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失業保險申請辦理程序
一、參保登記
根據國務院令258號《失業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參保登記。
二、申報
(一)申報資料
1、用人單位上報省(市)統計部門上年度勞動工資報表、財務報表(即損益表或資金活動表),沒有上年度勞動工資報表的帶單位職工上月工資報表。
2、填制《社會保險費申報表》。
3、職工花名冊軟盤。
4、職工增減變動表及增減原因說明書。
(二)申報要求
1、繳費單位必須于當年12月20日前到申報大廳申報下年1月份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額,以后每月20日前申報下月應繳費額。特殊情況的,經申請批準后,可以按季、年申報繳費額。按季申報并繳納的,必須在上季度第三個月的20日前辦理下季度的申報手續;按年申報并繳費的,必須于當年12月20日前辦理下一年的申報手續。
2、繳費單位不按規定時間進行申報的,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按上月核定的月征繳數額的.110%確定當月征收額。
3、繳費單位對核定的應繳失業保險費額有爭議的,經復核確有出入的,當月不作調整,在申報下月繳納數額時進行調整。
三、辦理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無誤后,申報單位憑《社會保險費申報表》第一聯及第四聯到稅務部門辦理繳費。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具備條件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申領失業保險金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簡單說,如果你已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且并非本人意愿離職,在失去職位后又辦理了失業登記,你就可申領這筆保險金。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要特別提醒的是,除了在失業時可以按照相應法規享受失業保險金,如果覺得有職業危機感,想要提升自己的職業技能,也可以獲得失業保險基金的支持。
2015年,寧波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252.37萬人,失業保險總支出166940.37萬元,其中失業金支出25896.76萬元,促進就業經費支出98026.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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