竊本公司財物及客戶端公司財物)。

  以上行為一經發覺,未領取的工資一律作廢,視為無效,并提請公安機關處理。

  2.辭退:有以上情況者給予辭退處理(屬辭退者可結算當月未付工資);

  1)嚴峻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或客戶端的規章制度者(造成損失的,須扣除損失部份的金額)

  2)因駕駛技術問題經常發生事故者(含在客戶端的各種事故)

  3)屢次出錯被投拆被處分或出意外事故者

  4)每年度內2次(含2次)以上的檢討者;拒寫檢討者則按客戶提供的投訴資料為據。

  5)不服從公司領導及車隊長安排者

  3.自動離職:自動離職簡稱自離,自離則是不按規定提前申請離職,自己不上班自愿放棄工作及工資。

  4.車隊長:車隊是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負責人,所有司機必須聽從車隊長的合理的調度及管理;

  5.客戶端:客戶端是指本公司的承運單位及個人以及客戶端的相關單位及個人。

公司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員工長期地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本著“以人為本”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根據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指導思想

  一、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與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同步。

  二、 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能力突出的優秀人才和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的關鍵崗位傾斜。

  三、 逐步構造管理崗位與非管理崗位、技術崗位與非技術崗位、簡單勞動與復雜勞動的薪酬檔次落差,建立激勵機制。

  第三條 范圍

  公司從業人員的薪酬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董事會另有文件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 薪酬辦法

  第一條 薪酬構成及定義

  員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一、 基本工資按照員工身份、學歷、職稱、工作年限確立。基本工資參照員工檔案工資建立,檔案關系不在公司的,參照同等水平人員確定基本工資額度。

  二、 崗位工資按照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確立。不同崗位的員工,崗位工資不同。根據公司經營情況的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三、 績效工資按照上月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第二條 管理類人員崗位設置

  一、管理類人員定義:從事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公司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二、管理類人員工作崗位設置如下:

  管理一崗(總經理)

  管理二崗(副總經理)

  管理三崗(部門主任)

  管理四崗(部門副主任)

  管理五崗(業務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管理六崗(業務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管理七崗(業務助理):協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三、管理類一~二崗薪酬按照董事會相關規定執行。

  四、管理類三~七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

  第三條 技術類人員崗位設置

  一、技術類人員定義:從事創造性的技術及業務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

  二、技術類人員工作崗位設置如下:

  技術一崗(高級專業技術主管)

  技術二崗(中級專業技術主管)

  技術三崗(技術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四崗(技術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五崗(技術助理):協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六崗(技術員)

  三、技術類一~六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

  第四條 績效工資

  一、績效考核由公司統一安排按月進行,考評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綜合辦公室主任、計劃財務部主任組成。

  二、每月績效基數由考評小組根據上月公司經營情況確定。

  三、績效工資系數與員工崗位掛鉤,同一崗位的績效工資系數相同,各崗位系數見附表。

  四、績效工資由公司根據考核結果按月統一下發至各部門,各部門可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二次分配。

  的 第五條 公司員工薪酬實行崗位制,動崗動薪。

  第六條 新派任崗位的員工,原則上均自所派任崗位的第一薪級起薪,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級。

  1、具有所任崗位要求的對口專業工作經驗已超過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崗位要求的對口專業技術職稱高一級以上。

  3、所具能力優異,為公司甚難招募到的人才。

  第七條 新派任崗位的員工,依所派任崗位的第一薪級起薪的,由總經理辦公室確定并執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級,所提高薪級不超過該等最高薪級的,由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書面建議,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八條 低級崗位代理高級崗位或低級崗位實際代行高級崗位職責的,提高薪級一級支給薪酬。

  第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公司在向員工發放薪酬時應代扣繳以下項目的費用:

  1、個人所得稅;

  2、住房公積金;

  3、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第九條 員工對薪酬如有疑義,可向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書面查詢要求。自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未提出要求的,則視無異議。

  第十條 試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用期間薪酬標準如下:

  專科以下(不含專科) x00元/月

  專科畢業 x00元/月

  本科畢業(或有初級專業技術職稱) x00元/月

  碩士學位(或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 xx00元/月

  博士學位(或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xx00元/月

  第十一條 合同工的基本工資標準為x00元/月。

  第十二條 合同員工的獎金、補貼、補助等待遇依照公司(中心)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薪酬發放

  第一條 薪酬發放日期為每月十五日。

  第二條 總經理辦公室應于每月八日填制《薪酬通知單》辦理核薪,并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記錄于《薪酬名冊》后,轉計劃財務部操作。

  第三條 對經批準停職、離職、解聘的員工,總經理辦公室應據此填制《薪酬通知單》辦理停薪,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簽署,記錄于《薪酬名冊》后轉計劃財務部操作。

  第四條 辦理內退的員工,按檔案工資發放薪酬。

  第四章 薪酬的定期調整

公司規章制度3

  我國中型IT企業簡介

  通過比較,不難發現我國的中型IT企業具有如下特點。

  ㈠ 規模中等,介于大型和中型之間

  這里指的規模與一般我們理解的規模有所不同。在我國,通常意義劃分為大中小三類企業的依據是1988年由原國家經委、國家計委、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勞動人事部聯合制訂下發的《關于發布〈大中小工業企業劃分標準〉的通知》,但這份標準也有一定的缺陷,尤其對一些新興行業的企業規模界定沒有明確的規范,因此本文所指的規模是指IT企業實現產值的大校由于IT業的特殊情況,筆者認為其規模不能用員工數來衡量,而應以其實現的產值多少來衡量。據此,本文將中型IT企業定義為產值實現介于中間的IT企業。

  ㈡ 處于企業發展的關鍵階段

  中型IT企業雖然已經脫離了創業初期作坊式的經營,但由于創業者的知識和技術作為無形資產在企業中往往占有相當可觀的股份,其貸款可抵押的有形資產不多。因此,企業從銀行得到貸款的機會很校如何突破這一發展瓶頸,是企業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一旦突破,那將具有一般中型企業不可比擬的成長速度。

  ㈢ 知識資本化

  這類IT企業中,員工大多具有高學歷、高技術。知識型員工密集,而且這些人憑借著他們的知識和技術參與分配,實際上,他們的知識已經資本化了。不過管理方面的人才卻較少,這也容易導致企業分-裂。因為IT人才往往單兵作戰能力強而合作精神差,管理制度《it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知識管理和變革管理將是面臨的挑戰。

  我國中型IT企業的這些特點決定了必須要建立一套與之相符的人事制度尤其是薪酬制度以保障企業的持續發展和整體戰略目標的實現。同時也就要求我們的中型IT企業必須重新審視現有的薪酬制度是否真正達到了這個目標。

  現有薪酬制度分析

  薪酬制度是企業最為重要的人事制度之一,對于我國中等IT企業來說仍是能否留住人才的關鍵。據調查,在導致IT人才流動的因素中,薪酬因素位居第一。近日,南京市信息中心專門組織了一次對南京珠江路IT企業人力資源的調查,結果表明:高薪是珠江路IT企業留住人才的關鍵。據介紹,本次調查涉及員工6620人,調查統計表明:43.9%的`IT企業老總認為留住人才的關鍵是高薪。盡管公司已在薪酬制度方面做出了調整,但許多IT人才仍認為個人在行業中會有更多發展機會而選擇“跳槽”。這不能不引起中型IT企業管理層的高度關注。那么問題到底在哪里?根據調查結果分析,原因主要有三:

