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標準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如下: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住院(一類區:禪城、南海、順德,二類區:高明、三水)
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
起付標準:一級醫院:400二級醫院:600三級醫院:1200
一級醫院:85%;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一類區50%,二類區45%。(惡性腫瘤手術以及放療、化療,心腦疾病手術治療以及肝、腎和骨髓移植住院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比例標準上增加10%。)
最高限額16萬
門診特定病種(一類區:禪城、南海、順德,二類區:高明、三水)
參加佛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經審批同意享受門診特定病種待遇的參保人
報銷比例70%
基本醫療費用限額標準(元、一年計)
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治療 一類區 3000 二類區 1500
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療一類區18000 二類區12000
丙肝-聚乙二醇α-2a 干擾素治療一類區 20000 二類區 10000
重型β地中海貧血一類區 18000 二類區 12000
惡性腫瘤(放療、 化療、熱療)一類區20000 二類區10000
器官移植術后抗排斥治療一類區20000二類區10000
慢性腎功能不全透析治療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一類區30000 二類區 15000
超出部分經審批解決,門診特定病種當年實際限額標準=限額標準÷12×當年剩余月份。
推薦閱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保障參保范圍無如下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主要保障的范圍包括尚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公費醫療的居民,主要包括三類人群:
一是尚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尚未參加公費醫療的達到退休年齡的.老年人。
二是尚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公費醫療的學生。目前,許多城市將原來針對大學生實施的公費醫療保險改變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將原來不提供保障的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不提供保障的大學生及研究生納入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
三是尚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公費醫療無業人員。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僅保障居民花費的住院醫療費用,不保障門診醫療費用。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城鎮居民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其報銷額度也有起付標準和封頂標準的規定,各省市規定的標準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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