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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藥房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章藥品進貨、檢查、驗收管理制度
為規范購進渠道,保證藥品質量,切實維護患者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采購藥品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條購進藥品應以質量為前提,從合法的企業購進,購進時要審核購入藥品的合法性;對與單位進行業務聯系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應進行合法資格的驗證。
第三條購進藥品時,要向供貨單位索取以下資料備查:
一、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注明質量條款的書面合同或質量保證協議;
三、企業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的銷售人員《法人授權委托書》;
四、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合法票據;
五、從生產企業購進的藥品應有該批號藥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并加蓋原檢驗機構公章;
六、購進醫療器械還要向供貨單位索取加蓋單位原印章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營業執照》,該批次的合格證明或《檢驗報告書》復印件等。
第四條購進藥品應簽訂有明確質量條款的購貨合同或質量保證協議,并按購貨合同中質量條款執行。合同中應明確:藥品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藥品附產品合格證;藥品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第五條購進進口藥品時應向供貨單位索取蓋有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進口藥品批件》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注明“已抽樣”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
第六條購進特殊管理藥品,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條購進藥品應有合法票據,并按實際購貨情況的原始票據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內容應包括:通用名稱、劑型、規格、生產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進價格、購進日期、驗收結論等。購進票據和記錄應妥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八條購進藥品的質量檢查、驗收由質量驗收員負責。從事藥品驗收人員應經縣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衛生行政部門藥事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培訓。
第九條驗收人員對購進的藥品,要及時進行質量驗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藥品應隨到隨驗。驗收時應根據原始憑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逐批次對來貨品名、劑型、規格、批準文號、生產企業、生產批號、有效期、數量、供貨單位及藥品合格證明等逐一進行驗收,并按規定對其外觀性狀、包裝等進行檢查。驗收整件藥品,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第十條在對藥品驗收中,發現質量可疑品種,應拒收并單獨存放,作好標記及時報告分管質量負責人。
第十一條驗收醫療用毒性藥品、外用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應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其中毒性藥品必須雙人逐一驗收到最小包裝。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標簽、說明書應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還應有國家規定的專用標識。
第十二條驗收首次從生產企業購進的品種,應有該批號藥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若為復印件應蓋有該生產企業原檢驗機構印章。
第十三條驗收進口藥品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進口藥品通關單》和“檢驗報告書”或注明“已抽樣”并加蓋公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進口血液制品等應有《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并加蓋供貨單位質量機構原印單。
第十四條進口藥品或醫療器械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名稱、主要成份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
第十五條質量驗收員驗收藥品應詳細填寫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內容應真實、完整,包括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
第十六條藥品質量驗收記錄應妥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二章藥品驗收管理制度