  ㈠ “瘸著腿”走路

  許多中型IT企業重業務輕管理,因為沒有專業經驗的HR部門對市場進行了解,由老板“拍腦袋”決定員工薪酬水平,是勞資雙方一種“你情我愿”的行為。因為其盲目性,老板根據招募人員原先工資水平及“行規”的加薪幅度制定薪資的行為導致IT人才薪資節節高、人才為追求高薪不斷跳槽的現狀。當然也相當程度上造成了內部員工的不滿,再次導致持續不斷的人員流動的惡性循環。同時,對于一些職位,因為老板不了解市場行情,過低的薪酬無法吸引或保留優秀人才。

公司規章制度4

  一、要嚴格執行各項衛生要求,做到窗明幾凈,地面整潔,環境優雅、舒適。

  二、餐廳每日用拖把拖三次,窗臺每日擦三次,門簾每日擦一次,洗手池每日清洗三次,下水道保持清潔暢通,并杜絕常流水,定期進行消毒。

  三、餐廳內桌凳保持干凈,整齊,無積水,無油垢,無飯菜渣,無不潔物。

  四、餐廳玻璃,每周擦一次,保持玻璃明凈,并按時開關窗,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五、餐廳內墻壁四周,每周清掃一次,保證無死角,無蜘蛛網。

  六、做好每餐剩飯剩菜的回收工作,并及時處理垃圾,廢棄物盛放容器外觀清潔衛生。

  七、保持食堂周圍環境衛生,門口臺階天天清掃。

  八、每天下班前要關好門、窗、電源,保證餐廳安全.

公司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辦法。

  第四條、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七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本制度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第九條、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十一條、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五)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九)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十)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十一)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十二)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十三)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第二章、資產

  第十二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十三條、企業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一節、流動資產

  第十四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投資,是指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有外幣現金和存款的企業,還應當分別按人民幣和外幣進行明細核算。

  現金的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備抵的項目(如累計折舊、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等)。

  第十六條、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短期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投資成本計量。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短期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核算,不構成短期投資成本。

  已存入證券公司但尚未進行短期投資的現金,先作為其他貨幣資金處理,待實際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2.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3.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資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后的凈額。如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應的跌價準備后的凈額,為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4.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以原材料換入的短期投資,如該項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的,則換入的短期投資的入賬價值還應當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原材料換入的存貨、固定資產等,按同一原則處理。

  (二)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已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四)處置短期投資時,應將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企業的委托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托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應當停止計提利息,并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時,企業的委托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第十七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八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并按照往來戶名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二)帶息的應收款項,應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價值)與確定的利率計算的金額,增加其賬面余額,并確認為利息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按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不再計提利息。

  (四)企業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債務人在債務重組時以低于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的,企業實際收到的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接受多項非現金資產的,應按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權轉為股權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如果涉及多項股權的,應按各項股權的公允價值占股權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清償債務的,應將未來應收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則或有收益不應當包括在未來應收金額中。待實際收到或有收益時,計入收到當期的營業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收金額等于或大于重組前應收債權賬面余額的,則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但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收債權,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收債權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或有收益,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收益,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五)企業應于期末時對應收款項(不包括應收票據,下同)計提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款項按照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十九條、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預付保險費、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稅額較大需分攤的數額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余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間攤銷。

  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二十條、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存貨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購入的商品,按照進價和按規定應計入商品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自制的存貨,按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4.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的存貨,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①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②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所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存貨,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存貨的。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存貨,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8.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

  (二)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三)須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應在領用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攤銷或者分次攤銷。

  (四)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結果如果與賬面記錄不符,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存貨,應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盤虧的存貨,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于非常損失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五)企業的存貨應當在期末時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按照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二節、長期投資

  第二十一條、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二條、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后的差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4.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劃出單位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通常情況下,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投資、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當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作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四)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投資企業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處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應當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屬于投資企業的凈利潤除外,如承包經營企業支付的承包利潤、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按照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作為負債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作為當期投資損益。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企業在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時,應以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如果被投資單位以后各期實現凈利潤,投資企業應在計算的收益分享額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以后,按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的金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

  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計算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確認投資損益時,應當以取得被投資單位股權后發生的凈損益為基礎。

  對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也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

  (五)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應當自實際取得對被投資單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實施重大影響時,按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并按本制度的規定攤銷,計入損益。

  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當中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新的投資成本。其后,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勝利時,屬于已記入投資賬面價值的部分,作為新的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六)企業改變投資目的,將短期投資劃轉為長期投資。應按短期投資的成本與市價孰低結轉,并按此確定的價值作為長期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擬處置的長期投資不調整至短期投資,待處置時按處置長期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七)處置股權投資時,應將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三條、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債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權利息,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金額較小,可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不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債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按期計算確認利息收入。

  長期債券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未到期債券利息和計入初始投資成本的相關稅費,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債券的溢價或折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三)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購買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債券投資進行處理。當企業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投資轉換為股份時,應按其賬面價值減去收到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四)處置長期債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債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的長期投資應當在期末時按照其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投資項目應當按照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三節、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企業制定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應當編制成冊,并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成本入賬。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技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企業因采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

  本制度所稱的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企業(承租人)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種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企業(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但是,如果企業(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企業(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則購買價格也應包括在內。其中,資產余值是指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采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采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均無法知悉,應當采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六)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七)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八)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九)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十)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第二十八條、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增值稅額、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實際成本,并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庫存材料的,按其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應按減去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

  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后的差額,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二十九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項目較多且工程支出較大的企業,應當按照工程項目的性質分項核算。

  在建工程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并單獨核算。

  第三十條、企業的自營工程,應當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業,按照應支付的工程價款等計量。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價值、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等所發生的支出等確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條、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因進行試運轉所發生的凈支出,計入工程成本。企業的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按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條、在建工程發生單項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如為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損,或在建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應將其凈損失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三條、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本制度關于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作調整。

  第三十四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四)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在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并調整已計提的折舊額,作為調整當月的成本、費用處理。如果在年度內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同時調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項目。

  第三十五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并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同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企業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價值的,應當根據調整后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按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對于接受捐贈舊的固定資產,企業應當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按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第三十七條、企業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提的折舊總額。應提的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價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大修理費用可以來用預提或待攤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費用采用預提方式的,應當在兩次大修理間隔期內各期均衡地預提預計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并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

  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由于出售、報廢或者毀損等原因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四十條、企業對固定資產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固定資產,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如盤盈、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應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第四十一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建、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并應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或者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明細核算。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固定資產應當在期末時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凈值的減項反映。

  第四節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四十三條、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供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企業自創的商譽,以及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其他項目,不能作為無形資產。

  第四十四條、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計量。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應按以下方法確定:

  (一)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

  (二)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但是,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三)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無形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四)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五)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1)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第四十五條、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并依法申請取得權利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資本化。

