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條件
失業保險參保辦理需要什么樣的條件?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提供的相關內容,快來閱讀看看吧。
河源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條件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河源市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河源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并從確認后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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