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證的錄用登記
第十九條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國家機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包括合同制職工和臨時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應由用人單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本辦法辦理錄用登記和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通過市、區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力市場信息中心或各新聞媒介公布招用信息,面向社會招用人員。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用工需求時,必須實行崗位余缺申報制度,填寫《企業崗位余缺申報表》,并提前10日在廣州市勞動力市場信息網或企業所在區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登記。
勞動行政部門在接到用人單位申報的3天內公布用人單位崗位空缺和擬招聘人員情況,讓本市失業人員、下崗職工優先競爭就業。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錄用人員,應按先培訓后就業的原則,優先錄用經對口的職業培訓并已領取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錄用國家規定實行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的工種的人員時,須出具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辦理錄用登記,應按要求填寫《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廣州市合同制職工錄用繳納養老基金花名冊》并另蓋公章,并持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錄用登記和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錄用本市城鎮戶口的'人員須按如下要求,到用人單位所在區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錄用登記和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一、錄用本市失業人員,持被錄用人員的《失業證》、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辦理。
二、錄用本市戶籍生源參加勞動預備制度培訓結業生,憑勞動行政部門核發的職業技能培訓證書、戶口簿和職業資格證書辦理。
三、錄用廣州市戶籍生源的技校、中專、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憑畢業生的報到證或有關分配介紹證明、戶口簿和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辦理。
第二十五條 駐縣級市的廣州市屬用人單位,錄用本市失業人員的,到市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錄用登記和勞動合同鑒證手續;錄用和當地失業人員的,到所駐的縣級市勞動行政部門辦理。
第二十六條 各級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審核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無誤后,辦理錄用登記。
第二十七條 凡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內,與職工協商續簽勞動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從異地接收錄用、分配、安置轉戶籍關系的人員,須按有關的異地用工管理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到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錄用登記。
異地遷轉戶糧的合同制職工因企業原因需進行調劑的,須報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審批。
第二十九條 各級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必須了解和掌握用人單位錄用人員情況,做好統計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按省、市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http://m.shddsc.com/【失業證的錄用登記】相關文章:
《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作用08-11
西安哪里可以辦理失業登記證?西安失業登記證辦理地點01-24
如何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09-13
怎么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02-13
就失業登記證怎么辦理03-15
怎么辦理就失業登記證03-16
失業登記證怎么辦理03-16
什么叫就業失業登記證?08-11
如何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