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以下是CN人才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按照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資標準1808元/月計算,為每月1446.4元。繳費年限1至4年的,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5種選擇、就近領取”失業金
隨著參保人數的大量增加,預計申請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數在2014年將呈現幾何級增長。為此,我市社保部門創新服務新模式,增強社保服務為民新效能:一是搭建了以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為主要業務平臺的失業登記與失業保險金申領“一站式”服務平臺;二是開展了委托銀行辦理失業保險金業務;三是推出了自助終端機受理失業保險業務;四是建立了郵政代辦服務。目前全市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網點由原來的10個社保窗口增加到了283個經辦窗口,增加了近28倍。
目前,深圳市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實現了5種選擇,既可在全市35個社保窗口、51個“一站式”窗口、197個簽約銀行窗口中的任何一家就近窗口辦理業務,也可到就近自助終端機辦理或足不出戶申請郵政代辦,初步實現了失業保險業務同城通辦。
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失業保險具有如下幾個主要特點: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后的基本生活,其覆蓋范圍包括城鎮勞動力隊伍中的絕大部分成員。
二是強制性。它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來強制實施的。按照規定,在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不履行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互濟性。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并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調度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
參加深圳失業保險有什么好處?
好處一 :符合條件,資料齊全可按月領取失業金。按月領取標準為深圳最低工資的80%。
好處二 :失業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為您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所以失業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好處三 :領取失業金期間,還可享受職業介紹或各種補貼。
好處四 :領取失業金期間死亡,遺屬可以申領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
失業保險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權益保障,失業人群可通過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一)深圳戶籍參保人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申請領取深圳失業保險金:
1、具有深圳市戶籍。
2、在法定勞動年齡之內具有勞動能力;
3、在特區連續工作一年以上;
4、失業后按照規定進行登記并有求職意向。
5、原工作單位繳納了失業保險費。
(二)非深圳戶籍參保人符合以下新增條件,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1、異地務工人員也可領取。(非深戶籍員工)
2、深圳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3、非“自愿失業”、并辦理了失業登記的職工
注意:符合以上新增條件的,可以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戶籍屬非深戶,要滿足以下條件:
1 你的失業保險必須要交滿12個月以上,
2 你離職原因必須是非本人原因.
3 一般辦失業登記會要你出示離職證明(離職信之類的)
可以在深圳社保網上查詢你買失業保險的年限,還有你離職狀態(這一項非常重要,如果是主動辭職的就沒的領)。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①查驗身份,審核申領條件
申領人出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業銀行活期存折或借記卡復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員查驗身份,把申領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電腦號錄入計算機系統,由計算機系統審核是否符合申領條件。
②出具決定書
1.窗口工作人員對經計算機系統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由計算機系統出具《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
2.窗口工作人員對經計算機系統審核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出具《失業保險待遇不予核發決定書》;
3.決定書一式兩份,失業人員簽字后與社保機構各執一份。
③申領結果,業務辦結
1.申請人獲得《失業保險待遇不予計發決定書》→申領失敗
2.申請人獲得《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申領成功→社保機構于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業保險金到失業人員銀行賬上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1)失業保險金的月發放標準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資的`80%
(2)失業保險金發放期限按失業員工失業前連續工作年限每滿6個月計發1個月,但最高不超過24個月
(3)失業員工重新就業滿一年后再次失業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時間按其重新就業后的工作時間計算
(4)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后,距退休年齡不足二年的失業員工,可申請延長失業保險金發放期限至退休時止
失業員工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其失業保險待遇。
(1)再就業(參加了社會保險視為再就業)
(2)到國(境)外定居
(3)已辦理退休手續
(4)無正當理由,兩次不接受勞動部門所屬的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職業
(5)勞動教養或被判入監服刑
(6)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的。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
深圳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2030元,2015年3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2015年深圳失業保險領取金額也會跟著提高!2016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仍然為2030元。
2016年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
深圳失業保險金按月領取,領取標準為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根據2016年工資標準2030元計算,2016年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為:
2030×80%=1624元/月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最長能夠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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