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療保險知識科普
一、普通門診如何就醫?
門診費用包括普通門診、急診、急診留觀未收住院的費用。
1、就診:參保人員持醫保卡到自己選定的定點醫院就醫。
2、費用結算:參保人員用現金與醫院直接結算。
3、外購藥;必須使用醫保專用處方并蓋外購章,且購買藥品的藥店必須為醫保定點藥店。
二、急診如何就醫?
1、急診范圍:參保人員因患急癥不能到本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可在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若需住院治療的,須就診醫院開具急診“診斷證明”,待病情穩定后及時轉回本人的'定點醫院。
2、結算:使用現金與醫院結算,并妥善保管好各種單據、處方和急診“診斷證明”
3、急診搶救留觀未收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的結算方式與普通門診相同。
4、急診搶救留觀并收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報銷標準視同住院,與住院費用一并累加結算及報銷,但需要個人先以現金墊付,出院次月將醫療收據、收入院證明、診斷證明、處方底方等,交由單位匯總后,并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門急診(藥店)費用審核結算憑證》,報區醫保中心審核結算。
三、住院如何就醫?
住院費用包括住院費用、特殊病的費用、收住院留觀前7天的費用。
1、到個人選定的定點醫院就診;經醫生診斷后,開具住院證明;持個人醫保卡和醫院開具的醫院證明或住院通知單辦理住院手續。
2、住院押金 :參保后,個人交納一定數額的住院預付金,出院時結算。
3、跨年度住院的醫療費用,最高限額按當年、次年分別累加計算,住院次數、起付標準與上年連續計算。
4、因急診不能到本人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可選擇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急診或住院治療,但病情穩定后應及時轉回本人的定點醫療機構。
5、因病情需要在本市轉診轉院時,須醫院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轉診單》,由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核準。轉院后入院手續需24小時內辦完,否則按重新住院對待。
四、費用結算
1、起付線:支付前按規定必須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額度
門診起付線:北京市在職職工1800元,退休職工1300元。超過起付線的費用醫保將實時結算。
住院起付線:北京市均為1300元,二次及以多次住院為650元,二次及以上零起付。
2、報銷限額:是指在一個年度內所能支付的醫療費用的上限。北京市統籌基金限額7萬元;大額醫療互助資金,門診限額2萬元,住院限額10萬元。
3、自付:符合北京市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服務設施目錄,按比例報銷剩余后應由個人部分承擔的費用。
4、自費:不符合三大目錄的應由個完全承擔的費用。
5、結算期:指住院病人住院結算的周期。一般1個結算周期為90天,每個結算周期均有1個起付線。首次住院,起付線為1300元,第二次住院后起付線標準減半,費用從頭結算。特殊病和精神病人的結算期為360天。
6、特殊病種:指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的,其門診費用按住院待遇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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