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常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1.為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單位主管在員工進廠前一定要強調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3.未經允許嚴禁員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屬自己工作范圍的機器設備。
4.嚴禁亂動電閘電線,工作時出現故障必須請電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6.不準穿拖鞋、裙子上班。
7.機器設備使用人員要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機匯報有關領導或通知維修部門進行維修。
8.機電設備部門要經常到車間巡視,發現設備運轉異常或漏電、漏水、漏氣現象要及時進行維修、上報。
9.因違章操作造成的人身傷害,其醫療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10.車床工、鉆床工不準戴線手套、披長發工作。
11.機電維修人員在維修機械設備和電力設施時需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處懸掛"禁止合閘""禁止開車"等警示標志。
12.每周由管理部、設備部不定時的抽查1-2次各車間的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配戴、違章操作、用電、消防設備安全等生產問題;每周日公司固定的組織所有管理人員對全公司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
12.1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根據情況每項罰款5-20元,由管理部、設備部在一個工作日內進行匯總下發到相關部門,由部門在一個工作日落實到責任人上報管理部或設備部,由管理部張貼通告并上報財務。
12.2安全隱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設備部同時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到相關部門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職責部門進行復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罰款。
12.3根據存在的問題管理人員需負連帶責任的,每項罰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1、為確保檢維修的安全,必須按指定的'范圍、方法、步驟進行,不得隨意超越、更改或遺漏。
2、不論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須集中指揮、統籌安排、統一調度、嚴格紀律。
3、堅決貫徹執行各項制度,認真操作,保證質量,加強現場的監督和檢查。
4、為保證檢維修的安全,檢維修前必須準備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檢維修中,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的指導,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得無故離崗、逗鬧嬉笑、任意拋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點,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進度和環境情況,有無異常。
7、檢修負責人應在班前開碰頭會布置安全檢維修事項。
8、如在檢維修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加強聯系,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繼續檢修,不得擅自處理。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車間的生產安全,規范車間內員工的行為,防范事故發生,保護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間內的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生產人員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本制度的制定應當符合以下程序:
2、制定制度的需要和必要性的確認
3、明確制度制定的目的和范圍。
4、收集、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并進行研究。
5、制定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6、經各部門意見反饋后,制定定稿。
7、審批正式出臺并在車間內公示。
四、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 《勞動合同法》
2、 《勞動法》
3、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 《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五、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
1、員工安全教育制度
范圍:公司車間內所有員工
目的:對車間員工進行關于安全事項的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內容: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范知識、事故應急演練等。責任主體:安全主管、生產主管。
執行程序:安排專人負責員工安全培訓,定期舉行。責任追究:對違反安全規定的.員工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2、機械設備操作規程
范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
目的:保障設備的使用安全,避免事故的發生。
內容:對機械設備的操作規范,對于機械設備的保養和維護等。
責任主體:設備管理人員、設備操作人員。
執行程序:設備管理人員對設備使用規定進行培訓,并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
責任追究:對違反操作規定的人員進行處理,并賠償設備損失。
3、環境保護制度
范圍:車間內所有員工。
目的:保障環境安全,減少環境污染。
內容:對環境保護操作規定、垃圾分類處理、廢氣廢水的處理等。
責任主體:環保管理人員、生產主管。
執行程序:制定環保工作計劃,進行環境監測,定期進行廢水、廢氣的處理。
責任追究:對違反環保規定的員工和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六、總則
1、本制度應當嚴格執行,禁止違規操作。
2、對違規行為,應進行懲罰和補救。
3、對于本制度的修訂,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意見反饋和審批才能出臺。
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一、場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仔細貫切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和主管部門的安全技術指導。
2 、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講安全。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采石場各項工作開展常常性的檢查,發覺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準時或期改正,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準時消退。
4、保障安全生產的有效投入,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采石場
安全生產。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準時照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6、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報告安全生產狀況,仔細聽取群眾的看法和建議,接受群眾的監督。
7、加強生活區設施環境愛護,搞好生產區衛生,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技術員(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仔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本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編制企業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督促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3、常常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學問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定期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學問的考核。
4、參與本企業組織的安全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提交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的措施,準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5、幫助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和調查處理工作,準時制訂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督促本企業職工仔細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
2、參與本企業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的.制訂,并督促實施。
3、深化現場,了解采場、每個崗位、每個環節、每道生產工序的安全生產狀況。準時訂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堅持原則,按章懲罰。
4、常常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查出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促立既或限期整改。發覺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狀況,有權先停止作業,再報告領導處理。
5、抓好班組安全網絡建設,常常開展安全活動,表場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閱歷。
6、發生工傷事故要馬上上報。要幫助愛護好現場,組織搶救傷員。樂觀協作上級對事故的調查,堅決執行上級對事故的處理打算,負責防范措施的落實。
四、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班(組)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直接責任。仔細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指示,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開好每天班前班后會。依據任務和職工思想狀態、布置安全工作。要隨時檢查安全生產狀況,發覺問題準時解決,不能馬上解決的要實行措施并準時上報。
