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實習日記范文匯總八篇
一天的生活不知不覺間結束了,相信大家都有不少體會吧,需要認真地為此寫一篇日記了。如何把日記做到重點突出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律師實習日記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師實習日記 篇1
現在時間下午2點10分,我正在xx廣場附近一家頗有名氣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說它有名氣,不是在炫耀自己,而是為了鋪墊我所說的實習之路的正式,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這家事務所的首席律師曾經是xx的法律顧問,有著資深的經驗,足以排在xx前xx名的律師之列……但是當我進入這個事務所一周后,我開始發現,現實和我想象的差距是多么的懸殊。
律師的生活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自由,或者說,完全不是我期望的那么色彩斑斕。相反,每天都會有很多愁眉苦臉兇神惡煞的人來叨擾,他們身上所散發的磁場讓人窒息。小律師每天都會在一大堆瑣事中周旋,所謂的維護正義的神圣職責早已經被那些蠅營狗茍吞噬。
那些小律師,每天期待的都是能接到案子,每天都生活在期待中,他們早出晚歸,生活的很沒有規律,晚上常常是1、2點以后才睡覺,吃飯也是馬馬虎虎。他們打電話會很客氣,小心的問那些法官是否方便說話,是否有時間……然后就提起皮包匆匆離去。稍微有些名氣的律師他們是最忙的,往往幾天都看不見他們的人影,每天都奔波在外面,他們在做什么可想而知,為了官司,他們不得不充當公關的角色。大律師,說實話,他們真的不是很忙,甚至有時候閑的上網看pplive,偶爾會逛逛書店,生活的很愜意。因為他們不浪費時間在那些瑣事上,對他們來說,更重要的是享受生活。那些年齡很大的老小律師~~~~~
在律師中,女律師往往干練、漂亮,他們非常注重生活的品味和質量,素質也相對較高,我倒覺得男人們應該考慮找個律師做老婆,還把法律顧問的錢給省了。
我在事務所的這一周里,除了和我們的首席律師屁顛屁顛出去了幾次,都是在所里呆呆的看書,還好本所的設施非常完善,閑來還上上網聽聽歌,在茶水間與同事們聊聊天~~ 生活啊……哎~
律師實習日記 篇2
今天下午和律所劉主任一起到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與了一起一審敗訴的民間借貸糾紛的庭審。
案情的經過大致如下:當事人向債權人借款二十萬元用于資金周轉,期限為一個月。期滿時當事人將借款歸還給了債權人。但債權人當時聲稱借條找不到了,當事人有還款記錄,不會有事的,他也不會再向當事人主張這筆借款。后來債權人病危,其妻子拿著這張借條向當事人主張這筆借款,當事人以為債權人因為幫助過他而向其索要的好處費,就含糊其詞地說在籌錢,這給人造成了一種他二十萬元并未歸還的假象。一審時當事人向法庭提交了還款的憑證,但法院并未采納其陳述,判其向債權人的繼承人償還借款。
二審我方采取的策略:首先,當事人與債權人之間的流水僅有這一借一還,再無其他經濟往來;其次,通過申請證人出庭來證明債權人病重時,當事人與其朋友到債權人家中要求過把借條歸還的事實。雖然本案暫時還未宣判,但終究希望能夠將此案扭轉過來。
因此通過這個案件總結以下兩點問題:
一、還完錢忘收回借條怎樣處理?如果債務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還款行為,有可能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即敗訴。民間借貸法律關系中的還款行為和借款行為一樣,也應重視證據材料的收集。本案中,針對還款人已還款但未收回欠條的情形,還款人可以從其他方面證明自己的還款行為。比如通過銀行轉賬還款的,可以提供存款憑證或調取銀行的流水明細予以證明;如果是現金還款的,有第三方在場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證人證言予以證明。借貸關系中,雙方都應提高證據意識,出借方應注意讓借款人出具借條,而借款方還款后應注意索回并銷毀借條,以避免發生糾紛后,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而因此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二、債務人如何收集還款證據?還款證據,可以是銀行轉賬憑證,也可以是出借人親筆出具的收到還款的收條,還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條等民間借貸憑證上寫明已經收到還款等字樣。
律師實習日記 篇3
2月6日
