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車主變造車牌罰5萬 處15日拘留
昨天是新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下稱新條例)實施首日,為強化新條例的約束力,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針對涉牌涉證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行動共查處涉牌涉證違法行為39宗。按照新的處罰標準,一名變造車牌的車主不僅收到了高達5萬元的罰單,還被處以15日拘留。
醉駕罰款3000扣證半年
昨日凌晨3時,深圳口岸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福強路沙嘴路段發生追尾事故。民警抵達現場后,發現號牌為“粵B256R×”的小車追尾前車,而司機鐘某滿身酒氣。對其進行酒精測試顯示,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205mg/100ml,遠遠高出80mg/100ml的醉駕臨界值。根據新條例規定,鐘某被處以罰款3000元,拘留15日,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昨日清晨7時,龍崗交警大隊葵涌中隊接報,稱坪西路迭福山隧道往大鵬方向塞車。巡邏民警趕到現場發現,一輛小車停在行車道上,司機正在酣睡。酒精檢測顯示,該男子酒精含量為147mg/100ml,同樣被警方開出拘留15日,3000元罰款和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有史以來最嚴厲的處罰
昨日下午15時48分,深圳龍崗交警大隊在龍崗愛聯查車點行動時,發現一輛涉嫌變造號牌的飛度轎車,該車輛前牌為粵PR2250,但車后牌卻變成了粵P82250。其中,“R”被人為用膠紙變造成了“8”。
僅僅一小時以后,警方又在荷坳收費站攔停了一輛涉嫌變造車牌的'黑色皇冠小車。司機蔡某告訴交警,其從汕頭驅車趕往深圳,因擔心超速被電子眼抓拍,遂自作聰明做了手腳。根據新條例,蔡某因變造車牌將面臨有史以來最嚴厲的處罰,罰款5萬元,記12分,還將被依法拘留15日。
婚車“不干凈”被罰6000
昨日下午15時20分,同樂檢查站執勤點民警攔住了一輛沒有牌照的黑色奔馳S330,車主表示剛買了新車,并立即拿出了臨時牌證粵B6T460。根據新條例,已取得臨時通行牌證但未按規定張貼的,交警須扣留該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并處6000元罰款。得知自己要掏6000元罰款,張先生連喊“心疼”。
10分鐘后,同樂檢查站又攔停一輛牌號為“湘BH0182”的轎車,車主稱他的車被借用當作婚車,紙屑還沒清理干凈。交警沒有法外開恩,同樣開出了6000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