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2015年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標準調整
宿遷2015年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標準調整了多少?
失業保險對保障廣大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有著重要的意義,記者6月16日從宿遷市人社局獲悉,宿遷市今年再次對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標準進行調整。下月起,失業保險待遇由原來最高標準1000元/月提高至1270元/月。
近日,宿遷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待遇標準的通知》(宿人社發[2015]139號)。根據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失業保險最低發放標準不低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失業人員失業前繳費基數高于最低繳費基數的,應按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比例計發,但最高不得超過1270元/月。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請到失業保險金?市人社局失業保險科科長張長海介紹,市民需要滿足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方可進行申請。此外,記者了解到,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繳費年限予以確定,繳費不滿 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繳費滿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經測算,新的標準執行后,宿遷市失業保險今年支出金額將增加300余萬元。
http://m.shddsc.com/【宿遷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標準調整】相關文章:
西安調整2015失業保險待遇標準03-02
7月起宿遷市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標準將提高07-08
宿遷2015再次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06-27
惠州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及發放流程07-25
萊山失業保險金待遇標準調整02-11
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12-31
麥積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05-28
北京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01-07
2017失業保險待遇標準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