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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實訓中心金工實習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院實訓中心金工實習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院實訓中心金工實習規章制度1
為規范金工實習教學管理工作,保證和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1.教學任務的下達
(1)學校教務處根據各專業教學計劃的安排,給中心下達金工實習教學任務(包括重修)。中心負責列出計劃,提供分組名單,下達到各車間并落實到班組。
(2)各院系所屬教研室,需在本中心進行現場教學者,須經教務部門同意后下達任務到中心,由中心落實到有關班組。各車間不得直接對外承接教學任務。
(3)校外單位需在本中心進行實習,須經上級教務部門同意后方可接納校外學生實習。
2.實習前的準備
(1)按照實習計劃,中心有關部門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包括資料、機床、刀具、工具、和其它物資)。如未能及時提供,影響教學工作,按照《關于教學事故和處理的辦法》執行。
(2)每批學生實習開始前,由中心負責召集實習班級的班主任、班長開會,介紹實習要求、安排及有關事項。
(3)學生進車間前,由班主任和中心負責人一起,組織學生開好實習動員會。明確實習的目的、要求和安全生產知識。
3.實習過程中的.管理
(1)實習指導人員應按照《實施方案》中的內容上好現場課。中心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的聽課,每學年輪流一次。
(2)實習指導人員上好現場指導課,做到勤巡回、勤檢查、勤測量。
(3)實習期間,遇有學生在思想、品德、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不正常情況,實習指導人員應及時向中心負責人匯報,中心派人處理或報上一級部門處理。
(4)實習期間,班級和個人的任何其他活動,必須由教務部門批準下達通知,經中心通知實習指導人員后,才能安排離開實習崗位。
(5)學生有事請假,必須經過班主任和中心教學負責人同意后方能離開崗位。病假須持有醫生診斷書和醫院證明。
(6)實習結束前,由中心負責教學的人員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聽取學生對實習的意見和建議。
4.實習結束
(1)各工種負責把實習記分冊送交中心辦公室,實習報告以班級上交,由中心負責將成績匯總,上報各學院教務部門。
(2)組織實習指導人員進行實習總結,反饋學生的意見和建議,肯定成績,找出差距,不斷改進教學方法。
(3)每學年組織實習指導人員集體備課一次,互相講評,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學院實訓中心金工實習規章制度2
一、職工考勤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學校教職工考勤的規定,結合本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作息制度:
1.本中心職工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考勤時實行簽到制度,不準委托他人代簽。
2.如遇學生實習需要調整作息時間,按中心調整后的作息時間執行。
3.所有職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因私事需要離開工作崗位,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未經同意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二)請假類別:
1.事假:職工原則上利用寒、暑假處理個人事宜。因急事需請假者,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酌情給予一定假期。事假者必須妥善安排好事假期間的本職工作。
2.病假:因病休病假者,須憑校醫療機構證明或校醫療機構簽署的醫院證明,并經批準后,方可休病假。如遇急病不能及時請假的,需在2~3天內補辦請假手續。
3.婚假:職工結婚,給予婚假三天。男女雙方均為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并為初婚者,增加7天假期。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4.喪假: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后,需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三天喪假;喪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有關費用自理。
5.產假:女職工分娩順產給假期90天。晚育且屬初婚(女滿23周歲且生育第一胎)者再給予晚育假30天。女方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享受保健假14天;難產或多胞胎另增加假期15天。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非晚婚、晚育者,男方無護理假)。產假期間如遇寒暑假,可順延。產假期滿,因病需要繼續休養者按病假辦法處理。對于不執行計劃生育者,不作產假處理。,休息時間按事假及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
6.探親假:職工探親應安排在寒暑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7.補休:職工因加班需補休者,由中心根據工作情況安排補休。
(三)請假手續:
1.職工請假,須提前2~3天遞交請假條(病假、喪假除外),并按請假批準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一般情況下,不得委托別人辦理請、補、續假手續,如確是緊急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委托本部門其他同志代辦請假手續。
2.假期期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如期回工作崗位。如遇特殊情況需續假者,必須辦理續假手續,并經批準后,方能續休。
3.所有請假情況,均須按月隨考勤匯總表記錄在冊。
(四)批假權限:
1.中心負責人請假由分管院領導批準。
2.職工病假在五個工作日、事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由中心負責人批準,病事假天數在此以上的由中心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院辦批準。
(五)曠工論定: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之,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并按規定扣發工資和各類津貼。如情節嚴重或連續曠工15天以上,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人事處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學校將根據違紀情況作出行政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請假期滿未到崗上班又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辦理續假但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上班。
3.拒絕接受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4.請假理由不真實,經查明弄虛作假。
5.無故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擅離職守,均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
(六)病假工資:
1.按關于病事假工資的規定執行。
2.病事期間不計工時及工作量。
3.利用病事假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其病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及津貼。
(七)考勤管理:
中心明確一位辦公室人員負責考勤管理。
考勤管理人員負責每天簽到資料的收集,加班統計,病事假的統計,并按月匯總,作為考核依據。
二、實習指導人員工作量考核:
1.實習指導人員的工作量以教學工時考核為基礎,按教學工時多少與生產工時等值發放獎金。
2.教學工時計算:每個教學工作日(8小時),指導教師完成規定的指導學生定額數,講好現場課,做好批改實習報告和評分工作,不出事故,則可得8小時教學工時。
3.根據其他院校的經驗,結合我廠具體情況,各工種教學定額人數(每位老師指導學生數)如下:
鑄工:6~10人 鍛工:6~10人
焊工:6~10人 車工:4~5人(5臺車床)
銑、磨:6~10人(2臺機床以上) 刨工:6~10人(2臺機床以上)
數控車、銑:4~8人(4臺車床) 線切割:6~10人
鉗工:15~20人
4.超工作量計算:按上述教學定額人數,鑄、鍛、焊、鉗每多帶1人(學生)一天增加工時0.5小時,操作機床每多帶1人(學生)一天增加教學工時1小時;教學空隙參加生產,按實際工時計算。
5.安排的各類教學活動,按實際時間計算教學工時。
6.教學方法研討,繪制教具、掛圖,教學場地整理布置等均需先向車間提出方案,然后估算工時,按估算工時計算教學工時。
7.階段教學準備工時:
階段教學準備給8小時(1天),包括機床擦拭、加油、換水、清潔室內環境、工藝文件的準備等。
8.實習指導教師考勤按中心考勤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