為確保購進藥品的質量,把好藥品入庫質量驗收關,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購進藥品的質量驗收由質量驗收員負責。從事藥品驗收人員應經縣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衛生行政部門藥事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驗收人員對購進的藥品,要及時進行質量驗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藥品應隨到隨驗。驗收時應根據原始憑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逐批次對來貨品名、劑型、規格、批準文號、生產企業、生產批號、有效期、數量、供貨單位及藥品合格證明等逐一進行驗收,并按規定對其外觀性狀、包裝等進行檢查。驗收整件藥品,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條在對藥品驗收中,發現質量可疑品種,應拒收并單獨存放,作好標記及時報告分管質量負責人。
第四條驗收醫療用毒性藥品、外用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應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其中毒性藥品必須雙人逐一驗收到最小包裝。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標簽、說明書應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還應有國家規定的專用標識。
第五條驗收首次從生產企業購進的品種,應有該批號藥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若為復印件應蓋有該生產企業原檢驗機構印章。
第六條驗收進口藥品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進口藥品通關單》和“檢驗報告書”或注明“已抽樣”并加蓋公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進口血液制品等應有《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并加蓋供貨單位質量機構原印單。
第七條進口藥品或醫療器械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名稱、主要成份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
第八條質量驗收員驗收藥品應詳細填寫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內容應真實、完整,包括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
第九條藥品質量驗收記錄應妥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三章藥品陳列管理制度
為加強藥品質量管理,保證使用藥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陳列藥品的貨柜(架)應保持清潔和衛生,定期打掃藥房衛生,尤其是墻面、地面衛生死角,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第二條應經常檢查藥品陳列環境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第三條應按藥品品種、規格、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要求分類陳列擺放和儲存,做到整齊有序、分類合理,標簽準確、字跡清晰。
第四條特殊管理藥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存放。
第五條危險品不得陳列,如因需要必須陳列時,只能陳列代用品或空包裝。
第六條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于拆零專柜,并保留原包裝的標簽。
第七條發現有質量可疑的藥品,不得上架陳列和使用。
第四章拆零藥品的管理制度
為規范拆零藥品行為,滿足患者的治療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拆零藥品是指根據醫療的需要,所使用藥品的最小包裝單元不能明確注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的藥品。
第二條要配備拆零專柜,拆零藥品不得陳列在開架陳列柜臺中,要集中存放于拆零專柜,不能與其他藥品混放,并保留拆零藥品原包裝或標簽。
第三條拆零藥品前,要檢查藥品的外觀質量,發現質量可疑及外觀性狀不合格的藥品,不得拆零和繼續使用,應報告質量管理員或部門主管及時處理。
第四條拆零藥品使用的工具如搪瓷方盤、藥匙、藥刀、醫用手套消毒酒精棉球等和拆零藥品包裝袋應清潔衛生。
第五條藥品拆零銷售時,應在符合衛生條件的拆零場所進行操作,并注明拆零時間,將藥品放入專用的拆零藥品包裝袋中,發藥時應在藥袋上注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核對無誤后,方可交給顧客。
第六條拆零后的藥品不能保持原包裝的,必須放入拆零藥袋,加貼拆零標簽,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批號、有效期及門診部名稱。
第七條藥房人員應做好拆零藥品銷售記錄,內容包括:藥品通用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拆零數量、拆零銷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第五章近效期藥品的管理制度
第一條近效期藥品的范圍界定
一、近效期藥品即臨近藥品包裝標簽上標注的有效期截止年月的藥品,本公司暫規定將距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12個月的.藥品界定為近效期藥品。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2
一、人力資源
店員要求:可以沒有專業知識,但必須開朗、善于鉆研、愿意學習,有上進心,有親和力。
簽合同:要想辭職必須提前三個月寫書面的辭職報告,原因是招新人,工作交接。
二、考勤制度
不能遲到早退。遲到10分鐘內扣10元。遲到1小時以內扣20元。遲到1小時以上或不打招呼,擅自休息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100元。
