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調整
從2013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單位退休人員2013年有望漲工資,有關退休工人漲工資的問題,據有關透露,是從2013年3月份漲工資,退休職工一年工齡60元漲到100元。為確保新老辦法平穩過渡,基本養老金計發是否有調整呢?下文為你整理相關資訊。
根據省統計局公布的江蘇省2011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5987元,以此為依據,計算出新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基數3832元。從今年7月起,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其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將由目前的`3375元上升至3832元。
據介紹,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832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57元。由于基礎養老金計算基數每年都在上升,所以即使是繳費年限完全相同、繳費基數也完全相同的兩個人,只要不是在同一社保年度內辦理退休的,其基礎養老金也不一樣。假設兩個繳費年限均為30年整,且歷年繳費工資都是和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一樣的兩位職工,其基礎養老金部分,今年7月份退休就比今年6月份退休的高出137.1元。
據省政府第36號令規定的新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A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不足1年的繳費月數折算為年)發給1%。
為確保新老辦法平穩過渡,江蘇目前執行一個新的過渡期辦法,對2011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的人員,按照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仍低于原辦法數額的,其差額部分按下列標準計發補差: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辦理退休的,為差額的90%;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辦理退休的,為差額的70%;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辦理退休的,為差額的50%;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辦理退休的,為差額的30%;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辦理退休的,為差額的10%。2016年7月1日后辦理退休的,不再計發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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