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區全征地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制度銜接辦法
日前,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5個部門聯合出臺《南海區全征地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制度銜接辦法》,提出符合條件的全征地居民,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月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可按規定自愿選擇一次性繳費。
享受按月參保補貼
《辦法》將符合條件的全征地居民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從2016年7月起實施。
《辦法》規定,參保對象為原納入我區全征地補貼制度的股份合作經濟社內,年滿16周歲,未達到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校生除外)。符合參保對象條件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月繳費參保的(含延續繳費),還能獲區、鎮(街道)給予的繳費補貼,每人每月的補貼標準為當年度佛山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下限×8%×40%。(本年度為每人每月77.1元)。補貼資金由區社保經辦機構定期撥付至參保人的個人銀行賬戶。全征地居民享受財政補貼累計不超過15年。
如全征地居民達到男60周歲、女55周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則按照延后繳費的規定按月參保至符合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止,延后繳費期間符合補貼條件的'仍可享受按月參保補貼。
年內可選擇一次性繳費
值得注意的是,在《辦法》實施時(即2016年7月1日),未達到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適齡全征地居民,首次申請按本《辦法》參保時,可選擇一次性繳費,費用由本人承擔。其中,一次性繳費基數在佛山市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范圍內,由參保人自行申報,繳費率為20%。
繳費年限(含原繳費年限)累計不超過15年,一次性繳費年限起始時間從該居民所在股份合作經濟社納入全征地保障實施范圍之月起計算,最早不超過2005年1月。原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時間不再繳費。由于首先要對全征地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對象資格進行審核,全征地居民一次性繳費工作將在今年10月啟動,年底前完成。
逐步完善全民參保體系
社會保障是民生之安。近年來,南海推出多舉措以提升社會保障水平,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其中,從2014年起,區人社局推出多項便民服務,包括居民醫保參保新增家庭戶繳費模式、80周歲以上行動不便離退休人員可預約上門驗證等。
今年,區人社局積極推進、落實十件民生實事,以提升社會保障水平。聯合多部門推出全征地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制度銜接辦法,便是其中之一,以此建立、健全全民參保登記制度,加強參保人基礎信息管理,實現參保登記信息的規范、動態管理,盡快實現基本社會保險制度對適用人群的全覆蓋,逐步完善更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
補貼制度銜接辦法全征地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標準
一次性繳費比例為20%
符合條件的全征地居民首次申請參保,可自愿選擇一次性繳費。一次性繳費基數在佛山市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范圍內,由參保人自行申報,繳費率為20%。例如,居民張三按照月繳費工資2408元申報,按照繳費率為20%計算,每月需繳費用為481.6元。
辦理方式
由經濟社集中辦理
全征地居民辦理一次性繳費的,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
辦理本人填寫申請表后,將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的原件和本人頁復印件,交由戶籍所在股份合作經濟社審核后,再報送至所屬村(居)人社服務站,由其統一報送至社保分局辦理。
一次性繳費金額經核定后,參保人需于當月25日前到地稅機關辦理繳費。超過繳費時效未繳費的,需按規定重新申請和核定。該項業務不得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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