  第四十六條、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第四十七條、企業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按本制度規定的期限分期攤銷。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房時,應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開發成本;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八條、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將所得價款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出租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本制度有關收入確認原則確認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時,確認出租無形資產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九條、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項目應當按照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五十條、其他資產,是指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如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應當由本期負擔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額,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消的,或者無溢價的,若金額較小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若金額較大的,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如果長期待攤的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后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第五節、資產減值

  第五十一條、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應當合理地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如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不恰當地運用了謹慎性原則計提秘密準備的,應當作為重大會計差錯予以更正,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事項的性質、調整金額,以及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

  第五十二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各項短期投資進行全面檢查。短期投資應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市價低于成本的部分,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在運用短期投資成本與市價孰低時,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分別采用按投資總體、投資類別或單項投資計提跌價準備,如果某項短期投資比較重大(如占整個短期投資10%及以上),應按單項投資為基礎計算并確定計提的跌價準備。

  企業應當對委托貸款本金進行定期檢查,并按委托貸款本金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可收回金額低于委托貸款本金的差額,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上,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應收利息減去計提的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并入短期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項目。

  本制度所稱的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銷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續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的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其中,銷售凈價是指資產的銷售價格減去所發生的資產處置費用后的余額。對于長期投資而言,可收回金額是指投資的出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有和投資到期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較高者。其中,出售凈價是指出售投資所得價款減去所發生的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第五十三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并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企業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企業應當制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政策,明確計提壞賬準備的范圍、提取方法、賬齡的劃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有關各方備案,并備置于企業所在地。壞賬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在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時,企業應當根據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一)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二)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三)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四)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企業的預付賬款,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或者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應當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并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如有確鑿證據證明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第五十四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貨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可變現凈值,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以估計售價減去估計完工成本及銷售所必須的估計費用后的價值。

  存貨跌價準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量,如果某些存貨具有類似用途并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且實際上難以將其與該產品系列的其他項目區別開來進行估價的存貨,可以合并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當存在以下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存貨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已霉爛變質的存貨;

  (二)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

  (三)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四)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第五十五條、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一)市價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

  (二)企業使用該項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大于產品的銷售價格;

  (三)企業因產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原材料已不適應新產品的需要,而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

  (四)因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逐漸下跌;

  (五)其他足以證明該項存貨實質上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第五十六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應按單項項目計提。

  第五十七條、對有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市價持續2年低于賬面價值;

  (二)該項投資暫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資單位當年發生嚴重虧損;

  (四)被投資單位持續2年發生虧損;

  (五)被投資單位進行清理整頓、清算或出現其他不能持續經營的跡象。

  第五十八條、對無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影響被投資單位經營的政治或法律環境的變化,如稅收、貿易等法規的頒布或修訂,可能導致被投資單位出現巨額虧損;

  (二)被投資單位所供應的商品或提供的勞務因產品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從而導致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

  (三)被投資單位所在行業的生產技術等發生重大變化,被投資單位已失去競爭能力,從而導致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如進行清理整頓、清算等;

  (四)有證據表明該項投資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條、如果企業的固定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全額計提減值準備:

  (一)長期閑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二)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

  (三)雖然固定資產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

  (四)已遭毀損,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五)其他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六十條、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并且該項無形資產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

  (二)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并且已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三)其他足以證明某項無形資產已經喪失了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情形。

  第六十一條、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計提無形資產的減值準備:

  (一)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二)某項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攤銷年限內預期不會恢復;

  (三)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價值;

  (四)其他足以證明某項無形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的情形。

  第六十二條、企業計算的當期應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如果高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補提減值準備;如果低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沖回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但沖減的資產減值準備,僅限于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沖減已提的減值準備。

  已確認并轉銷的資產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應當相應調整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

  如果企業濫用會計估計,應當作為重大會計差錯,按照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即企業因濫用會計估計而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在轉回的當期,應當遵循原渠道沖回的原則(如原追溯調整的、當期轉回時仍然追溯調整至以前各期;原從上期利潤中計提的,當期轉回時仍然調整上期利潤),不得作為增加當期的利潤處理。

  第六十三條、處置已經計提減值準備的各項資產,以及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以應收款項進行交換等,應當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六十四條、企業對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長期投資等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長期投資等,如債務單位或被投資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資產損失,沖銷已計提的相關資產減值準備。

  第六十五條、企業在建工程預計發生減值時,如長期停建并且預計在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也應當根據上述原則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三章、負債

  第六十六條、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六十七條、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一節、流動負債

  第六十八條、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股利、應交稅金、其他暫收應付款項、預提費用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等。

  第六十九條、各項流動負債,應按實際發生額入賬。短期借款、帶息應付票據、短期應付債券應當按照借款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確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

  第七十條、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時,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以現金清償債務的,支付的現金小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結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用于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或者作為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三)以債務轉為資本的,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股份有限公司,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按應付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股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2.其他企業,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作為實收資本,按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實收資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四)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支出的,應將或有支出包括在未來應付金額中,含或有支出的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在未來償還債務期間內未滿足債務重組協議所規定的或有支出條件,即或有支出沒有發生的,其已記錄的或有支出轉入資本公積。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等于或大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對于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付債務,應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付債務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或有支出,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支出。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第二節、長期負債

  第七十一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各項長期負債應當分別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應當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七十二條、長期負債應當以實際發生額入賬。

  長期負債應當按照負債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規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并按本制度的規定,分別計入工程成本或當期財務費用。

  按照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因時間性差異所產生的應納稅或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單獨核算,作為對當期所得稅費用的調整。

  第七十三條、發行債券的企業,應當按照實際的發行價格總額,作負債處理;債券發行價格總額與債券面值總額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在債券的存續期間內按實際利率法或直線法于計提利息時攤銷,并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公司債券進行處理。當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份或資本時,應按其賬面價值結轉;可轉換公司債券賬面價值與可轉換股份面值的差額,減去支付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企業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券約定贖回期屆滿日應當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票面利息的差額,應當在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五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并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應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和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

  第七十六條、企業收到的專項撥款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待撥款項目完成后,屬于應核銷的部分,沖減專項應付款;其余部分轉入資本公積。

  第七十七條、企業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是指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包括手續費等。

  除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外,其他借款費用均應于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本制度所稱的專門借款,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

  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的處理:

  1.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專項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將發生金額較大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發生金額較小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向銀行借款而發生的手續費,按上述同一原則處理。

  2.因安排專門借款而發生的除發行費用和銀行借款手續費以外的輔助費用,如果金額較大的,屬于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發生的,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對于金額較小的輔助費用,也可以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二)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的處理

  1.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企業為購建某項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應當開始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1)資產支出(只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已經發生;

  (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

  2.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滿足上述資本化條件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所發生的,應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每一會計期間利息資本化金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每一會計期間利息的資本化金額=至當期末止購建固定資產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資本化率

  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Σ(每筆資產支出金額×每筆資產支出實際占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為簡化計算,也可以月數作為計算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資本化率的確定原則為: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只借入一筆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為該項借款的利率;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借入一筆以上的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為這些借款的加權平均利率。加權平均利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Σ(每筆專門借款本金×每筆專門借款實際占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為簡化計算,也可以月數作為計算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在計算資本化率時,如果企業發行債券發生債券折價或溢價的,應當將每期應攤銷的折價或溢價金額,作為利息的調整額,對資本化率作相應調整,其加權平均利率的計算公式如下: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或-)折價(或溢價)攤銷額/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3.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外幣專門借款,其每一會計期間所產生的匯兌差額(指當期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所發生的匯兌差額),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4.企業發行債券,如果發行費用小于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減去發行費用后的差額,視同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于計提利息時攤銷。

