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如何主張
醫療事故賠償是是醫療事故糾紛的中心環節。那么,醫療事故賠償怎么主張?醫療事故賠償的項目有哪些?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醫療事故賠償有哪些依據?
醫療事故賠償怎么請求?
一、賠償標準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考慮因素:醫療事故等級、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二、賠償項目
1、醫療費2、誤工費3、住宿伙食補助費4、陪護費5、殘疾生活補助費6、殘疾用具費7、喪葬費8、被扶養人生活費9、交通費10、住宿費11、精神損害撫慰金 (無營養費、死亡賠償金)
三、賠償費用
1、醫療費: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 預期醫療費用(基本醫療費用)
已發生醫療費用包括1)掛號費2)住院費3)檢查費4)治療費5)藥費6)其他
賠償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
2、誤工費:誤工時間*收入標準(遭受人身傷害到完全治愈)
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按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人數<=2 人)、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配偶和直系親屬(<=2人)的誤工費按以上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中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除以)365)。
醫療機構一方和患者一方根據患者實際情況協商。
5、殘疾生活補助費: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規定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一至十級。
期限自定殘之日起最長三年,但60歲以上最長15年,70歲的<=5年(定殘日算年齡)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普及型器具的費用(醫療機構)。
7、喪葬費賠償金: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標準。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費:被撫養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條件:1)患者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2)實際撫養人且無勞動能力的。
年限:不滿16周歲的至16歲,已滿16但無勞動能力的20年,60歲以上的<=15年,70歲以上的<=5年。
標準:按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9、交通費: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交易所數額之和。
【醫療事故賠償如何主張】相關文章:
醫療事故賠償如何舉證07-08
如何確定醫療事故賠償07-05
醫療事故導致傷殘如何賠償07-07
如何計算醫療事故賠償金06-21
發生醫療事故后如何計算醫療事故賠償數額06-29
一級醫療事故如何賠償07-04
醫療事故賠償要賠償哪些07-06
一級甲等醫療事故如何賠償07-09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金該如何計算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