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同志們:
區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院黨組帶領全院干警在區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領導下,以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全國、省、市政法工作會議和檢察長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服務“兩個率先”,建設“平安廣陵”,突出抓好查辦與預防職務犯罪、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加強執法監督等各項檢察工作,積極推進檢察改革,努力加強隊伍建設,為促進全區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黨風廉政建設,實現全社會公平正義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銳意改革,勇于探索,積極構建業務工作新機制
按照高檢院有關檢察制度改革精神,院領導班子在成立之初就提出,本年度業務工作的重點是積極推進檢察改革,努力尋求新型辦案模式。
今年以來,我們在公訴部門主要進行了四個方面的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進一步更新執法觀念,轉變管理職能,在公訴部門設置了3個主訴檢察官辦案組,同時對選任制度、辦案制度、配套制度進行修改完善,初步形成了責、權、利相統一的辦案工作新機制。二是積極開展普通程序簡易審。從提高訴訟效率和節約訴訟成本的目的出發,我們與區法院共同商討制定了《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簡便審理的審理辦法》,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對法庭訊問、質證及辯論范圍進行適當簡化。三是率先試行量刑建議制度。為了切實提高干警執法水平,拓展公訴職能,強化內部制約考核,加強審判監督,我院在全市率先推行了量刑建議試點,今年3月份以來,共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議146次,95%以上被采納。目前這項改革已被市院在全市檢察系統進行推廣。四是努力探索證據開示和公訴引導偵查制度。通過這項制度的施行,進一步增強了執法透明度,強化了外部監督,提高了訴訟效率,節約了訴訟成本。
我們在偵查監督部門著力推行主辦檢察官介入案件引導偵查的試點。要求各主辦檢察官對情節惡劣、影響較大的重、特大案件堅持適時介入,圍繞公訴,提前掌握案情,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如今年11月,市區皇宮花苑李××故意殺人案發生后,我們高度重視,研究決定由檢察長和分管檢察長帶領偵查監督科、公訴科干警迅速介入偵查,立足“零口供”,與公安偵查人員共同研究確定偵查方向,收集固定證據,為順利公訴該案打下扎實的基礎。
我們在反貪部門重點推行了兩大改革。一是創新偵查理念,構建高效機制。我們成立了由分管檢察長、反貪局長參加的偵查指導調控中心,建立線索信息庫,把過去已查未立的或久查未決的線索、存查線索、積存線索及新受理的線索輸入微機,定期檢索,滾動使用。偵查中,集中突破,合理配置緊張的偵查力量,我們將技術科與反貪局合署辦公,重兵合圍,配足配齊技術力量,強化自偵科技含量;將反貪局隸屬的兩個科室改組為四個辦案小組,通過人才資源重組,實現偵查力量優勢互補。案件突破后,多路出擊,分組取證,確保外圍證據的及時到位,不給犯罪嫌疑人隱匿和毀滅證據、訂立攻守同盟的機會,達到以快致勝。立案后,專人承辦,責任到人,提高所辦案件的準確程度。這一做法被作為經驗在全省反貪工作會議上交流,后又被市、省院轉發推廣。二是轉變執法思想,強化人性化執法。今年以來,我們注重以觀念更新推動嚴格執法,以“人性化”措施促進文明執法。我們制定了《文明辦案十規范》,要求辦案干警牢固樹立“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的執法觀念,在各個執法環節上強化“以人為本”的人性化辦案思想,以依法、公正為前提,注重維護案件當事人的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給予當事人人文關懷。實踐表明,這一做法真正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通過上述主要業務部門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我們取得了喜人的成績。今年來,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案件236件312人,經審查批準逮捕222件293人;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各類刑事犯罪案件288件390人,經審查提起公訴261件345人,依法移送上級檢察機關起訴3件6人,無一錯漏;反貪部門受理各類職務犯罪線索57件,立案14件,所立案件大要案達71.4%。其中有市政工程總公司李××侵吞30余萬元的貪污案,省水利科學研究所孫××35萬余元的挪用案,揚州冶金機械有限公司4人涉嫌貪污、受賄的串案、窩案等,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00余萬元。
二、拓寬渠道,加強監督,努力維護公平正義。
院黨組要求各部門一定要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科學采用監督方式,注重監督的效果,堅持把執法不公、打擊不力作為監督的重點,依法糾正在執法中出現的該立不立、該捕不捕、錯捕漏捕等問題。
一年來,我院依法追捕5人,追訴2人,不捕13人,向偵查機關發出《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7份,偵查機關均立案偵查。向案發單位或偵查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7份。
拓展監督方式,加強民行工作。我們以為民解難為核心,以辦理抗訴案件為重點,抓好辦案效率、辦案質量和辦案效果,切實開展民行檢察工作。今年受理各類民事、行政申訴案件21件;立案審查15件;提請和建議上級院抗訴3件。在辦理民行案件中,我們以維護當事人的利益為先,不就案辦案,注重解決問題,從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出發,充分運用法律監督形式的多樣性,采取發檢察建議書、與承辦案件的法官交換意見等形式予以監督。去年9月,我院辦理市院交辦的一起合同糾紛申訴案,采用檢察建議這種新形式予以監督糾正,為申訴人挽回經濟損失15萬余元的案例被《檢察日報》報導。
堅持“三個并重”,推進瀆檢工作。院黨組緊緊圍繞“有案必辦、突出重點、數質并重、強化效果”的工作思路,采取切實措施,積極推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今年受理瀆職侵權案線索6件,偵查、結案1件。工作中,我們堅持辦案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并重。針對發案單位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發出檢察建議9份;與近20個單位建立了定期聯系制度,加大宣傳,增進共識,熱情幫助有關單位解決管理中的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