  5.企業每期利息和折價或溢價攤銷的資本化金額,不得超過當期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和折價或溢價的攤銷金額。

  在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時,與專門借款有關的利息收入不得沖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所發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6.企業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專項用于購建某項固定資產的,如專用撥款、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等,在募集資金尚未到達前借入的專門用于購建該項固定資產的資金,其發生的借款費用,在募集資金到達前,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募集資金到達后,在購建該項資產的實際支出未超過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時,所發生的借款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實際支出超過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時,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但在計算該項資產的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時,應將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扣除。

  7.如果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指每一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下同),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繼續建造過程中可供使用,并且為使該部分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實質上已經完成,則這部分資產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如果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但必然等到整體完工后才可使用,則應當在該資產整體完工時,其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而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8.如果某項固定資產的購建發生非正常中斷,并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含3個月),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其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其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直至購建重新開始,再將其后至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如果中斷是使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程序,則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仍應計入該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當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當停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以后發生的借款費用應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七十八條、本制度所稱的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是指固定資產已達到購買方或建造方預定的可使用狀態。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認為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一)固定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全部完成;

  (二)已經過試生產或試運行,并且其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運行或者能夠穩定地生產出合格產品時,或者試運行結果表明能夠正常運轉或營業時;

  (三)該項建造的固定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生;

  (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經達到設計或合同要求,或與設計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地方與設計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響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所有者權益

  第七十九條、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第八十條、企業的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一)一般企業實收資本應按以下規定核算:

  1.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當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作為實收資本入賬。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超過其在該企業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2.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入賬。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項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入賬。

  3.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合;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折合,因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4.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投資的,對已歸還的投資應當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實收資本的減項單獨反映。

  1.公司的股本應當在核定的股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的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公司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作為股本,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的部分,作為股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

  2.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內發行外資股的公司,按確定的人民幣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作為股本入賬,按收到股款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按人民幣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第八十一條、企業資本(或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一)符合增資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增資的,在實際取得投資者的出資時,登記入賬。

  (二)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投資時登記入賬。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企業股票時,登記入賬。

  企業應當將因減資而注銷股份、發還股款,以及因減資需更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賬戶的明細賬及有關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投資者按規定轉讓其出資的,企業應當于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資本(或股本)賬戶的有關明細賬戶及各備查登記簿中轉為受讓方。

  第八十二條、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公積項目主要包括:

  (一)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三)接受現金捐贈,是指企業因接受現金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四)股權投資準備,是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原因增加的資本公積,企業按其持股比例計算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五)撥款轉入,是指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專門用于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的撥款項目完成后,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企業應按轉入金額入賬;

  (六)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投資因所采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

  (七)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上述各項資本公積以外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各準備項目轉入的金額。債權人豁免的債務也在本項目核算。

  資本公積各準備項目不能轉增資本(或股本)。

  第八十三條、盈余公積按照企業性質,分別包括以下內容:

  (一)一般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盈余公積包括:

  1.法定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

  2.任意盈余公積,是指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

  3.法定公益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的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時,應當將其轉入任意盈余公積。

  企業的盈余公積可以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或股本)。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余公積分派現金股利。

  1.儲備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經批準用于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的儲備基金;

  2.企業發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批準用于增加資本的企業發展基金;

  3.利潤歸還投資,是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按照規定在合作期間以利潤歸還投資者的投資。

  第五章、收入

  第八十四條、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企業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第一節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收入

  第八十五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三)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四)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八十六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按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費用;銷售折讓在實際發生時沖減當期收入。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減讓;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第八十七條、企業已經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沖減退回當期的收入;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退回的,應當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處理,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會計報表有關收入、費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項目的數字。

  第八十八條、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勞務的完成程度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方法。

  當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

  (一)勞務總收入和總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三)勞務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勞務的完成程度應按下列方法確定:

  (一)已完工作的測量;

  (二)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

  (三)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第八十九條、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收入分別以下情況予以確認和計量:

  (一)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成本;

  (二)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全部得到補償,應按能夠得到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確認的金額小于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的差額,作為當期損失;

  (三)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不確認收入。

  第九十條、提供勞務的總收入,應按企業與接受勞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應當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費用。

  第九十一條、讓渡資產使用權而發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

  (一)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當在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按下列方法分別予以計量:

  1.利息收入,應按讓渡現金使用權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

  2.使用費收入,應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第二節、建造合同收入

  第九十二條、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一項資產或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數項資產而訂立的合同。

  (一)固定造價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或固定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許或其他方式議定的成本為基礎,加上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第九十三條、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變更,是指客戶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因合同變更而增加的收入,應當在客戶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并且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時予以確認。

  索賠款,是指因客戶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的成本的款項。企業只有在預計對方能夠同意這項索賠(根據談判情況判斷),并且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才能將因索賠款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確認。

  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時,客戶同意支付給建造承包商的額外款項。企業應當根據目前合同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既定的標準,并且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才能將因獎勵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確認。

  第九十四條、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成本應當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與設計有關的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用等其他直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船舶等制造企業的銷售費用、企業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和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直接費用在發生時應當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當在期末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如合同完成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應當沖減合同成本。

  第九十五條、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及費用應按以下原則確認和計量;

  (一)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當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合同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

  1.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以下4項條件:

  (1)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3)在資產負債表日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4)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

  2.成本加成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以下2項條件:

  (1)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并且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當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應按實際合同總收入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收入后的余額作為當期收入,同時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費用后的余額作為當期費用。

  (三)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作為費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當在發生時立即作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四)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完成的建造合同,應當在完成時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五)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當將預計損失立即作為當期費用。

  第九十六條、合同完工進度可以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等方法確定。

  采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時,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包括:

  (1)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

  (2)在分包工程總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第九十七條、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商品房對外銷售收入的確定,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原則執行;如果符合建造合同的條件,并且有不可撤銷的建造合同的情況下,也可按照建造合同收入確認的原則,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房地產開發業務的收入。

  企業的收入,應當按照重要性原則,在利潤表中反映。

  第六章、成本和費用

  第九十九條、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企業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企業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應將當期已銷商品的進價轉入當期的費用。

  第一百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計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一條、企業應支付職工的工資,應當根據規定的工資標準、工時、產量記錄等資料,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企業按規定給予職工的各種工資性質的補貼,也應計入各工資項目。

  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應付福利費,計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二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當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當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根據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第一百零四條、企業的期間費用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并在利潤表中分別項目列示。

  (一)營業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后服務網點等)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類似工資性質的費用、業務費等經營費用。

  商品流通企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所發生的進貨費用,也包括在內。

  (二)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與開發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不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等。

  (三)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應當作為期間費用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

  第一百零五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工業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第七章、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一百零六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金額。

  (三)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

  (四)補貼收入,是指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退還的增值稅,或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以及屬于國家財政扶持的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

  (五)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處置無形資產凈收益、罰款凈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處置無形資產凈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并在利潤表中分列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六)所得稅,是指企業應計入當期損益的所得稅費用

