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州積分入戶新變化解讀
2.未違反計生證明可不用回原戶籍地辦
今年積分制入戶進一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簡化了12項申請材料的辦理流程,其中,明確房產、就業登記、社保繳費、個人納稅等11類證明材料不再需要申請人提交紙質材料,改由直接網上填報信息、后臺統一審核;未違反計劃生育證明不再要求申請人回原戶籍地辦理證明,大大節省了申請人辦理證明的成本和時間。
3.免費取閱積分入戶申辦指南
市來穗局表示,近日,該局還將統一印發《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辦指南》《積分入戶廣州須知》等宣傳資料,對2016年積分制入戶的政策規定、申請步驟、需提供材料及辦理流程等進行全面詳細的`介紹,在各受理窗口、各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以及大型廠區、企業免費贈閱。
同時,相關資訊也可在市來穗局官方網站(http://lsj.gz.gov.cn/)、官方微信公眾號(“廣州來穗局”)等平臺獲取。
解讀廣州積分入戶新修訂辦法:
在2014年版的基礎上,2016積分入戶政策作了以下調整:
(一)持居住證時長納入排名
變化:將原按繳納“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時間長短進行排名,修訂為按繳納“醫療保險”和持“居住證”時間長短進行排名(注:與此前的《征求意見稿》不同的是,申請積分入戶需辦理持有本市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但無具體年限門檻要求),在繳納醫保時間長短相同的情況下,再比拼“居住證”年限。
解讀:此項修訂是以更科學更合理的規則為在廣州長期做出貢獻的來穗務工人員入戶暢通渠道,激勵來穗人員真正在廣州安居樂業。
(二)新增“創新創業”指標
變化:明確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就業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積2分,最高10分。
解讀:目的是推進廣州市“國際科技創新樞紐”建設,為高新企業吸納技能人才。
(三)新增“職住區域”指標
變化:設置職住區域導向指標,明確:“(1)申請人居住地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一年積2分,最高積10分;申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積4分,最高不超過20分。(2)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共同在從化區、增城區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積10分。”
解讀:這是貫徹落實省城市工作會議關于“區分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的要求,有助于引導實施中心城區“抽疏”戰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四)調整“技術能力”分值
變化:明確現正從事與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的可予加分。
解讀:通過分值調整,既體現對技術能力的要求,又兼顧對申請人“正在從事該職業”的要求,有效避免出現有些申請人突擊考證的現象。
(五)“急需工種”列入目錄
變化: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急需工種。市來穗局會同市發改委、人社局每年修訂印發“積分工種目錄”,將廣州市急需或艱苦行業列入目錄,符合工種目錄的從業人員可獲相應積分。
解讀:為學歷、技能資格等尚未達到人才引進等遷入條件的特殊艱苦行業人員入戶打開一個入戶通道,且實現更精準地吸納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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