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島發布網約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
12月28日,青島網約車管理辦法正式落地,相關文件向社會公布,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各方意見建議集中在五個方面
今年10月16日,青島市向社會公開發布了三個文件征求意見稿,通過網絡、郵箱、電話、傳真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網絡投票44180票,郵件81封,傳真2份,電話反饋28次,其中對改革政策表示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65.04%,不滿意率34.96%,收到反饋意見建議4807條。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同時,舉辦了由交通、法學、經濟、社會學等專家學者參加的改革政策論證會。還專門征求了市區24家出租汽車企業和5家網絡平臺公司意見。
在對各方意見和建議進行匯總后,最終提取有效意見和建議4328條。經梳理分析,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一是網約車車輛標準及資質管理問題;二是網約車駕駛員及資質管理問題;三是運價管理問題;四是行業安全保障、服務質量及市場環境問題;五是私人小客車合乘問題等。其中,主要的關注點是網約車車輛標準和巡游車運價問題。
根據征集到的意見建議,市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對改革文件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在保證車輛良好安全性能的基礎上,進一步鼓勵符合條件的車輛轉為網約車服務,對車輛行駛里程不作要求,刪除“行駛里程未滿5萬千米”;二是鑒于征求意見稿中車輛技術標準較為復雜全面,就網約車車輛技術標準做出適當調整,刪除軸距、扭矩、行李箱容積要求;三是充分考慮前期網約車在我市運行情況,為了滿足市民的'出行需求,進一步明確了《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后,目前正在提供服務的網絡平臺、車輛辦理許可審批的相關要求。
網約車納入管理后 安全問題首當其沖
記者了解到,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此次《管理暫行辦法》制定過程中考慮的基本問題,主要從四個方面作出要求:一是加強事前準入把關。通過對企業、車輛、駕駛員的資質認定,對安全服務基本條件和能力進行事前把關,把住入口,可以防止明顯不適宜從事客運服務的企業、車輛和人員進入行業,守住安全底線。二是加強事中事后運營監管。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主體責任,發揮其技術優勢,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營運過程安全和服務管理;同時要建設和完善政府監管平臺,實現與網約車服務平臺的信息共享,加強對企業經營行為和日常營運全過程的監管。
三是加強社會信用評價。通過建設經營者及駕駛員信用體系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開展服務質量測評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等方式,保障乘客知情權及選擇權,利用社會監督手段提高網約車服務質量。四是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厘清運輸服務過程中各方權責,發生事故時有明確的責任主體,保障乘客和駕駛員等各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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