公司規章制度6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科學的評價項目部施工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情況,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訂項目部安全檢查制度:

  1.巡視檢查:由項目部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的登高作業、三寶四口、臨邊防護、機械安全、施工用電進行經常性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班組每日上班前15分鐘進行班前安全提示,對當天作業環境安全情況、注意事項、安全防護用品進行交待和檢查。

  3.項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項目經理帶隊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處、公司以及上級主管單位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5.做好檢查記錄,對查出的隱患,擬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并作好相關記錄。對重大隱患,應立即停工整改,經復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公司規章制度7

  在剛剛結束的十八大精神的鼓舞下,我們永信公司也迎來了更好的發展機遇。在即將開始的20xx年里,全體職工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對公司發展前景和各自的工作更加充滿自信 、熱情與活力。新年伊始,公司對規章制度進行了重新整理編寫。公司上下各個部門都積極開展了集體學習討論。希望通過這次規章制度的學習,使我們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提升,思想境界得到拓展,崗位責任心能有更大程度的提升。

  制度是發展形勢的要求;是競爭的手段;是實現目標的保障;因此貫徹落實我公司規章制度勢在必行。

  通過這次規章制度的學習,使我對公司的規章制度有了更深的認識,意識到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省到自己平時工作中對規章制度做的不好的地方,我將積極給于改正。

  通過這次學習使我認識到加強規章制度的執行是自己與公司快速成長的保證。了解到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是我們每一位員工的責任。

  通過這次學習使我意識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嚴格要求自己,把學習到的規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去,從而不斷提高自身實際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動性,并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

  針對公司全年9000噸的產量目標,作為一名運轉兼維修電工應該怎樣去做來保證產量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為了完成公司制定的全年產量目標,首先應該是保證設備正常平穩運行,保證設備的安全可靠的用電。還應該從以下幾點去保證日常工作的.落實和實施:

  1.所有電工必須服從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安排,按時按質完成領導下達的各項維修任務。

  2.在維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努力做到“故障判斷準確,維修快捷安全”,故障維修徹底,不留安全隱患。

  3.所有電工必須樹立“服務第一”的思想,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隨叫隨到,不拖拉怠慢,維修工作結束后要對所維修的設備試運行,待正常運行后并與設備操作者交接清楚方可離開。

  4.在沒有維修任務時,根據設備保養檢修計劃,保養檢查檢修用電設備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平時加強巡視檢查,對在巡視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對一時無法處理的問題,匯報領導另行安排時間處理。

  5.對于生產過程中,電氣設備突發性故障而且嚴重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或者嚴重影響生產的情形,必須無條件立即解決,情況危急的及時做應急處理,需要協調配合工作的及時匯報領導,由車間和部門領導組織協調。

  6.所有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正確穿戴防護用品,持之以恒的搞好配電房的清潔衛生和文明生產工作。

  7.所有電工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使用的維修工具和維修用備品配件,不準亂丟亂放,如因為個人保管不善,造成遺失或損壞由個人承擔責任。

  8.對存在有如下不良行為的電工,請領導按照公司相關考核制度考核:

  1)、拒不服從領導指揮和安排,強詞奪理頂撞領導者;

  2)、嚴重違反操作規程操作,給被維修的設備留下新的次生隱患者;

  3)、工作不及時,拖拖拉拉消極怠工者;

  4)、服務態度惡劣,與被服務單位人員爭執、謾罵者;

  5)、在規定完成的時間內,沒有完成工作任務者;

  6)、因判斷失誤,致使故障范圍擴大造成其它設備故障者;

  7)、檢查發現在個人所負責的生產線內電氣設備存在隱患者;

  9.共同創造和諧友好的氛圍,尊敬領導團結周圍同志,虛心學習、鉆研技術,加強同志間的溝通交流,不斷提高自身的品德修養和技術能力,更好地服務于電氣設備的維修工作。

  通過以上幾點只要我們堅持、執行、落實全年9000噸的產量目標一定能夠順利完成的。

  針對公司在日常生產中所消耗的5項指標,我們做哪些工作能把消耗控制到最好?

  消耗的有效控制就是我們產能的提高。我們主要圍繞耗纖、耗電、耗水、耗氣、和維修成本這幾個方面,下面我們就這幾個方面探討一下:1.耗纖,主要就是低速生產,意外停車等造成的不合格品產出。這就要求我們日常對設備檢查到位,維護到位避免意外停車。這沒有好的辦法我們只能預防。2.耗電:主要有這么幾個方面;在開車時考慮不周到,前機臺開啟半小時了后工序還沒準備好;再就是設備低速運行時間過長,造成不合格品的產生,提升了噸布耗電的指標;還有就是不能很好了解產品對設備的需要,比如烘干機風機在不影響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我們精細化的調整風機頻率,在能滿足生產的情況下盡量降低頻率,使之調整到最佳狀態;還有就是和車間多溝通比如降溫停爐,和班長溝通好在快要停車前就開始降溫,(在不影響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停車時溫度就降下來了,關閉循環泵就行了,也不用在開風機降溫了即節省了耗電有節省了時間;等等。這些雖然我們都知道真正落實真正這樣做了嗎?耗水耗氣就不多說了,在探討一下維修成本:主要體現在這幾個方面,以上這些小的細微的工作我們做了,真正的落實了執行了,我們的消耗自然而然的就會得到很好有效的控制。

公司規章制度8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度

  1.崗位編制:

  公司按需設置各部門職位人員編制;現階段人員編制如下:

  公司本部:部門負責人1人

  各項目經營部:業務員6人(根據業務開展情況可按需申請增加編制)

  2.各崗位的任職資格:

  部門負責人的任職資格:

  本科以上學歷;

  房地產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相關專業;

  熟悉本地房地產市場,5年以上地產銷售經驗;2年以上銷售主管職位的工作經驗;

  熟悉房地產銷售現場接待、洽談簽約、按揭貸款、客戶服務等各個流程,掌握一定的銷售技巧,具有較強的銷售培訓技能。

  嫻熟的案場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培訓能力、談判能力,良好領導、組織及溝通能力和優良服務意識。

  熟練操作word、excel、ppt基礎功能;

  業務員的任職資格:

  大專以上學歷;

  要求品貌端正,能夠吃苦耐勞,熟悉任職分行所在城市的周邊環境;有同行或其他行業銷售經驗者優先;

  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服從指揮,執行力強。

  二、各工作崗位職責

  1.部門負責人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總經理

  下屬崗位:各項目業務員

  崗位性質:負責主持公司銷售業務工作

  管理權限:業務指導與監督等全過程的管理權限,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負責對公司市場營銷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規范工作流程、執行管理標準、抓好日常管理、實施工作監督和協調管理,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

  主要職責:

  本職工作----負責本公司房產中介策劃和銷售等市場全面工作,在工作中對總經理直接負責。

  職責與工作任務:

  ●組織研究、擬定房地產業務發展規劃和總結報告,組織項目前期市場定位和可行性報告的撰寫,項目整體策劃方案的制訂工作,送總經理審批。

  ●負責制訂公司管理各項制度,整合業務流程,劃分部門設置,向總經理提出公司各部門經理人選,會同人事主管部門對上述各部門業務人員進行聘用、績效考核。

  ●定期向總經理匯報日常工作情況和后期工作思路,在得到總經理授權下,負責處理工作中的突發事件。

  ●負責公司項目策劃方面的各項具體工作。

  ●由總經理授權處理的其他重要事項,項目整體計劃的制訂權和實施權,解

  決工作中特殊事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的臨時授權,具體工作開展的決策權,對部門計劃執行結果考核獎懲決策權。