病假提前打電話。
事假要提前兩天請假。
三、排班制度
銷售排班:一天8小時班。如果是兩班倒,按班次算提成。銷售員分別計業績,分別計算提成。店長等管理崗位,按全店的業績算提成。
四、店長的職責
1、 人員考勤,調配,親自頂班。
2、 每天檢查缺貨情況。也可分配給店員分別檢查缺貨情況。尤其是前100種的品牌和前100種的優質品種。
3、 定期檢查衛生。
4、 每天必須寫一個成功的銷售案例。家一起探討分享。可以寫很成功的例子,也可以寫個很不成功的例子,比較分析,以找出自身的優缺點。
5、 定期考試。一個月一次。考藥物功能知識,用法用量,通俗名稱。
6、 親自辦會員卡。詳細記錄會員信息。每個月可以設幾天為本店會員日,持卡會有優惠品種,打折。
7、 定期做活動。活動策劃。做為主要負責人,可以找老板商量,找店員討論。活動所用的促銷品、彩頁都有親自做。
8、 助員工提高業務水平。
9、 采購權。
10、 每月月初,要把近效期、6個月之內的藥瀑銷,處理掉。3個月之內的近效期藥品必須下架,誰負責的柜臺的損失誰負責。
11、 負責每個季度的銷售目標的完成。
12、 一般店長工資是店員1.5倍。提成按所有店員平均提成的1.2倍。但必須是完成銷售任務的前提下,家拿到所有提成。
五、銷售目標制定和激勵制度
1、每個月的不一樣。年初就定好。可以根據以往的銷售情況。一般應該增長20%-30%。對應往年每月的銷售情況。
2、完成銷售任務,就按百分比拿提成。完成任務,按業績與任務的比例算系數,重新計算提成。
例如:
完成任務10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元提成。
完成任務8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0.8=800元提成。
完成任務12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1.2=1200元提成。
六、培訓
1、要求員工每天學習店內幾個品種的常用名、用法用量、功能主治、適用人群、不良應。每月要考試。可以提前指定本月要考試的藥品品類。
2、聯系廠家培訓人員前來講課。
3、藥店管理規章制度
一、在銷售藥品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制度,向顧客正確介紹藥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內容,給予合理用藥指導,不得采用虛假和夸的方式誤導顧客。
二、藥品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方式進行銷售。
三、過期失效、破損、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爛變質、風化潮解、蟲蛀鼠咬等不合格藥品嚴禁上柜銷售。
四、處方藥須憑醫師處方調配或銷售。審方員應對處方內容進行審核,處方審核完畢審方員應在處方上簽字。處方調配或銷售完畢,調配或銷售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并向顧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藥禁忌和注意事項等內容。處方調配程序一般分審方、計價、調配、復核和給藥。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審方員應當拒絕調配或銷售。如顧客確需,須經原處方醫師更改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或銷售。
六、銷售處方藥應收集處方并分月或季裝訂成冊,顧客不愿留存處方,應按要求作好處方藥銷售記錄。收集留存的處方和處方藥銷售記錄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七、藥品銷售應按規定出具銷售憑證。
4、藥店管理規章制度
(1)離崗前,檢查門窗、電、水火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2)易燃、易爆等危險性藥品應另設危險品庫存放,并按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原則進行分類,單分開隔離存放。以氧化劑配方時應用玻璃、瓷質器皿盛裝,不能用紙包裝。
(3)存放量的中草藥應定期攤開,注意防潮,以防發熱自燃。
(4)藥店和庫內嚴禁明火和吸煙,電氣照明的燈具、開關、線路,不得靠近藥架或穿過藥品。
(5)化學性能相互抵觸或相互產生強烈應的藥品,要分開存放。盛放易燃液體的玻璃器皿,應放在藥架底部,以免破碎、脫底而起火災。
(6)藥房內的廢棄紙盒、紙屑,不要隨地亂丟,應集中在金屬桶簍內,每日清除。
(7)備有一定防火設備,并經常進行檢查,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3
1、根據本院醫療需要,編制藥品購置計劃,經科主任審查,報院長批準后執行。
2、購入、調進或退庫的藥品,由采購人或經手人根據原始單據填寫入庫單,會同保管人員,共同對藥品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合格無誤,方可入庫存。驗收人員須在單據上簽字蓋章,以示負責。采購人員憑驗收簽字后的發票,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3、應定期對庫存藥品進行檢查,注意藥庫室內溫度、濕度、通風及光線等,防止蟲蛀、鼠咬、發霉、泛油、變色、風化等。藥材倉庫應定期熏倉。藥品應按其性質分類定位存放,標簽醒目。庫房應保持整潔。每季進行一次清庫查點,合理報損,做到帳物相符。
4、毒性藥品應嚴格按有關規定管理。貴重藥品應專人專柜加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發手續,及時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5、領藥時應提前編造領藥單,保管員根據庫存量填寫出庫單,并由領藥人點數簽字,一式三聯作出庫、記帳、領藥憑證。藥庫不得配發處方。搶救病人急需配發時,應及時補辦手續,不得憑處方記帳。
6、凡需加工炮制的藥材,由加工炮制人員領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庫。入庫前保管員對數量、質量進行驗收,損耗應在規定限度內。
7、藥品統計報表應做到正確及時,藥品實行數量統計、金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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