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的自查報告匯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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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的自查報告篇【一】
為進一步深化作風建設,堅定不移、馳而不息糾正“四風”,根據省、市統一部署,決定在全縣開展“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紀委會議精神,圍繞黨員干部隊伍作風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治陋習、樹新風,綜合施策、標本兼治,鞏固和深化作風建設成果,以風清氣正的黨風凝聚黨心民心、帶動社風民風。
二、工作任務
重點整治當前黨員干部隊伍中存在的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福利、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涉賭涉毒五個方面突出問題。
(一)違規公款吃喝方面,重點整治:
⒈在公務接待中違規飲酒以及勸酒、斗酒、酗酒、飲酒致人死亡等問題。
⒉超標準公務接待,特別是將大額費用分多次報銷等弄虛作假行為。
⒊用公款在私房菜館、農家樂等隱秘場所違規吃喝問題。
⒋違規新建、改(擴)建單位食堂,或者搞豪華裝修、配置高檔家具和電器,在食堂搞超標準接待、奢侈浪費等問題。
⒌違規以會議費、培訓費、辦公費、項目建設費等名義虛列公務接待費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義變相相互吃請。
⒍用公款在單位食堂接待親屬和私人朋友,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私人宴請費用。
(二)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福利方面,重點整治:
⒈項目指揮部、征拆指揮部、領導小組辦公室等臨時機構以工作獎金、生活補貼、交通補助、加班費等名義違規發放,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在臨時機構以及所聯系項目、企業中違規兼職取酬問題。
⒉以工會經費、學會或協會經費、課題費、項目費等名義違規自行新設項目,或超標準、超范圍發放津補貼,或以明令取消的各類名目繼續發放津補貼或獎金福利問題。
⒊將執收執罰工作與津補貼掛鉤,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⒋超標準超范圍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醫療保險、干部個人商業險和發放績效獎等問題。
(三)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方面,重點整治:
⒈不按規定報告婚喪事宜操辦情況,超標準、超范圍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
⒉分期分批在不同地點操辦酒席,或不辦酒席只收禮金,或以聚會等名義違規操辦喬遷宴、升學宴、生日宴等問題。
⒊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之機斂財,違規收受服務對象、下屬等非親屬人員禮品禮金問題。
⒋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費用用公款報銷或由服務管理對象或其他利益關聯者承擔等問題。
(四)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方面,重點整治:
⒈用公款送禮,在考核、檢查、審批等公務中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問題。
⒉索取、接受或以借用為名占用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商業預付卡等問題。
⒊借節假日之機違規收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商業預付卡等問題。
⒋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⒌利用現代物流快遞、微信紅包、電子禮券和以禮品冊、提貨券代替實物商品等隱秘手段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
(五)參賭涉賭、吸毒涉毒方面,重點整治:
⒈參與“帶彩”賭博活動,特別是聚眾賭博、挪用公款賭博、網絡賭博、出國(境)賭博等。
⒉與服務對象、下屬等人員賭博、利用賭博進行利益輸送。
⒊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或其他便利條件、干擾阻撓查處賭博案件、為賭博活動充當保護傘等問題。
⒋黨員干部之間或與企業老板等勾連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眾吸毒等問題。
三、責任分工
成立安鄉縣“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簡稱縣專項整治辦),設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舉報電話:0736—4322328。負責對全縣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縣紀委常務副書記、縣監察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縣紀委分管黨風政風監督的常委任辦公室副主任。縣審計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衛計局、縣地稅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總工會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各責任單位的任務分工如下:
縣紀委:負責統籌推進全縣“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牽頭負責對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福利、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的專項整治;負責對違紀違規問題的協調查處,對專項整治工作不力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縣審計局:參與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的專項整治工作;把專項整治融入審計工作,切實加強審計監督。
縣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參與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的專項整治工作;把專項整治融入財政工作,加強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的管理監督,完善“三公”經費管理制度。負責對所監管的國有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
縣公安局:牽頭負責查處黨員干部參賭涉賭、吸毒涉毒問題,組織開展“賭、毒”專項查禁行動;建立核查通報機制,加強對涉賭涉毒人員的黨員身份核查,及時通報縣紀委監察局。
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各學校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按干部管理權限對違紀違規干部進行問責,選擇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縣衛計局:負責全縣各醫院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按干部管理權限對違紀違規干部進行問責,選擇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縣地稅局:參與違規公款吃喝專項整治工作;對餐館酒店等場所違規公款吃喝問題組織監督檢查。
縣市場監管局:參與違規公款吃喝專項整治工作;對餐館酒店等場所違規公款吃喝問題組織監督檢查。
縣總工會:負責工會經費等問題的整治工作;切實加強工會經費的使用監督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4月中旬)
制定工作方案,召開“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工作會議。
(二)自清自查(4月下旬—5月)
各單位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查找十八大以來自身存在的上述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要加強對干部作風狀況的分析監測,緊盯專項整治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對發現的違紀違規線索要及時移送或核查處理。各鄉鎮紀委、縣教育局、縣衛計局、縣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將自查自糾匯總情況于5月25日前報送至縣專項整治辦。
(三)督促檢查(6月—11月)
⒈專項督查。縣紀委、縣審計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衛計局和相關責任部門在6月、9月、11月前各組織開展一次專項督查,重點督查各鄉鎮、縣直單位、學校、醫院、國有企業“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督查結束后,在15日內將督查報告報送縣專項整治辦。督查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工作開展情況、發現的問題線索及了解核實、處理問題情況等。
⒉重點抽查。由縣專項整治辦成立檢查組,對各單位全面自查、相關部門專項督查、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對不認真開展自查督查、履責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并通報曝光一批典型問題和案例。
各鄉鎮、縣教育局、縣衛計局、縣財政局和相關責任單位對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總結,于11月25日前將總結材料報縣專項整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