  ●定期對各分行進行巡察,對各分行(包括經理)的不正當行為做出糾正及引導。

  ●公司策劃培訓、房地產業務員培訓及其他培訓工作。

  2.分行主管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銷售經理

  下屬崗位:指定分行的業務員

  崗位性質:分行主管作為本公司的中堅力量,擔負公司分行日常管理和業務雙重責任:

  崗位權限:

  ●有檢查、督促業務員執行公司制度權。

  ●有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權。

  ●有提出具有創新建議權。

  ●有對分行業務員提出批評、降級、升級、除名的建議權。

  ●有列席參與公司決策權。

  ●有享受公司其它規定待遇權。

  主要職責:

  ●主管分行日常工作,組織分行業務員履行職責,建立專業、規范的銷售團隊。

  ●維護公司利益,貫徹執行公司的決策,大膽管理,積極負責。

  ●了解市場動態,熟悉銷售流程,做好每月的銷售目標、工作總結,上報各種報表。

  ●監督分行業務員的外出考勤,掌握業務員的思想動態及調配情況,加強業務員的行業道德教育,提

  高業務員的基本素質。

  ●進行分行房源登記,督促業務員對房、客源的及時跟進,并定期檢查,協助業務員與客戶之間的談

  判,為業務員解決難題。

  ●督促業務員熟記每天新增房源,并定期抽查。

  ●每天召開早會,分析存在的問題,總結成功的經驗,開展思想教育及業務學習。

  ●加強自律,以身作則,起到模范帶頭作用,鼓勵業務員增強信心。

  ●監督分行辦公秩序及衛生,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及資料。

  ●嚴格執行公司的其它規定。

  3.分行助理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銷售經理

  崗位性質:協助銷售經理管理各分行行政及售后事宜

  崗位職權:

  ●在規定的范圍內,有安排人員和物資權。

  ●根據公司發展方針和上級指示精神,有制訂、修訂部門規章制度權,并享有相關政策發布權和解釋權。

  ●對公司的決策有知情權。

  ●享有公司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權。

  崗位職責:

  ●負責二手部各分行的表格、合同、考勤等進行統計、歸類并存檔。

  ●負責監督所屬部門銷售目標的執行情況,并制定月度業績報告。

  ●根據員工實際考勤,制定月度考勤報表,并配合行政部進行各類考核的實施。

  ●負責保管業主委托的物業門匙。

  ●負責按公司要求修訂各項管理制度,及推行實施。

  ●參與或相關的工作會議,并作好會議記錄。

  ●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臨時工作任務。

  4.業務員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分行主管

  崗位性質:實施及達成公司月、季、年度銷售計劃目標

  崗位職權:

  ●根據公司銷售提成方案,享有提成分享權;

  ●對公司的決策有知情權。

  ●享有公司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權。

  崗位職責:

  ●服從上級管理、調配,保持良好的自律精神。

  ●發揚互相協作的團隊精神。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

  ●熟記每天新增房源,并接受分行主管的檢查。

  ●做好每天的早會準備工作,及時反饋存在的問題。

  ●對房源、客源及時跟進、回訪,做到永不言棄的精神。

  ●在上班時間做到不串崗,不私聊,不嘻笑打鬧,維護工作環境的整潔。

  ●積極響應公司跑房源制度,聽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并高質高效完成。

  ●遵守公司的其它規定。

  三、聘用流程

  ●由需人力增援的分行主管填寫《人力增援申請》交銷售經理;

  ●銷售經理審核通過后將人力需要統一報告總部行政主管;

  ●由公司統一安排招聘、面試、分配上崗。

  注意事項:

  ●各分行主管不得擅自進行招聘,所錄取之人員不以公司員工予以承認,并以[越權]處罰該主管。

  ●內部推薦之人依然需要按照公司統一任職要求進行面試,通過后方可辦理入職。

  四、入職規定及流程

  ●辦理入職時需準備好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學歷證(原件、復印件)、一寸免冠彩照2張;

  ●填寫本司的《入職人員檔案》表;

  ●由總部指派新入職人員到指定分行報道;

  ●入職第一周為崗前培訓期,通過考核后方準正式入職;

  ●正式入職后,總部將與該員簽定勞動合同。

  五、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按時上、下班,及時登陸電腦電子考勤,外出時登記電子各外出記錄、并注明外出原因以便管理人員核查。該電子考勤記錄由分行主管監督并向行政主管反應情況,行政主管則在公司每周的中高層領導會議上做總結報告。

  2.公司規定上下班時間為早9:00分、晚18:00分,(予以10分鐘作為時間彈性)即每天上班時間不得超過9:10分。

公司規章制度9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運行。為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

  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 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匯報。

  第四條 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 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 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調度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 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 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 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公司規章制度10

  1、保潔員每一天要在員工上班前提前到位,并抓緊時光做好日常保潔工作。按保潔資料及標準重點打掃門廳、會議室、走廊、電梯、樓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的衛生,使保潔工作落到實處。

  2、保潔員要嚴格按操作規范做好日

  常保潔、定期保潔工作(詳見附表)。對門廳、會議室、走廊、電梯、樓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的衛生要按保潔資料及標準進行清掃,做到隨臟隨掃、無污跡、無雜物等,持續環境清潔。保潔領班要嚴格按保潔資料和標準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各樓層的'垃圾筒、煙灰缸要及時打掃、清理,衛生間洗手池臺面、鏡子、地面、墻面等要及時擦拭,做到光亮、無水跡、無污跡、無雜物;垃圾袋和手紙簍要及時傾倒、更換;洗手液和手紙要隨缺隨補。

  4、保潔員除日常保潔工作外,每周要對門廳、會議室、走廊、電梯、樓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一次清掃,重點是擦地面、擦窗臺、窗戶等。

  5、保潔員要注意節約用電、節約用水。白天視天氣狀況,盡量采用自然光,少開衛生間北側的照明燈和走廊東、西側的照明燈,為單位節約每一度電,節約每一滴水。保潔工作中要愛護使用水、電等設施,發現水、電、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設施有問題時應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

  6、按保潔資料及

  標準做好定期保潔工作。按操作規范和要求,擦拭窗、墻壁、地面清洗、打蠟、玻璃清洗、燈具除塵、垃圾筒清洗、電梯門、燈清洗、金屬件清洗、上光等,認真做好保潔工作,使大樓有一個優美、衛生、清潔的辦公環境。

公司規章制度11

  一、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是為了規范公司內部管理,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保障公司的正常運營,提高企業效率,推動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制度的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員工及相關方。

  三、制度的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層和法律部門共同制定,并經過公司領導和員工的確認和簽字生效。

  四、規章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內容

  1.職工考核制度

  名稱:職工考核制度

  范圍:公司內部所有員工

  目的:規范公司內部員工的考核方式,確保公正、公平、合理的考核結果,促進員工的成長發展。

  內容:員工職責及評分標準、考核周期、考核方式、考核結果公示、申訴及處理流程等。

  責任主體:人事部門

  執行程序:每年底開展員工考核,由人事部門監督,部門主管建立員工考核檔案。

  責任追究:對于考核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對于惡意評分者或被評分不合理者,予以處罰。