今天閑來無事,就開始整理卷宗。整理卷宗,看似平常的事情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般簡單,在做之前還是需要一些時間去熟悉和掌握。卷宗的分類很仔細,有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一些簡單的案子,卷宗只有30多頁,而遇到復雜的案子,卷宗可多達200多頁。一個案件的卷宗通常包括授權委托書、起訴書、證據資料、代理詞、答辯狀、判決書等,可以說是一個案件的完整記錄和完全再現。因為卷宗的整理關系到其他程序的進行,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所以在整理的過程中應該格外認真和細心。而我也在這樣的細心中渡過了充實的一天。
2月10日
今天起草了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是關于一個道路人身損害糾紛案件的,案件很簡單,申請書也很簡單。主要是實習這么久以來,我發現要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難點不在怎樣打贏官司,難點在于執行。很多案子的執行都舉步維艱。往往一個案子判決下來,執行卻成了難題。唉,有的`時候看到那些經濟非常困難的當事人急需用錢時,總覺得幫不上什么忙。即使我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幫他們勝訴了,卻無法保證那些該屬于他們的賠償款要如何才能得到。但這也是所有律師頭疼的問題吧。希望我們可以加強法院的執行力,這樣的話才能真正意義上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月15日
今天還是在整理卷宗,在整理的過程中我仔細閱讀這些卷宗,一些律師告訴我說,在閱讀卷宗的過程中,最關鍵的工作是要認識各項證據在整個案件中的作用,結合所學知識,分清哪些是直接證據、間接證據、原始證據、傳來證據等。弄明白每項證據能證明什么事實,證據間的聯系又是怎樣的。然后,根據這些證據,假設自己是法官,將會怎樣去審理這些證據,運用什么法律去判決。最后,結合判決書,找出自己的知識漏洞,弄懂法院判決的依據,不斷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注重理論聯系實際。
2月19日
今天在與指導律師的聊天中,感受到收集資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兒,這件事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長期的積累。資料收集占工作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包括通過網絡、電話的方式,幫助律師搜集案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部門的具體規定。這項工作我很喜歡,因為可以了解各種不同的法律規定、相似案例,并且可以同律師討論案件情況。我搜集了關于外商投資、商標注冊、房地產管理、物業管理等等方面的資料。并且這項工作對鍛煉信息搜集、整理整理能力很有幫助。
2月20日
今天我對司法實踐的問題有了一些思考。在司法機關制作的各類法律文書中,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對案件的實體或程序問題作出處理時,有些法律文書中只寫適用何種法律法規的第幾條,、第幾款,沒有寫出這些法律法規條款的具體內容。這樣會造成許多不利.首先不利于當事人理解法律文書內容。每份法律文書都是司法人員根據案件事實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案件作出的處理決定,是法律給當事人的一個“說法”。當事人根據法律文書認定的事實和對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判斷自己行為的對錯和所承擔責任的大小。處理案件的司法人員對具體的法律條款的內容是清楚的。但當事人不一定知道或根本不知道對此責任認定的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也不利于當事人息訴服判。
律師實習日記 篇4
學校的思維方式和律師的思維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很多問題在學校里碰都不會碰到,想也不會想到,即使想到了你也以為會很簡單。律師辦案的話,關鍵不在他的理論功底,當然理論很重要,關鍵的在于他的人脈。
案源是很多年輕律師首先應該解決的問題,而發達的人脈就是問題的答案。當然人際交流有很多的技巧,并不一定要別人介紹才能認識,很多朋友都是可以爭取的。方律師就是一個交際高手!而我還是沒有擺脫那種青澀幼稚的狀態。好好加油吧,相信我一定能行的!