3、班前必需對使用的生產機具、防護用品、設備及作業環境進行檢查,仔細執行交接班制度。
4、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班(組)內的安全自查。在任何狀況下不違章指揮,發覺職工違章蠻干要馬上制止。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1、提高認識,不買、不租、不使用無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品;
2、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3、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4、用人單位采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條例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產品,用人單位安全技術部門應對購進的勞動防護用品進行驗收;
5、從業務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目前我國還沒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分類標準。從廣義上講,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兩方面的內容。
在長期的安全生產實踐過程中,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自身的習慣和傳統,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體系。
按照安全系統工程和人機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體系,一般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分為四類,即綜合管理、人員管理、設備設施管理、環境管理;
按照標準化工作體系建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體系,一般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分為技術標準、工作標準和管理標準,通常稱為“三大標準體系”;
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建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包括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
一般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體系應包括以下內容,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補充和完善。
(一)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和總體原則
應包括: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具體目標、指標,明確安全生產的管理原則、責任,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的體制、機制、組織機構、安全生產風險防范的主要措施,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重點工作等內容。
2.安全生產責任制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管理人員及各生產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等內容。
安全生產責任制屬于規章制度范疇。通常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列來提,主要是為了突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重要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明晰安全管理的責任界面,解決“誰來管,管什么,怎么管,承擔什么責任”的問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基礎。其他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重點是解決“干什么,怎么干”的問題。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一是增強生產經營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各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及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感;二是明確責任,充分調動各級人員和各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加強自主管理,落實責任;三是責任追究的依據。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應體現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針的要求;應與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機制協調一致;應做到與崗位工作性質、管理職責協調一致,做到明確、具體、有可操作性;應有明確的監督、檢查標準或指標,確保責任制切實落實到位;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管理體制變化及安全生產新的法規、政策及安全生產形勢的變化及時修訂完善。
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應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定期分析會議,定期安全學習制度,定期
安全活動,定期安全檢查等內容。
4.承包與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承包與發包工程的條件、相關資質審查、各方的安全責任、安全管理協議、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現場的安全檢查與協調等內容。
5.安全設施和費用管理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安全生產費用保障;根據國家、行業新的管理要求或季節特點,以及生產、經營情況等變化后,生產經營單位臨時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費用來源等。
6.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應明確: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相應的應急預案管理;上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內容及管理。
7.危險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物品名稱、種類、危險性;使用和管理的程序、手續;安全操作注意事項;存放的條件及日常監督檢查;針對各類危險物品的性質,在相應的區域設置人員緊急救護、處置的'設施等。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則、組織機構、日常管理、現場應急處置原則和程序;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維護保養、定期試驗;定期防火檢查、防火演練等。
9.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應明確:應排查的設備、設施、場所的名稱,排查周期、排查人員、檢查標準;發現問題的處置程序、跟蹤管理等。
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應明確:車輛調度、檢查維護保養、檢查標準,駕駛員學習、培訓、考核的相關內容。
11.防災減災管理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地區的地理環境、氣候特點以及生產經營性質,針對在防范臺風、洪水、泥石流、地質滑坡、地震等自然災害相關工作的組織管理、技術措施、日常工作等內容和標準。
12.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內部事故標準,報告程序、現場應急處置、現場保護、資料收集、相關當事人調查、技術分析、調查報告編制等。還應明確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的流程的流程、內容等。
13.應急管理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管理部門,預案的制定、發布、演練、修訂和培訓等;總體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等。
制定應急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過程中,除考慮生產經營單位自身可能對環境和公眾的影響外,還應重點考慮生產經營單位周邊的特點,針對周邊環境可能給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所帶來的影響。如生產經營單位附近存在化工廠,就應調查了解可能會發生何種有毒、有害物質的特性、防范方法,以便與生產經營單位自身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14.安全獎懲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獎懲的原則;獎勵或處分的種類、額度等。
(二)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管理知識培訓、新員工三級教育教育培訓、轉崗培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使用培訓;特種人員培訓;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應急培訓等。還應明確各項培訓的對象、內容、時間及考核標準等。
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適用范圍、領取程序、使用前檢查標準和用品壽命周期等內容。
3.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器具的種類、使用前檢查標準、定期檢驗和器具壽命周期等內容。
4.特種作業及特殊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應明確: 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的崗位、人員、作業的一般安全措施要求等。特殊危險作業是指危險性極大的作業,應明確作業的組織程序,保障安全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的制定及執行等內容。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計)為限。
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物業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業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物業管理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的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員工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涉及的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條本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部門和個人的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實施。