  2.離職人員管理制度

  名稱:離職人員管理制度

  范圍:公司內部所有離職人員

  目的:規范離職人員退出公司的流程,保障企業的安全和利益,同時要倡導離職員工的良好形象。

  內容:離職申請及處理流程、離職工資及福利結算、離職員工保密義務等。

  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

  執行程序:離職人員應在預定時間內交接工作,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手續辦理。

  責任追究:對于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的員工,給予相應的遲延宣布提出責罰,對于對公司違反保密義務的員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安全生產制度

  名稱:安全生產制度

  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目的:保障員工的安全、防范事故的發生,保護公共財產。

  內容:安全生產的要求和規定、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事故的處理、安全檢查和整改等。

  責任主體:安全監察部門

  執行程序:對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的檢查,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應及時整改,修復安全漏洞。

  責任追究:對于違反公司安全規定的員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財務管理制度

  名稱:財務管理制度

  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目的:規范公司財務管理,確保財務安全,預防經濟損失的發生。

  內容:財務業務管理、財務決策、財務支出、現金流管理等。

  責任主體:財務部門

  執行程序: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的財務制度、流程和標準,重點關注投資預算與執行、成本分析和費用控制、稅務管理,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等。

  責任追究:對于違反公司財務規定的員工,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總結:

  公司規章制度是一家企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對于一家企業而言,這份規章制度是其文化和精神的體現,具有重要的意義。制定嚴謹、完善的規章制度,能夠規范企業內部的整體運營,并且可以保障工作場所的安全和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公司管理人員需要仔細地考慮和制定這些規章制度的內容,以達到最佳的效果和目標。

公司規章制度12

  為了確保電梯公司的運營安全、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維持公司的秩序,制定電梯公司管理規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電梯公司管理規章制度是一份綜合性的規定公司內部管理及工作流程的文件,它能夠有效的規范公司的管理和服務行為,保證公司的順利運營。

  一、基本原則

  1. 安全第一

  在電梯公司工作中,首要原則就是安全第一。公司中的每個員工都應該牢記“安全第一”的理念,將乘客的人身安全放在公司服務的首位。在操作電梯時,必須遵照相關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意識,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2. 服務至上

  電梯公司的運作需要依賴于客戶的信任與支持,因此員工在工作時必須首先考慮顧客的需求,將服務品質作為自己的天職。

  3. 全員參與、責任共擔

  電梯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是公司的法規和依據,凡事務都應經過制度規范的審核和管理,而員工與管理者需要以此為規則標準來認識、執行工作任務。

  二、公司組織管理

  1. 管理部門

  公司設有管理部門,由公司領導和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團隊進行管理。管理部門有明確的職責和權限,對公司內部行為進行約束、規范。

  2. 部門的設置

  電梯公司設有功能部門,包括技術、維修、客服、營銷等部門,每個部門均設有名符其實、職責明確的職員崗位,并與其他部門進行協調配合。

  3. 領導職責

  公司領導應該擔任起領導與協調工作、提出政策和思路、對員工進行業務培訓與紀律監管等職責。

  三、服務管理

  1. 接待服務

  公司應設立接待窗口或專門的接待區域,確保接待過程進行有序、規范。接待人員要求美觀端莊,禮貌待客,必要時還要進行專業指導。

  2. 維修服務

  公司設有專責維修的人員,維修人員應具有較高的職業素質與管理水平,懂得“好為人師”的理念,維修并舉學。

  3. 售后服務

  公司應設有相應的客戶服務崗位以及專人負責運營服務業務,確保用戶在服務過程中始終得到良好的`服務體驗。

  四、安全管理

  1. 職責分工

  公司中各崗位按照職責進行合理分工,明確崗位職責,限制員工私自擴大權利,做到權責對等,有效降低因員工私自行為所導致的事故發生率。

  2. 安全意識

  電梯公司設有專人負責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員工必須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安全意識。

  3. 應急處理

  公司應根據電梯固有的特點,制定應急處理預案,保證在事故發生時的高效應對。

  五、紀律管理

  1. 員工紀律

  員工需遵守應有的職業道德,始終遵守公司制度、規章制度,勤奮工作、嚴謹管理,不得搞私人為公,嚴格遵守公司管理規定。

  2. 懲戒機制

  公司設有明確的懲戒機制,對違反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的人員進行相應處罰,保證公司內部的紀律有序。

  在制定電梯公司管理規章制度時,必須注重時間、態度、精益求精的精神。制度規章應有時任性、思路清晰明了。公司要圍繞“安全第一、服務至上、全員參與、責任共擔”的基本原則,設立公司負責人,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體系,規范公司內部各個環節的業務管理和員工的管理行為。這樣,才能使電梯公司的運營安全、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維持公司的秩序,順利運營。

公司規章制度13

  近期,我行大力組織開展“公司規章制度”教育活動,我積極參與其中,我感受頗深,一是深刻感受到了學習的收獲,進一步樹立了我的合規意識,并為我如何在工作中處理好發展和風險的關系指明了方向;二是深刻感受到了學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學習之后才發現我們目前一些違反規章制度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各項業務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風險隱患,學習公司規章制度,堅持合規操作已非常之迫切。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司是我們的家,我們要共同愛護好。通過學習,結合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我認真思考,要更好地貫徹執行本辦法,個人認為需從以下方面努力:

  一是樹立好一個觀念,那就是合規觀念。

  公司規章制度是以負面懲戒來防范、杜絕我們業務經營中的一些風險,正如我們常說批評教育只是手段,目的還是要確保業務經營合法合規,因此,學習好、執行好公司規章制度的一個前提就是我們要有強烈的合規意識,牢固樹立企業文化核心理念中“合規創造價值、違規就是風險、安全就是效益”的管理理念和風險理念。

  二是堅持兩個原則。

  在工作中要做到合規,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就必須堅持從我做起的原則,公司規章制度適用的對象為全行員工,那么它的執行和落實就要全行每一個員工從自身做起,達到以點拉線帶面的全局效果;就必須堅持從細節做起的.原則,細讀公司規章制度,各類違規行為涵蓋各個階層、各項業務、各種環節,特別是諸多看似常見、看似輕微的細節之處,往往是最容易觸犯之處。以第九節違反信貸業務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來看,擅自篡用他人C3密碼進行業務操作的最嚴可給予開除處分,而我們實際操作中經常有使用他人C3用戶進行業務的。因此,我們在執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時要樹立“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敬畏之心。

  三是建立三種機制。

  公司規章制度要達到長效,我們就必須建立好學習機制、監督機制和落實機制。首先是要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多個層面的學習機制,只有通過學習,我行才能知曉哪些是能做的、合規的,哪些是不能做的、違規的,同時通過典型案件事例來時刻敲響我們的警鐘;其次是要有全方面、全流程、全員的監督機制,通過監督來使全行員工都約束規范自己的行為,不僅在行內形成一種監督,也可以通過公安機關、客戶等行外人員實現外部監督;再次是要有不折不扣、公平公正的落實機制,對于惡意的違規行為要做到嚴懲不貸,嚴格執行辦法,對于非惡意、自我認識強、改正到位,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要秉承以人為本的理念以警示教育為主,同時在處理違規行為中一定要做到可觀、公平公正。

