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一些常見的問題解答
剛入職場的新人可能對公司社保這塊的知識不是特別的了解,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社保一些常見的問題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歡迎關注中國人才網!
一、單位不給上社保怎么辦
首先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要保存好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一些證據。(如上崗證、工裝、工資條等證據)另外最好能夠找到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開始工作的時間的證據,這有利于計算應繳納保險的時間。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確定。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爭議案件需要經過仲裁程序才能向法院起訴,所以勞動者只能先向當地的仲裁委提起仲裁,不服仲裁裁決或者仲裁委不予受理后可以向法院訴訟,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單位不給上社保發生工傷誰賠償
如有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建議及時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認定,由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工廠沒有幫員工買工傷保險,工傷職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全部由單位支付。
1、進行工傷認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超過1年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則放棄自己的權利。
2、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根據鑒定的個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4、工廠沒有幫員工買工傷保險,工傷職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全部由單位支付。
二、單位不給交住房公積金怎么辦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屬必繳項目。
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公司應何時為員工繳納社保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對社會保險的申報和繳納做出了全面規范。該規定所稱的社會保險費,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并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費征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五、公司欠繳社保的如何處理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明確,經查實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足額繳費且未補繳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根據查詢結果向所屬的社保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經查詢,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或者劃撥后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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