第四條本單位應當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確保員工具備從事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本單位設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全面領導和監督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政策、目標和措施;
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宣傳工作;
4、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報告工作;
5、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6、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和實施;
7、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8、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其他相關事宜。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按照本規章制度的要求,認真履行本部門的職責,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八條本單位應當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5、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6、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制度;
7、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
8、其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制度。
第九條本單位應當定期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與宣傳
第十條本單位應當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確保員工具備從事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第十一條本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員工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本行業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本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
4、本崗位的應急處理措施和救援方法;
5、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知識和技能。
第十二條本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工作,通過各種形式向業主和使用人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提高業主和使用人的安全意識。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
第十三條本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的完好性和維護情況;
3、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4、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實施情況;
6、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事項。
第十四條本單位應當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價,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問題的部分進行整改,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實施。
第六章安全事故處理與報告
第十五條發生安全事故時,本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減少事故損失。同時,應當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第十六條事故發生后,本單位應當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事故調查組應當將調查結果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盡事宜,由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章制度經單位領導審定后實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建教[1997]83號《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中的有關要求,搞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務必經常抓、重點抓、反復抓,才能使職工在思想上重視安全生產,在技術上懂得安全生產的基礎知識,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產的要領。為了保證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產。
2、工程管理部對公司員工要進行不少于8學時的集中統一安全生產教育時間,學習有關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和交通法規,做到安全生產、安全行車,結合公司實際,有針對性進行安全和勞動保護的思想進行教育,抓好安全生產;
3、公司要根據施工任務和特點,利用安全廣告、展覽、板報、經驗介紹、現場分析、班前班后會、知識競賽等形式,適時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負責對特殊工種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一般應不少于8學時。架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機械操作手等工種的考核檢查,未領取上崗合格證書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對持有合格證書的人員,上崗前要組織對其實際操作、理論、安全生產等進行綜合考評,合格者上崗;
5、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對工人上崗前要針對不同工種,有目的、有重點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求工人熟記所從事工種的操作規章和安全生產制度,上崗前要進行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
6、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堅持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堅持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人員要進行檢查,發現事故苗頭,要及時糾正,消除事故隱患。
教育資料
1、三級教育資料
(1)公司級教育資料
①各級政府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急救措施。
(2)工程項目(施工隊)級教育資料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
②在施工程基本狀況和務必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施工用化工產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及防煤氣中毒如識。
(3)班組級教育資料
①本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范圍;
②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④本工程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項目中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制。
2、轉場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1)施工人員轉人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務必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2)轉場教育資料
①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
②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3)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①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務必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②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小時,教育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③教育資料
a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
b新工作崗位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崗位、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新工作崗位容易發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種作業安全教育資料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作,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
4、外施隊安全生產教育資料
(1)各用工單位使用的外施隊,務必理解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末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
(2)外施隊上崗作業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分別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現場)、班組(外施隊)負責組織實施,總學時不得少于24學時。
(3)外施隊上崗前須由用工單位勞務部門負責將外施隊人員名單帶給給安全部門,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授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具體資料是:
