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學法
一是認識其重要性,黨的十八大提出“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領導干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肩負著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事業的重要職責,在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形勢下,領導干部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二是注重方式方法,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會前學法、法制講座、法律培訓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年度學法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每年集中專題學法應不少于2次。注重學習專業法與年度重點普及法律法規、結合中心工作學法。
二、積極開展各類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一是加強普法陣地建設。除了繼續通過縣電視臺、《報》、宣傳欄(櫥窗)、黑板報、公益廣告牌等傳統宣傳途徑,還要結合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積極拓展法制宣傳長廊、宣傳墻、休閑公園及廣場等新陣地,以圖文并茂的形式及時宣傳“法治”創建工作,使廣大群眾在休閑中享受法制熏陶。二是以安全生產月、婦女維權宣傳周、“12.4”法制宣傳日等等為載體,開展相關法制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縣公民學法用法的積極性,激發全縣公民學法用法的熱情。三是扎實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教育干部群眾自覺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進一步增強公民憲法和法律意識,引導全縣機關、鄉村、社區、學校、企業和單位依法管理、依法辦事,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舉辦各類法制宣傳教育培訓班。為推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努力在全縣形成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舉辦好全縣法制宣傳骨干培訓班,全縣村支書、村(居)主任法律知識培訓班,全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班等。
三、開展“法治”工作
繼續推進法治鄉鎮、“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區”、“法治機關”建設,全面建設法治。各鄉(鎮、街道)、各單位對法治創建工作要高度認識,按照《“法治”創建工作量化考核評估體系》要求,深入推進各地各單位法治創建工作,形成合力形成“法治”創建的良好工作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