律師實習日記 篇5
1、在人際交往方面
剛進律師事務所的時候,一張張陌生的臉孔著實讓我有些恐慌和緊張。平時在校園里同學之間,由于大家都沒有真正踏上過社會,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間,總是略顯稚氣。但我知道,在社會里,就是純粹的爾虞我詐了,人際交往確實是我這次實習中的一大課題。所以在踏入律所之后,我始終保持微笑,主動地向其他小律師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幫他們倒茶,主動打掃會衛生,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沒過幾天,他們就逐漸接受了我。他們也放心地把一些手頭上的工作交給我去做。負責指導我的師傅陳律師也帶我出去,參加咨詢、會見委托人、會見當事人、調解、庭審等等。這次實習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對溝通能力的培養。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我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要向他們學習更多的知識和做人的道理。
2、在工作上
我的實際工作主要是整理文書。陳律師細心教導了我格式的寫法,然后把他積存的一大堆資料交給了我。內容雖多,但是熟能生巧,沒幾天,這些法律文書就都搞定了。其實作為律師,在事務所呆的時間并不多。來事務所咨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單純地呆在律師事務所里,能學到的東西是相當有限的。幸好陳律師經常帶著我出去走走,比如去監獄會見當事人,去調查取證,去做法律咨詢等等,讓我從中受益匪淺。
律師實習日記 篇6
這個月接觸最多的是人身損害賠償的一些案件,交通事故、工傷的一些案件最多。起初,以為這些案件就是走走法律流程便可了事,最簡單不過,可當完全深入其中的話又全然不知所措。因為案件性質的不同,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以至于對案件的解決辦法也會有不同,而這其中最關鍵的就是對賠償清單的列舉了。就這些不同類型的案件該如何去賠償,曾多次請教指導老師,及所里其他前輩,后主要總結如下:
其一、人身損害案件的類型有多樣,各種類型案件的處理方式又各有不同。如交通事故案件,工傷案件,雇傭關系引起的工傷案件,醫療事故案件,侵權行為引起的人身傷害案件,這幾類案件都有獨特的處理方式,且都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并不是都可以按照一般人身損害案件來處理,一定要明確各個案件自身的法律關系和法律規定。
其二、賠償清單的列舉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及當事人自身相關情況去列舉。賠償清單的列舉方法來自于司法實踐和法律的規定。在列舉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法條隱含的條款,不能簡單粗略的計算。
第三、一定要重視對證據的采集工作。證據是證明當事人訴訟請求的主要手段,也是讓法官深信一方訴訟請求合理的主要途徑。
第四、要區分因勞務關系引起的工傷和勞動關系引起的工傷。雖然都是工傷,但是在處理的過程中卻截然不同。很多當事人在咨詢的過程中都說自己是工傷,一開始自己也有些犯糊涂,但是后來通過了解學習及查閱先關案例。知道了勞務關系引起的工傷依據的是《侵權責任法》,而勞動關系引起的工傷卻依據的是《工傷保險條例》,兩個一定要甄別開。二者具體區別還有許多,需要一一了解學習。
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有很多,需要要多研究和學習,學習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在漫長的律師職業生涯,需要不斷地充實自己。
律師實習日記 篇7
今天,那位審買賣糾紛案的倉后法庭的法官找方律師談說從錄音的談話聽出雙方對貨款的具體數額有相當大的爭議并不是原告認為的已經確認了。其實被告方的河南腔調實在是沒有人能聽得懂。大家都處于一種蒙或者我都不知該怎樣形容的狀態。而這種狀態很容易導致事實的偏離從而不能真正地梳理案情、正確適用法律。地域的差異性具有巨大的影響力。
盡管這位法官跟方律師很要好,可能他在暗地里會支持或偏袒方律師,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在總體上還是依據事實而適用法律審案的。但這種暗地里的支持偏袒在某些情況對律師來說很重要。其實,開庭只不過是走一個程序,案子的勝負早在開庭前就已經決定了。
律師實習日記 篇8
20xx-2-24 星期三
今天是農歷年初十一。昨天方律師叫我今天早上八點三十分到律師事務所,今天我不到八點十五分就到了律師事務所。到了八點三十分,我終于盼到律師事務所開門了。我進去后禮貌而又客氣地問其中一名員工——后來我稱呼此人為林哥——方律師是否到了,我是來跟他實習的。他說方律師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師,那時已有十時許了。期間,這里的人都不時地聊天,說說新年期間的趣聞,完全還處于放假的狀態。方律師吩咐我把兩個案件(買賣糾紛案及物權糾紛案)看完就出去了。之后,他一整天也沒有回來。今天一整天不時聽到這里的員工在二樓打麻將的聲音。開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而我,正處于努力適用當中。
20xx-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氣把方律師交代要看的兩個案件看完了,盡管棠下的那個物權糾紛案令我感到頭暈——實在是講述案情的資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覺得痛苦。今天,我又試著以無比的耐心去看物權糾紛案。在細看了幾遍后,我終于把物權糾紛案看懂。原來它與老師在課堂上要我們做練習的案情法律適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對案情詳略敘述不一,所以我才會對物權糾紛案這個厚厚一疊資料的案件感到頭暈。不是案情的復習性而是厚厚的資料給我打垮,這實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這個不成理由的缺點克服。假如我連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干好,又何談將來的長遠發展呢?
20xx-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同樣沒有進辦公室。其實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師事務所里,我基本沒有看見律師們在辦公室里辦公。而我又常聽聞方律師要出差。如此頻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圍如此廣。讓我感覺地域差異似乎完全不存在。無論是出市還是出省,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樣自然,似乎已成為他們呼吸的一部分。也許這就是律師與平常人的其中一個區別。當代的律師涉及的業務范圍不僅僅是訴訟業務,更多的是非訴訟業務。非訴訟業務的開展就要求我們具備更泛更為豐富的知識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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