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國規定的晚育津貼領取條件是什么?
2014年我國規定的晚育津貼領取條件是什么?
核心提示:晚育津貼的領取條件包括到達晚婚條件,并且為初育,晚婚年齡分別是: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生育津貼實質就相當于產假工資。更多具體內容下面由中國人才網小編為您介紹。
晚育津貼的領取條件是什么?
晚育津貼領取條件:到達晚婚條件,并且為初育,晚婚就是: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生育津貼實質就相當于產假工資,除非你剛生完孩子就去上班,就可以領取生育津貼的同時領工資,還有生育津貼也不一定是分娩后三個月就能領的,必須是生孩子本月社保是正常繳費狀態,且分娩之前連續繳滿9個月,未連續繳滿9個月,就分娩后連續繳滿12個月才能領取。
相關法律知識內容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對于晚婚晚育所享受的待遇,各省、地方規定不一。
例如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可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和獎勵。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北京晚婚晚育待遇
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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