公司規章制度14

  為保x本公司辦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辦公用品包括:

  公司辦公桌椅、文件柜、電腦、可移動磁盤、電話機、傳真機、打印機、復印機、多媒體器材、攝影攝像器材、車輛、部門專用器材和員工日常工作所需的辦公文具、耗材及公司為部門購置的書籍、雜志和報刊等。

  辦公用品的管理:

  公司公共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和維護(辦公室協管辦公耗材)。

  一、辦公用品的領用:

  1、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領用,須至綜合管理部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

  2、公司員工應當自覺愛護公司財產,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二、申請購買辦公用品的程序:

  1、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及耗材管理,根據本部門需要填寫,經部門領導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填寫,報總經理;

  3、人力資源部將申請結果及購買方式或地點反饋給各部門負責人。

  4、部門辦公用品領用之后,由部門經理分發辦公用品給指定使用人。

  三、辦公用品借用:

  1、凡借用公司辦公用品,需填寫借用登記。

  2、借用物資超時未還的',管理單位有責任督促歸還。

  3、借用物資發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

  4、損壞遺失公司物品根據所屬物品原價金額給予賠償:

  a、價值100—300元xx全額賠償

  b、價值310—600元xx90%比例賠償

  c、價值610—1000元xx80%比例賠償

  d、價值1000元xx以上根據情況及情節給予相應賠償,

  具體由管理層商討決定

  四、辦公用品更換:

  1、器材

  配件如鍵盤、鼠標、可移動磁盤等出現故障需要更換的,確認不能維修的,可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領用手續,并將已壞物件歸還人力資源部。

  2、各部門應節約使用耗材,人力資源部會在每年年底對各部門每月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并將部門節約資金的50%獎勵該部門。

  五、其他:

  1、所有員工應當愛護公共辦公用品,打復印避免浪費。對于公司內部文件資料,提倡使用二手紙。非重要資料或外發資料和公司內部流程簽核資料可全部使用二手紙打印。作廢資料及圖紙等需要加蓋作廢章或再利用章。

  2、員工在使用公共辦公用品時,如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報修。

  3、公司根據辦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損壞賠償責任。

  備注:辦公用品一旦遺失,由相關保管人全權負責賠償;下班前所屬區域使用人必須關閉電器設備電源及門窗等避免損壞丟失。

  4、公司車輛在外出時,駕駛人必須按照相關交通法規安全行駛,出現交通違法行為時有駕駛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如出現交通事故根據情節及最終第三方執法機構判定承擔相關責任。

公司規章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宗旨:通過設立公司組織形式,由股東共同出資籌集資本金,建立新的經營機制,為發展經濟作為貢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

  第三條 公司住所:

  第四條 公司由 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并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五條 經營范圍:對房地產、酒店業、商貿(及物流)、餐飲投資管理、咨詢服務、房地產開發、企業營銷策劃、(現代農業發展、農村土地整理)企業形象策劃、企業信息咨詢、企業管理咨詢。 營業期限:

  第六條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 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 實繳資本額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 1000.00 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 20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財務公司借貸資金,其資金利息由所有股東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公司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的實收資本為全體股東實際交付并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出資額。

  第八條 股東名稱、認繳出資額、實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一覽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第 條 公司首次內部籌款100.00萬元作為啟動資金,各股東按照出資比例限時認繳。其中先生以胡市糖廠土地評估市價過戶到公司戶下,作為入股資金,不足金額以現金補貼,超出部分作為下次籌款資金。以后每次內部籌款,都以各股東入股出資比例限時認繳。每次繳款后,公司要向各股東提供繳款確認書,并由公司蓋章。所有股東互相監督確認繳款情況。

  第九條 各股東認繳、實繳的公司注冊資本金應在申請公司登記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證。

  第十條 公司登記注冊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一式兩份,股東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資證明書遺失,應立即向公司申報注銷,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核后予以補發。 第十一條 公司應設置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住所、出資額及出資證明書編號等內容。

  第三章 公司的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為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正常開展,公司設立股東會、執行董事和監事,負責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策劃和組織領導、協調、監督等工作;設總經理、業務部、辦公室、財務部等具體辦理機構,分別負責處理公司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日常具體事務。

  第十七條 股東會由 三位股東組成,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會議,由所有股東一人一票行使表決權。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必須超過全體股東表決權的半數以上,方能召開股東會。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以后股東會由執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十八條 公司股東會選舉先生為執行董事,任期為三年,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同時為公司法定代表人;選舉先生為總經理,選舉先生為副總理協助總經理開展各項工作,選舉為公司監事。

  第三章 股東會的職權

  第二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以下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或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以及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7、對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8、修改公司的章程;

  9、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經理;

  10、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股東會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股東會每月定期召開,由執行董事召集主持,主要向股東匯報公司財務情況、投資計劃、工作進度等。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總經理召集和主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一)股東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對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通過;

  (二)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材料長期保存;

  (三)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議,并由全體股東在決議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六章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的權利和義務第三十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一、 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制定實施細則;

  三、 擬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擬定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五、 擬定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設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公司經理人選及報酬事項;

  七、 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及其他部分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第三十一條 公司股東會選舉先生為總經理。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 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方案;

  三、 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五、 向股東會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人選;

  六、 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門

  負責人。

  七、 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 監事的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在執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監事、經理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給任何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公司的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亦不得將公司的資金以個人名義向外單位投資;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經營相同或相近的項目,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義務和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出資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的權利:

  一、 出席股東會,并根據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

  二、 股東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或監事;

  四、 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按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

  五、 公司新增資本金或其他股東轉讓股份時有優先認購權;

  六、 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財產。

  第十四條 股東的義務:

  一、 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二、 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

  三、 公司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通過法律程序批準同意者除外);

  四、 遵守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條款。

  第十五條 出資的轉讓:

  一、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二、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出資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三、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七章 財務、會計

  第三十四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在每一會計制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表,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審計,報送財政、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并送交各股東審查。

  第三十五條 公司每筆財務支出,都需有詳細記錄,附發票或收據,由執行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簽字審批后方能報銷入賬。

  第三十六條 公司分配每年稅后利潤時,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五十時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以前年度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

  第三十七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注:公司規定不按出資比例分配的,須明確規定)。

  第三十八條 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會計帳冊、報表及各種憑證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裝訂成冊歸檔,作為重要的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 合并、分立和變更注冊資本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合并、分立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由公司的股東會作出決議;按《公司法》的要求簽訂協議,清算資產、編制資產負債及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并公告,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十條 公司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時,應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股東會自作出合并、分立決議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公司分立前的債權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章 破產、解散、終止和清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因《公司法》第181 條所列(1)(2)(4)(5)項規定而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告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交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結束后,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

  記。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公司股東會。

  第四十五條 公司章程經全體股東簽字蓋章生效。

  第四十六條 經股東會提議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須經股

  東會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注:可自定,但至少在

  三分之二以上)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十七條 公司章程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等有抵

  觸,以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等為準。

  法人股東蓋章:

  自然人股東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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