①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
②安全生產的重要好處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特點。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傷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發生的措施。
(4)項目經理部(現場)務必在外施隊進場后,由負責勞務的人員組織并及時將注冊名單提交給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外施隊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得小于8學時,具體資料是:
①介紹項目工程施工現場的概況。
②講解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禮貌施工的制度、規定。
③講解建筑施工中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起重)傷害、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控制預防措施。
④講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學材料的用途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4)外施隊上崗作業前,務必由外施隊長(或班組長)負責組織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產知識。
(5)對外施隊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務必分級進行考試。經考試不合者,允許補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務必清退,嚴禁使用。
(6)外施隊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龍門吊、橋吊、履帶吊、汽車吊、卷揚機司機和信號指揮)、鍋爐壓力容器工、電焊工、氣焊工、場內機動車司機、架子工等,務必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并換領北京市臨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從事特種作業。
(7)換崗作業務必進行安全和產教育,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從事非本工種的操作崗位作業前,務必認真進行應對面地、詳細的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
(8)在向外施隊(班組)下達生產任務的時候,務必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凡沒有安全技術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講解的。外施隊(班組)有權拒絕理解任務。
(9)每日上班前,外施隊(班組)負責人,務必召集所轄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及本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安全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紀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末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鉤的原則,確保駕駛員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與駕駛員簽訂行車安全責任書,實行安全責任制。
二、駕駛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制定獎勵辦法,鼓勵駕駛員安全行車,盡量避免交通事故。 領導、管理員、駕駛員實行年終考核,對考核優秀的人員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四、處罰辦法
1、一般違章:主要包括超速、超載、沖紅燈、禁按喇叭、沖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帶、亂停亂放、壓雙實線、事故扣證、辦班罰款等則由駕駛員自負。一年中有三次一般違章的,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
2、酒后、醉酒駕車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交通事故處罰:
(1)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償外,由駕駛員全部承擔損失金額。承擔全部責任和主要責任的,停駕一個月,罰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直至解聘。承擔次要責任的,停駕15天,罰款2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無責任的`,不作任何處罰。
(2)嚴禁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違者停駕一個月,罰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進的評比資格,直至解聘。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4、由于駕駛員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損壞的,損失金全部由駕駛員承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一、電工(空調)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備齊工具并檢查是否完好,技術狀態是否良好。
2、在車上進展電工作業應留意愛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車輛的干凈。
3、在裝有微機(電腦)掌握系統的汽車上進展電工作業時,如無必要不要觸動電子掌握局部的各個接頭,以防意外損壞電子元件。
4、電瓶充電作業時,要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充電時把電瓶蓋翻開,電解液溫度不得超過
5、新電瓶充電時必需遵守兩次充分的技術規程。在充電過程中要取出電瓶應先將電源關閉,以免損壞充電機及電瓶。
6、進展空調系統作業時,應在通風良好處。排解氟時應緩慢,防止冷凍機油一起沖出,同時不能與明火及炙熱金屬接觸。
7、添加處理氟操作時要戴護目鏡,防備氟濺入眼內或濺到皮膚,將皮膚凍傷。
8、裝氟鋼瓶搬運時嚴防振動、撞擊、避開日光暴曬,同時應儲放在通風枯燥的庫房中。
二、鈑金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要將工作場地清理潔凈,以免其他雜物阻礙工作,并仔細檢查所用的工具、機具技術狀況是否良好,連接是否堅固。
2、進展校正作業或適用車身校正臺時應正確夾持、固定、牽制,并使用適合的頂桿、拉具及站立位置,防備物件彈跳傷人。
3、使用車床、電焊機時,必需事先檢查焊機接地狀況,確認無特別狀況后,方可按啟動程序開動使用。
4、電焊條要枯燥、防潮,工作時應依據工作大小選擇適當的電流及焊條。電焊作業時,操要帶面罩及勞動愛護用品。
5、焊補油箱時,必需放凈燃油,徹底清洗確認無殘油,放開油箱蓋慎重施焊。
6、氧氣瓶、乙炔氣瓶要放到離火源較遠的'地方,不得在太陽下暴曬,不得撞擊,全部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檢查焊槍、氣瓶、表頭、氣管是否漏氣。
7、搬運氧氣瓶及乙炔氣瓶時必需使用特地搬運小車,切忌在地上拖拉。
8、進展氧焊點火前,先開乙炔氣后開氧氣,熄火時先關乙炔氣閥,發生回火現象時應快速卡緊膠管,先關乙炔氣閥再關氧氣閥。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進入烤漆房作業時,必需備齊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噴漆車輛進入烤漆房前,應先將底盤翼子板各部泥土、
灰塵擦拭潔凈,嚴禁在噴漆房內去除灰塵。
(3)噴漆作業時要穿防止靜電產生的化學纖維質料的衣服。
(4)嚴禁在噴漆間內點火吸煙。
(5)在噴漆間內作業時不得翻開噴漆間門。
(6)進展保溫烘干作業時,不得將溫度調整器設定在80。C以上。
(7)常常清潔進氣濾網,以防止堵塞。
(8)供油泵烤爐不得漏油,每月對煤油箱進展一次排水作業。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范施工現場檢查制度。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的罰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0元/次。
2、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罰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5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煙或亂扔煙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鉤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筑材料設備、生活用品,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罰20xx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條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執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監督與督促,讓安全伴隨著我們工作。
有限公司項目部
20xx年5月20日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一、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堅持每周進行安全自檢自糾。
二、每周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按建設部部頒《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JGJ59-99)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檢查。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問題,要認真作好記錄,反映在各項檢查驗收記錄上,本著“三定”原則(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及時進行整改,必要時停工整改后方可施工。
四、經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施工現場無能力排除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并及時將情況上報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公司各部門:
為了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進一步提高企業,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適應安全生產新形勢要求,實現安全生產的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特制訂以下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進員工(含外單位調入的、短期合同工、代培人員均為新進員工)進入企業,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即:企業組織的公司級教育、部門教育、班組教育。
