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依據《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勞動保險部第8號令)、《福建省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規定,凡是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均可到參保機構辦理領取業務。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整理的2017年福建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福州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福建省失業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領取時間: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失業金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失業金領取條件有哪些呢?失業金在領取時限及發放都有哪些標準呢?本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2016年失業金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
【福建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相關文章:
福建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05-05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01-08
寧波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01-06
2016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01-12
長春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02-10
上海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01-24
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05-16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05-16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