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保新政策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采取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以保障農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具體而言,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規模和待遇標準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引導和農村居民自愿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先行試點,總結經驗,不斷完善,逐步推開,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哪些人員可以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本市有戶籍的農村居民,可按《試行辦法》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原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自《試行辦法》施行后,逐步過渡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屬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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