(2)廠級教育培訓
由基層單位申報培訓人員名單,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教育,同時通知安全保衛部門,并將所有參訓人員基本情況報安全保衛部門備案。培訓內容如下:
1、介紹和講解黨和國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2、介紹本單位的生產性質和安全生產情況、典型事故教訓。
3、介紹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操作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4、介紹本單位內特別危險的區域和設備及其防范的一般知識、安全用電、防火、防爆、防機械傷害、防塵、防毒以及急救知識。
5、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6學時。
(3)部門教育培訓
由部門或生產副經理負責,部門專職安全員協助,并同時做好培訓記錄。其教育培訓內容如下:
1、針對性的介紹車間的生產特點、機械狀況、危險區域及其標志和防范知識。
2、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
3、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文明生產勞動紀律。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4)班組(崗位)教育培訓
由班長負責,并同時做好班組培訓記錄。其教育培訓內容如下:
1、介紹本崗位生產特點和安全裝置、防護設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維修方法。
2、介紹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和保管。
3、介紹崗位發生的事故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措施以及發生事故后應如何采取緊急措施、報告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學時。
(5)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
1、對于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領取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后,方可分配到相適應的特殊工種崗位上工作。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考核和發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3、對于已取得合格證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按國家要求,由人力資源部定期組織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5、各部門的特殊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從事該工種的人員調入、調出必須報經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同意,方可進行。
(6)崗位異動要求
1、部門之間調動的職工,由接收部門和班組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其教育內容同于三級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分配工作。
2、部門內崗位(工種)上的'工人調換,其崗位安全教育由班組進行,未經教育者不能上崗工作,安全員
要監督檢查。
3、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項目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項目部實施。
(3)根據施工方案、工作環境、季節特點、工程特點和施工人員素質等情況,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要向施工班組作文字交底,填寫《安全技術交底》。
(4)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交底人),班組(被交底人)必須在書面交底上簽字,各持一份。項目負責人、安全員也應在文字交底上簽字。必須是本人簽字,不得代簽。
(5)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三、防火制度
(1)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煙;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失火。
(3)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范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應切斷電源閘刀。
(5)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后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項目部做出處罰,直到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木工間、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訂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布局,對油庫、油漆庫、木工間、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禁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器裝置。
(11)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條希望人人遵守,違者給予必要的處罰,直至提請追究法律責任。
四、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作業范圍:
1、電工作業;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2)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3)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方可從事特殊作業。
(4)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費使用的及時、到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并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安全生產措施費專用于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產措施費暫按工程造價的1.4%計取列入項目成本,統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產施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工程項目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的原則制定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所屬承包部審核,再經公司綜合管理部復審,送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安排資金支付,所列費用方可計入安全生產措施費。各種安全技術設備,由各承包部安排專業人員購買、驗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業環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等。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制訂,其包括的范圍如下:
1.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2.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
3.“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的費用;
4.施工安全用電的費用,包括: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5.起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含井架、龍門架)及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設施(含警示標志)費用及卸料平臺的臨邊防護、層間安全門、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6.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欄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7.水上、水下作業的救生設備、器材及臨邊防護、警示設施費用;
8.搶險應急措施;
9.交通疏導、警示設施費用;
10.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費用;
11.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的購置費用;
12.按國家、施工所在省、市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措施所涉及的費用。
上述費用中,1、2、7、8、10項由公司專項列支,其他由項目部列支并按季統計上報。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對于中標工程,中標合同中有相關單列約定的,項目部應嚴格按照相關約定執行,中標合同中安全生產措施費未進行約定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按照當地地方政府參考費率標準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計取;<
四、公司對施工經營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施工經營項目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五、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總監批準,項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該項目安全員批準。
六、對不按規定使用措施費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項目部,公司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處罰,罰款數額由公司安全總監核定,罰款的收入,應如數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統一調配使用。發生傷亡事故,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在工程結束時的結余,應全額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不得挪用。
八、公司對于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異的項目部、班組、個人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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